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domago: 誰喝酒前不是清醒的? 都故意殺人? 02/03 16:27
你的閱讀能力可能需要加強喔,學習法律的時候,語文能力也很重要ㄋ
※ 編輯: a5378623 (218.164.118.220), 02/03/2019 16:32:17
推 althea0628: 其實只要超速、酒駕抓到罰款直接加個0,就很有效了 02/03 16:32
→ hashyang: 喝酒開車撞死人,可以另訂法條啊 02/03 16:32
噓 ccbbaa: 甚麼屁話 是誰自願自己喝醉的? 02/03 16:33
→ mattaus: 這類很難證明有直接間接故意,最後只能認有認識的過失 02/03 16:33
推 KelvinChiou: 全台學法的人這麼多,能不能想出辦法治酒駕? 02/03 16:35
噓 domago: 喝酒前你是清醒的,這就夠了??? 02/03 16:36
推 KelvinChiou: 酒駕不管有無傷人 從重量刑是不是辦不到? 02/03 16:37
→ KelvinChiou: 管它有意無意,能不能從重量刑? 02/03 16:38
→ alonelykid: 照部分網友的講法喝酒即構成殺人未遂不論是否酒駕 02/03 16:50
→ alonelykid: 不過提高刑責倒是做的到不過就是要修法就是 02/03 16:51
→ cimskp: 違不違背其本意,基本上是爭議點,但其實沒那麼重要,重要 02/03 17:02
→ cimskp: 的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02/03 17:03
→ domago: 喝酒者覺得可以安全駕車啊 02/03 17:05
推 rwhung: 違來本來就是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不能拿這個當理由 02/03 17:05
→ cimskp: 這部分是否是故意才是真正要知道的東西 02/03 17:05
→ cimskp: 「忽略」(?)或者是說「疏失」(?)是否為故意才是爭論的重點 02/03 17:11
→ cimskp: ,本不本意,其實真的沒那麼重要 02/03 17:11
推 sofaly: 酒駕都可以當發言人 02/03 17:13
→ tantamount: kmt還選撞死人當市長?DPP提案嚴懲了藍委還不作為? 02/03 17:35
→ jerry1919: 喝醉還有辦法拿出鑰匙啟動踩油門上路 02/04 12:50
→ jerry1919: 這不叫故意? 02/04 12:50
→ jerry1919: 185-3就已經是針對危險駕駛所增訂的特別法 02/04 12:52
→ jerry1919: 已經不管你是不是故意 02/04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