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mesGO: 感覺良民證鑑別度真的有限..... 01/20 20:23
推 MASAMIFANS: 良民證沒啥屁用拉 有期徒刑以上的才會登錄 01/20 20:26
→ MASAMIFANS: 罰金刑 拘役的都不會看到 01/20 20:26
→ MASAMIFANS: 而且只要服刑完畢就塗掉了 根本看不到以前做啥 01/20 20:27
→ MASAMIFANS: 最有用的是檢察機關 刑事案前紀錄表 那個才一覽無 01/20 20:27
→ MASAMIFANS: 疑 但是也不是普通人可以看得XDDD 01/20 20:28
→ amovie: 良民證本來就沒洨用 所以UBER司機也有強姦乘客 01/20 20:29
噓 kenichisun: 立委怎麼不立法小黃利用業務性勤加重罰則 01/20 20:35
噓 kenichisun: 性侵 01/20 20:35
→ jungle01: ken大虛之前請先翻法條 你虛的點早就有立法在刑法第222 01/20 21:31
→ jungle01: 條第6款 01/20 21:31
→ IHD: 這麼累幹嘛 這些時間 去對付師字輩的 不是有效益的多嗎? 01/21 08:55
→ edwin8: 5樓 你說服刑完畢後會塗銷 是指假設一定人犯罪後坐牢完畢 01/21 11:09
→ edwin8: 後向警察機關申請良民證 此時接收到的良民證上記載無犯罪 01/21 11:09
→ edwin8: 紀錄嗎 01/21 11:10
→ all0pha765: 只能用錢制裁了 不搭計程車 大家一起死 01/21 11:32
推 lewlewbo: 推 01/21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