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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發現 板上法神們一致認為視同故意殺人在現在的法律上不可行 但我們法務部這麼厲害 能考上的都菁英 難道比不過板上法神們? 說白了其實就是有沒有心要修法嘛 現架構沒辦法以故意殺人論處 可是又明顯有這需求 那表示現在的法律不合時宜,該大改版了 在那拿現有的法律說依現在的法律不能改 這不是矛盾了嗎?被這群法神們拿來當盾的,就是該改的東西啊 法律人最厲害的就是 不合我意時惡法非法 合我意時說這樣違背現有法律 真有心的話 法務部那群菁英一定能避過那些小問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28.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261187.A.6EF.html ※ 編輯: vbqv (49.215.228.238), 02/04/2019 14:21:53
y1896547: 院長的話>一切專業 02/04 14:27
saw6904: 事實就是如此,能進法務部上班的官僚與事務官都是法條精 02/04 14:27
saw6904: 熟的高手,但一進去是要處理大量型式與文書工作的,根本 02/04 14:27
saw6904: 無心也無力提出什麼建議 02/04 14:27
poggssi: 錯,現行法如果違背法理,那就是爛法,應該修,問題是現 02/04 14:33
poggssi: 在爛的不是現行法,而是法盲的腦袋,我發了一堆法律文, 02/04 14:33
poggssi: 結果都被嗆,還有人說酒駕應該排除罪刑法定原則適用,到 02/04 14:33
poggssi: 底是我法匠還是鬼島人民法盲? 02/04 14:33
saw6904: poggssi我是建議啦,法理的所有原則皆是因應現實狀況產 02/04 14:39
saw6904: 生,所以在看案件時要先針對案件本身,而不是一開始就先 02/04 14:39
saw6904: 把法律原則套上去 02/04 14:39
saw6904: 粗淺的來講,很多案件是可以適用不同法律原則,但法律人 02/04 14:41
saw6904: 一定會選擇對大眾最有益的原則套上去用 02/04 14:41
saw6904: 我記得陳治宇的課有講到法匠與法律人的差別。法匠就是死 02/04 14:44
saw6904: 板板的選一個原則套上去解釋,這麼做絕對不會錯,但判決 02/04 14:44
saw6904: 往往會與一般公眾認知有很大差異,但大家還是不能說錯, 02/04 14:44
saw6904: 因為判決遵守法律原則。但法律人就會具體個案具體判斷, 02/04 14:46
saw6904: 以公眾利益為優先,而不會一開始就把原則套上去後再檢視 02/04 14:46
saw6904: 、討論 02/04 14:46
poggssi: 好吧,那是我道行不夠高,沒辦法說服那些在我文章中嗆我 02/04 14:51
poggssi: 的人(攤手 02/04 14:51
rapnose: 推saw6904。 02/04 14:56
ImBBCALL: 你有辦法讓一加一等於三嗎? 02/04 15:57
ImBBCALL: 你有辦法讓一加一等於三,再來跟我說單純酒駕可以變有殺 02/04 16:03
ImBBCALL: 人故意 02/04 16:03
alonelykid: 看看羅瑩雪你還期待法務部很有水準? 02/04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