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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講好聽話了 朝故意殺人是法務部說的算嗎? 法官的心證 犯人有悔意 輕判還不是一樣 要就強制修法 只要喝酒開車被抓 唯一死刑 這樣就夠了 法官沒有其他選擇 自由心他媽證 喝酒有什麼理由開車? 快舉個例子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84.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130646.A.E9E.html
nikewang: 故意殺人? so what? 廢死律師們可高興了 以後酒駕犯以故02/03 02:04
orfan: 這樣一來就有很多被抓了但卻要硬凹成不是喝酒開車的案例02/03 02:05
從駕駛座被攔下 測到有酒精反應 要怎凹
rriver: 殺人都不會判死ㄌ ㄎㄎ 鬼島02/03 02:05
nikewang: 意殺人方向偵辦 律師可以主張酒駕者不是精神病就是思覺02/03 02:05
pinjose: 比如除夕吃了道醉雞,然後.....02/03 02:05
然後呢!
nikewang: 失調症患者 酒駕犯都要聲請做精神鑑定了www02/03 02:06
※ 編輯: pchion2013 (175.96.84.170), 02/03/2019 02:08:49
fireheart988: 酒駕唯一死刑呵 02/03 02:17
fireheart988: 反正鬼島愚民都覺得只要死刑所有事情都能解決 02/03 02:18
kilof: 笑死 你先弄清楚什麼叫自由心證 02/03 02:19
johnny: 快笑死 小小事情就要死刑 02/03 02:23
johnny: 闖紅燈要不要死刑啊 02/03 02:23
MagniDei: 有撞死人再說吧 02/03 02:25
Larsie: 別搞笑反誤修法了 02/03 02:55
dancedolf: 我記得有個案例是停車之後再喝酒 就沒辦法區分是開車 02/03 09:16
dancedolf: 前喝 還是停車才喝 02/03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