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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土地徵收 只要依法行政 辦理好程序 是沒錯的 但有一點 在台灣徵收的價格 就是太少 少到讓人想抗議呀! 還要加上公務人員查估不確實 老百姓當然會這麼生氣 就拿我家門前拓寬道路來說好了 往內縮了快九米 這條路上 一堆人的房子 家不像家 屋不像屋 有的像鳥籠屋 有得屋面像平切豆腐 醜死了 說到查估就好了 這真的很有學問 裡面項目上百種 丟給我們這些大學畢業 或是 大學生看 還未必看得懂 而我們家這又是鄉下 幾乎都老人家 最好他們會懂啦! 來查估的 只有幾個人 但要看上百間房屋 怎麼可能不會出錯 不說其他家 我家就一堆查估不確實 明明是獨立柱 沒跟隔壁公家璧 但看成公家壁(真的眼睛有問題) 明明是拆到五個窗戶 但只數到四個(不知道怎樣數的 複勘時縣府人員說 真的少數一個) 其實還有很多 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 因為這道路規劃 好像是民國70多年已經完成 如果你家的地上物 是在規定時間以後才蓋的 賠償金對不起 打七折還六折 我忘記了 (我佩服我老爸 把那本書讀到爛掉 地政處的人還說 我爸可以去地政處工作 比他們還熟) 打折就算了 還有一個自動拆遷費多50%賠償金 是用打折後去算 不是打折前 簡單算一下 賠償金100萬 不打折多50% 可拿到150萬 打七折 70萬 再加上50% 105萬 兩個差了45萬(以100基礎算就差這麼多) 賠償金被打折 本來就合情合理 是為了防範一堆不肖"鄉民" 為了賠償金蓋一堆東西在 既定的拓寬路面上 領取"低額"賠償金 但還是很多是規定道路拓寬前 就蓋在原地的房屋呀!(我家就是) 地政處再次說對不起 一律先打七折 要不打折請拿證明 證明可多了 地籍資料 電費明細 水費明細 一堆的 P.S 電費 水費可以證明 你在某年某月某日繳費 當基準日 如果地是國有地 還要去國有財產局申請不知道什麼543 反正你不想賠償金被打折 你就是要跑很多機關申請文件 我剛前面說了 住在這的 老年人很多 本來就不是很了解拆遷的事項 也沒人跟他講解賠償事項 知道詳情的也無力去申請文件 要不是有在地鄉民幫忙 這些人的"補償金" 都被A光了 這些還算是有救到的 一堆人相信政府 把房子早早拆了 領了補助款 拆完了聽到我們這些"釘子戶" 發現很多缺失 但已經來不及了 套句公務人員所說的話 房子都拆了 叫我們怎麼"再查估" 釘子戶他沒有錯 是為了爭自己權利 我們家應該是最晚拆的 XD||| 附近都拆光光了 剩我們家還沒拆 超醒目 很多戶被徵收了 家沒了 土地沒了 領到那"一些些"補償金 (沒記錯 補償金是用民國85年的水準 不是用現在的喔!) 原先有存款的 有其他地的 大不了再蓋一個房子 還要貼錢 沒能力的 最好有錢再買房子啦! 要蓋房子? 現在一坪要價 五萬左右(不含裝潢勒) 所以看到大埔的農民事件 滿有感受的 ※ 引述《fantasy7822 (*〞 ︶ 〝*)》之銘言: : 前幾天苗栗縣竹南大埔農民北上,抗議苗栗縣政府為「竹科竹南基地開發案」強行徵收土 : 地,本月9日清晨,甚至無預警以拒馬封鎖農田,甚至派怪手進入農地,破壞即將收成的稻 : 穗;當地農民忍無可忍,並組成自救會,還前往赴總統府、監察院陳情。之前因公出國的 : 苗栗縣長劉政鴻晚間返國,面對爭議,他說一切依法行政。 : 苗栗縣長劉政鴻:「為了苗栗產業發展,縣政府完全依法行政,趕在年底前土地能來分配 : ,101年整個招商必須要完成,所以為了苗栗的發展。」 :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yehmin201006260056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54.141
jeta890119:KMT快出來護航阿 06/28 12:25
jesil:顏色正確徵收就會很多了 06/28 12:26
F7:推有經驗的.. 06/28 12:27
愛撫妻耶! 喵的 現在在移電線杆停電 熱死了啦!
EdmundLi: 沒像當初連X東那樣把人家土地都畫到自己家就不錯了 06/28 12:28
rigor:王八龜孫快來替你家劉爺爺護航咧! 06/28 12:28
ghghfftjack:徵收的多寡不是看市價徵收或地價徵收嘛.. 06/28 12:28
是呀!沒錯 但是用民國8X年水準 合理?!
EdmundLi: KMT徵收手段都數一數二猛的 跟阿共仔有得比 06/28 12:29
※ 編輯: cth0204 來自: 114.137.54.141 (06/28 12:31)
sinohara:乾脆學日本成田那些釘子戶 看那些強悍到政府都要低頭 06/28 12:29
gfneo:這種經驗真是不好,但不知道更遭 感恩大推 06/28 12:31
iloveilliya:成田機場最後還不是蓋了...推薦尾瀨朗的<家> 06/28 12:31
iloveilliya:至少看了會有些同理心。 06/28 12:31
halusai:很多蛆都很欣賞阿共的野蠻手法 難怪這劉是滿意度五星縣長 06/28 12:31
a2935373:我家附近的住戶倒是本來就預留好要徵收的地方 06/28 12:33
sinohara:結果成田機場也因為如此沒辦法利用那塊地 06/28 12:33
在台灣不太可能喔! 因為政府可以依法徵收 你不在限時拆遷 還領不倒自動拆遷費 這更慘
drwei:這個問題可以打到大法官釋憲 大埔農民快去告政府 06/28 12:34
※ 編輯: cth0204 來自: 114.137.54.141 (06/28 12:37)
ghghfftjack:應該還不用搞到要釋憲 行政訴訟大概就差不多 06/28 12:35
sinohara: ========>這招在馬桶法院不適用 06/28 12:35
yisdl:有____會來噓你 06/28 12:35
CavesBooks:推經驗文 06/28 12:37
tsaicy:有空沒空可以將房子拍照,那些將來如果道路補嘗都可以當作證 06/28 12:43
tsaicy:據,建材的認定有的也很離普.窗戶為紅檜木制的比鋁窗便宜 06/28 12:45
lcomicer:推一個 06/28 12:45
cth0204:我家都有拍照 而且都還沒拆(當時) 可以親自來看 哈哈 06/28 12:45
Simonfenix:都直接輾過去了 行政訴訟有什麼用? 06/28 12:56
oaz:那麼, 不用民國 8x 年為基準, 要用民國 10x 年為基準嗎? 06/28 13:03
oaz:那基準一定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不然以你爸對法律的了解 06/28 13:05
oaz:難道會不去爭取? 06/28 13:05
我覺得 你可能誤會我說的 應有權利 當然有爭取 政府規定用8X年為基準 我們也無法更改 現在已經民國99年 領到的補償金 假設200萬好了 10多年前 200萬還滿好用 現在?! 200萬 蓋個一樓平房加裝璜就用得差不多 況且也不用民國10X年 我只要用現在為基準 給個合理補償金 政府要地 人民要合理補償金 兩方都愉快 不是很好?! ※ 編輯: cth0204 來自: 114.137.54.141 (06/28 13:16)
oaz:如果現在地價比民國8x年低, 你還會說以民國8x年為基準不合理? 06/28 13:09
講一句中肯話 沒人會嫌錢多 重點現在就是補償金太少 不合理 謝謝 況且你要徵收土地 拆人民房子 本來就要拿更高的補償金 不然我家 給你徵收徵爽的喔! 共匪拆你家 還會蓋房子給你住 台灣勒?! 誰鳥你勒! 這一些錢拿去 就打發你了
liangmei:垃圾狗民黨跟垃圾縣長去吃屎 06/28 13:14
※ 編輯: cth0204 來自: 114.137.54.141 (06/28 13:20)
oaz:為什麼要用現在為基準? 民國 70 年就規劃了不是嗎? 06/28 13:20
oaz:如果現在地價比 8x 年低, 你還會要求用現在地價來算? 06/28 13:21
oaz:站在政府的立場, 不就是訂出一套標準 06/28 13:22
oaz:標準訂出來後, 之後的地價漲跌, 關政府什麼事? 06/28 13:23
標準是死的 人的腦袋是活的 偏偏政府的腦袋是死的 沒錯8X年為基準 我沒說他錯 只是不合理 道路原本要拓寬 因為政府預算不夠 遲遲沒核撥經費下來 就是為什麼我家門前這條路 拖了10多年還沒拓寬 況且這段日子 還有聲音說 乾脆不拓寬了 因為附近已經有個聯外道路可當外環道 就不需要再花錢拓寬 但在去年預算終於下來了 這段時間 不是人民在拖臺錢 拖臺錢的是我們現在"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 謝謝! ※ 編輯: cth0204 來自: 114.137.54.141 (06/28 13:30)
oaz:照你的玩法, 那不就先搬的人倒楣, 所以大家都不想先搬 06/28 13:24
oaz:嫌補償金少就去推動修法, 而不是政府依法行政然後來抗議 06/28 13:28
哇勒! 修法什麼時候是我們死老百姓 可以參與 難道要我選"立委"?! 我可沒說先搬先拆的倒楣喔! 只是政府宣導不確實 很多人無法領到 正確補償金 而我家可是照規矩來 我們可是守法的好公民 在規定時間前一天拆房子 XD||| 依法行政當然對 但依的"法" 不合理 不合情 試問 拆到你家的房 你家的地 你還會這麼理性的跟我討論 依"法"行政 如果可以 我只能說 你胸襟真好 我佩服 ※ 編輯: cth0204 來自: 114.137.54.141 (06/28 13:35)
hamasakiayu:法律是保護懂的人,現在依法行政還真拿他們沒皮條(嘆) 06/28 13:32
easterly:oaz真是惡法的擁護者 06/28 13:33
toast520520:原PO跟正黑魔人認真了 06/28 13:33
沒關係 我家現在停電 沒電視看 我也認真一下下 ※ 編輯: cth0204 來自: 114.137.54.141 (06/28 13:36)
Eridanus:補償金額以公告徵收當時為準,拍拍,法條就是這樣.... 06/28 15:57
ETTom:推 現身說法~ 06/28 16:04
painttt:就爛法律啊~還不是KMT稿的大家死腦筋 06/28 16:19
TCFmars:民國70年,KMT立的法, 謝謝 06/28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