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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父子是不是無辜還是清白的我不清楚也不敢肯定 所以單純擷取部分判決書內容,大家來討論討論 目前沒有疑慮的事項如下:  一、被告兩度前往中國  二、被告臨時更改原訂的返台時間  三、被告託人保管大筆現金  四、被告對前條現金來源無法說明 撇開計程車司機的證言、帶有指紋的膠帶等不談 就談談前幾篇有人推文說杜氏父子不事生產又有大筆現金很可疑 既然很可疑又有比較多資料,我們就來談談這些款項 -- 一審 台南地院 九十年度重訴字第二五號   證人地○○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問:大陸公安有扣到一批現金,你們會計有沒 有去指認過鈔票?)「有去指認過。有部分是她綁的,有部分不是,是用她自己 綁的方法、打結、留線等的方式認出的。其中伍健成那部分因大陸公安要求匯回 ,有動過,所以她只有指認出部分是她綁的。而午○○那部分都沒有動過,所以 她指認出全部都是她綁的。」(參見本院九十一年三月四日審判筆錄),依此, 被害人地○○之會計係以綁錢的方法、打結、留繩等方式指認證人午○○及乙○ ○所提出之款項為其等失款。惟證人謝家鳳、陳碧儀以尼龍繩綑綁出雙十字之綁 鈔方式,並無特異之處,尚不足認為係其獨有之方式,此觀證人地○○於本院審 理時所提出其雇用之會計謝家鳳、陳碧儀捆綁鈔票之方式照片十八張即可得知。 且參證人陳碧儀於大瀝分局應訊時亦稱:問:(假若給你辨別橡皮筋著的錢,你 能否認出事你綁的手法?)答「一般能認得出的。因為我綁第一圈時,是比較緊 的,第二圈時就相對比較鬆,但我不敢肯定能認出。」、問:(綁錢時,是否有 其他的特別之處?)答「我數錢時,當是以一百張為一打『即一萬元一疊,五十 元面額的就是五千元一疊,十元面額的就是一百元一疊』,一打為一捆,最後以 十捆為一捆,用紅色塑料繩綑綁,用井字型綑綁好,然後再交給葉老闆。」、 問:那對方交來的貨款有否井字型綁錢的方式?)「有的,對方交來的錢都有這 樣綁法的。」等語(參見附表編號筆錄)、證人地○○於本院審理時亦證稱, 問:會計綁鈔票方法,請再重述?)「答:我們都是百元鈔票,用點鈔機先點好 ,用黃色小橡皮圈將一百張先圈起來,全部都點好了,十小捆綁一起,用我們工 廠專門買來的紅色尼龍繩綁起來,所以一捆十萬元。這是會計他自己處理的方式 ,也是大陸都習慣這樣綁。」,證人即亦在大陸地區經商之戌○○亦到庭證稱亦 有廠商以尼龍繩綁鈔,可能亦與聯窖五金廠綁法相同等語(參見本院九十一年三 月四日審判筆錄),是證人地○○之會計僅以不具特殊性之綁鈔之方式指認證人 乙○○、午○○提之款項為聯窖五金廠之失款,其精準度是否確實無誤,已非無 疑。況遍查大陸地區政府檢送如附表一、二所示文件中,亦無證人謝家鳳、陳碧 儀二人指認於證人午○○、乙○○等處查獲之款項確係聯窖五金廠失款之相關紀 錄,其二人如何指認,依據何特徵認定證人午○○提出之款項為聯窖五金廠之失 款等情,本院均無從審認。 -- 更六審 台南高分院    (證人的證言與前相同,故前略) 而在張文華所有保險櫃內所取出被告杜清水交給張文華贓款70萬元人民幣,與之   捆綁方式相同,亦與伍建成證述被告杜清水所交給伍建成75萬元人民幣,其捆綁   方式相符堪認被告杜清水所交給伍建成、張文華、許中飛之款項,係在被害人   葉明義、侯國利處強盜取得無誤。亦足以佐證被害人5人為被告3人所殺害無疑。 -- 一份證據,兩種表述。 失款究竟是否為強盜所得,以一個慣用的綑綁認定妥當嗎? 為什麼不直接查驗該筆失款上是否有會計的指紋? 這不是更容易確定,也更沒有疑慮? 杜氏父子是有過前科,對現金來源也確實無法交代 不知道,鄉民比較能接受哪一個審級的判決呢? -- ╒══╕╒══╕ ╘╕╒╛│╒╕│ ▇▇▇▇▇▇▇▇ DON'T TOUCH MY INTERNET! ╒╛╘╕│╒═╛ ( ︶︿︶)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18.1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858022.A.306.html
best31403:就我國目前實務來說,地方法院法官的判決是比較受到肯定 04/30 19:41
goetze:錢哪來這點很重要 04/30 19:42
qooisgood:地院都是新人 而且普遍法學素養較好 層級越高就越老 04/30 19:42
best31403:比較敢作出具創造性的判決,簡單的說就是高院跟最高院 04/30 19:42
a126sam01:推這篇,但是還是有些人會繼續請大家看判決書wwwwwwwwww 04/30 19:43
best31403:都太迂腐了 04/30 19:43
qooisgood:那你也知道的 早年法律系是沒人要念 04/30 19:43
goetze:目前看到的說法都是父子三人不事生產~根本不可能有大量金錢 04/30 19:43
qooisgood:那水準 只能說........... 04/30 19:43
best31403:有錢就等於他們殺人?你是科南嗎? 04/30 19:43
goetze:且在案發當天還錢?這種巧合.. 04/30 19:43
goetze:問題是他們交待不出來~不是嗎?殺人耶~不是殺一支狗 04/30 19:44
potionx:如果都敢殺人搶劫了,還跑去還錢...好像心態有點奇怪。 04/30 19:45
qooisgood:交代不出來又如何 是法院要證明這錢是殺人用來的吧 04/30 19:45
best31403:你也知道殺人不是殺狗喔?沒有明確證據就判死刑你OK? 04/30 19:45
qooisgood:無罪推定是用到不爽的人就直接轉彎嗎? 04/30 19:45
goetze:放又如何這種大絕? 04/30 19:46
pieceofcake:是阿 就算他們殺人搶劫 結果搶的是B呢?搶的是其他人呢 04/30 19:46
pieceofcake:他們也可能真的該被判死 但直接證據呢? 04/30 19:46
colapola:基本上錢來源交代不清楚 大概就十之八九了 04/30 19:46
goetze:不懂嗎?今天他們被指控殺人罪~可是仍舊對錢的來源講不出來 04/30 19:46
uka123ily:沒有明確因果關係就不該判刑。 04/30 19:46
Pony5566:你他媽到底懂不懂法院是要檢官拿證據說有罪不是被告要 04/30 19:47
colapola:你硬要挑說中國那邊證據怎樣怎樣 也是雞蛋裡挑骨頭 04/30 19:47
egghard29:把更六審50多個法官都出來人民公審好了 然後全部判死刑 04/30 19:47
Pony5566:拿證據說自己沒罪? 04/30 19:47
pieceofcake:是阿 我講不出來啊 我搶劫另外一個人 但這個人死了甘 04/30 19:47
goetze:被指控殺人罪耶!但還是交待不出錢哪來? 04/30 19:47
qooisgood:014也講不出來啊 我們應該指控他有殺人的 04/30 19:47
uka123ily:財產來源不明是種罪嘛? 04/30 19:47
han72:講不出來的話 據我粗淺的法律認知應該是檢察官的工作吧 04/30 19:47
egghard29:要會子手我來 剛好我對於唸法律的人都非常討厭加鄙視 04/30 19:48
colapola:簡單來說就是有殺人 又不知道如何推拖掉 04/30 19:48
goetze:可以呀!他們可以説搶劫另外一個人~但問題是..搶劫誰? 04/30 19:48
potionx:錢有比人命重要嗎?對某些人好像有耶。 04/30 19:48
dannyao:覺得有問題的鄉民就快幫忙翻案阿 嘴砲有什麼用??? 04/30 19:48
ivorysoap:我不知道交代財產來源就能免死的情況下有誰不會交代 04/30 19:48
pieceofcake:這重要嗎? 你要證明他有罪 還是要他證明他沒罪? 04/30 19:48
goetze:他們之所以無法交待~是因為如果說出來源就可以追查 04/30 19:48
uka123ily:沒有簡單來說,間單來說只是你個人覺得。 04/30 19:48
egghard29:現在就是證據讓50多個法官證明他有罪了阿 04/30 19:48
ivorysoap: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們知道交代了一樣要死 04/30 19:49
goetze:一追查下去~是真是假還不難嗎? 04/30 19:49
uka123ily:法官是判有罪,而沒有證明其有罪歐 04/30 19:49
fanrei:好好笑蘇建和也一堆法官判死刑呀 04/30 19:49
a126sam01:go大.....請問錢跟人命有直接關聯性嗎???? 04/30 19:50
goetze:再次強調~面對殺人罪的指控~卻仍無法交待錢的來源?不難懂吧 04/30 19:50
Pony5566:連家財產來源不明是不是也要說他們殺人通通該判死刑 04/30 19:50
a126sam01:......................... 04/30 19:50
weipoyen:居然會出現不交代財產來源就得死的情況... 04/30 19:50
goetze: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不是嗎? 04/30 19:50
pieceofcake:邏輯超強 那0E4可以判死刑了 04/30 19:50
egghard29:是阿法官都亂判 要不要路過法院一下阿 04/30 19:51
uka123ily:犯人有義務證明財產來源?我以為這是檢察官的工作耶? 04/30 19:51
a126sam01:有沒有聽過罪刑法定原則??請問殺人罪的要件是??? 04/30 19:51
goetze:面對殺人罪~還不交代財產來源? 04/30 19:51
best31403:...欸,來個人去北檢告發連勝文殺人好不好? 04/30 19:51
ivorysoap:如果今天拿死刑來恐嚇連家我相信他們一定會老實交待的 04/30 19:51
pieceofcake:他也一堆前講不出哪裡來的 哪個給他錢的死了 他就該判 04/30 19:51
egghard29:然後這跟廢死到底有什麼關係 叫亂判的法官償命比較重要 04/30 19:51
colapola:今天又不是沒有其他證據說他沒有殺人 04/30 19:51
pieceofcake:死了 04/30 19:51
best31403:問題是你每個證據都不能證明他們殺人啊,再多要淦麻? 04/30 19:52
qooisgood:拿金錢當犯罪認定太遷強 兩者沒有因果關係 04/30 19:52
uka123ily:沒有人有義務證明自己「沒有」殺人好嘛== 04/30 19:52
pieceofcake:每個證據都很可笑 才會被拿出來講 04/30 19:52
goetze:如果真有人給他錢~他為什麼不說? 04/30 19:52
colapola:是一定要看到youtube上面放個影片說他直接殺人這樣才算? 04/30 19:52
a126sam01:沒錯,你不能證明他們的絕對關係, 04/30 19:52
rahim03:不是只有金錢當證據 是金錢 加上經過刑事局鑑識科長認證的 04/30 19:52
best31403:關你屁事啊?法律有規定一定要講? 04/30 19:53
qooisgood:他有錢不想講為何不可以 再者如果以這樣的脈絡 04/30 19:53
goetze:持槍被捉的人都還知道把槍說成是某死掉的人的 04/30 19:53
uka123ily:他要不要說又無關,本來就沒有一定要交代。 04/30 19:53
rahim03:物證 04/30 19:53
colapola:連媽媽嘴的案件都是要犯人自己承認 直接證據沒這麼好找OK 04/30 19:53
a126sam01:所以你把南院的判決閱讀完了嗎XDDDDDDDD 04/30 19:53
goetze:所以面對殺人罪的指控?還在有錢不想講????????? 04/30 19:53
qooisgood:那把錢拿回去還又要幹嘛 都敢殺人了 還怕欠錢? 04/30 19:53
rahim03:早就看完了 在你們還沒發現這件案子時就看完了 加油好嗎 04/30 19:53
loveswim:捆錢跟捆人手法相同??? 這什麼說法? 04/30 19:54
uka123ily:找不到就不能判阿,這不就很簡單。 04/30 19:54
zorroptt:掰說是搶的 那也得生出個被搶的人給查吧w 04/30 19:54
goetze:要你你會不想講嗎? 04/30 19:54
best31403:沒證據就是不能判,這麼簡單的道理... 04/30 19:54
qooisgood:我想表達的是 它們有沒有殺人 我不知道 也許有也許沒有 04/30 19:54
rahim03:欠錢是欠其他一直討債的台商 被殺的那個一直供養杜清水 04/30 19:54
rahim03:杜清水對工廠很熟 運作狀況很熟 04/30 19:54
goetze:錢都有了怎會沒證據? 04/30 19:54
qooisgood:但證據的論證過程充滿瑕疵 這樣要判人家死刑 04/30 19:54
potionx:這個例子可以讓我們發現我國法律教育觀念很不足... 04/30 19:55
han72:推文這堆這實在是很神奇的一個辯論... 04/30 19:55
colapola:講出來就是死 不講就會有一堆人衝出來說他是無辜的... 04/30 19:55
qooisgood:跟無罪推定原則完全違背 你要訂人家罪 就要有100%的把握 04/30 19:55
Simonfenix:如果講不出錢哪來就要被判刑 那我想該死卻沒死的可多了 04/30 19:56
qooisgood:而不是用關聯性薄弱的證據定罪 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 04/30 19:56
goetze:他是講不出來的問題嗎? 04/30 19:56
qooisgood:你可以判他無期徒刑阿 等新事證出來證明他有殺 04/30 19:56
qooisgood:改判他死刑又有何不可 但問題是這個案子的論證大有問題 04/30 19:57
qooisgood:然後又判死 你能接受? 這是人命耶不是狗ㄟ 04/30 19:57
rahim03:就像台南地院法官說的 這件殺五個人 只有死刑或無期 04/30 19:58
rahim03:說錯 死刑或無罪 04/30 19:59
best31403:到底關錢屁事...今天是起訴殺人罪不是強盜 04/30 19:59
bg00004:無不無辜大家其實心中有個底.... 04/30 20:00
qooisgood:我想表達的是 法官就算在心證上已經確定他有罪 可是證據 04/30 20:00
LoveFood:錢增加不論如何都不是殺人的直接證據, 04/30 20:00
bg00004:但是大家自己心中的想法不是法律不是法官就是了 04/30 20:00
han72:法官在判案不是看心裡有沒有底的 是看證據力 04/30 20:00
fongling:只因為無法說明金錢來源........ 04/30 20:00
end81235:幫你啦,錢的來源有問題是檢察官該查的事,現在人死啦案 04/30 20:00
qooisgood:上無法支持他的心證時 斷然判死刑 誰能接受? 04/30 20:01
end81235:子定啦,啊查了出來了嗎? 04/30 20:01
Pony5566:連家公務員三代財產上百億來源不明 應該通通判死 04/30 20:01
rahim03:不是只有 錢 這個證據 台灣法官沒遭到大陸公安講什麼都相 04/30 20:01
goetze:bg00004~你太老實了 04/30 20:01
han72:證據不足就算法官明知某人有犯案也會釋放 04/30 20:01
eiriyuki:錢=殺人證據? 怎麼推論的阿? 04/30 20:01
linzayin:應該很多電影有拍無罪推定原則吧 去看看思考一下 04/30 20:01
a126sam01:那這跟臆測的差別在哪????????? 04/30 20:02
rahim03:信好嗎 04/30 20:02
qooisgood:正常來講是要判無罪沒錯 但如果他真的想判他有罪 04/30 20:02
a126sam01:拜託go大重新發一篇給大家討論吧= =a 04/30 20:02
wmtsung:財產來源不明是該判財產來源不明罪還是殺人罪? 04/30 20:03
qooisgood:也不應該以死刑的方式 這根本違背刑訴基本法理阿 04/30 20:03
tfgrace:12怒漢看一下 不要再腦補了 04/30 20:03
qooisgood:無罪推定 你要打個折扣也不是只接判死吧 04/30 20:03
qooisgood:這樣他永遠沒有翻案的機會 04/30 20:04
rahim03:因為在邏輯上 不能這樣做 要馬有罪 要馬無罪 沒有灰色 04/30 20:04
rahim03:這件殺五個人 有罪幾乎等同死刑 04/30 20:05
qooisgood:法理上是這樣沒錯 但他要這樣搞 反正爭議更大 04/30 20:06
qooisgood:因為證據上就無法直接證明是他殺的 04/30 20:06
inbongos5566:政客的財產來源不明也都槍斃好了 04/30 20:06
goetze:他們的罪是財產來源不明嗎? 04/30 20:07
best31403:可是你們定他們得罪不是用財產不明嗎XD 04/30 20:08
goetze:噗!這好笑! 04/30 20:10
goetze:面對殺人罪,卻仍舊無法交待錢財來源~甚至案發後的行為 04/30 20:10
goetze:一樣無法交待,這些事這裡講得還不夠嗎? 04/30 20:11
best31403:你們知不知道證人要經過具結、詰問之後證詞才有證據力? 04/30 20:11
a126sam01:所以這樣就要判他殺人罪,請問殺人罪的要件是????? 04/30 20:11
han72:真的還不夠 04/30 20:12
a126sam01:b大請多用推,這樣這篇文章財部會被需下去XD 04/30 20:12
peiring:你當這麼多法官都是笨蛋嗎? 04/30 20:12
goetze:所以你們要講程序還是講事實? 04/30 20:12
a126sam01:那蘇建和呢? 04/30 20:13
a126sam01:這樣不就一堆法官是笨蛋??? 04/30 20:13
siriusx:我們要講邏輯 04/30 20:13
best31403:先程序後實體妳有沒有聽過?要不要推薦你刑訴的教科書? 04/30 20:13
goetze:我只請問~什麼原因會讓人面對五條人命的殺人罪還不交待清楚 04/30 20:14
han72:法律不講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04/30 20:14
a126sam01:你連"事實"都是臆測的了,還跟大家戰??? 04/30 20:14
goetze:五條人命! 04/30 20:14
best31403:到底交不交代關你屁事啊? 04/30 20:14
peiring:蘇建和真的是冤枉的嗎? 04/30 20:14
han72:我以為不用在這裡講這個 沒想到還是講出來了 04/30 20:14
a126sam01:所以交代不清楚就要背上殺害五條人命的罪嗎??????? 04/30 20:14
best31403:他高興也可以一句話都不說阿,你可以因為這樣判他死刑? 04/30 20:15
han72:算了到此為止 反正人死了也不能做什麼了 04/30 20:15
goetze:如果連面對五條人命的殺人罪都無法對自己辯護,你覺得? 04/30 20:15
a126sam01:那至少檢方也要找出其他證據補充啊,沒有辯護就可以死刑 04/30 20:16
han72:不要再"覺得"了 法庭上不是用"覺得"的 04/30 20:16
goetze:你們學法律的可以大講程序,但對我們這種人,看到這種事實 04/30 20:16
best31403:你要不要去買一本刑訴的書看看再來? 04/30 20:16
goetze:實在沒辦法跟進你搞文字 04/30 20:16
b9111111111b:用問號就要判人死刑 很可怕 goe有看懂q00的話ㄇ? 04/30 20:16
nube3315:應該有比他們更確定的死囚,但為何羅瑩雪要在這個時間拿 04/30 20:16
deepsummer:對啊已經死五個了 然後又再拉三個賠葬 04/30 20:17
goetze:拿出讓大眾懂的邏輯說法來~不用耍啥刑訴 04/30 20:17
a126sam01:"對你們這種人"恩是指懂"王法"的嗎XDDD 04/30 20:17
shadowkai:…好像有人不懂無罪推定…… 04/30 20:17
best31403:實在無法跟你講感覺,法官不是用感覺判案的 04/30 20:17
peiring:大家好像都看過卷宗的樣子 04/30 20:17
best31403:兄弟,法律是講求證據的 04/30 20:17
goetze:面對五條人命的殺人罪都無法對自己辯護~還需要懂啥? 04/30 20:17
nube3315:這兩個人開刀? 04/30 20:17
deepsummer:在沒有足夠證據之前就槍決,這是我們追求的公平正義? 04/30 20:18
gogoegg:九成九是這三個殺的 但死刑要有力的證據才行 04/30 20:19
deepsummer:法律寧可錯放一百也不願誤殺一個 04/30 20:19
deepsummer:這我以為是全民共識,但看來我錯了 04/30 20:19
best31403:你應該會GOOGLE吧?來,去GOOGLE刑事訴訟法第154條 04/30 20:20
han72:不是 其實民眾心理通常是反過來的 只是不會明說 還有不要 04/30 20:20
han72:倒楣到自己就好(反正機率也很低) 04/30 20:20
monica0812:台灣人一直都是情理法阿,法學素養差意外嗎? 04/30 20:21
best31403:要戰就別用感覺來戰,層次太低了 04/30 20:21
Belialdeng:有些人就覺得可疑就該死啊 04/30 20:22
monica0812:方神女兒出來哭哭大家就拋棄憲法了,為什麼還要有錯誤 04/30 20:24
Belialdeng:我也覺得一直幫法院說話很可疑你該不會是真凶吧? 04/30 20:24
monica0812:的期待? 04/30 20:24
monica0812:樓上讓我茸茸derrrrr 04/30 20:24
b9111111111b:法院證據調查應至何種程度,始得為被告有罪之判決? 04/30 20:26
yuuirain:有錢到有殺人 這中間很遙遠耶 某些推文是怎麼回事… 04/30 20:27
b9111111111b:A)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罪 B)所有人對其有罪均無懷疑 04/30 20:28
a126sam01:對於少部分人來說,禮貌與感覺遠勝於國家法條wwwww 04/30 20:28
monica0812:我也想知道要到什麼程度才叫罪證確鑿? 04/30 20:28
a126sam01:樓上覺得這樣算是"罪證確鑿"嗎?? 04/30 20:29
b9111111111b:C)確信為真實的程度 D)合理懷疑被告有罪 04/30 20:29
monica0812:我沒有阿,我只是想問要到什麼程度的鏈接才可以 04/30 20:30
a126sam01:abcd差在哪www 04/30 20:30
a126sam01:如果要我選,我寧可選A,而且要相當充分 04/30 20:31
monica0812:a 04/30 20:31
a126sam01:或者是要像014那種讓嫌疑人"一刀斃命"的證據wwwww 04/30 20:33
tzq:被告知要事交代錢的來源 家中親人家母阿公阿罵都有性命危險呢 04/30 20:48
Bookdaily:推這篇原PO及強調無罪推定原則的人,你們也太有耐心了吧 04/30 21:55
windangellin:證據不足...="= 04/30 22:12
b9111111111b:正確答案是 C) 04/30 23:05
celtie:真是見識了某些人的邏輯耶 !推薦看CSI增長一些常識唷 04/30 23:27
NewCop:噓一樓,法律是給你"創造性"用的? 04/30 23:30
after1:1F說的是判例吧... 樓上在崩潰什麼? 04/30 23:47
Cytsakana:就算可以判死刑,有必要這麼快槍決嗎? 05/01 00:01
RonaldBBS:地院會有判例?? 05/01 01:40
julia66:記得蘇建和也是有一些"錢"的來源交代不出來 居然還有人 05/01 01:47
julia66:主張被告要交代錢的來源 否則判死 = = 05/01 01:47
sunnny:他們為什麼不交代錢的來源,你要去問他啊!現在人都不在了 05/01 03:57
sunnny:難道你要去觀落陰?執著在這一點很奇怪耶...我是一般人喔 05/01 03:58
sunnny:不是什麼學法律的人,但我跟g大你的想法可不一樣 05/01 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