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lof: 跟刑法象徵化一樣嗎?02/04 11:16
推 super10000: 鄉民看不懂啦,他們沒想過後果的02/04 11:17
噓 killerken: 放火燒死人不用殺人罪偵辦???????????????????????????02/04 11:17
通常都以放火罪偵辦吧…
放火行為與其他犯罪的確可能想像競合,但通常是法官要判斷
→ flavorBZ: 法匠崩潰02/04 11:18
推 IHD: 沒差啊 到時候怪民粹就好了啊 不可質疑你的自由心證 ok的啦02/04 11:18
噓 cp109: ...酒駕本來就可預見 撞死人並不違背其本意02/04 11:18
噓 killerken: 拿刀拿槍在街上亂開亂揮殺死人算不算殺人罪???????????02/04 11:19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1:20:53
噓 killerken: 沒有要殺特定人就不算殺人罪?????????????????????????02/04 11:21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談概括故意。
問題是,我是在問如果連一個人都沒撞到,也算殺人???
著手時點???
→ y1896547: 你先能把競合解釋成常人能了解的意思再說02/04 11:22
噓 Blue6: 唸法律的人最高尚,其他人就是民粹02/04 11:23
噓 killerken: 921害死幾千人 台灣法匠:不算殺人!02/04 11:24
刑法只處理人殺人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1:25:12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1:26:16
推 monk2: 問題常常就是法官在競合下做的判斷 … 02/04 11:26
噓 cp109: 砍人的: 我只是傷害故意 沒有殺人故意 你信? 02/04 11:27
噓 ainor: 有bug 就修啊02/04 11:27
噓 backpackertw: 你們都法盲都刁民,你們不懂法,笑死。我懂法,至於02/04 11:28
→ backpackertw: 要作什麼防治酒駕干我屁事!!02/04 11:28
→ ainor: 酒駕殺人便宜好用 不修嗎02/04 11:28
→ backpackertw: 樓下等著一個個被法律倫嗆爆,法律倫培養出來就是要02/04 11:29
→ backpackertw: 嗆民眾法盲的,利用專業幫助立法不是法律倫ㄉ責任02/04 11:29
我願意理性討論,請把你的主張一條一條列出來,我一個一個解釋
如果我的解釋你聽不懂,我可以再用更白話來解釋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1:31:52
推 reyes2222: 就是這樣啊 看新聞關注點。 之前一路風報導電話詐騙案02/04 11:33
→ reyes2222: 那時候詐騙 就被要求重刑, 最近的虐童案, 校園性騷擾02/04 11:33
→ reyes2222: 案, 早期的吸毒犯罪 不都恨不得死刑02/04 11:34
推 y1896547: 你先能把競合解釋成常人能了解的意思再說02/04 11:34
競合:區分單純一罪,包刮一罪,法條競合,想像競合,實質競合
你哪一個不懂?
→ yang57: 被毆也是故意殺人02/04 11:35
噓 qber: 懂法的人才有講話權力 民粹鄉民通通閉嘴啦幹02/04 11:35
我從來沒說這種話,你要說明你的主張ok啊
推 reyes2222: 明明講了這麼大聲還說閉嘴02/04 11:37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1:37:45
推 y1896547: 法條競合,想像競合,實質競合是甚麼 為什麼又有競合?02/04 11:39
推 super10000: 我都很懷疑那些瘋狂噓的是不是五毛來搗亂,明明不是02/04 11:39
噓 cp109: 沒撞到人 未遂阿 很難懂嗎?02/04 11:39
未遂?就問你著手時點?
→ super10000: 自己被撞搞得好像死爸死媽的樣子。02/04 11:39
推 azytjr: 立法的最大,有意見去跟立法委員講02/04 11:40
→ azytjr: 司法人員就是執行者不需要有自由意識02/04 11:40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1:40:15
→ super10000: 司法要有自由意識老兄,不然給法官提違憲是幹嘛02/04 11:40
感謝補血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1:40:54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1:41:25
→ azytjr: 違憲就換掉大法官重新解釋,這沒有困難 02/04 11:41
→ azytjr: 大法官解釋跟立憲者思想是有一致性嗎? 02/04 11:42
噓 cp109: 未遂 看你要主觀說 客觀說 還是混合說阿02/04 11:43
通說是主客觀混合理論喔
推 super10000: 我的意思是法官可以自己判斷是否違憲提請大法官釋憲02/04 11:43
→ super10000: ,雖然很少發生但是有此權利。02/04 11:43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1:44:43
→ serrier: 大法官?說笑話啊?02/04 11:49
→ serrier: 你有沒有去問過法官為啥不去請大法官釋憲呢? 02/04 11:50
→ serrier: 對囉法官學長學弟制度某些方面很嚴重呢.法律看學長學弟02/04 11:50
噓 dsleeper: 簡單講不就隨機殺人,沒殺到人的再調高刑度有困難嗎02/04 11:59
你他媽是連我文章寫什麼都沒看是不是???
我就說「目前醉態駕駛,如果撞到人,本來就有成立殺人罪的可能。 」了
但不是一定成立!但不是一定成立!但不是一定成立!
現在就是有一堆鄉民主張酒駕行為=殺人行為,講一堆根本沒撞到人也叫殺人未遂的屁話,
還不接受自己不懂未遂理論,我才不爽啊
噓 killerken: 幹 911啦 02/04 12:10
噓 loversiu: 等你認識的人發生這種事情 你就知道痛了02/04 12:35
就算是我不認識的人,被酒駕撞死,我也很難過,但你不能因為憤怒,就蒙蔽你的理性,想
討論制度,就不能脫離法理,因為我們是法治國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2:55:43
→ poggssi: @loversiu 02/04 12:55
※ 編輯: poggssi (114.44.244.6), 02/04/2019 13:04:59
→ poggssi: @dsleeper 02/04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