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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wAt (nothing)》之銘言: :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272363 : 扁告歐巴瑪案 美軍事上訴法院受理 【12:55】 :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秘書長林志昇今天上午受訪表示, : 位於美國華盛頓的美國軍事上訴法院,已於當地時間二十二日上午十一點四十三分, : 受理前總統陳水扁的控美案,案號為「EC02-3082555US」。 : 陳水扁控美案透過美籍律師Dr.Jonathan H.Levy於華盛頓時間二十一日上午遞狀。今天凌 : 晨律師Levy已告知林志昇,陳水扁控美案在一天後,獲軍事上訴法院受理。 : 林志昇說,依美國軍事法院程序,法院會在一週內公告審理程序,並擇定一名監查官處理 : 此案。 : 林志昇控美案已打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院將於九月二十九日公佈是否提審此案,陳水 : 扁另以「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署名控美,創下流亡政府人民及前任總統,以美國 : 未妥善處理戰後佔領區主權,導致佔領區人權受害為由,各別循美國聯邦法院及軍事法院 : 控告美國政府首例。 : 福爾摩莎法理建國會顧問、美籍台美關係研究者何瑞元也指出,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 : 行政不可干預司法,透過法理途徑向美國司法體系尋求釐清台灣定位,是個好方法。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這條新聞。 當這新聞出來時,我一直對這件新聞的真實性存疑,原因是 CAAF(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Armed Forces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 一般只審理陸海空三軍,海岸巡防隊軍事法庭的判決。 http://tinyurl.com/ybp7mzc 第一段。 我想不通為何CAAF會受理阿扁控歐巴馬案。 簡單敘述一下CAAF的作業流程。首先如果對一般軍事法庭的判決有意見,要上訴到 CAAF,必須先提出上訴的聲請(petition),而CAAF跟一般上訴法院不同的地方是 CAAF可以選擇他們想要審理的案件(一般上訴法院跟台灣的高等法院一樣必須審理 所有上訴案件)。http://tinyurl.com/ybp7mzc 第二段。 CAAF會將他們對收到的上訴申請作的受理或拒絕的決定,在網路上公開。 http://www.armfor.uscourts.gov/journal/2009Jrnl/2009Sep.htm 。 這是今年9月的記錄,完全沒看到任何跟阿扁或林志昇有關的紀錄。 新聞上是說軍事上訴法院 2009-09-22受理,案號為EC02-3082555US http://tinyurl.com/yejokku 第一段。 如果他們說的「受理」是指上訴法院決定要審理,那麼從上訴法院的網站, 找不到任何核准或拒絕的記錄,也找不到提出聲請的記錄。 再則,從上訴法院的網頁上看到的案號形式為No. 09-0223/AR,而不是 在新聞上出現的EC02-2082555US。 我在想可能林他們不是上訴到CAAF,或者這只是律師事務所內部的 案號,他們還沒向CAAF提出聲請。 -- 另,之前板上有人很興奮地指出林志昇控美國政府案,在上訴法院獲得審理, 法官意見書(apellate opinion,我不翻譯成判決,因為沒有進行過審判)。 其實,這只是駁回而已,根本沒有進行過任何「實質審理」 林在地方法院對美國政府提告,在進行審理前,美國政府代表律師提出動議要求 法院根據法院不審理政治問題原則駁回告訴。地方法院法官駁回告訴。 Lin v. United States, 539 F. Supp. 2d 173 (D.D.C 2008). 接著林上訴到上訴法院,要求上訴法院推翻地方法院的決定,要地方法院 接受林的告訴,進行審理。(上訴法院必須接受林的上訴,因為他們必須接受任 何人對地方法院的決定有異議而提出的聲請。) 上訴法院法官給的意見還是一樣,不准告訴。 Lin v. United States, 561 F.3d 502 (D.C. Cir. 2009). 其中法官說,也許上訴者說的對,仔細審視舊金山和約也許會得到美國對 台灣有暫時性主權的結論。但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因為根據政治問題原則, 我們無法開始進行任何分析。 Appellants may even be correct; careful analysis of the SFPT might lead us to conclude the United States has temporary sovereignty. But we will never know, because the political question doctrine forbids us from commencing that analysis. Id. at 507. 我不懂這為什麼會令人振奮? 網站說「台灣終於站上美國最高法院」http://tinyurl.com/yafgms4 美國最高法院跟高等法院不同,不是有人提出上訴,他們就要受理的。 欲上訴者必須先提出書狀(writ of certiorari),最高法院決定他們是否 受理。最高法院決定受理之後,上訴者才可以提出說明書與進行言詞辯論。 最高法院都還沒決定要不要受理(據說是9月29日會決定,到現在都沒消息 大概是被拒絕了。),我不懂城教授到美國去幹嘛? http://tinyurl.com/yafgms4 最後一段 * * * 如有謬誤,歡迎雅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31.166.239
valenci:這網頁看了會覺自己是美國人 10/03 08:37
gg123sf:所以結論是唬人的囉 10/03 08:38
floyyed:IB124:不要在乳搖了 10/03 08:40
charles1975:敗訴跟不受理是兩個概念 我是不大相信 美國法院會受理 10/03 08:42
訂正錯字certiorary為certiorari。
charles1975:之前還有人信誓旦旦 是被訴終於 有版友戳破真相 10/03 08:43
charles1975: 敗訴 10/03 08:44
waternoer:哈~ 10/03 08:49
ahiru:你少講一個,聯邦最高法院受理之後還有分是否僅就書面審查或 10/03 08:50
ahiru:進行言詞辯論,不過我覺得這個案子被丟出去的可能比較高 10/03 08:51
iele:就跟雲林贏一席吱吱就在自high一樣 年底繼續補刀 10/03 08:53
despaired:不管結果怎樣他們都會自圓其說 當作看馬戲團表演就好 10/03 08:56
訂正引用格式F.Supp.2d為F. Supp. 2d ※ 編輯: gpentacene 來自: 99.31.166.239 (10/03 09:00)
digimaster:阿扁愚民又不是第一次 10/03 09:08
ahiru:你原來的引用就對了啦,不需要加空格,F.Supp.2d是在一起的 10/03 09:14
多字母縮寫要加空格 Bluebook p72.
putpi2007:之前還一堆人幻想要變美國領土 10/03 09:21
※ 編輯: gpentacene 來自: 99.31.166.239 (10/03 09:26)
akirajacky:推專業 一堆人以為writ of certiorari很好拿 10/03 09:30
akirajacky:畢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年也才審80件左右的案子而已... 10/03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