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 引述《weishiun (何去何從)》之銘言:
: : 台灣當初921地震剛發生時.我在自由時報社論看到長老教會一牧師寫的文章
: : 他指出一電視台記者打電話給他說--開價幾十萬<確切數字我忘記了>
: : 該電視台會''特定''幫該教會在節目上宣傳他們在此次地震的功績.
盧俊義寫的...
別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有一位在埔里基督教醫院服務的醫生,在地震當晚隨即開車載著妻兒趕到醫院去,
將孩子放在車內,夫妻同時奔入醫院救助受傷的民眾。」
「埔里基督教會醫院的空地上、走廊道上,擺滿了屍體。但是受傷的人還是陸續送進
來。有的人口中一直吐著血,但是醫生是將血擦去後,隨即用人工呼吸方式搶救著傷
者的生命。結果是看到血一口口地從醫生口中吐出來。」
「有一間教會的牧師,在大地震後隨即騎著機車四處去探訪會友、居民。結果一探就
是三天,忘記回家,也忘了告訴妻兒他的安危。等到遇到一位香腸族的人的幫忙,才
輾轉告訴他的妻子。當這位好心的香腸族人士打電話給牧師娘的時候,並沒有隨即告
訴她,牧師很安全。而是先問清楚牧師娘的名字、牧師的名字。結果,牧師娘一聽詢
問這些資料,第一個反映就是大聲哭了出來,以為牧師也遇難了。香腸族的人才告訴
她說,牧師很安全,還繼續再探訪災民。」
「有一間名叫『大湳』的教會,在大地震後,牧師很快地騎著機車四處告訴當地居民
,地震了,大家趕緊出來避難。隨後幾天,馬上又騎著機車告訴民眾,教會有救濟物
資可領取。結果居民一接一地到教會來,有的人參與協助發放救濟品,有的人協助教
會告訴居民可以做的事,包括訪問災民和幫助災民取得證明,以備政府往後發放災款
時可用。因此,村里的居民都到教會來,學到一句問候語--『平安』。現在該村裡的
人都不再用『吃飽了沒』,改用『平安喔』。」
「有一家電視台的記者在草屯教會找到總幹事羅榮光牧師,向羅榮光牧師表示該電視
台可以為咱教會拍攝有關此次救災工作的新聞片。但希望能給予110萬元。這件事被羅
榮光牧師當場與予婉拒。但該記者表示,某宗教團體都是給這樣的價碼,並且還說另
外一家電視台索價更高。」
以上這些都是從大安教會福音在十月廿三、廿四日兩天在災區巡迴演唱慰問災民後,
帶回來的消息。
我們做了甚麼?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功課,也是需要常常反省的信仰課題。此次「921
大地震」後,許多信徒異口同聲發出這樣的問題:怎麼電視、報紙都看不到咱基督教
的救災活動,怎麼都看到慈濟的?其實,基督徒投入的人數至少超過三千名,但是,
我們從來不想要曝光,也不想要告訴人家說,我們確實是做了很多。耶穌的教訓一直
在我們的耳邊響起:「別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這應該是一件隱密的是。這樣,那
位看得見你在隱密中做事的天父一定會獎賞你。」(馬太福音六:3)但是,許多信
徒似乎聽不進這樣的話,一直覺得讓更多的人知道也是在傳福音。因此,總會也曾想
過要拍一支公益廣告片,讓台灣民眾也知道咱長老教會做了些甚麼。但是僅僅15秒鐘
的片子,有一家電視台開口索價是150萬元。總會覺得花這樣的錢簡直就是違背信仰。
因此,打消了這念頭。結果該電視台又來告知,說價錢可以減半。我們還是拒絕了。
最後電視台又提出「走馬燈」的方式,但是還是被總會拒絕了。
其實,我們的信仰應該有所堅持,不要對這個用廣告作包裝的社會和時代妥協。上帝
知道我們做了甚麼,這是非常重要的信仰告白。也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思考:全台灣
的基督徒(包括天主教會的信徒在內),總數佔人口比例是五%,而佛、道教加起來
佔人口總數是85%,用五%人口的力量所做的事,拿來和85%人口的力量所做的結果相
比,這樣的算法也太不自量力了吧。
慈濟功德會從一九七五年開始擴大組織,發展迄今,會員已經超過三百萬名,佔台灣
人口七分之一弱。換句話說,每七個多一點的人當中,就有一位屬於慈濟的會員。更
重要的是,這些都是屬於成人會員。也就是說,如果將這些成人加上其家中幼小的孩
子,則慈濟三百萬會員和附加的人口數,至少有四百萬人口。但是,大家也可以注意
一下,這二十年來,台灣社會的犯罪率,以及犯罪手段,不但沒有相對的下降,或是
手段溫和一些,相反地,犯罪的年齡層卻是逐年升高。這就說明了一件事:台灣人並
沒有因為宗教信仰,影響到社會生活的態度,一方面看起來好像很熱心宗教活動,另
一方面則是持續犯奸作科的惡行!
信仰絕對不是用廣告拍攝來打知名度的,也不是用公關的方式在建造型像的。如果我
們有真實的信仰,就必須相信一句希伯來書作者的話:「沒有一件事能向上帝隱瞞;
一切被造的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眼前。我們都必須向他交帳。」(希伯來書四:13)
上帝看人的內心,不是看人的外表。喜歡看人外表的,是人,不是上帝。因此,對於
社會發生災難,我們應該問的問題是:我們做了救難的工作嗎?若是有,有沒有盡力
?有沒有做好?以致於別人知不知道,那就次要的了。固然不錯,如果有更多的人知
道,受感動而願意來信耶穌的人必定更多。這個看法沒有人會反對,只是我們不必刻
意要讓人知道,更不必要求別人知道,最不必要的事是用錢買廣告,因為這種行徑是
非常違背信仰原則的。
(本文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自由時報第十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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