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winu (受監護宣告ing)》之銘言: : 視同故意殺人? : 法務部是喝醉了嗎?殺人罪根據刑法271條第3項,是有處罰預備犯。 : 所以視同殺人後,有沒有預備犯的處罰問題? : 若有,那是否飲酒時已經構成預備殺人? : 若無,何以同是殺人,卻不罰預備,這恐有刑法體系的衝突。 沒辦法現在民意憤慨 所以法務部隨便講了一個故意殺人罪 但這等於把整個法學體系重新改寫,根本不可能 100%被大法官打槍,市面上刑總課本都要丟掉了 其實比較有可能的就是把還是把酒駕用公共危險罪來處理 比方說 刑法第185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 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囉,改成只要酒駕,處5年以下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 這個對整個刑法體系比較沒有太大衝擊 可是呢,知道詳情的人都知道,酒駕犯大多是民進黨的鐵票 = = 所以民進黨一直不敢動這塊 就像國民黨的鐵票是軍公教,但軍公教其實酒駕比例不高 上次把酒駕修嚴也是國民黨時代,民進黨怕中低階層的票跑光 所以這次忽然說要重故意殺人的方向,懂法律的人都知道是唬爛的 骨子根本不想修法得罪中低階層票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20.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184551.A.9BC.html ※ 編輯: Sam27 (114.26.20.227), 02/03/2019 17:04:03
TVman: 正面表列加個酒駕兩個字進去就好了 02/03 17:04
對阿只要把刑法185修改加進酒駕就好了,這是對整個刑法體系衝擊最小的
abram: 沒差 遲早會有政治人物被酒駕撞死 02/03 17:04
政治人物半夜都有司機開車,可能要等很久
BEHIND: 不敢修啦 到時候哪個政客犯了就要哭哭了 02/03 17:05
國民黨是真的敢修,但民進黨真的不敢動票倉 ※ 編輯: Sam27 (114.26.20.227), 02/03/2019 17:09:25
gamania10000: 你想害死立委? 02/03 17:07
DouglasT: 不要搞這種娘娘腔啦。鄉民要的是唯一死刑。馬上見血 爽 02/03 17:08
DouglasT: 最好是警察就地正法。更爽 02/03 17:08
INNBUG: 國民黨也不敢修啊... 02/03 17:11
INNBUG: 修了還現在這鳥樣? 02/03 17:12
tantamount: 若kmt立委再對酒駕沒作為還繼續擋 2020就滅了kmt東廠 02/03 17:15
molle: 酒駕犯大多是民進黨的鐵票? 8+9和軍人不都藍的嗎 02/03 17:25
molle: 至於喝阿比的那種工人應該是看風向 也不會是鐵票 02/03 17:25
molle: 說到民進黨鐵票 只會想到醫生律師之類的 02/03 17:26
molle: 另外原住民也算是藍營的票倉 02/03 17:27
tantamount: 為何藍委不作為 還選撞死人當市長? 02/03 17:27
molle: 從縣市來看 酒駕傷亡人數最多的台中也還是算藍營的 02/03 17:30
要除以人口算比例比較準,台中市第6低 農業縣酒駕比例通常比較高 酒駕犯是民進黨的鐵票,這是大多人都知道的事情 你去看歷年修法,民進黨對酒駕修嚴是很反抗的 ※ 編輯: Sam27 (114.26.20.227), 02/03/2019 17:35:51
molle: 可是選票一人就是一票 又不是算比例的 02/03 17:36
molle: 警察攔檢點在都市又比較多 在鄉下地區較少會被攔檢吧 02/03 17:40
NSYSUEE: 國民黨敢修XDDD,他們執政八年來一堆酒駕撞死的事件,為 02/03 18:28
NSYSUEE: 啥不修 02/03 18:28
myyalga: 法律系懂法,法律見解一律將酒駕排除過失的適用,酒後亂 02/03 19:09
myyalga: 性一律排除過失的適用!明知道酒後無法正常駕駛,還執意 02/03 19:09
myyalga: 為之,根本是故意犯罪。 02/03 19:09
myyalga: 又沒有禁止他們喝酒,要喝可以,去叫車回家。 02/03 19:11
jerry1919: 185-3已經有寫酒駕 所以在處罰的部份改掉就好了 02/04 13:01
elainakuo: 笑死國民黨 敢修 從死刑修到無期徒刑的就是國民黨 02/04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