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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真的要有法律高人來教教鄉民 遇到這種事 可不可以直接催油門烙跑啊? 畢竟不管在騎車開車的 哪天遇到瘋子你都不知道 如果在對方有拿武器威脅的情況下 催油門烙跑硬把對方車子推開之類的 再去報警 情況有以下幾種 1. 烙跑但讓對方車毀損 對方人沒事 在我生命安全被威脅的情況下 我為了脫逃而讓對方車子毀損需要負什麼賠償責任? 2. 烙跑不只讓對方車毀損 還不幸讓對方受傷或者死亡 在我生命安全受威脅下 因為想脫逃 而讓對方受傷 我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或讓對方死亡 我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這種生命受威脅的情況下讓對方死亡 我個人認為 法官極有可能會判緩刑 3. 因為烙跑而推開他的車子 讓我的車子也有損傷 在我生命受威脅下而做出這樣的事 事後可否要對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的本人汽車維修費用? 還是以上都不是最好辦法 最好辦法還是給他敲爛 保存證據直接去報警呢? 那如果不幸的對方敲破車窗 把你人也敲了下去 又或者對方直接是拿槍呢? 所以我總覺得當下趕快跑絕對是最好辦法 會有這個靈感是因為蔡正元之前面對暴民攔他車的處理方式就是緩慢的把那些暴民給推開 他的主張就是我的生命受到威脅 所以我這個行為並沒有觸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3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6214055.A.B92.html
gogobar: 修車錢QQ 03/13 10:35
RaphaelJr: 斷開網路不就好了 反正也只可以這樣吧 03/13 10:35
MJdavid: 變肇逃 03/13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