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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tar (Wayne Su)》之銘言: : 別濠洨了,最好你三十萬的案子沒分割也沒上網就直接核銷掉啦 : 十萬以上的東西不刊登上政府採購網上公告,就是違法 同學,有種東西叫「勞務採購」 勞務採購沒到一百萬是不必公開上網的 至於財物採購 把物品清單列出來 每一單項不超過10萬就可以不上網 為了規避 通常不會跟同一家廠商買超過10萬以免被查帳 當然若非同一性質的物品就不構成分批採購 而且商家都很聰明 他們會自己去找人拆帳的 不過個人覺得把每一單項壓十萬下是折磨自己的行為 統包只要出一張嘴罵一家廠商就好... -- 新年到,祝您好運到!歡迎蒞臨【壞女孩菜菜的迷路館】參加丙戌年免費紫微論命活動! 網址在http://www.wretch.cc/blog/altr 這裡還有占星、心測、紫微、測字等文章,以及一堆有的沒的小說, 越多人催稿阿菜就會寫的越起勁,Come on bab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35.129 ※ 編輯: altr 來自: 163.29.235.129 (12/17 14:21)
mstar:勸你再把政府採購法念熟一點,不然會出事 12/17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