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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eron (歐普龍)》之銘言: : http://n.yam.com/nownews/life/20150716/20150716158562.html : 北市將嚴抓!買隱形眼鏡 民眾得有醫師處方箋 : NOWnews-2015年07月16日 下午19:48 :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 買隱形眼鏡,沒出示醫師處方箋,當心未來買不到!台北市衛生局今(16)天主動邀請連 : 鎖藥粧店、超商、眼鏡商業同業公會等召開隱形眼鏡管理規範座談會,決定開始嚴格落實 : 「民眾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規定,否則將依違反消保法 : 規定,開罰違規業者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 買隱形眼鏡得出示醫師處方箋,食品藥物管理處技正林益祥表示,是行之有年的法令規定 : ,因現行隱形眼鏡屬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列管的醫療器材,裝配隱形眼鏡視同醫療行為, : 必須先經眼科醫師檢查並驗光,民眾持處方購買、使用,同時隱形眼鏡也未開放網路販售 : ,但實際的消費型態,民眾、業者多半不知道這一回事。 : 台北市衛生局近來就頻頻接獲民眾、議員反映有業者未請民眾出示處方箋即販售隱形眼鏡 : ,因此,今天主動邀請台北市實體連鎖藥粧店業者、三大超商、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 眼鏡商業同業公會、網路平台業者等,召開隱形眼鏡管理規範座談會,達成共識。 : 林益祥說,隱形眼鏡如果配戴不當,嚴重可能會造成角膜潰瘍影響視力,甚至失明,與會 : 業者及公會均達成加強宣導「民眾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 : 的共識;台北市衛生局強調,即日起1個月宣導期過後,就會嚴格取締。 大家都知道驗光師法案四月多通過的 現在給你一招請六個月內醫師處方 那是否只要店家聘請合格驗光師 就可以視作醫師處方了呢 有沒有這個法案除了稽查困難外 主要是為了做球給驗光師 開頭就說一般民眾跟店家都不知道此規範 後面又說近來頻繁接到民眾檢舉 一般民眾跟店家都不知道 那提出檢舉的「民眾」是哪來的 是誰懂得檢舉這種一般人都不懂的違規呢 科科 眼鏡不可能半年更換一次 這表示視力不可能忽然短期內惡化 隱形眼鏡跟眼鏡一樣是矯正視力 卻要你半年內更新一次證明 明顯規範就不合理 感覺就是底下人趁老闆不在偷偷作亂 只好一人一信市長信箱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81.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7096419.A.DCD.html
Tiphareth: 處方籤不是只有醫生才能開嗎.... 07/17 09:28
TheRock5566: 擺明幫驗光師 找錢賺 廢話一堆 07/17 09:29
blaz: 感覺是趁老闆不在偷偷作亂啦,一人一信寄市長信箱吧 07/17 09:35
※ 編輯: blaz (36.225.81.210), 07/17/2015 09:39:35
orz0928: 套子也怕大家亂帶沒辦法避孕 也有入侵性 所以也要處方籤 07/17 09:44
orz0928: 嗎?憨兒政府 07/17 09:44
D1: 處方箋要註明什麼? 近視幾度 這樣? 07/17 09:46
D1: 醫生:超爽的 按個機器給個度數 繼續掏空健保局 07/17 09:47
binshin: 日拋呢 07/17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