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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劍)》之銘言: : ※ 引述《clausewitz (理論學家)》之銘言: : : 我的意見是相反,短期自由刑是最糟糕的刑罰,矯正效果有限,後患卻無窮。 : : 關六個月,本來還有一份工作的人,也必然丟掉飯碗。關出來再求職,幾乎不可能 : : 有什麼機會找到還像樣的工作。原本的家庭必然要大幅縮減支出,甚至墮入貧窮。 : 你可以不要酒駕 ^^^^^^^^^^^^^^ : 你不去想被撞死的人,被撞傷的人他的家人怎麼辦 : 先去想加害人會有什麼下場 : 今天他爸酒駕,然後搞到老婆陪酒女兒賣淫又怎樣? : 他可以不要酒駕,你還管到犯罪的人,你住海邊嗎? 這句話你可以改成「你可以不要犯罪」,然後再想想犯了罪的人要怎麼重回社會。 除非犯罪就是死刑或終身監禁,不然犯罪後的刑罰,最終還是要回到「怎麼讓刑滿 的人回歸社會」。 那麼有可能犯罪一律死刑或終身監禁嗎?連歷史上最瘋狂的暴君毛澤東,都做不到 這麼極端的事。所以怎麼讓刑滿的人回歸社會,是一切合理的刑事政策必須考量。 所以我才很自信的說,短期自由刑是最爛的刑罰。犯罪者被關,也無法回復犯罪前 被害人的生命、身體。然而懲罰犯罪者,結果製造另一個社會問題,對社會總體而 言能得到什麼? 就算追求因果報應的爽,罪及妻孥難道是合理因果嗎?! 即使把酒駕肇事致死視為不確定殺人故意,難道確定的殺人故意惡性就比較低嗎? 現在台灣都已經實質廢死,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惡性並不更大的酒駕肇事致 死,為什麼不用考慮犯罪者回歸社會? 何況酒駕的行為,後果的差異性很大。有可能肇事致死,也可能只有財產損失,甚 至單純自傷。相同行為卻由後果來決定刑罰輕重,等於是看酒駕者是好命還歹運, 可乎?而若相同行為根據後果給予不同的刑罰,無疑會製造僥倖心態。「我沒這麼 倒楣」,是最能鼓勵酒後開車的心態。也就是再怎麼加重酒駕肇事致死的刑責,除 非連酒駕無肇事都一起加重,不然僥倖心態都會來搗亂。被警察攔下吹一下就要被 關,那麼更兇殘的犯罪,刑罰應該要加重到什麼程度? 站在道德高點指責人為什麼犯罪,很簡單。處理犯罪後要如何懲罰,很困難。所以 即使連續三任台大法律系的總統民調都很快崩壞,法律並非外行人想的那麼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99.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573394.A.EF9.html
rickey1270: 由後果來決定刑罰導致僥倖心態 那不由後果不會更糟嗎 02/08 05:05
相同行為實施相同刑罰,對酒駕問題就是從輕還是從重。但刑法不是只關注酒駕, 酒駕從輕從重,其他犯罪行為就該根據惡性調高調低。
audition: 你一定會被噓爆,先幫你補血 02/08 05:06
※ 編輯: clausewitz (114.27.99.52), 02/08/2019 05:09:30
cefywo: 殺光就好了 02/08 05:15
initialdark: 嗯嗯 考慮放出來再酒駕一次 這就是現況 02/08 05:30
yayawoliyau: 誰跟你罪及妻孥 02/08 05:35
jomaysong05: 笑死 再犯就連你一起連坐啊幹 鍵盤人權法匠 02/08 05:40
brigand: 樓上,前面幾篇不就一個人再辯說為什麼要顧及肇事者的家 02/08 05:44
brigand: 庭,不就是不願意罪及妻孥,你把一個人丟進牢裡,不但沒 02/08 05:47
brigand: 有解決問題,又再造成另一個問題家庭。 02/08 05:48
brigand: 肇事者的小孩很倒楣,本來生活過的好好的,就一個混蛋老 02/08 05:49
brigand: 爸酒駕撞死人被關,然後家里就垮了......這不就是懲罰罪 02/08 05:50
brigand: 及妻孥? 02/08 05:50
cxiop: 老爸被關=母女賣淫? 02/08 06:15
peterw: 補血 02/08 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