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uosong:亞洲哪個國家同性戀結婚是合法的呢? 12/01 10:58
→ Mariano42:開放嘿嘿平權 搞到現在美國一職被一堆嘿嘿拖累 有好嗎? 12/01 10:58
推 Justice5566:二樓真敢講 黑人都當總統了 12/01 10:59
推 a1122334424:好啊? 至少民族主義現在不太流行就是 12/01 11:00
推 dolphinus:黑人很能幹 都幹到總統了 12/01 11:01
推 joejohn:即便沒有立法..還是可以教育吧..這跟立不立法沒關係 12/01 11:02
推 Mariano42:那個當總統的 就是嘴砲強 騙到一堆選票 實際也是拖累美 12/01 11:03
→ joejohn:即便是立法了,當你的同儕以及社會仍然是投注異樣眼光時 12/01 11:03
→ binr:因為台灣實質上還不是民主國家啊 不然怎這麼難罷免 12/01 11:03
→ lwowl:黑人立法後還是被歧視打壓近百年啊 沒立法現在還在採棉花吧 12/01 11:04
推 power7:二樓真的是種族主義者,反同大將 12/01 11:04
推 tran628:現在是在戰同性戀還是黑人啦連歐巴馬嘴砲都說出口了XDDDDD 12/01 11:04
→ joejohn:孩子也未必能接受或繼承你的理念這就是社會和文化上的壓力 12/01 11:04
→ tran628:在你眼裡馬英九最不嘴砲是吧XDDDDDDD 12/01 11:04
→ joejohn:這本來就是文化觀念上的問題為何不能相提並論.. 12/01 11:05
推 bensome0624:就是會有2F這種公開種族歧視的人,才需要立法遏止 12/01 11:05
推 allenjeffery:不過是人各有所好 大家要的都是一樣的權利而已 12/01 11:05
→ tran628:不要笑死人了自己有偏見就覺得其他人也有偏見 12/01 11:05
→ joejohn:還有...因為有某人這樣的同志支持者所以外面才會反成這樣 12/01 11:05
→ a1122334424:立法是教育上很好的話題吧 12/01 11:05
→ tran628:你以為偏見是不會改變的嗎 12/01 11:06
→ joejohn:你跟你孩子說國家立法同志能結婚囉~但是外面還是存在著很 12/01 11:06
→ tran628:還文化觀念哩,你以為我們現在的觀念在以前就是正常的嗎 12/01 11:06
→ tran628:會反就是會反不用牽拖同志支持者 12/01 11:07
→ joejohn:大的鄙視及異樣眼光時,這才是問題的根源,再者我相信也是 12/01 11:07
→ tran628:今天沒有支持者出來說話我相信反對者話說得更難聽 12/01 11:08
→ joejohn:我相信支持者站出來講外面還是一樣難聽,你得到了甚麼 12/01 11:08
推 jauruyu:2F 可以跟上一篇文的歧視哥結拜惹 根本搭 12/01 11:09
推 Justice5566:得到結婚的權利啊 報稅遺產婚後財產分配不重要嗎 12/01 11:09
推 joejohn:如果是樓上說的財產分配問題我就無話可說XD 12/01 11:10
本來爭的就是財產、報稅、能不能簽手術同意書這樣的權力呀
歧視的眼光只能用立法才能消除,不立法就能消除的話,現在早就消除了 =_=
※ 編輯: moboo 來自: 123.50.58.18 (12/01 11:12)
→ joejohn:根本的問題是社會根本就不認同同性戀這件事用認同太嚴苛 12/01 11:11
推 tran628:我得到了什麼?應該問你這樣反對得到了什麼吧 12/01 11:12
→ joejohn:應該說是尊重,還能提到結婚,我同意這篇文章所說的,只 12/01 11:12
→ joejohn:是早過晚過而已,但你透過通過這個法案應該要得到更多 12/01 11:12
→ joejohn:而不是失去更多 12/01 11:13
→ joejohn:又開始不看文章了tran你還是好好看文章吧不用為戰而戰 12/01 11:13
推 power7:同性戀就不用你同意啊 你搞異性戀有問我嗎 12/01 11:13
→ joejohn:歧視的眼光並不會因為立法而消除,真正的消除是在人心 12/01 11:14
→ joejohn:本來就不用我同意阿,那別人反對同性戀更不用你同意啦 12/01 11:14
→ power7:別人爭基本權你一直說要同意,黑人爭權等同意他們現在還在 12/01 11:15
→ power7:採棉花 12/01 11:15
推 tran628:所以你覺得沉默就能改變人心嗎 12/01 11:15
→ tran628:別人反對我不在乎阿,但為何別人反對就不能立法? 12/01 11:16
→ joejohn:所以你覺得搞上街頭牽扯政治就可以爭取認同嗎? 12/01 11:16
推 fallinhua:2樓你對的起你的帳號嗎? 12/01 11:16
→ power7:你的論點很莫名,黑人平權多久了?現在還是有人歧視黑人, 12/01 11:16
→ tran628:重點就在於他們的反對影響到了別人的權益阿 12/01 11:16
→ joejohn:這就很弔詭阿你現在就是爭取別人認同,別人反對你怎麼立法 12/01 11:16
→ tran628:不然呢 12/01 11:16
→ power7:你知道是反方先決定要遊行的嗎? 12/01 11:17
→ tran628:你搞錯重點了權利不是多數決定要不要賦予的 12/01 11:17
→ joejohn:反正power你的邏輯我永遠不能明白為何可以如此跳針 12/01 11:17
→ power7:原來被罵還不能回嘴啊 12/01 11:17
→ joejohn:我覺得你才是搞錯了重點,這是一個團體,有人出來發聲的 12/01 11:17
→ power7:你就邏輯不通啊 12/01 11:18
→ tran628:爭取立法跟爭取認同根本是兩回事 12/01 11:18
→ joejohn:時候本來就是爭取認同的時候,即便是當初解放黑奴時也是 12/01 11:18
→ tran628:所以他們發生我反擊錯了嗎 12/01 11:18
→ joejohn:如果你不能爭取到過半數人以上的認同,你要怎麼爭取權益 12/01 11:19
→ tran628:你要一個根本上反對同性戀的人如何認同? 12/01 11:19
→ power7:我可以理解有人贊成就有人反對,我不了解你叫正方溫良恭儉 12/01 11:19
→ tran628:沒有從立法上讓人們了解到同性跟異性平等你要他們認同? 12/01 11:19
→ power7:讓是哪招 12/01 11:19
推 YCC:民主訓練對老一輩還是不太夠 12/01 11:19
→ tran628:在法律基礎上就不平等了,還談認同? 12/01 11:20
→ joejohn:你只能用謾罵和忽略弱勢等薄弱的論點去講,權力確實不是 12/01 11:20
→ tran628:認同這件事要透過教育,但立法這件事不是 12/01 11:20
→ joejohn:多數人賦予的但是你要爭取到半數的人的認同你才能爭取到 12/01 11:21
推 Justice5566:基本權不需要多數決 你也不能多數決剝奪人類基本權 12/01 11:21
→ Justice5566:連這種ABC都搞不懂 就不要來這裡跳針爭取權益 12/01 11:21
→ joejohn:相信我吧不從認同開始做,立法之路只是更加艱辛而已 12/01 11:21
推 power7:他們說話就是爭取認同啊 12/01 11:22
推 fringetree:正因為有岐視,才需要立法遏止。 12/01 11:22
→ tran628:薄弱的應該是你,竟要用認同這種抽象的東西去決定 12/01 11:22
→ Justice5566:認同個雕 黑人權益跟女性權益 每個都是在認同前立法 12/01 11:22
→ joejohn:如果立法不需要多數決就不用選那麼多立委了,更何況所謂 12/01 11:22
→ tran628:認同多久了,有同性戀多久了?有多少人改變了嗎? 12/01 11:22
→ power7:不知所云 12/01 11:22
→ Justice5566:基本權跟立法是兩件事情 要靠數人頭就不用基本權了 12/01 11:23
→ Justice5566:基本權就是保障數人頭也不能侵害的東西 12/01 11:23
→ tran628:照你的邏輯我很懷疑同性戀要多久才能取得結婚權 12/01 11:23
→ joejohn:人權應該是從根本上大家的認同才有,我也可以說我隨意在 12/01 11:23
→ Justice5566:聽你喇叭 基本權就是反多數決了 你先搞懂好嗎 12/01 11:23
→ joejohn:路上大小便也是人權別人認不認同而已,但你不爭取認同怎麼 12/01 11:23
→ tran628:立法是最低標準的道德國家不去宣示同性異性平等永遠不會 12/01 11:24
→ Justice5566:路上大小便哪是你的人權 你先搞懂好嗎 =.= 12/01 11:24
→ joejohn:立法..反正just wait and see 12/01 11:24
→ tran628:有改變的一天 12/01 11:24
→ Justice5566:你去書店找本憲法教科書 先看一下基本權的緣由跟功能 12/01 11:24
→ joejohn:又在跳針..我說如果我只是一廂情願認為..社會並不認同 12/01 11:24
→ Justice5566:你先搞懂基本權跟人權 不要說別人跳針 12/01 11:25
→ joejohn:又開始憲法..憲法也是人立的..如果我們沒有對民主的認同 12/01 11:25
推 power7:反正你只是要伴侶盟安靜而已 12/01 11:25
→ joejohn:u又何來的憲法 12/01 11:25
→ tran628:不跟你權益迫切相關當然能輕鬆地說出wait and see阿 12/01 11:25
→ tran628:今天不過只是你剛好站在多數方你才能說出這種多數決的論點 12/01 11:26
→ Justice5566:你真的缺乏基本的基本權sense 這樣很難討論......... 12/01 11:26
噓 SmilingMan:一個是道德的改進、一個是族群的融合,這些都不違反自然 12/01 11:26
推 power7:你以為國父推翻滿清,那時候中國有多少人知道民主是啥 12/01 11:27
→ joejohn:老實說你大聲疾呼甚麼基本權不權的都沒用,就像我說的 12/01 11:27
→ SmilingMan:甲甲存在是從盤古開天開始,問題是就是不能接受 12/01 11:27
→ joejohn:當你獲得了半數人以上的認同甚麼權都有了,但大家都反對 12/01 11:27
→ power7:如果要共識,現在我們還在說日語 12/01 11:27
→ joejohn:你只會被加艱辛而已 12/01 11:28
→ power7:你不代表大家 12/01 11:28
推 a1122334424:半數人以上認同 甚麼權都有... 這樣的權真的沒問題嗎 12/01 11:28
→ joejohn:我並不是說不要爭取立法,我認為是本末倒置,當你只是站在 12/01 11:29
→ a1122334424:納粹...? 12/01 11:29
→ power7:不用你擔心,我很樂觀認為通過是遲早的 12/01 11:29
推 Justice5566:多數都同意的權利還需要保障嗎 =.= 12/01 11:29
→ tran628:就讓他們去反阿,反了十年後當同性結婚權還是在那時他們 12/01 11:29
→ tran628:還會繼續反嗎 12/01 11:30
→ joejohn:街頭高喊不公平時,而不是設法讓反對方認同理念 12/01 11:30
→ joejohn:根本是毫無意義的作法,你以為站上街頭就會有很多人支持了 12/01 11:30
→ tran628:不要笑話了,多數人之所以為多數人就是因為他們享有權利 12/01 11:30
→ tran628:你以為他們真的會去認同你嘛 12/01 11:31
→ joejohn:法案就通過了,根本就是痴人說夢,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是必 12/01 11:31
→ tran628:你從沒有過被剝奪想上街頭的想法是吧那只能說你很幸運 12/01 11:31
→ joejohn:需是互相理解。我能理解多數決不是一個公平的程序,但這是 12/01 11:32
→ tran628:不上街頭讓大眾注意爭取自己的權利難道要躲在家哭嗎 12/01 11:32
→ joejohn:環境,但是很不幸的,要克服先天上的障礙本來就是爭取認同 12/01 11:33
→ tran628:所以立了法再來談你的互相理解又如何? 12/01 11:33
→ joejohn:那就慢慢上街頭吧如我所說只是本末倒置而已 12/01 11:33
→ joejohn:如果別人不能理解你~又如何立法,難道來個同志集體大自殺 12/01 11:34
推 Justice5566:本末倒置? 你不是也承認同志婚姻的財產權很重要嗎 12/01 11:34
→ Justice5566:光是這點難道就不能作為同志婚姻立法的理由嗎? 12/01 11:34
→ joejohn:就能認同你~還是同情你了嗎?還是哭喊著這不公平就過了嗎 12/01 11:34
→ Justice5566:問題是你沒有理由拒絕人家 不是人家要哭著求你認同 12/01 11:35
→ joejohn:做法上本來就是先爭取認同,認同越多才能匯集立法的力量 12/01 11:35
推 karlrecon:那就是一種政治遊戲,而不是什麼自然定律或真理 12/01 11:36
→ tran628:你告訴我所謂的認同到底是什麼啊?你有具體方針嗎 12/01 11:36
推 power7:真好笑,不讓民眾接觸了解,恐嚇抹黑的是護家盟你不怪 12/01 11:36
→ tran628:如何評斷一個人真的認同? 12/01 11:36
→ joejohn:沒有理由拒絕??哪一次政府立法是經過我同意了? 12/01 11:36
→ tran628:否則認同也只是你的藉口,到頭來你根本不在乎 12/01 11:37
→ power7:怪上街表示意見的伴侶盟,洗洗睡啦 12/01 11:37
→ karlrecon:在最高層級的立法核心價值上,不該是可被角力衡量的 12/01 11:37
→ joejohn:透過我的選票我選的總統選上了嗎??我不喜歡的法案就不通過 12/01 11:37
→ joejohn:了嗎?不要再看不清事實了,本身就是爭取認同 12/01 11:38
→ karlrecon:你的例子談的是低層級的法律問題阿。 12/01 11:38
→ joejohn:挖靠這叫低層級..應該說你重視的才是高層級吧 12/01 11:39
→ tran628:法律本來就是最低層級的保障有問題? 12/01 11:39
→ karlrecon:憲法所寫的實質平等 原來只是我"個人"的高層級? 12/01 11:40
→ joejohn:憲法是誰寫的?是不是經過大家的認同?如果一部憲法大家不認 12/01 11:40
→ tran628:憲法經過大家認同?當然不是阿XDDDDDDDDDD 12/01 11:41
→ joejohn:同會有遵守的意義?同樣的,你覺得這是基本權就不用認同 12/01 11:41
推 karlrecon:當初推動強制戴安全帽有大家認同嗎? 這還只是低層級呢 12/01 11:42
→ joejohn:那大家有遵守的必要嗎?就大家想做甚麼就寫在憲法上就好了 12/01 11:42
→ tran628:所以我建議你去修憲法 12/01 11:42
→ joejohn:原來大家都是被迫認同阿(茶) 12/01 11:42
→ joejohn:反正對於你來說你只覺得上街頭發洩完情緒就好,但實際上 12/01 11:43
推 Justice5566:你只跳針你不認同 完全沒提出任何禁止的理由 12/01 11:43
推 a1122334424:某種程度上 確實是被迫的 為了社會安定吧 12/01 11:43
→ karlrecon:其實你提出根源需要認同時,也就同意你所認知的所有事情 12/01 11:43
→ Justice5566:你不要迴避你也承認同志婚姻財產權面向也有保障必要 12/01 11:43
→ joejohn:根本就不是這回事 12/01 11:44
→ karlrecon:都是人為教給你知道的,但你自己獨立想過其脈絡和必要嗎 12/01 11:44
→ Justice5566:光這點就有讓同志婚姻合法的必要 12/01 11:44
→ joejohn:並沒有跳針我不認同,我只是說要爭取法案通過要爭取認同 12/01 11:44
→ Justice5566:如果你不認同同志婚姻財產權面向 請你修正你的推文 12/01 11:44
→ a1122334424:那joe大有沒有甚麼好辦法爭取認同? 12/01 11:45
→ Justice5566:所以你認同同志婚姻也需要保障囉? 確認一下 12/01 11:45
→ joejohn:我倒是希望支持多元成家的人能大器點有頭腦點,這樣才會 12/01 11:45
→ joejohn:成功。 12/01 11:45
→ joejohn:不然呢?我只是覺得方法錯誤...你一直在戰甚麼 12/01 11:46
→ joejohn:還有程序問題,這篇文章也是在回我那篇到底要不要好好看 12/01 11:47
→ joejohn:文章呢? 12/01 11:48
推 karlrecon:我得說一下,弱勢的人發聲很容易被戰態度,但這常是主流 12/01 11:49
→ karlrecon:者自我優越的一種表現.. 12/01 11:50
推 lukehong:美國並非解放黑奴就消滅了歧視 但那是必要的第一步 12/01 11:50
→ karlrecon:當然 戰術和方法的確需要精進,但弱勢人通常也不會有這 12/01 11:51
→ karlrecon:種資源,再者,以多元為根基的族群其向心力通常也不高 12/01 11:51
→ a1122334424:餘裕? 12/01 11:51
推 joejohn:同意是必要的一步但那一個必要的一步改善了生活,也獲得 12/01 11:51
→ joejohn:半個美國的認同 12/01 11:52
→ karlrecon:一個人有一種想法很正常,想用一個組織框起來規束是無解 12/01 11:52
→ joejohn:這就是這個價值觀和法案困難的所在 12/01 11:52
→ tran628:你認為權利才是最終的目標但消滅歧視才是權利只是最基本的 12/01 11:54
→ joejohn:重複以上所說歧視不會因賦予權利而消滅,但追求權利是目標 12/01 11:55
→ joejohn:爭取認同是手段end 12/01 11:55
→ tran628:你認為要先消滅歧視再來談權利但比起消滅歧視立法容易多了 12/01 11:55
→ joejohn:不可能完全消滅歧視,但至少要爭取到多數人認同你 12/01 11:56
→ joejohn:真的嗎?對你的說法我存疑 12/01 11:56
→ tran628:認同有量表可以評斷嗎?但立法過了就是過了 12/01 11:58
推 joejohn:好吧你有你的堅持,就像我說的就看看這種方法立法過不過的 12/01 11:59
→ joejohn:了 12/01 11:59
推 a1122334424:不過話說回來 在台灣還是黨意最大 嘖嘖 12/01 12:02
推 karlrecon:是阿,我曾經也認為有其他理想的方式,但親自參與過運動 12/01 12:09
→ karlrecon:之後,就會體認到主流價值的固著並非絕對的善意可以轉化 12/01 12:09
→ karlrecon:那只會讓主流忽視你,但激烈一點他們又叫你該理性XD 12/01 12:10
→ karlrecon:有一派理想者會說叫給時間處理,但說實在的要不是有這麼 12/01 12:11
→ karlrecon:多累積在平日的小小抗爭,社會根本不覺得他們應該改變 12/01 12:12
推 wmja4387:推國父 12/01 12:12
推 georgeyan2:當年哪個亞洲國家是民主政權的呢? 12/01 12:33
推 inbongos5566:推 12/01 13:24
推 WRS:推 法律應該帶領這個社會 12/01 13:35
推 s13503:推! 12/01 13:56
推 ispy03532003:真的就是這樣 12/01 15:15
推 akobe:推~~40年後再來看這場遊行@@ 12/01 15:43
推 millia62219:先立法 至少可以免除一些明目張膽的歧視作為 12/01 18:48
→ millia62219:恐同者私下愛怎麼想 誰care 但你明著反 就是可以告你 12/01 18:49
推 lenta:你漏了可以請律師告關廠工人 12/01 20:50
推 YIHUYAGNIA:推 12/01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