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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到有一種聲音 「現在的司法已經很少誤判,判決定讞,無法再救濟的,就應該依法執行」。 我很好奇這信心從哪來的。 依照美國的經驗,從1970年代至今,已經有超過140個確定的死刑判決, 後來經歷DNA等科學方法重新鑑定,被發現是錯判、枉死。 我不知道台灣的司法水準跟美國比起來是怎樣啦, 而且台灣政府不像美國一樣大方坦蕩,我們無法對死刑案件重新鑑定, 只好從一件件個案慢慢看。 不講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該死的人權團體花了20多年 好不容易從鬼門關救出來的冤案。反正有人一定會說那都過去了。 現在52個人人皆曰可殺待決名單裡,邱和順、鄭性澤、謝志宏等三案, 是律師團認為確實無辜的冤案。 邱和順案,有非常明確的刑求證據,當初刑求的員警都被判決有罪, 司法還是給他一個死刑。 http://goo.gl/jFRb9i 鄭性澤案,律師團提了再審、非常上訴,都被法院打槍, 直到最近,律師團向監察院陳情, 監察院調查報告認為有刑求、證據不可靠等問題認定非常有可能是冤案,才露出一點曙光。 鄭性澤2006年被判死刑確定,如果當時沒有暫緩執行, 他早就沒命了,哪能等到2011年我們聽到他喊冤, 哪能等到今年的監察院調查報告。 http://goo.gl/b6ykwS 謝志宏案還沒經費作影片,先看文字 http://goo.gl/Xfp7wp 大家反兩岸黑箱協議反得很大力, 各位知道嗎,兩岸黑箱協議早就有受害者快被逼進鬼門關了。 今天報紙點名的7個人,其中2個就是兩岸黑箱司法互助協議的受害者 http://goo.gl/rozrMG 想像一下,你開開心心到中國經商、旅遊, 附近發生了一件你沒有參與的強盜殺人案。 平平安安回到台灣後,過幾天,警察上門逮捕你, 檢察官起訴你,指控你在中國犯下強盜殺人案, 用的主要證據全是中國公安局做的筆錄、你不認識的證人、 你沒見過的證物、你無從檢驗的鑑定書。 你懷疑被公安或他人陷害,你想傳喚證人來對質,抱歉, 找不到這個人;你想傳喚鑑定人來詰問, 抱歉,法院只能找一個沒有實際參與鑑定的台灣專家來法庭上讓你問; 你想將證物重新鑑定,抱歉,證物不在台灣。 最後,法院拿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把所有來自中國、無法檢驗的證言、證物採為證據,判你有罪。 這個場景不可能嗎?判你有罪很過份嗎? 抱歉,跟杜氏父子案比起來,沒判你死刑算很客氣了。 為什麼報導隨便點名就命中嚴重有疑問的案件? 答案是:有問題的案件太多了。 我手邊至少還有6件正待律師團詳細考察的疑似死刑冤案, 甚至有案件被告一度自白有強姦殺人,後來DNA鑑定發現根本沒有強姦, 被告在法官面前一路喊冤,法官也明確認定警察有刑求, 最後還是賞他一個死刑確定。 52件就至少有6件,大家可以自行算一下比率有多高。 如果一架飛機有1/10的機率墜機,在有替代方案的情況下,你還要搭嗎? 如果出門有1/10的機率被車撞死,在有替代方案的情況下,你要出門嗎? 這樣的死刑根本不符合Law in Book,也不符合Law in Practice, 根本就是Law in Shit style。 江國慶案,當初DNA、測謊都指向是他犯案, 根本罪證確鑿,全國可能99.9%的人都相信是他幹的。 能不判他死刑嗎? 結果,殺了人之後,發現DNA鑑定出錯,測謊不準,自白都是逼出來的。 事到如今,沒有一個法官、檢察官、警察負起責任。 死刑真的好正義,好棒棒。 如果台灣能早一點廢除死刑,江國慶雖然人生精華時間都被關在監獄, 至少還能回家跟媽媽吃頓團圓飯,展開新人生啦。 你支持的那種百分之百精確、完美的死刑, 在、地、表、上、根、本、不、存、在。 台灣核電廠的安全,都是反核的人在質疑; 被錯判死刑的被害人,都是反死刑的人在搶救。 站在國家暴力那一邊,真的好輕鬆、好自在。 國庫給無期徒刑犯人每個月的支出只有一人兩千元, 江國慶案超過一億元的賠償金,可以供給現在52個死囚改判無期徒刑, 關個50年直到都死光,還有找三千多萬。 認為死刑可以幫國家省錢的朋友們, 無期徒刑每個月少少的支出,拿來當無辜者保命的保險費, 難道不划算嗎?無辜台灣人的命真的有這麼賤,完全不值得重視嗎? 如果廢死要配套,那死刑就不用配套嗎? 請台灣司法先作到零冤案、零誤判,再來談執行死刑好嗎。 ※ 引述《goetz ("與絕望奮鬥"年度特賣中)》之銘言: : ※ 引述《AsamiImai (今井麻美)》之銘言: : : 靠死囚挽民意? 法務部擬執行死刑 : : 據了解,法務部已要求最高檢察署呈報死囚相關卷證資料,正由檢察司及死刑審核小組審 : : 查過濾中,如相關程序進行順利,最近就會執行死刑槍決。 : : 法務部此時動作,有無轉移焦點的政治考量,也受注意。 : : 根據上述標準,縱火燒死5人的林旺仁;在中國殺害台商葉明義與中國員工共5人的杜明雄 : : 和杜明郎兄弟;姦殺2女並殺害母親同居人的張人堡;縱火燒死3人的郭旗山;弒母、殺害 : : 婆婆和丈夫的林于如;與殺害前妻及前妻男友的鄭武松等7人,都可能列為首要執行對象 : : ,也可能列為優先槍決名單。 : : http://www.ttv.com.tw/103/04/1030424/103042400049121.htm 台視新聞 : 其實我覺得,這個政府這樣做是不對的,而且也是無效的。 : 說得明白一點,槍決成就的是法務部長個人的名聲,而不是馬政府的民調。 : 我舉最簡單的例子好了,之前內閣滿意度民調,曾勇夫的聲望一直很高, : 可是其他內閣閣員的聲望(比方說王如玄)還是很爛啊! : 從這裡就可以清楚看得出,要靠槍決轉移政府民調的低迷,其實是不太可能的。 : 但是,為什麼政府還是要這樣搞呢? : 很簡單,因為只要他們這樣搞,就會有一群人跳出來罵他們, : 然後新聞版面就被占去了,就好像之前在討論鼎王的事一樣... : 所以,廢盟那票人一面罵著政府轉移焦點,其實沒有他們的"配合", : 政府根本不可能轉移焦點; : 就是因為他們每次都用很不理性的態度去應對這個政府、然後又要政府停止槍決, : 於是每次有槍決,幾乎都會變成頭版的話題, : 然後廢盟哭天喊地、"制裁台灣"的聲音,又會搶去一部分的版面, : 服貿、都更、核四之類的東西,反而沒聲音了... : 這就是以不正確的方式抗爭,導致的扭曲結果, : 也可以說是廢死與馬政府"上下交相賊"所產生的惡果。 : 就算我個人支持死刑,我也不認為這是正確的。 原來廢死聯盟已經強大到可以掌控媒體版面了呢。 意思是只要執行死刑之後,廢死聯盟不抗議,安安靜靜, 隔天媒體就不會報導死刑執行,新聞焦點就不會被轉移嗎? 這推論真的好棒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30.2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336791.A.D5F.html
hachime:你怎不因為會中毒死就不要吃東西? 04/24 18:54
ROCKSAGA:掰~~~~~ 04/24 18:54
ROCKSAGA:好想看會X幾XD 04/24 18:54
voon:鄭性澤的案件真的很有問題,2000年後還有人刑求,真的很誇張 04/24 18:54
ivorysoap:因為一吃東西中毒是機率問題而冤案而死是可以完全避免的 04/24 18:54
hydeaya:其實要改變假釋制度才有辨法推廢死 04/24 18:55
emperor:那其他罪證確鑿的呢? 04/24 18:55
FATTA5566:今天新聞不就有一個都關完,重驗DNA才改判的嗎 04/24 18:55
tkfc5566:那可以該死的就讓他死嗎 04/24 18:55
Gloom666:唉,司改會上一堆資料可以查閱,看完真的很........... 04/24 18:55
Gloom666:邱和順也是。 04/24 18:55
fucq47:讓應該死的死一死吧 04/24 18:55
blackone979:到底是冤案多呢 還是被放出去的重新犯案的多? 04/24 18:56
Mieke:............ 04/24 18:57
hachime:快去查字典 什麼叫做 因噎廢食吧 04/24 18:57
pieceiori:從頭到尾完全沒去考慮被害者的心情,只在那邊冤不冤. 04/24 18:58
hydeaya:降低假釋門檻讓人再犯的可是當時的法務部長 04/24 18:58
tim1112:抱歉 廢死刑不划算 在廢死眼中 陳進興想必也是冤案吧 04/24 18:58
Daz2005i:我覺得廢死很好 但台灣不適合 04/24 18:59
tim1112:我可不想因為相對較少的冤案機率 讓人渣繼續呼吸 04/24 18:59
cloudwolf:的確需要好好的配套 04/24 18:59
hydeaya:只會一直罵廢死,也不想想當初放人出去的是誰? 04/24 18:59
Gloom666:被害者和冤獄受害者都一樣很冤。 04/24 18:59
hydeaya:陳進興是馬英九放出去的,麻煩搞清楚 04/24 19:00
tim1112:所以應該廢除假釋 放寬死刑標準啊 04/24 19:01
Daz2005i:都有人說出殺幾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這種法治觀念 04/24 19:01
tim1112:陳進興等人的教訓 不是就告訴我們不該給罪犯機會嗎 04/24 19:01
g80123:這影片人讓說不出話 04/24 19:01
Gloom666:我覺得不該有死刑,反而應該讓犯罪去付出應有的代價,這 04/24 19:02
Daz2005i:適合廢死嗎? 04/24 19:02
Gloom666:點我知道一定超多人會炮我 04/24 19:02
hydeaya:放寬就大家都抓進去全部死刑不就好棒棒 04/24 19:02
Gloom666:你不覺得一個罪犯隨便殺一個人然後國家代替正義再把他殺 04/24 19:02
hachime:如果有人殺了你全家順便姦了你老目,請問要付出什麼代價? 04/24 19:03
Gloom666:了,這樣就真的是公平正義就得救了嗎? 04/24 19:03
ADHD:推 04/24 19:03
hachime:有人還是不知道終生監禁或是死刑代表的是隔離 04/24 19:03
aborwang:那些說不想"因噎廢食"的網友們,如果你們被冤枉了,但因 04/24 19:03
hydeaya:一開始還不是某人降低假釋標準造成一堆重大刑案 04/24 19:04
Gloom666:如果我不幸遇上這樣的凶徒和悲劇,老實說我也會想殺了對 04/24 19:04
Gloom666:方。(這點我必須承認) 04/24 19:04
Mahoutsukai:直接公投好了 04/24 19:04
tim1112:今天你妥協廢除死刑 明天他們就會得寸進尺要求廢無期徒刑 04/24 19:04
Erevus20:台灣一天不能擁有真正的無期徒刑 我就無法同意你 04/24 19:04
Gloom666:但話說回來,我依然不認為,國家代替所謂「正義」把凶徒 04/24 19:04
aborwang:為不能讓陳進興活者或被放出來(這我很同意),所以不管 04/24 19:04
hachime:那些把冤案當做必然的,還期待司法後面會還這些人公道嗎? 04/24 19:05
Gloom666:殺了,就是一個完美的制裁。 04/24 19:05
hachime:有夠北七的 04/24 19:05
tim1112:這世上 哪來這麼多人值得被教化 04/24 19:05
hydeaya:多元成家、廢死、廢核這些也都是中國共產黨最討厭的 04/24 19:05
Erevus20:你看到冤死的 卻沒看到該死的出獄又繼續殺害更多無辜的人 04/24 19:05
Mieke:用無期徒刑 然後監獄爆滿 再假釋或特赦 出來後? 04/24 19:05
aborwang:罪證公正與否?反正你們死刑犯一起去死吧,這樣可嗎? 04/24 19:05
hachime:廢死最愛把冤案當做必然,好像每個人都會被冤枉 04/24 19:06
Gloom666:但一定有別種方式可以去讓罪犯付出一定的代價啊,而不是 04/24 19:06
japan428:確實,所以這裡很多人在展示自己的那一面:) 04/24 19:06
Gloom666:把他殺了! 04/24 19:06
tim1112:死刑犯本來就該死 04/24 19:06
kairi5217:先補血...唉 只能講台灣還有條很長的路要走 04/24 19:06
hydeaya:沒人說要教化,那種關到死關到沒希望就是最嚴重的懲罰了 04/24 19:06
hachime:既然司法必然會有冤案.那還要審個屁阿? 反正都冤枉的阿 04/24 19:06
aborwang:我同意廢死,我更憎恨陳進興那些人,但法官、警察不是 04/24 19:06
tim1112:關到死沒希望?廢死聯盟可是有些人希望不要關到死呢 04/24 19:07
aborwang:上帝,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是個折衷的辦法 04/24 19:07
hachime:那警察可能會抓錯人,所以以後警察也不可以抓人啦 04/24 19:07
blackone979:實際上就算是無期也不會有關到死這種事 04/24 19:07
japan428:就跟反核也有分逐步跟激進一樣阿 04/24 19:08
hachime:國家會發錯稅單,所以拿到稅單也不用繳稅啦 04/24 19:08
tim1112:法官警察是不是上帝不重要 誰說只有上帝才能定人生死的 04/24 19:08
ccc134456:補血 那個杜氏父子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04/24 19:08
majx0404:推你 04/24 19:08
japan428:台灣沒有終身監禁確實是很大的問題 04/24 19:08
hachime:用莫非定律來看廢死這件事本身就是白痴到家的事情 04/24 19:08
Gloom666:一兩年期我也覺得:幹,啊死刑犯就是犯罪罪無可赦,殺了 04/24 19:08
hachime:因為會犯錯 所以我們應該要不讓他有犯錯的機會 鳥邏輯 04/24 19:08
Gloom666: 前 04/24 19:08
tim1112:而我個人也不需要原PO講的那種保險 04/24 19:09
Gloom666:他剛好而已,但現在我也不贊同這種奇怪的邏輯 04/24 19:09
hydeaya:我承認廢死的有些人想法比較硬,但兩方其實可以走一種互相 04/24 19:09
hydeaya:折衷的辦法,這樣廢死也比較好推行 04/24 19:09
Gloom666:除了終身監禁,我認為罪犯本身可以作一個有效的利用,讓 04/24 19:10
hachime:我還是要重申一次,死刑只是一種手段,並不是目的 04/24 19:10
hachime:把死刑當做一種目的的本身就是曲解了死刑的意義 04/24 19:10
Gloom666:他付出勞力回饋社會(抱歉,可能有點籠統) 04/24 19:10
hachime:一點配套措施都沒有就想要廢死真的是比幼稚園還幼稚 04/24 19:11
Gloom666:可是死刑這個手段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啊 04/24 19:11
tim1112:可以解決犯人的威脅啊 04/24 19:12
tim1112:就算是終身監禁 只要活著同樣有逃獄再犯或者引發暴亂可能 04/24 19:12
tim1112:但只要他死了就能確保永遠不會再犯重罪 04/24 19:12
hachime:死刑只是為了達到永久隔離的目的.當然終身監禁也是 04/24 19:12
Gloom666:引發暴亂這是監獄問題,跟有無死刑應沒有直接關聯 04/24 19:13
hachime:你的根本解決問題如果是全國人民的教化可以不用唱這種高調 04/24 19:13
hydeaya:我也覺得要配套,至少就是得終身監禁。 04/24 19:13
Gloom666:抱歉,我並非要唱高調或是假清高,但我從基本面來看,國 04/24 19:13
screwer5566:無期徒刑是真的比較省錢 04/24 19:14
hachime:即使是北歐開化國家也會有變態殺人魔,你跟我說教化?? 04/24 19:14
tim1112:引發暴亂是監獄的問題 聽起來很像被殺是受害者活該一樣 04/24 19:14
Gloom666:家確實不該或講說隨便去奪取一個人的生命,即便他是罪犯 04/24 19:14
hachime:沒有配套措施講什麼根本解決問題都只是為廢而廢死 04/24 19:15
tim1112:事實就是因為那犯人活著才會引發暴亂 04/24 19:15
screwer5566:要維持死刑,至少要定期編列冤獄賠償預算吧 04/24 19:15
hydeaya:總之希望廢死團體以配套方式推行,才能減低社會阻力 04/24 19:15
Gloom666:請問我指的是監獄管理問題,並無給受害者扣帽子啊 04/24 19:15
hachime:噗,國家不能隨便奪取一個人生命這論點真的超高調的 04/24 19:16
tim1112:一樣啊 暴亂是監獄受害 命案是死者受害啊 04/24 19:16
hachime:不能處死罪犯,但是如果敵國打來就可以正當殺人了唷XDDDD 04/24 19:16
Gloom666:沒關係,你可以笑我甚至嗆我打我臉都無所謂 04/24 19:16
hachime:一樣都是殺人,目的不一樣就可以合理化了 有夠高調 04/24 19:17
Gloom666:hachime你這問題,我會說:保家衛國和國家體制殺人不同 04/24 19:17
tim1112:認為暴亂是監獄責任的話 那命案也是死者的責任囉 04/24 19:17
Gloom666:當然沒人希望會有戰爭 04/24 19:17
hachime:都是奪取人命,這不是雙重標準嗎ZZZzzz.... 04/24 19:17
tim1112:軍隊同樣在國家體制內 且殺死刑犯也算一種保家衛國 04/24 19:17
hachime:什麼時候為社會安定殺人不行,為國家安全殺人就OK?? 04/24 19:18
Gloom666:如果監獄有好的環境、基本人權、適當的管理,怎會有暴動 04/24 19:18
tim1112:如果死者不blablabla 怎麼會被殺 04/24 19:19
Gloom666:好吧,這的確是雙重標準,我會回去思考清楚。 04/24 19:19
tim1112:這種邏輯不就是推給受害方? 04/24 19:19
Gloom666:多謝指教,是希望這樣衝撞,看有無什麼看法 XD 04/24 19:19
Gloom666:可是監獄的管理跟暴動有一定的關聯,但要扯命案跟死者的 04/24 19:20
Gloom666:責任?請問死者有什麼責任? 04/24 19:20
WRS:推 04/24 19:21
tim1112:錢太多 擋人財路 穿著太騷......要人死的理由還會缺嗎 04/24 19:21
hachime:暴動跟監獄管理好沒有一定的關連,當兵也會想逃兵阿 04/24 19:21
screwer5566:戰爭事實行為和國家司法行為怎能相提並論呢?戰爭可 04/24 19:22
tim1112:只有加害者才需要負責 04/24 19:22
screwer5566:不是一種處刑。另外,殺死無反擊能力的戰俘,一樣也 04/24 19:22
Gloom666:好,我想了一下,剛剛上面hachime提到的國家殺人和戰爭 04/24 19:22
hachime:當兵被人禁假個三個月就會想逃兵了,何況是在監獄裡 04/24 19:22
screwer5566:是犯了殺人罪 04/24 19:22
tim1112:暴亂自然也是發動者的責任 04/24 19:22
tim1112:既然如此 你知道他犯了重罪 為什麼要留他活命留後患? 04/24 19:23
hachime:我要講的是國家剝奪生命這件事情, 都是剝奪生命有差嗎?? 04/24 19:23
hachime:戰爭是自衛殺人, 死刑何嘗不是廣義的自衛殺人?? 04/24 19:24
angelwu:喔好啦 那不冤的 自己都說想死的 快點讓他死吧 04/24 19:26
screwer5566:吾人不能不認知到國際上對於武裝衝突的要求,已經從 04/24 19:27
screwer5566:確實殺死對方,進展到盡可能使對方失去抵抗能力就好 04/24 19:27
screwer5566:的事實。在高張力的戰爭環境中尚且都要求盡可能不奪 04/24 19:27
screwer5566:人命,更何況是可以審慎裁判的法庭上呢 04/24 19:27
Gloom666:感謝謝screwer5566解釋 04/24 19:28
screwer5566:說到自衛,恐怕得審查正當防衛的要件。現在不法侵害 04/24 19:28
screwer5566:已消失就不能主張了 04/24 19:28
Gloom666:我想回應一下上面,我不認為崇尚人權的追求和和平是唱高 04/24 19:29
tim1112:那是世界的虛偽 不代表我也要跟著虛偽 04/24 19:29
Gloom666:調,且這本來就是人性會去追求的本性不是嗎? 04/24 19:29
screwer5566:以上僅供一點心得參考 04/24 19:30
jay111101:先幫補,你打太多愚民看不下去 04/24 19:32
Gloom666:啊~好像偏離原PO要表達的重點了,在此向原PO致歉。 04/24 19:33
screwer5566:這已經是很老的議題了,不過應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04/24 19:35
sdust:有空可以看看最近一部改編真實故事的電影-紅翼行動 04/24 19:36
sdust:看完可以想想,放過一個危害安全的人所造成的死亡誰該負責 04/24 19:38
rosami:幫補血 04/24 19:39
sdust:如果廢死注意的是司法調查的問題那該改革的是司法調查 04/24 19:41
ccc134456:那不就是寧可錯殺不可錯放? 04/24 19:45
tim1112:錯殺只有一人 錯放可能會讓更多人受害 04/24 19:46
tim1112:兩害相權取其輕 04/24 19:46
dnek:美國翻案靠DNA,反之那現在有DNA為證的呢?何況有的還有錄影 04/24 19:47
dnek:廢死最大的毛病就是一概而論,冤案是個形而上的假定 04/24 19:48
aaa79112000:該死就是該死 04/24 19:56
konezumi:後來發現DNA鑑定是錯的 物證是假的 又發現刑求逼供 該改 04/24 20:05
konezumi:的是審判前蒐證的制度 若你真的不要死刑 那就應該改成無 04/24 20:06
konezumi:法釋放的永久監禁 這樣就算誤審也還有命留著只是青春不在 04/24 20:07
navyMusician:狗吠 04/24 20:20
violalias:錯殺不就等於還有真正的罪犯在外頭逍遙嗎?讓國家輕易殺 04/24 20:20
violalias:害無辜者,才會讓更多人受害吧!認為冤案只是形而上假定 04/24 20:20
violalias:的人能不能好好看看這幾個案子啊?我以為經過洪案之後大 04/24 20:20
violalias:家會比較能夠理解台灣的司法很有問題…… 04/24 20:21
violalias:「大家都說廢死要等到配套措施好了才能廢死,但其實是我 04/24 20:21
violalias:們要執行死刑,才應該要等到配套措施都好了才能執行。」 04/24 20:22
a0927199408:補血 04/24 20:22
violalias:by張娟芬 http://ppt.cc/45Pp 04/24 20:22
goetz:張娟芬也說,"支持死刑的人都是被朱學恒給帶壞了", 04/24 20:24
goetz:v君認同張娟芬的說法嗎?^^ 04/24 20:24
brownway:我推你 04/24 20:25
goetz:張娟芬的邏輯是有問題的,現在的法律是有死刑的,所以執行死 04/24 20:27
goetz:刑是"遵守法律",如果要有她所謂的配套措施,請立法。 04/24 20:27
goetz:不過張娟芬的邏輯不通也不是第一天的事了(冷笑)。 04/24 20:28
goetz:還是請解釋一下"要求總統特赦"這件事吧^^ 04/24 20:30
ilie0208:國家沒有拿取人命的權利 04/24 20:48
StockVirtual:噓的人有點進去連結看一下嗎? 經過這段時間,大家對 04/24 20:49
StockVirtual:司法的信心還是那麼強嗎? 04/24 20:50
goetz:國家沒有拿取人命的權力,但殺人犯有拿取人命的權力。 04/24 20:50
goetz:那我也想反問,我下面寫的這篇,推的人有看了嗎? 04/24 20:51
goetz:不是對司法有信心,而是對廢盟沒信心,我老實講。 04/24 20:51
konezumi:對司法沒信心 所以要改的是司法 而不是直接跳到改死刑 04/24 20:59
StockVirtual:goetz, 從你下面文章中看得出你條理清楚,反對廢盟的 04/24 20:59
StockVirtual:行為。但你同樣對司法沒信心,有任何想法或作為嗎? 04/24 21:00
StockVirtual:就以杜明雄、杜明郎兄弟的案件來說好了 04/24 21:01
StockVirtual:期待你的見解 04/24 21:02
kobilly:江國慶是軍法速殺,干民間司法屁事,不要老是拿這當擋箭牌 04/24 21:09
kobilly:有刑求爭議可放著,沒刑求爭議的可殺來伸張正義 04/24 21:13
kobilly:不要老是死刑定讞犯都是無罪推定 04/24 21:14
willy333:推,美國也有許多誤判,更別說充滿刑求和歪曲法律的台灣 04/24 21:15
DreamYeh:你可以請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 這才叫依法行政 04/24 21:17
DreamYeh:然後你又扯江國慶 廢死怎麼只會提他呀?軍法體系看不懂? 04/24 21:20
DreamYeh:蘇建和就是被非常上訴救的 至於你說其他可能有冤的 很好~ 04/24 21:21
DreamYeh: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而不是一直到處靠背說要廢除死刑 04/24 21:21
goplayer:加油 04/24 21:30
Arcana:推阿苗! 04/24 22:12
Arcana:推場控姐 XDD 04/24 22:15
Nitrate:補血,阿苗加油,廢死聯盟加油。 04/24 22:32
sigit:推熱血 04/24 22:42
Sunnywolf: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司法可以拿來當特殊目的所需的工具 04/24 23:15
ponyon:推推推 04/24 23:19
super1315566:推,看不到有任何樓層的反對方有邏輯的論述 04/24 23:25
godsmirror:推阿苗 竟然還有人認為可以把生命交到"檢察總長"手上.. 04/25 00:11
kakakaka:推!! 04/25 01:07
jeffiegygy:推 04/25 01:55
gjozj30303:我支持死刑,不支持中華民國政府判的死刑 04/25 02:14
goetz:交給檢察總長身上,不是廢盟要求的嗎?^^ 04/25 06:41
goetz:我懷疑說反對方沒有邏輯的人,是不是看了我下面那篇^^ 04/25 06:42
DreamYeh:我甚至懷疑某些樓層連什麼是「非常上訴」都不知道勒 哈 04/25 08:34
DreamYeh:老話一句 要救那些死刑犯 請依據現有法律依法行政 而別成 04/25 08:34
DreamYeh:天在那狂吠 廢死廢死 04/25 08:35
Alienus:push 04/25 10:00
Galileolei:在這個讓人不信任政府的年代 我覺得廢死很必要 04/25 10:35
SiBear: 04/25 10:50
devilsky:這些人有冤 跟廢死是兩回事 扯在一起幹什麼 04/25 10:59
iam0718:邏輯有問題 04/25 11:05
yangsofunny:該改革的是司法調查 因為冤案而廢除死刑這思考太跳躍 04/25 12:20
mickey0223w:改改革是死法調查 不是廢死 因噎廢食 04/25 13:44
mymaydayya:噓的人根本沒邏輯 04/25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