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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gsweet (千線萬線抵不過一個內線!)》之銘言: : 雖然說是九萬 : 但是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看到他的明細 : 下面的總金額是57萬多啊...... : 難道是我眼花???? 為什麼9.9萬? 因為公家單位規定超過十萬塊以上的案子就要公開招標 那如果有人想要花100萬又不想被監督怎麼辦? 很簡單,像這種裝潢工程總是可以分割的吧? 我就來個縣長室9.9萬....一份公文一個文號 秘書室9.6萬....一份公文一個文號 大廳9.8萬....一份公文一個文號 ....... 如果審計部還是監察委員(如果有的話)來查 沒錯啊,10萬以下的生意我高興給誰做都可以,一切依法辦理,謝謝! 至於你要質疑"怎麼都是同一家承包"? 哈!這更簡單了,哪家包公家生意的廠商沒有兩三個統編兩三個發票抬頭的? 只要發文的人不嫌煩(反正不可能是縣長自己打) 用螞蟻搬象的方式,十萬十萬為單位,要花個一億也不是問題 唯一的前提是:只能買"可以分割"的東西,買車就不能用這招了 只不過,如果都用10萬為單位總共花個一億 花完那麼多錢,家裡不小心多一台BMW 760也不是什麼困難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46.125
geniusting:中肯 12/16 11:49
egghouses: 中肯 12/16 11:58
zoonead:中肯 12/16 12:07
Guderian:中肯 12/16 12:09
cyberridder:中肯 12/16 12:30
energei:中肯 12/16 12:31
wineofheart:中肯 12/16 12:34
pcshgod:還沒交接是誰簽辦的?? 12/16 12:40
Asuma:看看基隆市的前車之鑑,事務官敢不照準市長的意思做? 12/16 12:40
pcshgod:那是事務官的錯囉 12/16 12:47
pcshgod:閣下對陳總統治國也這樣熱心監督就太好了 12/16 12:48
Asuma:又來了,來點有創意一點的好嗎? 12/16 12:53
imkkk:感恩!!又學到一些東西了~~ 12/16 12:58
bubblelon:原來如此 12/16 13:03
oceanqoo:賣安勒 我都這樣 最近才剛把70萬的儀器拆成8張發票 12/16 13:03
bluesound:我們賣東西給公家機關也都是這樣子的呀y 12/16 13:34
kanx:推啊, 之前還聽說有買車 先買輪胎 再買座椅的咧 12/16 13:52
playroot:這兩篇都好厲害,感謝又讓我知道了些黑幕~ 12/16 18:28
GenGen:推+1,我這幾個月才剛用這種拆帳法作了75萬假帳 T_T 12/1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