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love640: 死者為大 嘻嘻 02/02 15:06
→ yulis: 歡迎來到鬼島 02/02 15:06
→ nicholaslee: 即使降到0也有事,為什麼你的車要在那邊 02/02 15:06
推 sixpoint: 所以7.5%就是他超速吧 02/02 15:06
→ iam0718: 有死人 另一方連歉意都不演一下 法律人不開心 02/02 15:08
→ nekoares: 無瑕疵當然就沒責任,只是這實務上很難。7.5%很少啦 02/02 15:08
→ scores: 永遠有基本盤 應注意未注意 02/02 15:09
推 DustToDust: 未注意車前狀況 02/02 15:09
推 tomcop: 明明是頭撞到地而死的,看地是誰的就找誰賠吧!! 02/02 15:10
推 cchart: 還是有責任,不賠一點會終生良心不安吧 02/02 15:11
推 chriswolf: 不是我的責任一點也不會良心不安 02/02 15:16
→ chriswolf: 是我害他摔車的嗎? 少拿道德綁架 02/02 15:17
推 ides13: 超速,所以7.5%。 02/02 15:22
推 mnb1234: 看你遇到什麼法官 這就是台灣 02/02 15:24
推 niko0202: 7.5% 是剛好出現在那裡吧 沒超速就不會出現了 溫馨 02/02 15:27
→ niko0202: 我遇到只會很幹 叫家屬賠錢 幹嘛良心不安? 02/02 15:28
→ SPAEK: 只要有應注意而未注意 就不可能是零啦 尤其人還掛掉時 台還 02/02 15:30
→ SPAEK: 是那套 人死為大 要留點口德 網路不就一票了 02/02 15:30
推 wicer: 死者為大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兩句夠了嗎 02/02 15:33
→ shindo1: 歡迎來到鬼島 02/02 15:36
→ Ghostrab: 沒跟你判到3成就不錯了,很多案例都給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02/02 15:40
→ Ghostrab: 就要你吞2成肇責 02/02 15:40
→ sameber520: 在台灣只有反應速度頂尖並時刻注意力集中才有機會是0 02/02 15:46
→ sameber520: 應注意而未注意氣死多少人 02/02 15:47
→ Urbina: 之前新聞有一個 晚上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撞到逆向機車 結果 02/02 15:50
→ Urbina: 過失致死起訴 不管怎樣車禍你再怎麼有理在臺灣都有肇責 02/02 15:50
→ sameber520: 如果想要0肇責 要奇蹟般的瞬間煞住讓逆向車來撞吧 02/02 15:53
→ sameber520: 總之那個標準是毫無人性的 實務上都是"兩邊都有錯" 02/02 15:54
→ sameber520: 媽的智障 02/02 15:54
推 kodo5566: 7.5怎麼估算出來的 而且超速跟死者的因果關係不大 02/02 16:12
推 Ed860227: 一開始警方的車禍鑒定是無責任,後來家屬找外面的再鑑 02/02 16:23
→ Ed860227: 定才有肇責 02/02 16:23
推 hipmyhop: 智障低能應注意未注意啊 哈代表你交通法規根本假的 02/02 16:25
→ super10000: 現在行車記錄器普級,法官已經變常判零肇責了。 02/02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