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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就會出現類似新聞 不負責模擬報導: 男女朋友吵架,基隆市警員到場,見16歲X姓少年持刀相向,警員見狀立即拔槍,朝少 年射擊,少年因此被擊中,少年的大腿、腹部共有5處彈孔,有生命危險,其母氣憤痛批 警方:「太超過! 國賠!!!」未先對空鳴槍就開槍射擊,質疑用槍過當,警稱符合 使用條例! 基隆市警員用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少年母親昨怒控:「警察連對空鳴槍都沒有, 就直接朝我家孩子開槍!」少年的哥哥則認為,警方已知對方是青少年,根本就是亂開 槍。中槍少年父親:「警察執行什麼狀況,憑甚麼拿槍去誤殺到。」 開槍的員警為何沒先對空鳴槍,而直接朝少年開槍?員警是否有執法過當的問題,恐怕 未來還要檢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40.66
id:廢文 12/29 17:18
valater:記者表示:感謝大大幫我寫好新聞稿 12/29 17:18
rabbittoofat:寫給記者抄? 12/29 17:18
hideinmylife:xxX八掛呢? 12/29 17:18
darkbrigher:某報主編:很好 不用修了 直接拿來當頭條 12/29 17:19
lazo:法條本來就沒有規定要對空鳴槍 對空開完一槍都被刀子督死了 12/29 17:19
vigle2:原PO好人幫別人賺稿費 12/29 17:19
v800982004:家屬跟白癡一樣 不去檢討自己家人怎會拿刀衝向警察.. 12/29 17:19
yashingno:還不賴 去投稿吧 12/29 17:20
Peruheru:原文好像說,這是在室內耶,室內對空鳴槍一定很有趣 12/29 17:20
solsol:你少了來插花的正直好議員 扣分 12/29 17:20
ZBeta:明天拿報紙來比對看看 12/29 17:20
keithking:妓者程度 沒八卦 12/29 17:20
cyp001:先承認你是記者吧 寫得好像 12/29 17:21
hu6111:記者:謝啦,直接拿來用 12/29 17:21
Isoroku5566:太記者了! 完全只想錶警察而已~ 12/29 17:22
a34567:你以為你先寫他們就沒辦法抄了嗎 12/29 17:22
money923:現行法已刪除對空鳴槍,先去翻翻法條吧 12/29 17:23
Norther:哇靠 你就是記者吧 用字淺詞根本就一模一樣 12/29 17:29
miniferry:應該不是豬油吧~~~ 12/29 17:30
rfr:科科 我不是記者XD 拿別篇新聞關鍵字複製剪下貼上而已啦XD 12/29 17:33
h2o1125:台灣需要你這種人材 12/29 17:33
tracy00459:去唸唸警械使用條例吧 根本沒有對空鳴槍的規定 12/29 17:42
mncr:記者快來複製貼上 發稿記得帶種點告訴大家你是誰 12/29 18:06
paul5566:樓上 記者帶種就不是記者了 12/29 18:12
ps1:都刀都在眼前了對空鳴槍幹嘛 鳴槍完就掛了 那拿個屁槍喔 12/29 18:18
umaga1:很可悲的 記者可能這樣寫 12/29 18:31
ak1200:明天這一篇可能一字不漏的登上新聞... 12/29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