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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 10 hrs · 想不到一件租屋糾紛,竟然能引起這麼多人詢問,我就簡單的說明一下大家的疑惑點。 如果我沒有眼花的話,大致上這個故事是這樣的:有個人向自稱是律師的房東租房子, 原本看到的是美輪美奐的小套房,但是實際上租到的卻是家徒四壁的破落戶;許多額外 的租金或押金都沒有標準,例如鑰匙圈、沙發等等,都隨房東開心收費;另外房東對於 熱水器、馬桶等設備都不維修,導致浴室淹水甚至沒熱水,卻責怪房客沒有好好維護。 最後要解約卻被強扣押金,而且還要補二個月租金。 這位房東,最後就上了電視與蘋果日報。 首先,各位先要有一個觀念。律師,沒什麼了不起的,依照目前每年錄取一千餘位的速 度,很快就會出現律師廚師、律師水電工、律師炸雞排等等有趣的工作,所以,律師房 東,大概就是跟「律師少東愛上我」一樣的夢幻與沒用,越會吹捧自己多懂法律,那麼 就越沒自信。 他是不是律師,一點也不重要,我們就從房客的觀點,來看租房子的簡單概念。 租賃,要先看風水,其次更要看契約。風水,簡單的判定就是,進房間的時候會不會感 到不舒服,例如悶熱或寒冷,不合自己的體質,千萬不要勉強。至於看契約,大概就是 幾個重點,租賃的時間多長、租金押金多少、如何付租金、如何退還押金、提早解約有 沒有罰則、附設的家具將來要不要恢復原狀等。一定要看清楚,不要沒看清楚簽名再來 抱怨,該爭取一定要爭取,白紙黑字才是王道。 另外,不要相信房東的鬼話,什麼隨你租多久、隨時可以改契約云云,所以不要在意契 約怎麼寫。這種話就像是「偶像對歌迷說我愛你」一樣的可信。將來想更改契約,肯定 門都沒有。所以如果有特殊需求,一定要寫上去,例如想養寵物,就要特別標明;家具 不想要,就要請他搬走而且在契約上註明,否則將來肯定會吃虧。 就押金的部分,一般而言都是兩個月,不用多給,但也很難少給。租金要不要包水電, 自己好好談,總之有獨立電表會是最好。押金就是在最後交還房屋時拿回來,交還房屋 ,要「回復原狀」,所以建議入住時對於房屋重大瑕疵的部分最好拍照存證,或是在契 約上寫明白,否則將來房東可能會藉故不還押金。 如果在租賃期間,熱水器壞掉、廁所淹水、馬桶不通,應該怎麼辦?原則上所有的租賃 設備壞掉,都應該由房東維修,即便房東可以證明是房客弄壞,也有維修的責任,只是 將來可以從押金扣除而已。更何況,大部分租賃設備壞掉,都是因為年久失修,其實房 東無法證明是客戶故意或過失損壞,所以一旦有任何設備壞掉,請放心要求房東維修, 如果房東不維修,可以在催告後自行叫修,在月底交房租時,直接扣除維修金額。 所以本案中,廁所壞掉、淹水、熱水器不好用,通通可以請房東維修,不需要忍氣吞聲 ,如果房東屢催不到,請直接自己叫修,然後下個月扣他房租。 重頭戲來了,房客可否因為房東不維修,所以不繳房租?或者是房東可否因為聯絡不到 房客,所以直接沒收押金?當然不行。房東有維修的義務,但是房客有繳房租的義務。 如果房客不繳租金,超過兩期以後,房東有權終止契約,這時候反而會喪失自己的權利 。所以覺得租屋品質不好,請通知房東改善,房東不改善,我們就自力救濟,再從房租 扣除就好。而房東也不能無條件任意解除契約,所以什麼客戶聯絡不到就解約,甚至在 契約中約定至少四個月房租的違約金,當然違法,即使契約如此載明,也可以訴請法院 酌減違約金,或是請法院宣告定型化契約部分無效。 好的,那麼房東可否跟房客約定高額的違約金呢?例如遺失鑰匙扣,賠兩千元(但成本 只有五十元),玻璃破掉,賠一萬元(實際上維修只要五百元),答案是,即使契約載 明如此,房東也無權要求房客履行。契約神聖不能侵犯的概念,在法院的實務中早已被 否定。如果房東不能證明賠償金額的必要性,法院將來一定會減,不用因為契約寫好就 認賠殺出。 是的,契約很了不起、法律也很了不起,但是所有的契約與法律都是為了公平正義而存 在,而不是為了剝奪弱勢者而出現。 最後,對付這種讓看A屋卻出租B屋的房東,最好的方式就是檢舉違建、提告詐欺(因為 樣品屋與實品屋差距太大),千萬不要忍氣吞聲。這種人怕麻煩,口口聲聲講法律,但 是最怕跑法院,所以請勇敢的說不,法律會支持你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235.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5704144.A.E57.html
jay111101: 會被鄉民噓檢討被害人~~~先幫補 03/07 12:56
motan: 看房簽契約都不看門牌號的嗎 03/07 12:58
dreamnook: 廣大魯蛇需要成立邪惡房東退治聯盟 XD 03/07 12:59
monismile: 看A屋卻簽B屋約先手輸一半要說什麼 03/07 12:59
monismile: 法庭看租約判也是很合理的依法行政 03/07 13:00
lili300: 推實用 03/07 13:01
henry12: 推一個觀念 03/07 13:01
xxxg00w0: 看過本人在勤美演講 和一般律師氣質真的不一樣 很奇妙 03/07 13:09
xxxg00w0: 的感覺 03/07 13:10
colaer: 可是第一個觀念在這case裡有人在關心嗎? 03/07 13:10
stewartqq: 推!!! 03/07 13:17
miloisgood: 推0.0 03/07 15:26
medy: 忍不住大推!!!!! 03/07 16:02
iamsandyliu: 大推!! 03/07 16:16
akay08: 推 03/07 20:42
mooncat666: 這房東不怕跑法院,她的興趣就是告人吧 03/07 20:50
QUQ123: 實用!! 03/07 22:16
acetoluene: 這篇只適合正常房東 03/08 02:20
ctes940008: 直接告詐欺囉 03/08 09:35
cindy3589: 這篇呂律師的才是最正解 看A屋簽B屋是說不同房間吧 03/09 05:25
cindy3589: 不同房屋地址就不同了 會有人看不同地址的房屋租房子嗎 03/09 05:25
cindy3589: 承諾說房間品質跟看得房間一樣 就是有保證品質了 只是 03/09 05:26
cindy3589: 重點就在能不能舉證的部份 沒書面錄音也至少要人證 03/09 05:27
ev331: 讚 03/11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