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KAKA (我是批踢踢路卡卡)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交通局歧視 機車族怒了
時間Fri Jul 3 13:51:20 2015
※ 引述《orzmaster (哈榭爾)》之銘言:
: ※ 引述《LUKAKA (我是批踢踢路卡卡)》之銘言:
: : 如果你說:
: : 「那台灣就自己建立『有大量二輪』的新的交通科學模型基礎啊!」
: 大量的二輪,是怎麼來的?你要不要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不寫出來不代表人家不會啊!
台灣就是交通基礎建設不夠好、大眾運輸不夠強
都市規劃也亂糟糟,經濟面為了快、方便、便宜,機車自然會成為偏好
: : 別傻了!那樣子做的成本可能比建立便捷的大眾運輸還要貴,
: : 也不想想美國是累積了百多年來的經驗和投資才有這個全球推行的基礎,
: : 而且建立了這個新標準也只能外銷東南亞而已,經濟上不划算。
: : 經濟、法律、科學都講完了,現在講政治,
: : 看完這篇文章,你也知道機車是一個高風險、無保障的交通工具,
: : 你不是喜歡賭命愛騎它,而是因為大眾運輸不能滿足你的通勤需求...
: 你個頭啊
: 那是選擇交通工具的自由好唄,從出發到目的地的旅次所選擇的方式與工具,像是從台北
: 到高雄,自己開車/自己騎車/錢太多搭計程車/搭高鐵/搭台鐵/搭客運/搭飛機,而使用私
: 人交通工具只是在於,自由度跟固定路線的大眾交通工具比起來相對高,只是駕駛責任與
: 車況要自行負責而已。
問題在於,今天雙北交界處、北市內最大的問題是:
「機車被大量用於市區通勤」
就是一天兩段的尖峰時間形成最嚴重的問題。
你越講顯得越不懂。
國情有差,台北不是像香港那樣只有極少數的機車主要是休閒而非通勤用。
: : 那就逼政府改善它。
: : 我這篇講的是機車在台灣的本質性的問題,
: : 我知道人類很容易第一反應就是「情緒」,就像原文裡面的車友反應,
: : 但是在感覺機車騎士「被歧視」的時候,請再想一想:
: : 四輪車有防撞測試,目的是為了預防必然以一定機率發生的風險,
: : 保障這些駕駛與乘員,是政府與廠商的責任。
: : --而對於機車,我們沒有這樣的法律要求。
: : 現在請告訴我,哪種才是真正的歧視?
: : 是官員的白目言詞,還是「法律規範只管四輪車生命安全」的現有制度?
: 你想講的就是
: 即使動力滿分、價格跟小客車相差無幾,但是機車這個交通工具無法保護駕駛與乘客,並
: 不值得作為交通工具,與其探討路權、惡劣道路環境的形成,不如探討為什麼政府沒有要
: 求車輛製造商生產能保護駕駛與乘客的二輪車輛,並且逼政府要求車廠要有這個標準。
: (想轉移焦點啊你)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D%A7%E8%A6%96
: 順便來說文解字一下
: 歧視,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
: 。歧視總是以某族群的利益為代價,提高另某族群的利益。 「汙名」是一種態度或信念
: ,「歧視」則是基於這種態度或信念所產生的行為。當個人或組織基於汙名而不正當奪取
: 他人的權利和生存機會時,就是歧視。歧視可能會導致排擠或邊緣化,奪取權利,如獲得
: 公平的居住條件、工作機會、教育及充分參與公民生活。
: 麻煩用你的大腦想一想
: 交通局那個白痴的汽機車分流的實際運作是真的完美實施汽機車分流,還是實際的運作僅
: 單方面壓縮機車騎士的道路使用權,以及大幅降低使用機車的運輸效率,甚至造成危害,
: 而一大堆白痴的價值觀是不是導向排擠並奪取機車騎士的道路使用權...。
: 所以『歧視』這個詞彙是用錯了嗎?
: 我只看你很有趣的把無關連性的東西東拉西扯在一起,然後被推好文章,直接指出台灣的
: 道路交通環境問題出在哪與形成因素,就扔個美國大公路主義這一類的東西出來迴避,最
: 好都美國的錯啦,幹全世界是有幾個國家的交通運輸管理像台灣這樣隨便的。
所以你認為現有法令規範下
「四輪駕駛事故安全有規範、二輪駕駛沒有」是合理的?
講直接一點,
就算給你研發出撞擊會噴泡沫材料緩衝的機車解決事故安全問題,
但是整個道路系統在設計時的基礎就沒有把機車這個參數放進去作思考,
就算搞出來也是奇奇怪怪缺乏嚴格學理根據的「台灣魔改版」,
你覺得這樣就好棒棒一百分?
我原文只是不想說太粗魯,台灣交通管理就是隨便。
但是真要嚴謹起來的話,對機車車友的現況恐怕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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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easoN: 翻譯:08是正常放假 再吵就每件事都照規定來 07/03 13:54
推 orzmaster: 你也知道聚落面的問題點嘛 07/03 14:10
→ orzmaster: 但我認為你的「四輪駕駛事故安全有規範、二輪駕駛沒有 07/03 14:11
→ orzmaster: 只會衍伸出機車禁止上市而已 07/03 14:11
推 orzmaster: 而且事故當下以人車分離為主的情形保護機車幹嘛? 07/03 14:15
→ LUKAKA: 所以我不講安全規範的制度面,只講其價值邏輯。 07/03 14:27
→ LUKAKA: 講粗魯一點就是古早的爛政府搞到大家要賭命來省錢 07/03 14:28
→ geneaven: 大家都有說到機車適合市內通勤,那還不知道政府幹嘛倒向 07/03 18:09
→ geneaven: 開車族嗎?開車可以長程可以載重可以快速,也就是說通勤的 07/03 18:11
→ geneaven: 範圍生活的範圍遠大於機車,如果大家都用機車,那很多新開 07/03 18:12
→ geneaven: 發新市鎮的就不可能賣得出去了 07/03 18:13
→ LUKAKA: 這樣講有點太陰謀論,但人口過度集中於市區其實不正常 07/03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