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chion2002 (Q_Q)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躲酒測奧步?騎士當警面灌啤酒 酒測超標.
時間Tue Jan 21 09:08:57 2020
抱歉 我法盲
想問問各位鍵盤律師/檢察官/法官
酒駕沒撞到人算不算刑事?
被攔下來後再喝啤酒
算不算湮滅刑事證據阿?
如果不算
我先去買一罐啤酒放車上備用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躲酒測奧步?騎士當警面灌啤酒 酒測超標... 撤罰
: 4.完整新聞內文:
: 躲酒測奧步?騎士當警面灌啤酒 酒測超標... 撤罰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1/21/220.jpg
: 警方攔查酒駕,小心騎士先灌酒躲罰責。(圖為資料照,非新聞當事人)
: 2020-01-21 05:30:00
: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酒測出「奧步」,法院判免罰!
: 騎士稱停車才喝酒
: 林姓男子騎車遇警攔查,他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上,當著警察的面猛灌啤酒,因酒測值超標
: 被罰9萬元,他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是停車後才喝酒;警員雖指證林男停車後並未喝酒,
: 但密錄器的畫面看不出來,台北地院以警方並未制止林男喝酒,證詞有瑕疵,認定林男停
: 車後有喝酒,因而無從判斷騎車時酒測值是否超標,判林男勝訴,免罰。
: 去年5月5日清晨5時許,林男騎機車右轉沒打方向燈,被警方盯上,沒多久,他直接把機
: 車停在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號前的人行道上,拿出啤酒開始猛灌。
: 警員抵達後制止:「先不要喝,你騎車你還喝酒」,並拿走他手上的啤酒,不料,林男拿
: 出第2罐啤酒,當著警員的面繼續喝;警方隨即實施酒測,酒測值0.2毫克,台北市交通事
: 件裁決所處以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 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堅稱並未酒駕,表示停車後才喝第1罐啤酒,警員到場後,他又
: 從塑膠袋拿出第2罐啤酒,當著警員的面繼續喝。
: 法官調查,林男在警察靠近前,手上確實拿著1罐已開啟的啤酒,之後又拿出第2罐,警方
: 並未制止他喝酒;由於警員從發現林男後,已開啟密錄器至酒測結束,到底林男停車後有
: 沒有喝酒,密錄器畫面看不出來。
: 「警未制止喝酒」
: 審理時,警員堅稱一路緊盯,從騎車到人行道上,林男都沒喝酒,但法官認為,警方舉發
: 具有取締績效、獎勵金發給等誘因,且須把相關資料移送處罰機關,立場並非全然中立,
: 與一般事不相干的證人不同,警員須補強證據。
: 9萬罰單 法官判撤銷
: 法官認為,警員一下說林男沒拿第2罐啤酒,一下又說有拿,證詞有瑕疵,全案又無其他
: 證據可佐證警員說法,判定林男停車後確實有喝酒,酒測值失真,裁罰有誤,應予撤銷。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47520
: 6.備註:
: 新招喔?( ̄ー ̄;)
--
只發廢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90.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9568941.A.2B9.html
→ YJM1106: 行政罰跟刑法 不一樣的 101.12.102.17 01/21 09:17
推 aprendes: 「沒有證據證明」與「證據沒有了」是兩223.137.139.139 01/21 09:24
→ aprendes: 回事。再說指控「湮滅刑事證據」這件事223.137.139.139 01/21 09:25
→ aprendes: 本身也要有證據能證明啊。223.137.139.139 01/21 09:25
→ cyber0305: 只有達到一定酒測值才能送公共危險罪223.141.207.150 01/21 09:42
→ cyber0305: ,這時才有刑事追訴的問題,但酒測值223.141.207.150 01/21 09:42
→ cyber0305: 已經先被影響了,會吵不完的。223.141.207.150 01/21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