作者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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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政八] 知道就是一種力量-農再條例公聽會
時間Thu Apr 2 10:44:08 2009
公共電視有話好說-新聞論壇
農村再生條例:出路還是死路? 是農村活化還是圖利財團? 星期五, 三月 27, 2009
http://talk.news.pts.org.tw/2009/03/blog-post_27.html
來賓:
台南縣後壁鄉後?村長 黃正雄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 蔡培慧
政大地政系主任 徐世榮
台大農經系教授、前農委會副主委 林國慶
農再條例惹爭議
從七零年代至今,政府推出過許多農村與農業政策,但台灣農業與農村的衰退趨勢卻一直
沒有停止過。新的農村再生條例,目的在於處理什麼問題?為何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農
村再生條例,其中對於農村的土地利用,有著許多與以往的農村政策截然不同的規定,這
些規定可能製造出什麼問題?
官方版 農再條例與說明
http://0rz.tw/6agqw
(轉文按: 僅提出數條爭議條款討論)
第三十一條 主管機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得通
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主管機關
得逕為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依規定實施環境綠美化、建
築物之維護或修繕所需費用,得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負擔。
爭議: 限制農民財產處分自由
(轉文按: 主管機關叫你改建就改建 不改我強制跟你收錢幫你改)
第二十六條 主管機關就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地區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時,應經範圍內
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
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一律參加。
爭議: 藉農再行土地開發,實為區段徵收,土地重劃
(轉文按: 有錢有權學問大 老子要你的土地你不能不給 爛地換好地沒問題)
第二十七條 整合型農地整備成本按選定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率共同負
擔,並按整備後評定地價,以範圍內之土地折價抵付;其應分配之土地因
折價抵付致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時,得改以現金繳納。
爭議: 不同意劃入將被徵收或收購?小地主將負債
(轉文按: 不管你要不要 幫你重劃讓你 "紙上財富" 增加 是德政
所以跟你要一點整備成本也是合理的)
第九條 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應予整合,並互推其中依法立案之單一組織或團體
為代表,對前項社區組織代表有異議或同一農村社區範圍提出二個以上農村再生
計畫,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不予核定,並退還重新整合。
爭議: 製造地方混亂, 助長派系操弄
(轉文按: 有錢有權學問大 有聲音打成沒聲音 這樣不就河蟹了)*[m
農村再生條例,牽連台灣所有農民,但並未受到太多媒體與社會關注;而針對質疑聲浪,
媒體的處理和水保局對反對者的回應其實一樣,也就是塑造成二元對立─反對農再就是反
對發展,再進一步切割成:我們不是不處理產業,而是產業有別的法律處理。
農再條例優劣 ---- 公視有話好說整理
優點: 活化農村土地利用
解決農村社區用地不足
保存農村文化 維護景觀綠美化
缺點: 架空現行法律 易使財團炒地皮
大規模開發 不利台灣農村文化
在地組織整合 農村易受強權把持
剝奪農民自由處分財產權 違憲違法
目前,農再條例的幾個最大爭議,包括了所謂的
「由下而上」參與方式,可能隱含地方派
系問題,甚至牽連黑道、建設綁樁;而認定老舊農舍有礙觀瞻,需半強制性更新並由農民
負擔款項的窳陋條款,可能侵犯到個人財產權利;幾乎空白的寬鬆授權,是否是架空法律
,方便圖利財團炒地皮、大肆開發農村土地的巧門?而整合型農地整備,是不是強迫農民
賣地求生?誰有能力進行農村再生計畫的提案?為您一一深入探討。
政府似乎急於畢其功於一役,加速了農再條例的審議速度,即時召開公聽會也無法杜絕質
疑聲浪,甚至大舉對媒體置入性行銷,大有強渡關山的態勢,究竟農村再生條例的急迫性
為何?甚至,立法院將農村再生基金從1500億加碼到2千億,如何解讀這樣的動作?
農村出路何在
政府砸大錢「改造農村」是否陷入都市人「田園農村」想像價值觀的迷思?
目前台灣農村
最急迫的問題真的是缺乏資金與建設,還是農村產銷問題導致農民收入低迷而離土離農?
解決做法有哪些?理想的優先順序應該為何?
沒有人會反對將農村活化與改造、改善農民生活,但是農再條例是最好且唯一的方法嗎?
沒有農再條例,是否農村就無法生存?農再條例強調所謂「由下而上」的觀念,有何正確
或錯誤的地方?而反對者能否提出改善農村景觀的積極性建議?
針對農再條例沒有處理農村產銷問題的質疑,農委會回應這屬於農發條例的規定範圍,但
如果這兩千億預算所想要處理的內容:農村發展、農村景觀與農民就業問題,環保署的清
淨家園、文建會加勞委會所推動的社區營造,與多元就業方案就可以解決,我們又有何急
迫性必須在這時候債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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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119.228
※ 編輯: kaikai1112 來自: 220.134.119.228 (04/02 10:45)
推 j589745:畫線感覺很花 你應該學一下上色 04/02 10:45
推 shihminC:一千五百億元農村再生基金,綠營嫌不夠加碼至二千億元 04/02 10:46
→ shihminC:綠委 李俊毅解釋,希望能多編點預算,以具體行動幫忙農村 04/02 10:47
→ shihminC:進行再生 04/02 10:47
推 amaranth94:老實說我已經不想在看了,從政府前一陣子居然笨到想動 04/02 10:48
→ amaranth94:外匯存底的念頭,加上這次的農改條例,我覺得他們沒藥 04/02 10:48
→ amaranth94:可醫了............... 04/02 10:48
推 hkbeyond:加油! 農民權益加油! 農民權益不該被忽略的! 04/02 10:49
推 kiliman:推一下這一篇。另外用PCMan可以輕鬆替文章上色。試試看吧. 04/02 10:49
推 q1234:蔡主席說, 農村活化跟都市更新條例的條文幾乎一模一樣 , 04/02 10:49
→ q1234:擺明就是官商勾結 圖利財團 !! 04/02 10:49
→ kaikai1112:惡法就是惡法 shihminC 大 你把他抹得再綠 他還是惡法 04/02 10:49
→ kiliman:選項->工具列->ANSI色彩碼傳送工具 把他打勾。 04/02 10:50
→ kiliman:增加預算不是重點,重點是看政府怎麼用這個預算。 04/02 10:51
→ kaikai1112:sorry 我是用 KKman 的 kiliman 大 我會學學看 :) 04/02 10:51
→ kiliman:工具列裡面的 前景 背景 閃爍 三種屬性設好之後,送出即可 04/02 10:52
→ kiliman:嗯嗯 加油 :) 04/02 10:53
→ shihminC:什麼抹綠,民盡黨這麼愛台灣怎麼會支持惡法 04/02 10:54
推 clapton:我希望他們四年就下台 04/02 10:54
→ q1234:法案那些人, 所持理由跟現在這些反對農改法案者的理由幾乎一 04/02 10:54
→ q1234:模一樣 ! 當然事後證明都市更新法非常成功... 不過當時帶頭 04/02 10:55
→ welly0923:都市更新法事實上也很多漏洞可鑽說.只是說潮流到了 04/02 10:56
→ q1234:反對那些人, 後來有的做了總統..好幾個當到行政院長... 04/02 10:56
→ q1234:令人不勝唏噓呀 .... 04/02 10:57
→ kaikai1112: 某q 和 某 C 講半天就是不肯針對 條例本身討論 04/02 11:03
推 coollonger:跳針無敵 04/02 11:06
推 PauMi:算了吧 反正騜上的七百萬子民是隨他處置的 04/02 11:07
推 jrshiun:趕緊回二林買農地 改建成便宜公寓 專租給中科人 yaya 04/02 11:41
※ 編輯: kaikai1112 來自: 220.134.119.228 (04/02 11:58)
推 waeting:樓上太慢了 04/02 11:59
推 stratist:都市更新條例對於建商跟地主來說是成功的,整個政策卻是 04/02 12:34
→ stratist:是徹底的失敗,政府推動的案子10年來沒有一個成案,請問 04/02 12:35
→ stratist:成功在那裡?台北都市景觀有因為蓋了很多新房子改善嗎? 04/02 12:35
→ stratist:沒有。國民的住宅問題有因為都市更新而解決嗎?屁 04/02 12:35
→ stratist:成功在那裡看不出來,光有些產值而已那不叫成功 04/02 12:36
→ stratist:都市更新要解決的問題沒有解決就是失敗 04/02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