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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umen (baumen)》之銘言: : 影片上看來  應該不是尋仇 被害人並不像認識加害人 : 比較像是隨機砍人  : 或是加害人認為車主停在路邊害他差點撞到 但是加害人有刀 比較像隨機砍人 : 很多人說甚麼殺人未遂  有人說防衛過當  有人說很難成立正當防衛 : 假設今天對方是強盜或是竊盜 被害人被偷被搶  妳不從後面給她撞下去 : 還沒等警察來  對方可能就跑掉了 : 不覺得撞下去有甚麼問題 : 侵害生命法益>侵害自由法益>侵害財產法益 : 上面例子是侵害財產法益 : 但今天是侵害生命法益 舉輕以明重 妳不去撞他 對方就跑了 : 應該不會防衛過當 雖然我也覺得正當防衛 但是看看台灣的判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7/36171451/ 幾乎都是"死者為大" 以台灣法官的智商要做出這種公正的判決 應該非常困難 反正出事的又不是他 他怎麼會知道正不正當呢 搞不好人家只是家裡賣西瓜 爸爸貨車上忘記帶到刀子 打電話叫兒子送過去 途中發現不知道爸爸發財車今天去哪擺攤 於是心急的想跟轎車駕駛借電話 但是真的太急了 刀子都還沒放下就 敲了對方車窗想借手機 然後一場雙方誤會後的悲劇就發生了.. 車上男子誤以為遇隨機殺人 車外男子誤以為手機很好借 以上是我的想法 -- ██ ★ ★ 耀 ╴╴ ██ ▕烏東▏ ︿        ★ ★ ▕鴉興▏ ///   ★ ★  ̄ ̄   ██ https://goo.gl/tdbtK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02.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8561680.A.293.html
oDNSoIce: 耀揚先噓 08/03 08:28
tenninetall: 有失水準 08/03 08:28
Workforme: 這劇情還不夠扯 先給個75分 08/03 08:29
gyboy74: 洪興到底有沒有刀啊? 08/03 08:29
stu9350110: 我都拿西瓜刀切鳳梨 08/03 08:30
andy2011: 古美門4ni? 08/03 08:30
henry6715: 判例?你洗文章喔? 08/03 08:36
edwinn: 要洗文章也專業一點 08/03 08:42
kerodo: 說的很對,台灣法官是可能會相信這種說法 08/03 08:46
rockyshen: …… 08/03 08:51
ogcman: 並非死者為大 而是有黨證者為大 08/03 08:59
ogcman: 巴嘎冏的頭頭 有很多都是某黨的樁腳 所以防衛是正確的 08/03 08:59
ogcman: 不然會落的被砍 然後加害人又輕判的下場 08/03 09:00
wakayama: 撿角 08/03 09:05
handsomeKim: 給尊重 08/03 09:09
Leeng: 中肯 尊重推 08/03 09:45
wasijohn: 你以為洪興沒刀啊? 08/03 09:50
Raskolnikov: NBA版水準令人搖頭 08/03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