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ZA ( N  NN )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題] 關於聖嚴.證嚴.星雲這三個和尚
時間Wed May 18 17:39:58 2005
※ 引述《getout (網球蝦)》之銘言:
: ※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 這是慈濟月刊的說法吧
: : 有看過判決, 就知道判決不是這麼回事了
: : 法院的判決並沒有說一攤血是事實, 這是慈濟月刊講的
: : 花蓮地方法院的判決主要是說
: : 沒有證據證實 收八千元 是真, 即使有, 也沒有證據證實這八千元是保證金
: : ^^^^^^
: : 且當地民眾也作證說莊林貴醫師對於付不起錢的病患並不收保證金
: : 有時甚至連診金都不收
: : 慈濟月刊只拿了『即使有』的那一段就說一攤血是真的, 這不是誠實的態度
: 要看判決書的話到http://nw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htm這裡
: ,在全文檢索語詞那打 「一灘血」,然後裁判類別選民事,就可以找到
: 判決書原文…
: 我是看這段所以感覺慈濟律師講的沒錯…不過判決書實在太長了,沒法全部看
: ,假如有人要確實離清這個八掛真相,花點時間看下去吧…基本上我是不太相
: 信那個醫生的醫德…
你可以去看判決書, 判決書從頭到尾也沒有肯定 收八千元 這件事確實為真
判決書有一段是這麼說的
『但依被告李滿妹所述,其並非當場聽聞自訴人親自向原住民要求先
付八千元,若無八千元,則不予救治,而係聽聞自原住民,內容又
為「要付八千元,他們沒有錢就走了」等語』
簡單的講, 判決書並沒有證實有這八千元, 只是在說明
即使有也沒有證據證明這八千元是保證金、亦無法證明沒有這八千元就不收病患
判決書後頭也說了
『被告釋證嚴在莊診所看到一灘血之後,經李滿妹告知緣由,出於慈
悲救人之心,將之登載於著作中,甚至轉述他人,然其均未言及發
生地點為花蓮縣鳳林鎮莊診所,在無損他人名譽之情形下,又單純
聽聞他人所言,實難科其需查明事實真相之責。同理,被告李滿妹
既就其見聞發言,本其確認而予以發言,亦難科其發言前需詳查真
相之責』
這裡其實就已經說明了證嚴跟李滿珠在轉述前並沒有詳查真相
只是判決認為, 證嚴跟李滿珠並無詳查之責而已
這是證嚴跟李滿珠在刑事上無責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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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144.1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0.144.1 (05/18 17:41)
推 peterhow:所以說謠言可畏,我一個很要好的同事就是住鳳林220.141.173.194 05/18
→ peterhow:鳳林在花蓮,我這同事說莊醫師是個很好的醫師220.141.173.194 05/18
→ peterhow:他會在半夜出診,當地的人很敬重,所以當地的人220.141.173.194 05/18
→ peterhow:對慈濟蠻感冒的,而我這位同事小時後就常被220.141.173.194 05/18
→ peterhow:莊醫師照顧,他們家很感謝莊醫師.220.141.173.194 05/18
推 eten:謠傳可以成就一家大醫院跟資產雄厚的基金會218.167.178.201 05/19
→ eten:這真是台灣的奇蹟!只是謠傳可以三人成虎弄成真跡218.167.178.201 05/19
推 wchain:我媽(鳳林人)說莊醫師真的是一個有醫德又有愛心的的醫生, 12/15 21:20
→ wchain:不可能會因為8000元就不救人,證嚴只憑著一攤血就下評斷ꨠ 12/15 21:29
→ wchain:害莊醫生變千古罪人,法官還他公道是應該的 12/15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