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cac5ac (大衛麥哲倫)》之銘言: : 先強調 : 1. << Uber在台灣是違法經營,壓榨合法計程車司機的生存空間>> : 2. << 利用此bug,可讓上下班/上下課比搭捷運還便宜? >> : 前文↓ (可省略不看) : 和同事看到網路上的省錢教學文 : 本著實驗精神來親身體驗 : 且Uber是利用台灣法律漏洞來摧毀小黃生計的違法公司 : 為了伸張正義 : 魯蛇我深入敵陣,下載了Uber app : 利用新加入的免費搭乘來試探敵情 :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 果然SOD都是真的阿!!!(大誤) : 進入正題↓ : 接下來和大家分享我的搭乘體驗 : 我的公司在101附近,每每下班時間捷運總是要等上一陣子 : 於是我在下班回家時 : 用Uber app叫了一台車 : 並邀請其他兩位同事搭乘 : (本來想找三位但都湊不滿R,大家可以不要下班約會那麼多嗎?) : 他們分別住在新店、中和,而我住在板橋 : 當天司機跑的路線圖如下: : http://imgur.com/l2Ew82F.jpg
: 下車時APP顯示金額: 638元 : 時間花費: 52分鐘 : 總公里數: 22.1公里 : 我是最後一位下車的 : 下車時會出現司機評分和意見回報 : 這時只要在意見回報欄內寫四個字"司機繞路" : 效率超高的Uber就會只看出發地(101)和目的地(我家)去調整價格 : 乘車價格立馬變216元 : 整個超佛心阿XD : 優點: 現省422,不用走路到捷運也不用轉車囉 : 缺點就是住比較遠的會浪費比較多時間 : 但我都在肚菇所以還OK XD : 截自目前為止搭過12次,屢試不爽 : 超爽der : 有時候我們去唱歌、逛夜市、吃熱炒 : 結束後也都用這招 : 想省錢的朋友可以試試看 : 新註冊填入邀請碼就可以拿到300元的免費搭乘金 : 這三百用到光才會跟你收錢(分多次搭乘也可以) : 我們三個同事都註冊互填邀請碼 : (朋友用自己的邀請碼註冊的話雙方都可拿300元免費搭乘金) : 至今我的帳號已經拿到了900元免費搭乘金 : 新店同事拿到了600元免費搭乘金 : 中和同事拿到了300元免費搭乘金 : 等於我們下班回家都是免費的 : 一開始邀請碼如何取得呢? : 請大方服用: 9mhua : (目前都還可以使用,如果失效了請麻煩跟我說,我在提供新的) : 雖然有人說這樣是變相支持uber而壓榨更多小黃生意 : 但其實我原本並沒有打算搭小黃通勤 : 都是搭捷運(因為家裡和公司離捷運站都很近) : 我的目的只是想省錢+教訓違法營業 : 讓他們花時間做白工 : 讓越來越多司機退出Uber! : 讓無良企業知道台灣人不是好欺負der!!! :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站內信我歐 :) 我是不知道Uber到底能不能合法化啦 但原po注意 依刑法第339條第一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 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1.施用詐術:除積極之作為外,例如利用言詞或行動,使人把錯誤之事信以為真,譬如刻 意隱瞞事實,阻撓他人得知真相…,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行為人負有告知的義務,卻隱 瞞他人。 2.受騙者陷於錯誤:謂「錯誤」係指,不正確而與事實真相不相符之事件或狀態。 3.處分財產:被騙者被騙後要有交付自己或第三人之物予行為人,始成立本罪。 4.財產損失:受騙者必須於被騙後造成本人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且損失與行為人(或第 三人)所得之物有因果關係,且財產限於具有經濟利益與價值而能以金錢折算之物或服務 ,但該財產不得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 主觀就是 「行為人在主觀上要有詐欺故意,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之意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7.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8950815.A.638.html
shokotan: uber洗版 免費打廣告 賺很大爽爽der 12/01 14:21
RandyMarsh: 應該是第二項詐欺得利 12/01 14:26
lance8537: 複製貼上法條,不代表鄉民水準看的懂 12/01 14:29
sjory: 詐欺得利啦 12/01 14:36
RandyMarsh: 另外,這件其實可以往339-4加重詐欺的方向去告 12/01 14:40
wappie3524: 原po來不及了,等著吃官司了 12/01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