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ar (Wayne Su)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守信?浪費?周錫瑋百萬裝潢縣長室
時間Fri Dec 16 19:43:22 2005
※ 引述《trueQoo (幸運之神)》之銘言:
: : 為什麼9.9萬?
: : 因為公家單位規定超過十萬塊以上的案子就要公開招標
: 什麼公開招標... 你找任何一家公司,都可以生出三家人頭戶跟你招標
: 我在軍中買一台30萬的伺服器時,請廠商搞定就好了
: 廠商自己會生出三張估價單,直接作帳做掉,當然你要買的那家公司是最低標
別濠洨了,最好你三十萬的案子沒分割也沒上網就直接核銷掉啦
十萬以上的東西不刊登上政府採購網上公告,就是違法
除非你是在八十八年政府採購法施行前服役的;但那時也有購規這東西在
難道貴單位主計、政三,還有主官都是白癡,不看內容就蓋章的喔?
就算簽呈弄好也簽證了,送到以機車刁難出名的聯勤財務組會不被退件?
財務中心審查時也不會被揪出來?
更別說十萬以上案子是審計部駐點查核必查。 這麼多關卡都不會有人質疑?
沒人敢這麼做,要也是分開切成三個不到十萬的案子,拿三份「收據」分三次核銷
而且還要事先跟單位內的主計政三討論過簽呈各要怎麼寫法比較不會出問題
另外,憑「估價單」就要核銷掉帳? 有沒有搞錯啊,太明顯的濠洨!
一家開三家估價單這作法常用於十萬以下的小額採購
因一些單位有內規會要求找三家估價,偷懶或是「別有目的」的承辦人就會如此做
常跟軍方往來的廠商都會有好幾個發票章,可以生出價錢不同的三份估價單
當然真正要買的那家開出來的是最低價,承辦人再拿回去簽請購
另一種狀況則是在訂定招標底價時,有規定要以商情訪查為底價
懶一點或是「別有目的」的承辦人就會找一家開出三家,以最低的當底價
對了,伺服器這種東西有中信局的共同供應契約,可以直接找簽約廠商買
就算超過十萬元也不必再辦招標程序,直接拿收據就可以核銷
軍方也有規定共同供應契約裏面有的東西就必須以共同供應契約方式採購
http://www.ctoc.com.tw/procureProduct/Cmsup_SpecIndex.shtm
補充說明:等刊登上政府採購網公告之後,你高興找幾家來投標都沒問題
廠商要用幾個分身來投標也都沒問題,只要拿得出合格證明文件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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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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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25.99
→ azumanga:MM,政府現在有公開招標與政府採購網。 12/16 19:52
推 dondothat:我可以說學校有些案子也是這樣和消掉的嗎 12/16 20:08
推 trueQoo:反正我也退伍了....不相信就算了.... 12/16 20:29
→ oceanqoo:信者恆信 不知道什麼叫做100萬的耗材嗎 12/16 20:52
推 oceanqoo:只要你發票不要超過10萬就好了 你還可以開家公司 12/16 20:55
→ oceanqoo:把錢轉進自己口袋 我想民意代表也都這樣吧 12/16 20:56
推 purification:原po不了解採購的黑暗面阿 12/16 21:03
推 mstar:三樓的說法可和樓上的作法差很遠。 五樓是常見的作法 12/16 21:03
→ mstar:三樓說他「三十萬不招標不分割就直接硬上」,你信不信? 12/16 21:05
→ mstar:但五樓的作法也要在一開始就簽三個案子請購、分三案核銷 12/16 21:11
→ mstar:說三樓採用五樓的分割方式我還信,說整個硬上絕對是濠洨 12/16 21:12
推 oceanqoo:最近年底 報帳報到快瘋了 每年這時候都要搞一堆帳 ... 12/16 21:13
推 demondevil:知道的少就別勉強了.... 12/16 21:38
推 mstar:樓上這位似乎知道「得」不少,爆點來看看嘛 12/16 21:46
推 eslite12:PUSH 12/16 23:19
※ 編輯: mstar 來自: 61.229.25.99 (12/16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