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ow3804: 禮讓行人很難,會擋到我的時間 04/14 20:58
→ heat0204: 他自己會閃開的概念 04/14 20:58
→ peterwww: 整頓小黃 04/14 21:00
→ peterwww: 有牌交通流氓 04/14 21:00
我寫駕駛的原因是因為,其實不想只限小黃,只是職業駕駛整天路上跑,發生機率高一點
※ 編輯: kci9kimo (114.24.216.97), 04/14/2019 21:01:47
推 jimmy781126: 計程車不易外 搭過在敦化南路中線催到80公里的 04/14 21:02
推 fj73309: 記得路上遇過酒駕計程車,態度很囂張的! 04/14 21:10
噓 poggssi: 駕駛素質=人民素質,跟法律關係不大好嗎?你說要透過司 04/14 21:13
→ poggssi: 法來嚇阻?請問你有什麼妙招?說來聽聽?不過我看你講出 04/14 21:13
→ poggssi: 過失殺人就知道你應該沒什麼法律素養了 04/14 21:13
酒駕都可以吵成這樣了,今天路上的駕駛已經不願意遵守規則了
難道要其他用路人乖乖等著哪天受害?這明顯那邊怪怪的
那是不是可以靠修法跟執法來改善這樣的歪風
一直檢討規矩的用路人,是不是那邊搞錯了
※ 編輯: kci9kimo (114.24.216.97), 04/14/2019 21:16:36
推 rapnose: 其實用更平和的態度,大家會更願意去理解法律的道理。 04/14 21:30
→ rapnose: 因為「殺人」一詞背後必然具備「故意」,所以不會與 04/14 21:32
→ rapnose: 「過失」搭配。只會有「過失致死」而已,不會有「過失 04/14 21:32
→ rapnose: 殺人」。但,這是法律用語啊。 04/14 21:32
那我懂我那邊錯了,感謝
但是其實大家應該都懂我想要表達的意思,沒有理由這樣的事情一直發生
但是一直檢討受害者
為什麼不是檢討現在的規則是不是有問題,才讓這樣的事情一直發生
※ 編輯: kci9kimo (114.24.216.97), 04/14/2019 21:36:54
推 rapnose: 從生活用語的角度來看,過失殺人是個很容易理解的詞, 04/14 21:33
→ rapnose: 就只是這樣而已。 04/14 21:33
→ rapnose: 法律的正義,不是世上唯一的正義;法律的用語,也不是 04/14 21:34
→ rapnose: 大家在生活中唯一使用的詞彙。 04/14 21:34
→ rapnose: 不過我同意p大所說的,人民素質,的確是最關鍵因素。 04/14 21:35
推 rapnose: 不。其實原po的意思表達得夠清楚,而且重點也不是在探討 04/14 22:28
→ rapnose: 措詞的精確性。不過,因為PTT知識分子會比較多一點,所以 04/14 22:28
→ rapnose: ,就當做多學一個概念就好了。推原po願意多學不同的概念 04/14 22:29
→ rapnose: 。(其實我自己很久以前也是過失殺人過失殺人的喊啊) 04/14 22:29
→ DIVIS: 刀子桶進去有例子活下來的阿 是他身體不好只是過失致死 04/14 22:32
推 Syffence: 攻擊式駕駛行為肇事致死 根本二級謀殺 04/14 22:42
推 Nightu05: 轉彎減速不是常識嗎 但就是有白痴 04/15 02:58
→ shiraby: 哀 某樓 真是老學究 04/15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