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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在網路上的封號是 資深又專業 的 騙財騙色 的 大壞蛋, 雖然我到現在的女朋友還是只有左右手跟繪里里(威壓), 每天的工作也是看著發明專利吃泡麵。 事情牽涉到人命,請大家先默哀十秒(不要數出來) = = = = = = = = = = = = = = = = = 處理方法: 1.現場收集"違法話術"證據。 包含合約書、利潤制度、誇大療效文案、上線/講師的錄影錄音檔,以及其他文件。 2.以命賠命不可能,弄倒這種公司很簡單。 詐騙集團的手法, 最早都是以 $$$$$$$$$$$$ 為出發點, 發現光談錢太容易被金融專業跟金管會搓破, 轉型成只談健康; 談健康發現又會被醫藥專業跟衛生署(當年還不叫衛福部)搓破, 只好轉型成生死事業; 生死事業發現人家買靈骨塔回去只能煮佛跳牆, 只好轉型成連鎖加盟; 連鎖加盟發現賣什麼都打不贏小七店員的三頭十八臂, 只好轉型成大數據與科技創業。 嗯,看起來過兩年應該會出現什麼搞VR搞時尚的吸金模式, 不意外。 = = = = = = = = = = = = = = = = = 當遇到疑似詐騙集團的產品、下線、制度、投資方案時, 請從以下幾點來思考(蒐證)尋求突破(告死他): 1.產品本身的競爭力。 一個賣1000塊的商品一年跟你說要賣100萬套 (有這麼強為什麼沒有任何大公司合作?) 吃了我們的商品就可以不用洗腎不用運動輕鬆減肥輕鬆飛天 (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每天吃白飯喝開水準時運動就會健康) 科技創業:請看產品的技術文件與本身競爭力。 如果你看不懂,請跳以下第二點; 如果你看得懂,我們繼續往下說。 2.下線 這個下線可能是你的爸媽、兄弟姊妹、兒子女兒或者三十年來都沒見過的妹妹 國小坐你隔壁,你還偷偷暗戀他兩年的張小美, 國中在你前面常常被你拉肩帶的李如花, 高中伴你度過無數深夜時光最近還來台灣玩的蒼老師... 不管是誰,只要他成為了"疑似詐騙集團"的吸金地面部隊, 請先從他找你聊的商品去作突破。 A話術:你跟我說這產品一年有一百萬的人會買,請問現在市佔率有1000套了嗎? B話術:你跟我說這產品吃了能夠不用洗腎快速減肥,請問如果我單純運動行嗎? C話術:你跟我說這個靈骨塔買回去可以當成佛跳牆的鍋子來用,我家不缺鍋子阿... D話術:這個科技創業的投資報酬率有500%,你當我是白癡還是你是天才? = = = = 上面的話術因人而異,不過以下還有大絕招。 「這輩子,我只會跟你買一次產品,跟你去聽這一次講座, 如果你認為這個機會,要用在『產品名稱』、『公司名稱』上, 那我跟你去一次,而且只去『一小時』、『二小時』、『四小時』 時間到了我就走,你要現在用掉這個一輩子一次的機會嗎?」 這大絕招是在PTT上學來的,好用快速又省事。 如果遇到那種死要你去的,除非是二等親以內直系親屬, 不然請直接報警或者默默轉身離開,有些病放手最美,別說什麼放棄治療, 『看他那樣子,說什麼放棄不放棄,講得好像還有藥醫....』 3.制度 假設你最愛的家人,把你拖去了「那種」會場 現在進入到了成交環節,對方帶著製作不一定精美的講義, 搭配上某某雜誌某某週刊某某大師的各類佐證文件, 以及看起來就很粗糙的Word/pdf/excel表格, 附帶上了一張/很多張的合約書 + 本票 + 貸款文件。 為了要安全且不付半毛錢的脫身離開, 請一關一關的突破。 講義關:產品功能的各類問題 預估銷售量的達成比例與可能性 實際銷售量的灌水數字與市場證據 風險評估報告及公司實際營運資料 合約當中的簽約陷阱與各種偽造文件 佐證文件:某某大師說某某趨勢 > 商品競爭力跟趨勢無關 資料表格 > 來源出處 預估產品銷售量 > 達成方式 實際產品銷售量 > 有多少是免費 / 贈送的 合約:經銷公司 / 簽約公司 利潤分配制度,本票、支票、期約款項交付,具體的產品上市/研發時間。 4.投資方案 大多數的直銷公司都是不能砍價的, 但是你可以試著套出上線利潤有多少。 大多數的吸金公司都是可以砍價的, 就看如果你真的想被吸金,一個方案的價格最後成交價會是多少。 投資一定有賺有賠,申購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近年最有名的就是所謂「馬多夫騙局」 這類方案利用的不外乎就是人類的貪婪、傲慢、妒忌與懶惰。 買了我們的產品,你可以「輕鬆」如何如何 投資報酬率有 30%、50%、2倍、5倍、100倍、5000倍 而且你可以 當老闆、經銷商、加盟主、開賓士、住豪宅、出國玩 為了成交,有些投資業務也會刻意利用人們的色慾 找些美女或是中年成熟男子來試著成交,(年輕小屁孩話術不行,前幾關就倒了) 暴食跟憤怒,通常是受騙者發生病識感才會產生的最後兩項原罪,表過不提。 = = = = = = = 文末附上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同條第2項: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未遂犯亦有處罰。 詐欺罪具有特別的犯罪結構,每個構成要件中都要有接續性。 以下為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1.施用詐術: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 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 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或掩飾事實等手段。 行為人施用詐術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 通常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施詐,是以行為人居於保證人地位, 因負有告知義務而不為告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損失財物的情形。 2.被害人陷於錯誤:行為人的施詐行為必須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3.處分財產:被害人陷於錯誤後因而處分財產。 4.財產損失:被害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必須造成本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損失, 且被害人的損失和行為人的獲利之間必須形成對等的關係。 5.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 詐欺罪的成案有很明顯的「明知故犯」要素在內。 施用詐術 > 錯誤認知 > 財產交換 > 詐欺故意 以本案而言,該公司是否有施用詐術 > 需要蒐證 該公司是否有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 需要多方筆錄 被害人與嫌疑犯是否有財產交換情形發生 > 以合約及匯款紀錄佐證 詐欺故意 > 回歸 1.項 是否有 施用詐術 的行為。 就算真的告成功了,單一受害人也頂多是關最多四年就期滿減刑假釋出獄 繼續搞風搞雨想新制度新模式出來撈錢。 = = = = = = = = = = = = P.S 本人的工作是在家裡看著發明專利吃泡麵, 沒有任何法律專業以及資深詐騙集團的高層管理人員經驗, 如果在各種吸金手法與法律描述上有不足的地方,還請各方大德多多包涵, 另,潤筆費單制度表就是三萬起跳,請付不起價格的類吸金公司勿擾,感謝 -- 如果怎麼做都沒用,那麼你是做還是做還是做呢? 當然還是得做,因為只有去做才有可能,不做就沒可能。 哪怕看似沒有任何條件的愛,往最深處去看, 最終也只能得到一個冰冷、冷的連呼吸都困難的答案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97.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8189432.A.120.html
Tattoo: 寫太多了,可以重點就好嗎 03/17 12:45
enemaaa: 推 03/17 12:51
c4123691: 推 03/17 12:57
tmwolf: 讀完了,推薦,不要end 03/17 12:58
naive7: 沒人找我做直銷 沒朋友 真失敗 03/17 13:01
comp6118: 月巴希: 繪里里(威壓 03/17 13:02
ev331: 03/17 13:05
sunnyborage: 可以煮佛跳牆的是骨灰罈不是靈骨塔啦... 03/17 13:12
HermesC: 我等了好久總算有人發現了 Q_Q 03/17 13:15
blow001: 這篇要不要M一下,鄉民還是要多吸收知識才行啊 03/17 16:47
wish15150507: 進會場之後就看不懂了XD 03/17 17:43
teaball: 推啦 直銷騙錢通通下地獄 03/17 19:19
Juanru: 讀完了,好文推。有沒有如何拒絕直銷公婆的話術? 03/17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