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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07/8/1ydma.html 一品苑糾正誰之過? 各單位「推」字訣 更新日期:2010/01/07 18:07 張介凡 位在博愛特區內的元大一品苑,因為樓高過高引發爭議,監察院昨天針對一品苑違規適用 停獎政策,糾正台北市政府!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趕緊澄清,這不是郝市府任內做的決策 ,而當年的市長馬英九其實也不知情。其實當時包括內政部、國安局,通通都有參與意見 ,也都認為一品苑興建沒有問題,不過現在真的出了問題,誰要負起責任?每個單位又都 覺得跟自己沒有關係。 民國95年,「馬市府」任內核准興建的元大一品苑,現在害「郝市府」被監察院糾正,這 會不會有點「張飛打岳飛」?台北市長郝龍斌:「不是我們現任市府所做的決定,我想這 個是很清楚的一件事情,基於分層負責,馬前市長並沒有介入,所以我們覺得,這個他也 沒有相關的責任。」 台北市長郝龍斌親口解釋,當年的馬市長真的不知道這件事,看看核准公文的決行欄,的是馬英九的「乙章」,當時的馬市長甲章放在第一副市長金溥聰辦公室,乙章放在第二 副市長陳裕璋辦公室,丙章則是由市府秘書長李述德使用,意思就是,只是要不是馬英九 的「本章」,就是由其他官員「代決行」,確實沒有經過市長室。 還原整個元大一品苑停獎適用審核過程,雖然是由前北市府副秘書長范良秀召開協調會、 前副市長陳裕璋簽准通過,但期間北市府認為有不妥的地方,曾經行文內政部,希望能修 改相關法規,不過當時的內政部長李逸洋覺得OK不用改,而負責官邸維安的國安局也跟著 點頭,說一品苑面對博愛路的部份,只要15樓以上門窗採密閉設計,就可以蓋。 內政部長江宜樺:「我們還沒有看到這個相關的文件,但我們目前了解是,並沒有認為政部有任何失職,或者是違法的地方。」 內政部說沒失職,國安局也不認帳,前馬市府的兩大決策官員陳裕璋和范良秀,則是發表 聯合聲明,表示審核過程依法行政,最後被糾正的「郝市府」,從頭到尾跟一品苑一點關 係也沒有,到底誰該負責?讓老百姓看了大笑話。 --- 在公家機關做過事的人都知道 只有小到不能再小的例行公事才可以代蓋上級長官的章 當然 在驅的台北市內 也許每天都有十幾棟高樓要蓋在博愛特區 所以不用通報長官~ 在外交部次長都可以自行決定外交政策 拒絕外援的驅政府 哪天國安會秘書長自行向支那投降 國防部次長自行向日本宣戰 驅也都不知情~ 沒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38.30
DUKEYANG:果然又是阿扁的錯!阿扁下台! 01/07 22:15
kcfan:不意外 01/07 22:16
wheat1130:誰蓋章 就抓誰 01/07 22:16
sheepxo:噓字訣 01/07 22:16
sirius5566:阿扁出來面對!! 01/07 22:16
tks9527:美牛事件,朝野共同承擔。 01/07 22:16
crusaders811:有蓋章的的都抓出來查阿 管他前朝當朝 01/07 22:17
BelaTarr: 一定不是..... 馬英九..... 的錯 01/07 22:17
ForTheHorde:糾正根本不會有事, 慌個屁 01/07 22:17
waijr:馬英九沒有錯 但又需要當時市長同意 程式設定矛盾 請Debug 01/07 22:18
fakehair:參與決策的考績全部丙等~沒年終!這樣很快就知道是誰的錯 01/07 22:18
DASHOCK:阿珍有買 當然是扁家的錯 01/07 22:18
yongqing:以後總統府和北市府放兩顆西瓜吧 幹 這麼什麼鳥 01/07 22:18
NewTypeNeo:官真好當耶 立志做大官 不要做大事 01/07 22:18
waijr:小官: 國王有穿新衣沒有露奶喔 01/07 22:19
qdto:阿扁罪加到一等 阿扁下台!! 01/07 22:19
Benjamin901:又是一場好球,踢得漂亮! 01/07 22:19
yongqing:2010世界杯會前賽 01/07 22:20
mjonask:這群人不去踢足球太可惜了... 01/07 22:20
toast520520:台灣政界怎麼不組團參加世界盃足球?鐵定可以名列前矛 01/07 22:20
wuchialong:阿扁:不要吵 以後馬政府的包全都算我的 01/07 22:20
cardfat:一品苑糾正誰之過 騜:不怪台北市民 01/07 22:21
yukiko:球消失了 ...也沒進門 ..這群人踢的是少林足球.. 01/07 22:21
waijr:其實也不是推責任 踢皮球 大家都知道 只是..有苦難言.. 01/07 22:21
okladavid:那要市長幹麻 以後都選副市長就好了.... 01/07 22:23
※ 編輯: PrinceKevin 來自: 112.104.138.30 (01/07 22:24)
mit28:大家都知道依法行政的意義,人民會體諒的..........屁 01/07 22:23
jorden:阿扁在宗痛府下的決策 跟台北市無關 01/07 22:23
Marxing:明天馬英丸看報紙又嚇一跳怎麼辦? 到時嚇死了 還來捧陸LP 01/07 22:24
darkbrigher:身為一個市長 將印章交給屬下蓋也是很正常的 01/07 22:24
mit28:話說,印章交給部下蓋算不算瀆職? 01/07 22:26
gs1:扁維拉 該你了(?) 01/07 22:26
Rizzi:驅:我也是看了報紙上的降書才知道我從總統升級成區長了 01/07 22:26
gfneo:通通都不負責就表示通通都有責任,反正7百萬不介意就好 =.=凸 01/07 22:27
kkman321:當然是阿扁 01/07 22:27
piebear:都怪阿扁當總統 所以才會蓋一品苑 01/07 22:29
mimicmickey:麻煩幫馬總統買幾個余文回來 台灣的存量不夠了 01/07 22:29
klowa: 中午吃雞腿飯 好 蓋本章 01/07 22:37
hagousla:誰蓋章誰負責~就算副市長蓋的,也是市長默許的 01/07 22:37
chenCT:終於又把扁中央政府的梗拉出來用了... 換個新招好嗎 01/07 22:39
hagousla:不算瀆職吧~不過代決不是應該蓋自己的職章嗎? 01/07 22:39
guardian93:碼的什麼事都讓屬下蓋代決行 難怪不沾鍋 01/07 22:40
kkman321:一定是印章的錯 01/07 22:41
BeefNoodles:去看不能沒有你啦! 01/07 22:41
kaioukilu:馬的爛政府,碰到有錢人只會當縮頭烏龜 01/07 22:45
siriusx:電影就看過了啊,眼淚也應景的飆了幾滴,還想怎樣?得寸進尺! 01/07 22:45
foxhound1204:天龍黨最厲害的就這招了 01/07 22:51
windward:阿扁當總統時通過的 當然是阿扁的錯!! 01/07 22:53
wallholla:笨蛋 一品苑當官邸就好啦 01/07 22:53
christmas:見鬼了 這個市長做8年 什麼決策都跟他沒關係? 01/07 22:55
Overclass:蓋他的章 不是由他負責???那蓋他的章幹麻?? 智障呼 01/07 22:58
Overclass:假如蓋章的功效不是由該當事人負責那公務責任誰負責 01/07 22:58
Overclass:這部就是天大的笑話嗎? 逃避責任逃成這樣 屌歌 01/07 22:59
Overclass:指鹿為馬 一群眼瞎的官員 01/07 22:59
rca0621:公司文件誰蓋章就誰負責!政府就可以蓋章不負責~太神奇了 01/07 23:00
xxxg00w0:媽的最好這種案子乙章就可以直接蓋掉... 01/07 23:02
ccl007:軍中以後都要參三負責 了 01/07 23:29
ptt1978:MA: TEHY THEY THEY, ALWAYS NOT ME FOR SURE. 01/07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