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A (我不是士傑)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遭批鴨霸徵收農地 苗縣長:依法行政
時間Mon Jun 28 14:02:37 2010
※ 引述《crazytaxi (熊)》之銘言:
: 先推cth0204前一篇的經驗文。(但是文章較長,恕刪。)
: 很想對五星級縣長說,「依法行政」不是這樣用的。
: 依法行政,簡單講,是為了避免行政濫權,所以要求行政權為行政行為
: 的時候,必須不能違反法律,必須依據法律而行。
: 但不是每次都丟一句:「依法行政」,有法律依據,就想完結了事。
: 照這種邏輯,只要看得懂法律條文的文字意義,大家都可以當總統、當行政院長,
: 每個人也都能當法官「依法裁判」。
: 法律是工具,法律是死的,唯有適用法律、利用法律的人,
: 才能賦予法律真正的生命,公平正義才有辦法實現。
: (所以,用法律的那個人,絕對很重要。)
: 上自總統,下至媒體,都很愛把依法行政、比例原則掛在嘴邊,但是真的有做到嗎?
: 這次的事件,就算是用「比例原則」看,也覺得不是很妥當。
: 行政程序法 第7條:
: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我只能說依法行政只是口號
徵收條例也講明了徵收前應該要先以“協議價購”做為取得土地的原則
不過多年來所謂協議價購早就淪為一個形式上的程序了
政府做徵收或是區段徵收也是要做財務可行性評估的
也要寫財務計畫
簡單來說 我既然可以用公告土地現值去跟你徵收
我也很明白這個土地的市價跟公告土地現值有一段不小的差距
那我自然也很清楚協議價購很難達成
久了 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了 所以說 真的有依法行政嗎?
至於所謂人民權益 徵收的本質就是這樣 要所有權人為“公益”做出特別犧牲
: 請各位鄉民評評理,
: 「把怪手開進農田,東挖一塊、西挖一塊,無意義的破壞」,
: 請問這個行為跟政府「徵收土地的目的」有什麼關聯?
: 對該土地所有人(農民)真的是損害最小嗎?
: 真的要徵收,不能把農民辛辛苦苦種好的稻米一併徵收買下嗎?
: 到時候政府要開戰車輾稻米,我想也不會太多人有意見。
: ------------------
: 我知道講再多法律,
: 也不會比包龍星來的厲害。
如果我印象沒錯的話 苗栗這邊採取的應該是區段徵收
也就是原則上來說 補償地價還有加成補償以至於其他補償費用
要用抵價地配回的方式來處理 也就是所有權人最後是可以領回土地的
當然領回土地的面積是用徵收當時的補償費用去折算區段徵收完成後的價值
通常 公部門會把徵收完成後的土地價值灌高(當然徵收完成後的確也會增值)
簡單來說 就是所有權人也不要太期待
其實 坦白講 苗栗這邊要去阻止區段徵收工程施工
以過去的案例來看 是白費力氣
不過我個人十分欣賞 目前勇於發聲的這些人
台灣現行的徵收制度(特別是區段徵收)以至於都市更新都非常的扭曲
扭曲的程度大概就跟我們的稅制差不多吧
付出較多代價的人僅能獲得法律保障的極小利益
出一張嘴要土地的需地機關以至於都市更新的實施者卻能獲得與其付出不成比例的
極大利益
而這些徵收計畫事業或者是都市更新往往不是真的“必要”
回過頭來這些“浪費”的成本卻又要全民一起承擔
換個角度來看 實施者其實是從人民的口袋中去“套現”
區段徵收最大的利益在於剩餘土地的處分
扣除掉公共設施用地、目的事業需用土地與抵價地(配回給所有權人的土地)後
剩餘的土地徵收機關可以依法標租、標售
簡單來說 徵收機關會想盡辦法讓剩餘土地變多
而這些東西 其實在徵收前應該都已經算好了
我前幾天有回篇文章時有提到桃園捷運機場線的區段徵收財務(不過被當作心得文刪了)
這邊的盈餘是用數十億計的
所以說這樣的區段徵收真的是為了公益嗎?
想要阻止工程進行 很難 過去還沒有人成功過
但不代表這一切是白費力氣
建議未來可以著重在對於補償地價提出異議
徵收完成後是否依原徵收計畫使用等(詳細可以參考徵收條例對於撤銷徵收的相關規定)
這中間最好有熟悉相關法律的人士提供諮詢(律師或者是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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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36.155
推 rex01:推那些勇於幫農民發聲的人 06/28 14:04
→ QQ101:建議農民可以寫信給.... 連消費券21萬過期都可以換了.... 06/28 14:05
推 evilsura:推那些勇於幫農民發聲的人 也推這篇文章! 06/28 14:05
推 gemboy:原PO是說徵收收回權及撤銷權吧 06/28 14:06
徵收收回權是不能用在區段徵收上的喔
推 crazytaxi:推專業文 06/28 14:06
※ 編輯: CABA 來自: 114.43.236.155 (06/28 14:09)
→ iincho:把公告地價調到和市價一樣應該會減少爭議吧XD 06/28 14:14
→ iincho:不過這樣要繳稅的時候就要哭哭了.... 06/28 14:15
其實我覺得這才是一勞永逸的方式
不過我想沒人敢做 因為這刀砍到的絕對不是一般民眾
※ 編輯: CABA 來自: 114.43.236.155 (06/28 14:25)
推 drwei:可以申請暫時保護措施-假處分 06/28 14:34
推 painttt:專業! 06/28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