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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ddyboy (Zac)》之銘言: : 開庭當日才跟法官說完我要求的退款金額後,對方直接說願意全部支付了,當下我整個傻 : 眼,想說那當初World Gym到底在堅持什麼 : 接著法官說幫我們製作和解筆錄,對方代表說要30天才能退款,法官酸了他們效率差之後 : 轉過頭跟我商量希望我接受(應該是不想寫判決,和解筆錄快速結案),想了想就接受吧, : 於是就和解成功,對方非要到法庭上才肯吐錢。 開庭時直接吐錢要求和解是他們一貫的作法,因為他們很擔心敗訴判決被公布 出來,以後消費者有樣學樣,他們再重施故計的成功率就沒那麼高了。然後他們就 繼續吃定不想打官司的消費者。 我在南部某消保團體擔任義工,經常有消費者來詢問 World Gym的事,有時會 義務幫忙寫訴狀。 有一次遇到一件,是「最低使用期限」的爭議。當時廣告單上寫一年期會員每 月XX元,會讓你以為就是一年期繳完就結束了。但是其實契約上記載的是:「合 約存續期間十年」,「最低使用期限一年」。所以如果你在簽約一年後沒有表示要 終止,他們會繼續每個月向你追繳錢。這位民眾是選擇信用卡自動付款,所以被多 扣了好幾期,上門找他們抗議,對方拿出合約說白紙黑字,逼她吞下去。 我們協會認為這種作法很惡質,所以決定幫她寫起訴狀。其實我們本來希望藉 由法院判決業者輸,讓以後的消費者可以參考,而這位民眾也同意我們的作法。 業者在進入訴訟程序以前的態度都非常強硬,但是一開庭時,業者就主動表示 要全額返還。消費者本來還堅持由法官判,不過法官這時就出來勸說直接和解比較 快,大概他也不想寫判決。因為法官表態了,消費者也不再堅持,就拿錢了事。這 件案件也就沒有判決書出來,無法讓以後的消費者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7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2435761.A.E6D.html
Green5566: 判決不是書記官草擬搞?? 05/24 10:51
yoshilin: 裁判費也是他們付嗎? 05/24 10:57
ROCKMANX6: 和解的話沒特別註明就是裁判費各自負擔,但可退2/3。 05/24 10:58
ROCKMANX6: 這件幾千元而已,裁判費1,000元,退667元,消費者自己 05/24 10:59
ROCKMANX6: 負擔333元。開庭時我沒去,不知道實際情況。 05/24 10:59
magician8: 誰跟你說判決書是書記官擬的? 05/24 11:03
rexvincent: 真是個好健身房,不讓他紅嗎? 05/24 11:23
PietroConti: 要擬稿也是法官助理 05/24 11:28
sggs: 05/24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