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unanadayo: 明明外國都判給你看了 就台灣在那機機歪歪 02/04 11:30
推 y1896547: 就政客唬爛想坦過這波啊 02/04 11:30
→ y1896547: 底下的幕僚都很無言吧 02/04 11:30
推 peterwww: 酒駕不是故意殺人 無誤 02/04 11:30
推 Golu: 可能不願接受別人已經想出的解法,這樣會讓自己的吳作為無法 02/04 11:30
→ Golu: 找到藉口 02/04 11:31
推 poeoe: 其實就把醉態駕駛致傷亡的刑責大幅加重就好 避開是否故意的 02/04 11:31
→ poeoe: 爭議 02/04 11:31
→ peterwww: 只要立法行政法處吊扣名下車輛5年 02/04 11:31
→ peterwww: 9成絕跡 02/04 11:31
→ peterwww: 動人心 方能執政 02/04 11:32
→ peterwww: 連坐使用時車輛 02/04 11:32
→ peterwww: 看誰還敢借 02/04 11:32
→ cwind07: 哪不是故意,又喝酒又開車難道不是你有做意的 難道不知這 02/04 11:33
推 peterwww: 殺人故意不是如此 02/04 11:34
→ cwind07: 樣是失能狀態會失控撞死人嗎 那自殺炸彈客也不是要殺人 02/04 11:34
推 Blue6: 一般酒駕,車輛沒收加拘役,就可以解除問題了 02/04 11:34
→ peterwww: 酒精影響人判斷 02/04 11:34
→ peterwww: 要懂人心 方能治國 02/04 11:35
→ cwind07: 他只是拿個炸彈在鬧市引爆而已 會怎樣不是他能控制的 02/04 11:35
→ peterwww: 奪其財產 即可收效 02/04 11:35
→ y1896547: 要抱著致人於死的意思才算 02/04 11:35
→ peterwww: 出事才有可能殺到人 炸彈不易取得 02/04 11:36
→ peterwww: 過失殺人 02/04 11:36
→ peterwww: 過失致死 02/04 11:36
推 dp44: 殺人的故意哪有這麼容易的 02/04 11:36
→ poeoe: 如果把酒駕擺故意 闖紅燈也能算故意了…… 02/04 11:37
推 btaro: 酒駕不算概括故意嗎?? 02/04 11:37
→ peterwww: 加重行政罰 02/04 11:37
→ peterwww: 不用鞭刑 只要扣車5年 名下所有車輛 02/04 11:37
推 saw6904: 1992年洛杉磯大暴動前的導火線之一,是一名韓裔女中年店 02/04 11:38
→ saw6904: 員開槍射殺一名她以為有偷店內果汁的15歲黑人少女,判決 02/04 11:38
→ saw6904: 為『非預謀式過失殺人』,判罰16年徒刑,但當時的法官Joy 02/04 11:38
→ saw6904: ce Karlin個人主觀認為該韓裔婦女看起來就不像是會危害 02/04 11:38
→ saw6904: 社會的人,所以最後只判罰款跟社區服務 02/04 11:39
推 peterwww: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酒駕一堆只是沒出事 02/04 11:39
→ peterwww: 我們要阻止的是酒駕風氣 02/04 11:39
→ peterwww: 不是純粹處罰酒駕肇事 02/04 11:40
→ cwind07: 哪沒那麼容易 美國都可以這樣判 鬼倒法棺只會死背文字 02/04 11:40
→ peterwww: 奪財即可達到 02/04 11:40
→ poeoe: 台灣就不是美國法體系啊…… 02/04 11:40
推 saw6904: 立法院可以朝向所謂的『非預謀式過失殺人』立法,不用判 02/04 11:41
→ saw6904: 到死刑,但至少關個幾年應該沒問題吧 02/04 11:41
→ peterwww: 美國那個引喻失義 02/04 11:41
推 skyprayer: 推 酒駕比較像是惡意的公共危險罪 02/04 11:41
→ peterwww: 喝酒 開車 太普遍了 02/04 11:41
推 dp44: 容易? 顆顆 那中華民國的法律都要大改囉 02/04 11:41
→ peterwww: 酒能麻醉人防衛預警系統 02/04 11:42
→ peterwww: 只有他知道會遭受重大損失 02/04 11:42
→ peterwww: 事先才會告誡自我 02/04 11:42
→ peterwww: 不然都是未爆彈 02/04 11:43
→ cwind07: 連正當防衛這種國外常見 國內卻幾乎沒有讓好人無力生存 02/04 11:43
推 saw6904: 臺灣的法律體系根本大熔爐,德、日、美、法、英通通都有 02/04 11:43
→ peterwww: 酒駕者都覺得自己可以 02/04 11:43
→ peterwww: 只有嚴格行政罰 方能阻止 02/04 11:43
→ peterwww: 500安全帽罰款 輕鬆簡單 02/04 11:44
→ peterwww: 促成全民攜帶戴安全帽習慣 02/04 11:44
→ cwind07: 美國哪裡引喻失義 法條殺人與故意都清楚 可以隨便亂講嗎 02/04 11:45
→ peterwww: 奪財 名下所有車輛 02/04 11:45
→ peterwww: 我說你引喻失義 02/04 11:45
推 saw6904: 上法緒時有個案例,臺商老闆偷情中國女子,要把元配老婆 02/04 11:46
→ saw6904: 休了,中華民國法院法官最後援引法國的一個判例判老闆要 02/04 11:46
→ saw6904: 賠錢給元配,並不得從元配那取回任何先前給與元配的錢、 02/04 11:47
→ peterwww: 加強行政罰 02/04 11:47
→ saw6904: 財、物 02/04 11:47
→ cwind07: 哪裡失義要講清阿 隨便屁 我還說你邏輯不通 顛倒是非勒 02/04 11:50
推 saw6904: 所以只要立法者有心,就可以立出可以嚇阻酒駕的法條;就 02/04 11:50
→ saw6904: 算立法怠惰,法官想認真做功課,援引國外判例然後跟國內 02/04 11:50
→ saw6904: 成文法有打到邊的,照樣可以判,看大家有沒有想做而已 02/04 11:50
→ serrier: 重點是台灣專家連美國法律都懶得照抄拿來用啊 02/04 11:51
→ serrier: 你以為那些專家不知道?拜託他會跟你說不符合國情啦 02/04 11:51
推 y1896547: 最好笑的是台灣法律是抄各國法律的拼裝車 02/04 11:53
推 saw6904: 對啊,所以只是看握有資源者到底想不想做而已 02/04 11:54
→ y1896547: 學了一堆各國硬翻回來的名詞 也不知道怎麼解釋給常人聽 02/04 11:54
→ y1896547: 就跟那些學閥留日教授 留美教授 留德教授在那互相扞格 02/04 11:56
→ y1896547: 上學時候都學過法律是與時俱進 結果自己觀念畢業就停滯 02/04 11:57
推 saw6904: 就像美國所謂的『堡壘法案』,歹徒入侵我家,我把歹徒打 02/04 11:57
→ saw6904: 死天經地義,但在臺灣就變成不符國情,防衛過當、殺人就 02/04 11:57
→ saw6904: 是不對 02/04 11:57
→ y1896547: 如國覺得人民很蠢,那法律人去積極推動法制教育啊? 02/04 11:58
噓 rahim03: 你先搞清楚美國法和台灣法令差別再來說嘴 02/04 11:59
推 kissa0924307: 你以為政客不知道嗎? 就是故意喊不可行的方案以面 02/04 12:01
→ kissa0924307: 真的成真啊~ 02/04 12:01
推 killerken: 台灣法匠:911不是殺人! 02/04 12:05
→ kasim15: 平時愛學國外 這時候又要自己亂搞 02/04 12:07
→ demangel: 好奇問,墮胎算殺人嗎? 02/04 12:11
推 y1896547: 學術說 實務說 通說 甲說 乙說 02/04 12:16
噓 Yuwuen: 立專法就是歧視 02/04 12:18
推 morphology: 推解釋 02/04 12:44
推 jexcel: 酒駕致死。唯一死刑。槍斃就對了。請別再裝死 02/04 12:57
推 sweetantt: 到底為什麼有人覺得堡壘原則很棒啊 02/04 14:25
→ sweetantt: 多少人因為這個東西被誤殺的 02/04 14:26
→ sweetantt: 萬聖節去討顆糖吃都能被射 02/04 14:26
→ sweetantt: 還有自殺炸彈客是未必故意 02/04 14:27
推 sweetantt: 如何酒駕可以以故意殺人論 那開車超速 闖紅燈呢 02/04 14:30
推 rapnose: 推。執著在故意殺人,在嚴懲酒駕上是不會有進展的。 02/04 14:40
→ rapnose: 因為法律上的故意與世間事理的故意有點區別。 02/04 14:41
→ rapnose: 我也是認同用特別法處理就行。 02/04 14:42
噓 goldenfire: 堡壘法則只是沒有刑責 民事賠償還是可以貴到你全家脫 02/04 15:00
→ goldenfire: 褲 02/04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