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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了很多陳前部長很多在縣長及法務部長時期的政績。 現在我要說的則是他在法務部長任內一件算是滿重要的案子-盧正案 在陳部長任內,他曾經宣示要往廢除死刑的方向走。但他仍然簽署了包括鄭太吉等人的 死刑執行令。鄭太吉在被害人母親面前當面槍殺被害人,被判死刑是理所當然。然而, 盧正案卻是台灣近代司法史上一件頗具爭議的死刑執行案。 盧正涉嫌在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綁架並且殺害他的高中同學詹春子,並且向詹春 子勒索。警方在經過偵查之後認為曾經是鎮暴警察的盧正涉案,便以"協同辦案"的名義 約談盧正。(有傳出是靈媒介入辦案)經過長達三十六小時的疲勞轟炸式訊問,盧正由原 本的堅決否認變成在自白書上簽名。於是經過一審二審三審判處死刑,在再審及非常上 訴均遭駁回後,於八十九年九月七日槍決。 然而這件案子存在很多疑點,例如長達36小時的違法羈押、採集到的指紋與盧正不符、 採集到的菸蒂血型為B型、而盧正為O型等等(其餘可見http://0rz.tw/5f25C) 而盧正在槍決之前即高聲喊冤。甚至有傳聞(或刑場人員傳出)盧正挨了5針麻醉針仍然 保持清醒(正常死刑犯接受1支麻醉針即會在數秒內陷入昏睡),所以他在槍決時意識是 清醒的,最後他挨了3槍,眼睛未閉而死,一顆子彈還卡在他的胸口。 (此段可見http://0rz.tw/29220 或島國殺人記事2) 而此件案件也暴露出警方常常為了績效而抓不該抓的人,而法務部迅速處決的動作,也 遭到監察院予以糾正。但是到目前為止,法務部對於此件案子仍認為是沒有任何違法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監督 頑張って!! ╚日本一 めざせ!! ╚ソフトバンク 大好き!! ψ machi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95.126
blees:陳不是主張逐步推動廢除死刑嗎?嗯? 59.114.54.205 11/08 13:53
hahano:推一個..很哀傷又很重要的八卦 61.230.50.173 11/08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