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ccqqck:推 有在思考的基督徒!!! 11/28 22:17
推 realmask:他們那種感覺很像開拍吧!第二滴血那個小男孩的家庭所處 11/28 22:17
推 georgeyan2:不能體會愛人的感覺的人,應該要同情才是..唉 11/28 22:17
推 kinomon:你是基督徒嗎? 11/28 22:17
→ realmask:的教會 11/28 22:17
推 momoisacow:多數人的錯 讓少數人承擔 掌握媒體掌握話語權 11/28 22:18
推 u87803170:所以你不覺得這些人根本像是法利賽人嗎? 11/28 22:18
推 scott123321:我不佔成同性婚姻,但我覺得他們的理由不好 11/28 22:18
→ georgeyan2:找不到理由反對,就不要表態吧,直到找到為止 11/28 22:18
推 huart:這些宗教團體講的話的確很令人作嘔 11/28 22:19
→ georgeyan2:至少比某些__賣弄文字包裝"我就是怕",然後被打臉好太多 11/28 22:19
→ realmask:用一些規矩跟限制 讓信徒不能跑掉 11/28 22:19
推 XXXXGAY:謝謝(鞠躬) 11/28 22:19
推 belledemi:我也支持同性婚 但現在草案比較像多元性婚 11/28 22:21
→ realmask:只是在台灣砸電視跟音響很奇怪 只好對付同志 11/28 22:21
推 zDavi:樓上有看過草案? 11/28 22:22
推 minoru04:因為他們不認為非我族類和歧視的對象是人 所以當然不能 11/28 22:22
→ minoru04:體會愛 11/28 22:23
→ wahdee: 滋 11/28 22:24
推 akobe:推,你可以多發幾篇嗎?寫得真好!! 11/28 22:25
推 ransan:某新生命教會的教友在FB把同志比喻成狗 這樣很難理解嗎? 11/28 22:26
推 roccqqck:說現在草案像多元性婚的 想必沒看過一讀的同志婚姻法 11/28 22:26
推 tryit0902:推 11/28 22:26
推 casperrrr:我也身處教會,希望教會多一點你這樣的人. 11/28 22:27
推 zerodsw:基於聖經的道德,我都不知道是基督教還是聖經崇拜教了 11/28 22:28
→ roccqqck:民法972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 11/28 22:28
→ roccqqck:改成: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就這樣 11/28 22:28
推 goodcack:推 11/28 22:28
→ roccqqck:甚麼伴侶制 多人家屬根本還沒有草案好嗎 11/28 22:29
推 realmask:信仰應該是要愈信心胸愈寬廣 信的不是那些形式的文字 11/28 22:29
推 belledemi:看啦 不分性別 性傾向 性別認同 不是多元性嗎 11/28 22:29
推 yuhurefu:目前只有同性婚通過一讀 但反對方就愛全扯在一起 11/28 22:30
推 abusgun:這些基督徒真的是整個莫名其妙..明明提出這種腦殘言論的 11/28 22:30
→ roccqqck:民法972條 甚麼時候有性傾向...這些字 11/28 22:30
推 xize:推你有愛 11/28 22:30
→ abusgun:就只有這些人,這些人就硬要扯說台灣大多數人都支持他們 11/28 22:31
推 a31670323:推~自我意識不該凌駕於人權之上 11/28 22:31
推 PhySeraph:推 好樣的 11/28 22:31
→ abusgun:聯盟名稱也是,明明出來講話的幾乎都是基督徒 11/28 22:31
→ abusgun:卻要在那邊冠個"宗教團體"的名,好像全部宗教都反對一樣 11/28 22:32
→ roccqqck:972條只改兩個字齁 你以為前言也是法律喔? 11/28 22:32
→ abusgun:說真的你講"林盃就是不爽看到兩個甲甲手牽手走在馬路上" 11/28 22:33
→ heartstrings:推啦~ 那些打著宗教名義打壓別人 真是愧對神啊 11/28 22:33
→ abusgun:我都還比較支持,扯到人獸交真的只能說是腦袋有洞而已 11/28 22:33
→ belledemi:伴侶盟中女權團體想推動的就是消滅法律中強勢的父權主義 11/28 22:33
推 kipi91718:有道理 11/28 22:36
→ belledemi:回Ro大 屙 修法不是就把男女二字修掉改成不分性別性傾向 11/28 22:37
推 roccqqck:那婚約從男女改成雙方 有違背你支持的同志婚姻嗎? 11/28 22:39
→ roccqqck:說甚麼"我也支持同性婚 但現在草案比較像多元性婚" 11/28 22:40
→ belledemi:性別認同嗎......看伴侶盟立意是可以理解為何要這樣改的 11/28 22:40
→ roccqqck:你就承認你基督徒不支持 不要假支持 11/28 22:40
推 fantasibear:推 11/28 22:40
推 oidioi11:同志多數也就是平凡大眾 卻長期被以偏概全罷了 11/28 22:41
→ roccqqck:我也沒有支持 伴侶制 多人家屬 但同志婚姻我支持 11/28 22:41
→ belledemi:是覺得改成 雙方 比較好啦 11/28 22:42
→ roccqqck:.......就是改成雙方阿...你有沒看草案啊!! 11/28 22:42
→ wuliaude:所以又是收到指令說不能表明是基督徒的基督徒嗎~ @@ 11/28 22:42
推 faxy:! 11/28 22:43
→ wuliaude:本來就是改成雙方啊 = =~ 11/28 22:43
推 zerodsw:雙方、雙方、雙方,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11/28 22:43
→ zerodsw:法條以明確為主,雙方就已足夠含括訴求的對象了 11/28 22:44
推 roccqqck:總之變性人 陰陽人(我是沒見過拉)也可結婚 11/28 22:45
推 wuliaude:推新偶像四叉猫~ 11/28 22:45
→ zerodsw:不分性別性傾向那個叫做內涵,要不然就是你看錯條了 民972 11/28 22:45
→ roccqqck:所以才沒用男女 男男 女女 用"雙方"一言以蔽之 11/28 22:45
→ belledemi:為什麼不讓我支持同性婚..... 11/28 22:46
推 asdvcx:推 :) 11/28 22:46
→ roccqqck:你可支持阿 只是你說法很奇怪 還是說你只支持同志婚 11/28 22:46
→ roccqqck:不支持變性人 陰陽人結婚 11/28 22:46
推 lukehong:其實多人家屬 現行民法早就有規定了...草案多了登記 11/28 22:47
→ roccqqck:luk大有請貼連結 11/28 22:48
→ lukehong:結果被一堆聳動語言加上腦補 變成毀棄倫常.... 11/28 22:48
推 zerodsw:=口= 該不會是,只支持同性婚所以希望改成同性雙方嗎 11/28 22:48
→ lukehong:現行民法 1123條第三項 11/28 22:49
→ lukehong: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11/28 22:49
→ roccqqck:除了變形人 陰陽人 男生覺得自己女生 女生覺得自己男生 11/28 22:49
→ roccqqck:你都不讓他們結婚? 只讓同性戀結婚? 11/28 22:50
→ lukehong:第三草案 只是讓該非親屬家屬可以登記罷了 11/28 22:50
推 yjay:推 11/28 22:51
→ roccqqck:享有的權利都一樣嗎? 順便問家屬非血親有甚麼實質權力阿? 11/28 22:51
推 lukehong:家屬間互負扶養義務 11/28 22:52
→ roccqqck:就義務而已? 權力咧? 11/28 22:53
→ lukehong:互負扶養義務 當然互受扶養權利阿 11/28 22:53
→ roccqqck:我就是想問扶養的權力有甚麼??可列舉嗎 11/28 22:54
→ lukehong:受扶養的權利阿...我無法自力更生時 可以請求扶養阿 11/28 22:55
→ lukehong:跟你未成年 可以請求你爸扶養你一樣阿 = = 11/28 22:55
推 wanderjay:同事竟还約我去抗议 太閒 11/28 22:55
→ roccqqck:好吧 我還是無法理解成為家屬有甚麼好處 11/28 22:56
推 shimo:有很多社會福利是提供給家庭的。 11/28 22:56
→ lukehong:非親屬家屬 就是新聞常說的同居人 或是 醫療法可以簽署 11/28 22:56
推 lefthander:推 11/28 22:56
→ roccqqck:兩個成年人租房子住一起 不也一樣 為何要登記 11/28 22:57
→ lukehong:的關係人 問題是同居關係需要另外證明 11/28 22:57
→ lukehong:草案就是讓非親屬家屬可以去戶政登記 11/28 22:57
→ lukehong:兩人結婚 為什麼也要登記 以前不採登記婚不是 11/28 22:57
→ roccqqck:醫療法不可吧 最好是住一起就可 11/28 22:57
→ shimo:比如社會新聞有善心人士接獨居老人回家當自己的父親孝順,以 11/28 22:57
→ shimo:現在的法律來說,老人家與這個家庭的關係是《寄居》。 11/28 22:57
→ lukehong:住在一起你怎麼證明? 要上法院證明阿 你說說誰信? 11/28 22:58
→ lukehong:就像以前不採登記婚 還要上法院打官司才能證明是配偶 11/28 22:58
→ shimo:但是有家屬制度,老人家的身分是家人,光是每年所得稅家中 11/28 22:59
→ shimo:有扶養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就可以減免。 11/28 22:59
→ roccqqck:喔喔大概懂你的意思 但是我記得家屬不能代簽任何東西ㄟ 11/28 22:59
→ lukehong:醫療法有規定關係人得簽署 但實際上 沒什麼人敢 11/28 22:59
→ lukehong:因為民法欠缺規定 也欠缺登記 11/28 22:59
→ roccqqck:大概只有掛號信之類可代簽吧 11/28 23:00
→ shimo:草案的構想是這樣,審查方面可以請里長開證明或加入審查程 11/28 23:00
→ shimo:序,不然異國婚姻是如何認定的。 11/28 23:00
→ lukehong:第三草案只是稍微改善現行法 要說毀棄倫常也太扯了 11/28 23:01
推 shimo:一般人是不會為了減幾百塊的稅隨便把老人家撿回去養的,是 11/28 23:02
→ shimo:給這些已經有互助合作,成員間有一定互信與情感的家庭一些 11/28 23:03
→ shimo:鼓勵。 11/28 23:03
推 lukehong:沒錯 同意樓上所述 11/28 23:03
推 roccqqck:大概懂了 所以醫療法無血親家屬本來就可簽 但沒登記大家 11/28 23:04
→ roccqqck:敢簽? 11/28 23:05
推 lukehong:真的沒辦法 找不到親屬只有同居人在 也只能怕怕地簽了 11/28 23:05
推 shimo:五個街友組成家庭就可以一起合力租房子什麼的,得到補助後也 11/28 23:05
→ shimo:有可能脫貧,還是大家寧可多花錢蓋街友中心,養老院,育幼院 11/28 23:06
→ shimo:? 11/28 23:06
→ lukehong:你想想那些沒有家人的老榮民 是最典型的例子 11/28 23:06
推 AAPL: 11/28 23:06
→ lukehong:所以那些說 多元家庭法案是毀滅倫常的人 都沒親眼去看法 11/28 23:07
推 roccqqck:我只是想問 它們合力租房子 不需要簽家屬阿 契約寫五人就 11/28 23:07
→ lukehong:案以及現行民法法條 11/28 23:07
→ roccqqck:好啊 補助也不會變多 幹嘛那麼麻煩 11/28 23:07
推 shimo:基本上醫護很怕被告,所以會盡量先找親屬,聯絡不上才找同居 11/28 23:10
→ shimo:人士。 11/28 23:10
推 lukehong:有的補助是以家庭為單位 以及有無扶養對象為要件 11/28 23:10
推 shimo:如果投過家屬制度,登記成為合法的家庭,很多社會福利是針 11/28 23:12
→ shimo:對《清寒家庭》提供的唷,比如高雄市的福利卡,每次可以在大 11/28 23:12
→ shimo:賣場購買五百元的食品。 11/28 23:13
推 roccqqck:所以舉例就是可以多個"低收入戶補助"就是了? 11/28 23:13
→ shimo:還有清寒家庭的喪葬補助也是提供給家人的,《室友》代辦喪 11/28 23:14
→ shimo:事不能減免。 11/28 23:14
→ shimo:多人才能組一戶啊……發給五個人的錢統合給一個家,國家其 11/28 23:15
→ shimo:實發得比較少。 11/28 23:15
推 roccqqck:了解了 終於找到支持多人家屬的原因 之前真不知道有啥用 11/28 23:16
推 shinkon:推 11/28 23:18
推 lukehong:他有一定用處 而且修的也不多 就是多個登記罷了 11/28 23:19
推 shimo:古代的長工婢女也稱為家人,主人要管吃管住管婚……但是要 11/28 23:19
→ shimo:簽賣身契,世代不得任意脫離,有主僕之分。而家屬制度是各人 11/28 23:20
→ shimo:地位平等,待不住就拆夥。 11/28 23:20
推 YU0169: 11/28 23:20
推 shimo:我奶奶這次中風住院,四個兒子四個家庭分住南北,輪流抽人 11/28 23:23
→ shimo:照顧幾天還是得請看護,一天兩千。 11/28 23:23
推 shimo:現代都是小家庭,少子化,等到我們父母老去,看護費只會更貴 11/28 23:26
→ shimo:。那時我們只靠自己家裡的力量可能會很吃力,國家財政也不 11/28 23:26
→ shimo:見得能一手包辦,歐美國家有的稅率拉到快五成都有點吃不消了 11/28 23:26
推 shimo:。家屬制度也是鼓勵民眾就近發揮守望相助的美德,可能幾個 11/28 23:28
→ shimo:相熟的小家庭組成大家庭分攤照顧老弱的工作。 11/28 23:28
推 VODKA55:理性 11/28 23:42
推 abcdeffg:難得在八卦板看到好文 11/28 23:56
推 manabi: 11/28 23:57
推 nsaids:goodgoodverygood 11/29 00:12
推 remenberegg:這真是篇好文!!!! 11/29 00:14
推 Same:推 11/29 00:21
推 weidersin:少數有良知的基督徒Q_Q 11/29 00:24
→ sharkimage:推 11/29 00:24
推 sodawang:推 11/29 00:24
推 lions402:八卦清流!!! 最近根本不想去教會 都一直宣導遊行 超盧... 11/29 00:30
推 LaWife:清流 11/29 00:31
推 bahnhof: 11/29 00:35
推 kageo101: 11/29 00:35
推 dada90120:4X 是好例子嗎XDDD 11/29 00:38
推 vvivv:推 11/29 01:04
推 HSNUism: 11/29 01:13
推 a34567: 11/29 01:44
推 ching620: 11/29 01:59
推 acui: 11/29 03:22
推 Zekrom:強 11/29 03:43
推 dog753hp:同是基督徒,推! 11/29 04:10
推 rhetoric:推認真好文 11/29 06:22
推 aethe:推,難得見到的正確想法 11/29 06:40
推 yokan: 11/29 10:14
推 otld:推 這基督徒真是優秀 11/29 10:39
推 tatty5566:這篇真是好樣的! 11/29 12:12
推 lucifermoon: 11/29 12:23
推 vulrmp11:推 11/29 12:37
推 mythbuster:推 11/29 13:14
推 dannywhat:推 11/29 13:25
推 LintongBis:推 11/29 13:28
推 tinging: 11/29 14:24
推 gj93jo3: 11/29 16:15
推 retrance:推這篇 11/29 16:53
推 shikiDS:PUSH 11/29 17:03
推 Anber:推 我都超懷疑你們是看同一本聖經嗎 XD 11/29 19:32
推 johtom811113:這基督徒推 11/29 21:09
推 orangeging: 11/29 21:31
推 dannywhat:推 11/29 22:07
推 Agnesb0924:釣出一堆GAY 原PO這招高明捏 11/29 23:32
推 crysunday:不多言 就是給推!! 11/30 00:36
推 jardon:我不認同 但我尊重 這才是多元社會 不過反彈可以想像 11/30 14:03
→ jardon:這在美國也是戰到翻 更何況民風保守的鬼島 11/30 14:04
推 akirakid:推 11/30 21:13
→ akirakid:戰是無所謂啦, 只是說同性結婚扯上人獸交這...哪的問題啊 11/30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