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iasssh:專家是訓練有素的狗 12/11 13:12
→ jack1st2001:樓上這說的不錯哦 上次才有一篇文章就是誤解愛因斯坦 12/11 13:15
→ jack1st2001: 對= = 12/11 13:15
推 goenitz7777:推這篇 12/11 13:16
推 tchavelier:嗯 12/11 13:18
推 masktrue: 12/11 13:20
噓 shaka1aka:他是看重規則還是聽力超群?沒看到用聽的就能按得分... 12/11 13:21
推 VictorTom:這篇說的好, 給推.... 12/11 13:22
推 lsp33:他如果腦筋靈活的話,也不會那麼年輕就可以練到那麼高段 12/11 13:24
→ okbom:感覺也是在說馬英九 12/11 13:25
噓 Comp1ains:他死腦筋是一回事 看一堆鄉民說他被韓狗收買 漢奸 12/11 13:26
→ Comp1ains:感覺就很不理性 他死腦筋可以勸他改變方式 12/11 13:26
推 masktrue:看到你來噓我只好補推 12/11 13:28
推 xomega:看看會不會九段就知道了,多說也無益,幫好文補血 12/11 13:30
推 chenn:這篇是理性優文!!!!!!!!!!! 12/11 13:32
推 gsggsda:==== 他怎麼知道他聽到踢護具的聲音 不是曾晉翔踢的?? === 12/11 13:37
→ gsggsda:這個回答在邏輯上就有問題... 12/11 13:37
噓 gg123sf:照你這樣講 那以後哪國裁判多那國就能名正言順的亂判? 12/11 13:38
推 hashock:判決是一回事!那是專業! 但用規則來壓國格!這那門子專業! 12/11 13:40
推 NCmuhaha:抵消清新優質噓文 12/11 13:42
噓 bujiu:胡扯y 12/11 13:44
→ candy71240:好文推~ 12/11 13:48
噓 unfinish:笑死人 這樣說來韓藉裁判國格勝規則也沒什麼不對嘍 12/11 13:54
國家代表的裁判
包含"國家代表"與"裁判"兩個角色
如果這兩個角色衝突
不得已要取其ㄧ的時候
即使他選擇了當一個裁判(雖然這點還是有人質疑他是選擇討好韓國人而非選擇了裁判)
他也不能完全背離"國家代表"的腳色
可是他今天就是完全背離了
沒有積極爭取權利姑且不論
可是回頭罵自己人是暴民和煽動者
就是一種完全背叛的表現
→ masktrue:鄭只是用[規則]這堂皇的理由來搪塞他狼狽為奸的事實 12/11 13:58
推 Bub:所以勒? 其他副審不也都確認得分嗎? 他一個人也難以遮天吧 12/11 14:02
→ Bub:他也說過聽完後有詢問其他人阿~ 照他事後的作法也算是專業~ 12/11 14:03
→ Bub:當然他不尊重曾的專業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12/11 14:04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4:16)
推 getout:他是真的堅持嗎?是眼睛有問題吧… 12/11 14:15
→ facecream:韓國原本在亞運歷史上就一堆作弊的前例 沒啥好意外的 12/11 14:16
→ facecream:要說是重金賄賂 我覺得也沒啥不可能 12/11 14:17
→ getout:從他事後發表的言論,他的立場偏坦的很明顯了… 12/11 14:17
→ facecream:就連韓國裁判都會袒護自己人 反觀台灣的裁判... 12/11 14:18
噓 wondereye:狗屁不通 選舉監票人員要兩黨都有 難道是要讓每個黨都 12/11 14:18
→ facecream:射出來 12/11 14:18
→ wondereye:可以動手腳嗎? 愛黨 權力分散啊 想也知道不是 12/11 14:18
wondereye你要罵人狗屁不通前也要先看懂別人文章
選舉監票人員要兩黨都有 難道是要讓每個黨都
可以動手腳嗎? 愛黨 權力分散啊 想也知道不是
照你的例子來說我的邏輯是
兩黨都要有是為了避免另一黨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勝利
所以黨代表人有義務要幫自己的黨爭取"該有的"權利
若今天某黨大多數人質疑有幾張票標示不清且影響選舉結果時
黨代表人在整個黨都說這些票有問題時
還是堅持自已沒錯,且"謾罵自己黨的人都是肖欸"
這樣的行為對嗎
為甚麼就是有人要把我的論點偏頗到
有立場就一定是會動手腳呢
難道在你們眼中
立場只能拿來動手腳
不能夠更有效率地為自己的人民、族群爭該有的權利嗎
我強調的是ㄧ個人要看的到自己的立場、背後的那群人
並且因此行事更審慎
因為他不只代表自己,更代表ㄧ大群人的權益
況且其他的代表跟他一樣
都有立場
他清楚自己的立場也可以防範其他的代表挾私裁判
如果今天美化成所有的代表都沒有立場
大家都是公正客觀做事
那才是虛偽
要看清各人立場
才有真正的公正
噓 unfinish:理盲又濫情 難怪台灣的司法一天到晚死了又活死了又活 12/11 14:26
→ unfinish:裁判並沒有「國家代表」這回事 你先搞清楚 12/11 14:28
→ unfinish:裁判在運動上必須站在超然的立場 維持比賽的公平公正 12/11 14:29
噓 unfinish:選手國籍 裁判自身國籍 在執法時不能也不該列入考量 12/11 14:32
體委會的國際體育交流活動推動辦法第九條
全國性體育團體應積極爭取擔任國際運動賽會裁判及其他專業輔助人員職務,
加強與各國國際運動裁判及賽會專業輔助人員間交流,
並蒐集各國體育運動資訊,協助維護我國參賽代表隊權益。
^^^^^^^^^^^^^^^^^^^^^^^^^^^^^^
裁判政府都有出錢在送他們受訓、開研討會、甚至給予其他利益
國家是無緣無故訓練裁判幹麻?
如果大家都理性又不濫情
全部資源都拿來培養選手就好啦
此外,如果沒有國家的首肯,一個裁判也無法從B級裁判升等為A級裁判
(一)國際暨A級裁判:
1. 具世界跆拳道聯盟及本會核定國家級裁判資格者。
^^^^^^^^^^^^^^
2. 具本會核發五段以上,已取得B級裁判證二年以上並參加本會舉辦B級裁判講習會二次以上合格者,可報請參加A級講習。
本會是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它的運作資金國家有撥預算支付
它的運作權力是國家法律授權
你摸著良心
說國際裁判是否都如你所說「在運動上站在超然的立場 維持比賽的公平公正」
如果沒有,你說那幾句話只是一種幻想中的完美裁判,只能拿來騙小孩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4:33)
噓 Comp1ains:又不是台灣裁判就要支持台灣 這樣跟韓狗有什麼二樣 12/11 14:37
台灣裁判就是要支持台灣
跟韓國不一樣是在
我們要做的更漂亮
推 pingsky:這篇立論不錯, 但卻比較適用於政治而非體育競賽的裁判 12/11 14:40
→ pingsky:裁判的立場要絕對的超然, 沒錯,裁判也是人,也會有誤判 12/11 14:41
推 wondereye:原po 上面有講了 你應該想想"裁判"的意義是什麼 對我來 12/11 14:46
→ pingsky:但是這樣的誤判必須建立在超然的基礎上,可參考歐洲的足球 12/11 14:47
對,
在判的時候他可以立場超然,
甚至事後也可以堅持他的判斷正確,
這我都沒說不可以
我的重點甚至不是在判決本身
而是在他的態度問題
他對於國家和其他代表的態度
可以看出他徹底反對維護「培養他的國家」的權利到了一種極致
那麼如果
其他裁判會維護自己國家的人的權利時
一來一往這制度就不公平了
誰敢說
所有的裁判也都像他一樣完全反對裁判時考量國家利益嗎?
如果其他裁判偏頗
他沒有,而且他無力阻止
回頭想想,他的專業終極目的是維持比賽的公平
那麼他的專業也只是一場空
國家培養他也只是一場空
我們可以對大環境抱持著美好的夢想(每場比賽都是公平的)
可是當大環境不那麼公平時(他國的裁判不公)
就是要從實務上想辦法去把不公平減少(我國也培養國際裁判保衛我國選手權益)
→ wondereye:說就是「專業」+「公正」公正要建立在你相信他的專業上 12/11 14:49
→ wondereye:要裁判為「我們相信的事實」辯護 這算什麼相信專業 12/11 14:51
不是要為我們相信的事實辯護
而是比其他立場的裁判
更願意傾聽我們相信的事實並且從中審慎判斷
今天如果你跟人家擦撞
別人找一個也是合格執照的技師說修理要賠十萬
你會相信他找來那個人?
你當然會自己也去找一個信賴的工廠技師來協調判斷
這就是立場
你不相信對方找的人會100%公正,一定會輕忽你的利益
所以你才要花錢找另一個專家來協助判斷
如果你花錢請的專家
不僅無法幫你爭取權利還回頭罵你
你還傻傻聽他的話認賠
仍舊相信他真是厲害的專家
那是奴性
被冠冕堂皇的規則騙得團團轉的傻子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4:56)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5:10)
推 Ayaun0417:台皮韓骨 12/11 15:12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5:15)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5:18)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5:29)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6:01)
噓 wondereye:"有立場就一定是會動手腳呢" 但你後面講的都是在動手腳 12/11 15:58
→ wondereye:不跟你再吵了 但跟你討論還是滿有趣的 增長見聞 :) 12/11 15:59
感謝你有耐心跟我討論
雖然你還是沒看懂:)
我說的有立場的意思是
為了避免他人有立場而動手腳
所以必須把立場考量到整個事件上面
維護自己的權利被他人侵犯
有立場有兩種人
一種是會動手腳
另一種是會防範別人動手腳
我期待我們是後者,
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而非潛奪他人的權利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6:10)
→ Maia:請問"權力分散的規則內涵"根據何來? 本文還寫得冠冕堂皇 12/11 16:04
→ Maia:回覆推文中就漏洞百出了.愛台灣真得很好也很重要,可是這種 12/11 16:05
→ Maia:偽智識的論述實在很讓人頭疼 12/11 16:05
我說的權力分散的規則內涵來自於
"每個會影響權利的個人都有權力為自己的權利發聲"
在這裡實務上的展現
就是每一個國際裁判都必須要先獲得至少一個國家的認可
要成為國際裁判要有很多要件
但絕對不可能光憑國際協會的審核通過
而不被任何國家認可過就能當一個國際裁判
這便是把判決的權力分散給所有參賽的國家
雖然我對偽智論述也很頭疼
但是我對丟下ㄧ句偽智
而未能指出論述錯誤的人更頭疼
我承認我的學識有所不足
故我願意認真就每一個細節延伸
讓大家也讓自己看清楚我的想法
懇請M大指出我論述錯誤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6:19)
噓 mapleone:愛國裁判是最不好的行為。當裁判就不該考慮自己的國籍。 12/11 16:30
→ mapleone:偏袒自己國家選手,不但失去職業道德,也是對選手的污衊 12/11 16:31
裁判可以愛國
但愛國跟偏袒自己國家選手是兩回事
愛國是當自己的選手真的輸的時候
回頭用一種國人可以接受的語調
告訴大家
他已經盡力保衛國內選手"該有的"權利
但是是真的輸了
而不是回頭罵國人、罵國家官員、罵國民代表
不論任何時候
會忘記自己立場的人
都是偽專家
ㄧ個人要做到真正的超然
都必須清楚認識自己的立場才能去除
否則老話ㄧ句
規則訂死人人都是裁判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6:44)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6:53)
噓 unfinish:綜上所述 你就是覺得韓國裁判應該偏袒韓國人才對 12/11 16:53
我是覺得韓國裁判"可能"會偏袒韓國人
所以我們必須要有所防範
請你不要隨便幫我作結論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6:54)
噓 NothingLeft:裁判還愛國咧,你以為是選手哦,腦X 12/11 16:54
裁判就不能愛國嗎?
愛國與公正判決不是存在絕對的衝突
一個夠專業的裁判
即使愛國
也有辦法承擔住判決自己國家選手失敗的憤慨
作出公正的判決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6:55)
噓 unfinish:協助維護我國參賽代表隊權益→指的是協會 不是裁判 12/11 16:59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7:02)
噓 unfinish:斷章取義 錯得離譜 12/11 17:02
協會積極爭取"擔任國際運動賽事裁判"
可以協助維護我國參賽代表隊權益
ㄧ來一往間你難道沒看出來
「積極爭取擔任裁判」有助於「維護我國參賽代表隊權益」
我知道要大家看清楚運動賽事本身不可能是公平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但是現實就是這樣
連我國法規都明文指出「積極爭取擔任裁判」是一種確實維護參賽代表隊權益的方法之一
並且要求協會具體實現
懇請u大能敞開心胸想想我的論點
謝謝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7:08)
噓 Comp1ains:什麼裁判就是要愛國 很怪的理論 12/11 17:41
對不起
我是說裁判"可以"愛國
沒有說一定要愛國
但是裁判不能背叛國家(像是批評我國其他代表)
這是說裁判要運用其專業幫自己國家的人維持住"該有的"權益
且在無力維持的情況下
以"誠懇的態度"明確地向國人解釋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7:47)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7:49)
噓 zzq:你不看NBA跟MLB的嘛? 12/11 17:53
對不起 我不大懂你的意思
但是我覺得商業性比賽跟國際間賽事應該不大一樣
國際間賽事是一種民族競技,
隱藏著國家間資源、制度...的優劣競技,
以一種競技表演的方式,在國際上展現ㄧ國的國力,
對極權國家來說的更是一種民族體質優越的展現,
藉以凝聚人民的國家認同。
商業性質的比賽就單純多了,
也許有很多其他考量,但是最終都離不開"錢"。
→ cses87254:扯太遠了吧 這篇 明明只是件很單純的事 12/11 17:55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7:58)
※ 編輯: mankaro 來自: 125.225.97.53 (12/11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