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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hoho1030 (Can FlyDog Jr.)》之銘言: : ※ 引述《tkucuh (tku's cuh)》之銘言: : : 好像不少人是認為這點才需要緊急命令 : : 國軍支援 : : 緊急命令: 中央政府為維護災區秩序及迅速辦理救災、安置、重建工作,得調派國軍執 : : 行。 : : 災害防救法: 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 : : 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 : : 921震災:調派制。 : : 88風災:申請制。 : : 現在應該還是處於救災時期,災後重建還沒開始。 : 還在吵緊急命令跟調派國軍 唉 :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 第三節 緊急應變體制 : 五、國軍之支援 : 地方政府依災情判斷,無法因應災害處理,需申請當地國軍支援時,應依 :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之指示或依「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之規範,申 : 請國軍支援災害搶救作業。 : 風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第三章 緊急應變體制 : 第五節 國軍之支援 : 一、內政部及地方政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需申請當地國軍 : 支援時,應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之指示或依「申請國 : 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之規範,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作業。 : 好啦,如果你要質疑等到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指示國軍要花很多時間 : 這邊有風災時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應該要進駐的部會人員 : 風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第三章 : 第一節 災害應變中心之開設 : 進駐機關:由內政部通知國防部、教育部、經濟部、交 : 通部、行政院新聞局、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 : 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原 : 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 會、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 : 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等機關(團體)派員進駐, : 處理各項緊急應變事宜,並得視颱風強度及災情狀況, : 經報請指揮官同意後,通知其他機關或單位派員進駐。 : (三)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 : 1.開設時機: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預測颱風暴 : 風圈將於18 小時內接觸陸地時。(注意不是颱風中心登陸喔) : (三)內政部通知相關機關(團體)進駐後,進駐機關(團體) : 應於所定開設時機1 小時內完成進駐,展開各項緊急應變 : 措施;內政部並應掌握進駐人員之出席情形,向指揮官報 : 告。 : 依照國防部本次新聞指出,國防部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是參謀總長 : 如果出動緩慢,請先檢討8/7-8/8的指揮官廖了以是否有快速指示國防部行動 : 以及國防部接到指示後的出動是否有延誤,而不是在吵總統要下令云云 : 此外,這也可以看出並非只能由地方政府向國防部申請 地方可以上報災情後由指揮官 : 調度國軍支援 : 就算是地方要直接申請,那我們來看法規中說的"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 : 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 : 第二條    :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 : 得申請國軍支援。 : 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國軍調派兵力支援,應不影響國軍戰備、不破壞國軍 : 指揮體系、不超過國軍支援能力範圍。 :   國軍支援災害處理時,接受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指揮;且申請機關應於災害現 : 場指定人員,與國軍支援部隊協調有關災害處理事宜。 : 大家愛戰的跑公文流程: : 第三條 :   : 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在中央由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向國防部申請;在地方 :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向所在地團管部司令部申請。 :   前項申請以書面為之,緊急時得以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先行聯繫。 : 第四條    : 直轄市、縣(市)政府平時應與所在地之團管部司令部,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 : 機關平時應與國防部就下列事項建立通訊聯絡機制: : 一、聯絡單位。 : 二、聯絡員。 : 三、聯絡電話。 : 四、通訊器材。 : 五、其他有關通訊聯絡事項。 : 屏東縣政府狗幹的應該是這個部份 : --------------------------------- : 請問這裡面有需要總統出面調度的部份? 這幾天都看救災新聞看到深夜, 今天把腦袋冷靜一下,仔細整理前因後果, 我跟這篇的原PO都是水保體系出來的, 尤其hohoho1030對災害防救這塊領域其實是非常熟的, 不過從921到桃芝、納莉、艾利等等著名天災,我全部都有參與到, 災害現場去過非常多處,甚至有部分地區的疏散避難數線規劃也有參與, 以下是就我瞭解的部分說明: 1.第一時間沒有火速救災的問題。 根據災害防救相關法令,國軍在緊急狀況下,是可以不需經過書面程序, 不需上級命令,自行出動救災的,而各級應變中心確實是在颱風來之前就會開設, 24小時都有人值班,所以國軍沒有第一時間出動救災的原因, 第一個可能,也是最大的可能,就是災民根本來不及通報至應變中心, 應變中心只知道豪雨不斷,但是近年的風災已不像921剛過那幾年嚴重, 只要沒接到通報,恐怕也不會認為有多大災情。 沒有通報,就沒有救災指令,於是第一時間就不會有救援。 第二個可能,就是有人為疏失,應變中心或國軍部隊沒人接通報, 或者更過份的是國軍接到了民眾通報,卻因沒有公文程序而不敢貿然出動。 2.後續救援動作緩慢問題 這部分可以說政府應變的確太慢,第二天早上各台新聞都已經報出災情了, 政府還像處女初體驗一樣手足無措,從總統、行政院長到中南部各級地方首長, 表現唯一合格的大概只有胡志強,偏偏台中市沒什麼災情。 但是話說回來,制度都已經建立起來了, 這些首長應該要負的責任是督導、敦促,緊盯救災效率, 如果說要馬英九、劉兆玄在現場指揮救災,你還真以為劉兆玄多有救災經驗嗎? 台灣在這方面還一直停留在「人治」而非「法治」的階段, 老實說如果一切按照規定行事,根本不用馬英九或其他首長下令救災, 他們除了緊盯救災進度外,頂多也只是看看能否發揮「安定人心」的作用。 3.防災意識問題 看過這麼多年的災害現場,深深體會到「人定不能勝天」的道理, 當初在某些地區規劃土石流避難路線及安全避難處所時, 真的有遇過全村或全里找不到一個100%安全的地方, 只能勉強找一個只能暫時安全的地方,叫做「緊急避難處所」, 那時都會在規劃完進行宣導時,對居民強調「緊急避難處所」並不就代表安全, 最好還是在颱風前就撤離,那幾年做的規劃與宣導工作真的讓我台灣不知道跑幾圈, 最希望的就是能夠建立這些危險地區居民的「防災意識」, 我們的避難路線宣導圖上,甚至還有要求居民平常就準備一個包包, 裡面放的是身份證件、通訊器材、手電筒、乾糧、飲水、少量錢財等等, 萬一要撤離拎著包包就可以走了。 上面也有各級應變中心、警消單位、甚至村里長的聯絡電話, 還把宣導圖護貝好,一家一家發,或者交給村長發給村民。 在這些過程中,很明顯可以感覺到各地防災意識程度的差異, 沒經歷過災害的村里,就算我們說到口水流乾,也不是很在乎, 我都很想問問,經過這些年,那張當初我們發的土石流避難路線圖, 有多少家還留著?是已經熟記於心,還是這幾年沒什麼災害就丟了? 當然也許你會說這次的災害規模太大,避難處所不見得有用, 但是至少可以提醒你,平常就要做好準備,颱風來前最好事先落跑。 這次的風災,降雨量的重現期距,其實若按照近50年的各地雨量資料來算, 有很多地方根本就是好幾萬年才會出現一次的雨量, 只是根據50年的資料卻算出超過200年以上的重現期距,基本上數字已經沒有太大意義, 總之的確是「完全無法預料」的大, 24小時及48小時累積雨量,甚至差點打破世界記錄, 老實說,我承認馬英九及水利署講的「超過預期」的說法, 但是無法理解後續救災的慌亂以及這些首長在現場的一些脫線演出或白目說法。 簡單說來,包含居民跟政府甚至我自己在內,防災意識仍是不足, 因為在我之前的文章有提過,自己的姑姑住在台南海佃路, 身為水保人也從沒想過那邊會有溢堤或潰堤的可能, 而居民平常演練的越多次,越有防災意識,遇到緊急狀況就越不會慌亂。 政府的防災意識呢? 他媽的哪一次的政府真的有防災意識?這點不分藍綠, 每次都是大災害之後,才會雷厲風行執行水保相關政策, 操個兩年之後,就一切都忘了,就連指標性的水土保持局, 這幾年整個重心都在農村建設上,邊坡整治、野溪治理等工作大減, 為什麼?因為建設農村很明顯會有績效,農民都會對你豎大拇指, 但是邊坡整治、野溪治理,可能會影響居民生活, 還有可能換來「又沒災害幹嘛做?浪費納稅人的錢」 或是「以前不做現在才來做」的冷言冷語,順便比個中指.... 以下為作夢夢到的,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前幾年水保局有個年輕有為的課員,常常想要推動「特定水土保持區」的劃定, 結果在局長面前變成超級黑人,因為想也知道這是件吃力又絕對不會討好的工作, 肯定會影響水保局在一般民眾心中的觀感,尤其是那些會被劃進去的居民, 一旦開始執行這種工作,整個局裡的執行績效絕對會被拖垮, 後來這位課員學乖了,逐漸不再把「特定區」掛在嘴邊, 才升得上課長.... 我之前的文章也有提過,在經歷過多次水保議題的興衰及災害後, 還是建議大家多買保險吧,雖然產物險的理賠問題很多, 但是壽險總不會有問題吧? 不管是淹死、埋死、被人跳樓壓死、被車撞死、坐飛機摔死、馬上風、打手槍到死, 只要不是兩年內自殺或故意置被保人於死詐領保險金,都會理賠, 921死傷的壽險及醫療險理賠金竟然平均才110萬上下, 各位就知道很多人都很鐵齒,沒有防災意識也沒有保險意識, 永遠不會認為自己這麼倒楣遇上,遇上的時候才來後悔沒有提前做保障, 多少受災家庭因為家庭支柱掛掉而面臨生活困境? 常常可以看到小孩子雖獲救了,但誰來照顧? 人就是這麼奇妙,平常沒事時很排斥保險, 出事的時候第一句話就是問有沒有保險? 防災意識也是如此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16.227
ayann718:國軍絕對有辦法,"20"分鐘內集合完~ 08/14 18:25
Hateson:推 08/14 18:25
max52001:第一點 沒第1可能 災民可以打給電視台 沒打給災變中心? 08/14 18:25
hahahaelle: 08/14 18:26
cses87254:有電話可打的通常都不是最嚴重的 08/14 18:26
loh:推你的論點 ^^ 08/14 18:27
GoDieTeam:好文推~~ 08/14 18:27
yangch:知道災變中心電話的不多吧.... 08/14 18:27
jzn:推 08/14 18:29
olahugo:第一點 國軍或政府誤解派兵的程序的可能性最大 08/14 18:31
hohoho1030:學長 你爆這個卦 會不會被人肉搜索啊 08/14 18:40
artrox:我不擔心,現在大家都殺紅眼找對象鞭,不太會注意到這個的.. 08/14 18:52
dingcross:推你這篇 不過我想看得下去的人也不多吧 唉 08/14 21:29
pickchu9617:push 08/14 21:53
tomashsue:這篇應該推爆吧!台灣就是這樣,很容易遺忘人命關天的事 08/14 23:59
saap:好文 08/15 01:19
soslow:第一點,災民直接通報給國軍單位就能馬上出動? 08/15 09:05
soslow:緊急命令的調派跟災防的申請差很多吧 08/15 09:06
是我筆誤,正確應該是民眾通報縣市政府應變中心,轉通報國軍出動, 但是跟緊急命令根本沒有差別,緊急命令是直接由首長對國軍下達指令, 而首長為何要下達指令?也是要接獲通報啊,說不定還不只透過一層, 這跟民眾通報應變中心再轉通報國軍出動有何不同? 當初921會啟動緊急命令,主要是因為救災體系不健全, 災害防救法是民國89年才制訂的,後續又增修條文才慢慢健全, 在有法律可循的狀況下,說實在的我看不出有需要發佈緊急命令的必要。 ※ 編輯: artrox 來自: 123.110.16.227 (08/15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