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nkgf: 寫這麼詳細 沒人回QQ 02/04 15:09
字字句句都是事主的血淚阿....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5:11:15
推 gankgf: 原po新年快樂 感謝分享 02/04 15:10
→ D600dust: 那你學乖了以後知道直接拒測了吧 02/04 15:14
所以拒測這招不改 根本就是吸引大家來挑戰阿
還有這是聽來的故事 真的不是我..... 這消息如果傳到我們公司 馬上就會被砍了
推 hk410050: 你應該把這篇PO給立委壓 你以為它們會有這種體驗? 02/04 15:15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5:17:54
PO這裡不是記者會抄 然後立委就看的到了嗎??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5:22:17
推 gea01986: 推 02/04 15:20
推 poggssi: 推推,唉,這種故事型的分享似乎鄉民比較容易接受,我發 02/04 15:21
→ poggssi: 法律文討論酒駕都被嗆 02/04 15:21
推 y1896547: 如果你覺得大家只是想嗆你的話 那你就繼續沉溺吧 02/04 15:22
→ poggssi: @y1896547 什麼意思 02/04 15:23
→ elainakuo: 推 拒測因等同於酒駕 也該留案底 02/04 15:24
推 y1896547: 法律白話文 避開專有名詞 這裡不是法律論壇 02/04 15:24
現在剛好是過年期間 我想被抓之後的流程會跑更久吧 不要酒駕保平安!!!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5:28:09
→ poggssi: @y1896547 問題是,有一個鄉民竟然說酒駕應該排除罪刑法 02/04 15:26
→ poggssi: 定原則欸,難道罪刑法定原則很難懂嗎 02/04 15:26
噓 seaping: 推啊!這篇該給它爆 02/04 15:27
→ seaping: 按錯,等等補推!! 02/04 15:28
期待更多人補足細節 可以的話讓更多人知道吧 不只警惕大家不要酒駕
如果不幸親朋好友被鎖上帶走 還知道怎麼處理 也能有點幫助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5:34:21
推 seaping: 推!這篇該給它爆!! 02/04 15:32
推 y1896547: 那你把罪刑法定原則精準簡短的表達出來啊 02/04 15:35
→ y1896547: 是不是在同溫層待太久 以為每個人都知道罪刑法定原則 02/04 15:36
推 y1896547: 補推個 02/04 15:38
據事主回憶 一般民眾都有能力理解被鎖上帶走之後
在派出所跟法院所有出現的文件跟法條(員警跟書記官都會說明很多次)
只是在那種狀況下 不只酒沒醒 被警察抓走要被關過夜的衝擊也還在
就算問1+1等於多少 也是腦袋卡著答不出來 更不要說什麼能理解法律或條例了.....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5:47:50
→ poggssi: @y1896547 罪刑法定原則又不是高深法學,這是高中公民的 02/04 15:41
→ poggssi: 東西欸.... 02/04 15:41
推 rapnose: 拒測的反制措施,的確也是一項關鍵。 02/04 15:41
→ rapnose: 樓下空條仗世文,最喜歡看勸世文。 02/04 15:42
→ y1896547: 那你翻翻你的文章 你所寫的東西都是高中公民的東西嗎? 02/04 15:43
→ y1896547: 另外 至少我媽我阿嬤他們高中就沒學過這種東西 02/04 15:44
推 y1896547: 再補推個XD 02/04 15:46
如果有強者了解的話 希望可以補充一下法院的部分 事主說他運氣好排到第一場
很快就輪到他了 如果時間來不及的話 還會被送回分局拘留室嗎??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5:56:40
→ poggssi: @y1896547 不了解法律專有名詞,我可以再解釋啊,問題是 02/04 15:55
→ poggssi: 法盲不按法理,解釋了也不聽,只會嗆我法匠,我有什麼辦 02/04 15:55
→ poggssi: 法(攤手,你可以去看我那篇,還有底下的留言,判斷我說 02/04 15:55
→ poggssi: 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太深,還有那個一直嘴酒駕=殺人的鄉民 02/04 15:55
→ poggssi: 是不是真的太刁 02/04 15:55
推 y1896547: 我言盡於此 02/04 15:57
推 ImBBCALL: 你確定你要拒測嗎?你以為警察面對重大嫌疑的不能用強 02/04 16:10
→ ImBBCALL: 制處分嗎 02/04 16:10
當天在法院的拘留室會唱名 一次進去5個開庭 從進到法院後到唱名進法庭之間
都可以聽到法警在處理陸續送過來的人 確認身分跟事由 期間大約20個人
2個是藥物 1個是槍砲 剩下17個全部都是酒駕 以這種比例來看
我想只要你還能應對簽罰單 態度也良好 警察也不想再跟你耗吧....
這部分就後面幾篇已經有強者補充第一線警察的故事了 #1SL_2X3G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6:21:03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6:23:01
推 maymaywooed: 推詳細 但不是拒測就沒事 太明顯的會逮捕報檢察官強 02/04 16:22
→ maymaywooed: 制抽血 02/04 16:22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6:23:56
推 doggie175: 正常人會怕 不怕的那些亡命之徒要更重懲 02/04 16:25
→ jotea: 拒測是三年內不得考領 02/04 17:09
噓 samkivn963: 拒測是三年不得考領 02/04 17:28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7:29:28
感謝糾正 已修改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7:30:21
※ 編輯: Escoffier (1.163.172.222), 02/04/2019 17:40:03
推 devilsaber: 高調 02/05 04:47
推 devilsaber: 高調 02/05 04:47
推 devilsaber: 高調 02/05 04:47
推 devilsaber: 高調 02/05 04:56
推 devilsaber: 高調 02/05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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