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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身為一個以前常常上阿里山(不過最近很久沒去了) : 情況大概是這樣。 : 台18線因為直上阿里山,所以一般被稱為「阿里山公路」 : 不過按照新聞的報導來說,出事點大概是這裡 : https://goo.gl/maps/epxKmqxjfYE2 : 其實這裡還完全沒有上山,而是在山腳下的大平路。 : 各位也可以點街景去看,這路是 : 1、雙線道 : 2、很直 : 3、沒有什麼巷弄 你少打了一點,那地方是黃虛線 : ---- : 該遊覽車如果是九點半上山,正常來說就是從高雄或日月潭過來的上山車。 : 或許前面有別的遊覽車開的比較慢,所以想要超車。 : 但是!! : !!!任何理由都不能構成逆向撞車的藉口!!!! 那地方是黃虛線,是可以臨時跨越超車的 : 如果按照司機說的「很遠就看到對方騎士」 : 那比起「超車後突然看到反應不及撞上」就更不應該。 不,司機講的才是對的,他也有強調是到可超車路段後才超車 那地方既然畫黃虛線允許逆向超車,就表示行車視野要不錯 想超車的人有辦法看到前方很長一段距離有沒有車才能逆向超 所以司機強調他距離很遠時就看到有機車,這在實務上才是正確的 你想逆向超 一定要先確認遠方路況啊 只是司機採用的作法是既然距離還很遠 他就先切出去超,我猜他是認為這段距離夠他超車了(所以才會急加速) 也認為還離那麼遠,對方應該也有辦法應對 只是後續發展是兩人車對車相向時,對方被嚇到 然後就上演一齣你往哪閃 對方就跟著往同一方向閃的戲碼 (路上兩人相向時,有時會發生兩人先閃避同一邊,之後再一起閃向另一邊 最後就撞上了) 若照你說的,一超車時才突然看到導致反應不及, 那代表這人在超車之前根本沒確認安全與否就切去逆向那邊,那才更可惡好嗎 :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逆向就是逆向!! 逆向反而不是重點 純粹是他在不夠安全的時機點超車 : --- : 只是這跟載不載陸客沒有關係,也跟疲勞駕駛沒有關係。 : 就TMD 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害的家庭破滅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72.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5968427.A.95C.html
emberend: 可超車路段對向有車一樣不能超,你怎麼知道司機不是看 12/28 12:12
emberend: 大學生不爽來個無差別殺人 不然都看到對向有車還跨過去 12/28 12:12
lianki: 呵呵 12/28 12:30
Virex: 如果路段限速是60,機車正常騎乘,包含遊覽車超速的80kph。 12/28 14:44
Virex: 等於140kph的速度在跑欸,更別提如果前車保持60kph在跑,遊 12/28 14:45
Virex: 覽車等於是用20kph在做超車的動作,有看到一樣很賭好嗎.. 12/28 14:45
edison: 車道都被遊覽車塞滿了機車怎麼閃 12/28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