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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ausewitz (理論學家)》之銘言: : ※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劍)》之銘言: : : 你可以不要酒駕 : ^^^^^^^^^^^^^^ : : 你不去想被撞死的人,被撞傷的人他的家人怎麼辦 : : 先去想加害人會有什麼下場 : : 今天他爸酒駕,然後搞到老婆陪酒女兒賣淫又怎樣? : : 他可以不要酒駕,你還管到犯罪的人,你住海邊嗎? : 這句話你可以改成「你可以不要犯罪」,然後再想想犯了罪的人要怎麼重回社會。 : 除非犯罪就是死刑或終身監禁,不然犯罪後的刑罰,最終還是要回到「怎麼讓刑滿 : 的人回歸社會」。 : 那麼有可能犯罪一律死刑或終身監禁嗎?連歷史上最瘋狂的暴君毛澤東,都做不到 : 這麼極端的事。所以怎麼讓刑滿的人回歸社會,是一切合理的刑事政策必須考量。 : 所以我才很自信的說,短期自由刑是最爛的刑罰。犯罪者被關,也無法回復犯罪前 : 被害人的生命、身體。然而懲罰犯罪者,結果製造另一個社會問題,對社會總體而 : 言能得到什麼? : 就算追求因果報應的爽,罪及妻孥難道是合理因果嗎?! : 即使把酒駕肇事致死視為不確定殺人故意,難道確定的殺人故意惡性就比較低嗎? : 現在台灣都已經實質廢死,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惡性並不更大的酒駕肇事致 : 死,為什麼不用考慮犯罪者回歸社會? : 何況酒駕的行為,後果的差異性很大。有可能肇事致死,也可能只有財產損失,甚 : 至單純自傷。相同行為卻由後果來決定刑罰輕重,等於是看酒駕者是好命還歹運, : 可乎?而若相同行為根據後果給予不同的刑罰,無疑會製造僥倖心態。「我沒這麼 : 倒楣」,是最能鼓勵酒後開車的心態。也就是再怎麼加重酒駕肇事致死的刑責,除 : 非連酒駕無肇事都一起加重,不然僥倖心態都會來搗亂。被警察攔下吹一下就要被 : 關,那麼更兇殘的犯罪,刑罰應該要加重到什麼程度? : 站在道德高點指責人為什麼犯罪,很簡單。處理犯罪後要如何懲罰,很困難。所以 : 即使連續三任台大法律系的總統民調都很快崩壞,法律並非外行人想的那麼簡單。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重罰之下必定可以遏阻部分 理性能常駐大腦的人, 以酒駕犯罪的角度來說, “想像危險犯“是否應以刑法論處本就有爭議, 而如有肇事的結果,則當然有可非議之裁量。 但我個人認為,要填補這個被侵害的社會法益, 與其課以自由刑,造成監獄人滿為患, 或許可考慮以社會勞動服務, 例如成立受害者及其家屬基金會, 以社會勞動服務的方式並能有收益可以 填補被害人的精神,工作能力等損失。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asus ASUS_X01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58.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578956.A.166.html
rickey1270: 酒後不上路真的很難 02/08 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