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EALOTGO:何棄療 08/03 16:31
→ HELLDIVER:政黑人氣-100 08/03 16:31
推 Workforme:潘xx? 這次不是被盜帳號了耶 新藉口 08/03 16:31
→ gn01223489:老實說...市警大這件事就是看輿論做事 08/03 16:31
→ DIDIMIN:哼,敢PO不敢承擔,連鳳山ㄎㄇ的皮屑都不如 08/03 16:32
→ gn01223489:沒有恐怖攻擊言論,也不是什麼嫌疑人竟然還要傳喚== 08/03 16:32
推 Mahoutsukai:警察介入要謹慎 如果這樣就是恐嚇公眾 就可以無限上綱 08/03 16:32
推 Xx5566xX:活該 08/03 16:32
噓 hyde7015:SOP:盜帳號.精神病 08/03 16:32
→ gn01223489:照這樣黑特板不知道要傳喚多少人走... 08/03 16:33
→ Mahoutsukai:以後警察也可以逮捕任何興災樂禍的鄉民 以同樣藉口 08/03 16:33
推 zero549893:黑特版人氣-5 08/03 16:33
→ Arthurseed:政黑水準.... 08/03 16:33
推 chinhan1216:為什麼這樣子就要被警察查ip 08/03 16:34
推 zxzxzxzxzxzx:是很沒口德 但是他犯了什麼法要被傳喚? 08/03 16:34
→ tom982239:這告不了吧 警察只是做做樣子來安撫民心 08/03 16:34
推 poplc:哈哈 畜生被抓了 08/03 16:34
→ Arthurseed:不過這有恐嚇嗎?? 妨害名譽是?? 08/03 16:34
推 RandyMarsh:行為不妥但沒到違法程度,扣違法帽子有點誇張 08/03 16:34
推 a11131031:原來這樣有犯法喔XDD 那PTT上一堆鄉民不就慘惹~ 08/03 16:34
推 sixersai:糟糕 大腸花又要精神分裂了 我先看看風向在哪一邊 08/03 16:35
→ nckuming: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切入比較妥當,雖然這傢伙也太白目 08/03 16:35
→ rookiecop:只要有就醫紀錄就好了? 08/03 16:36
→ gn01223489:有人精神分裂了?這跟大腸花有什麼關係? 08/03 16:36
→ whj0530:另一篇新聞寫這傢伙因為被打電話恐嚇而報警 08/03 16:36
→ gn01223489:這跟社會秩序維護法也沒關係吧...這樣可能要先抓莊園 08/03 16:36
→ usebbs:這樣的藉口不意外 08/03 16:37
→ kgb1019:大絕招 我有精神病 08/03 16:37
→ kgb1019:這是我跟藥袋的合照 好了沒事我可以走了 08/03 16:38
→ gn01223489:而且妨礙名譽是公訴罪嗎...哪個人名譽受損對他提告? 08/03 16:38
推 s1962:不是很感嗆嗎? 精神有問題勒 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08/03 16:38
→ zxcxxx:如果顏色不對就會說成白色恐怖 08/03 16:38
推 whccpl:老實說,無不法阿.... 08/03 16:38
推 shenmue1001:標準SOP:我有精神病 08/03 16:39
推 Rayleonard:笑了 有夠俗辣 連證明都沒有頗ㄏ 08/03 16:39
推 langeo:沒精神問題怎麼會以屎當主食 08/03 16:39
→ lily520:精神疾病,心情不佳,所以呢?不用負責嗎? 08/03 16:45
→ lovejamwu:真的精神有問題不會說自己精神有問題.. 08/03 16:45
推 a10043305:他不是同性戀被欺負後精神異常嗎 給點寬容吧 08/03 16:46
推 RandyMarsh:所以要他負什麼責任,什麼依據? 08/03 16:48
推 RandyMarsh:哪裡有說他是同性戀啊?好奇 08/03 16:50
→ bruce511239:就像裝神經病驗退一樣 萬用招 你拿我怎樣 08/03 16:50
→ ffhh:蘋果事實哥勒? 同一隻? 08/03 16:50
推 chinhan1216:是要他負啥責任 08/03 16:50
推 shenmue1001:新聞寫行徑恐觸恐嚇及妨害名譽罪嫌 將依法函送偵辦 08/03 16:51
→ shenmue1001:就算最後不會起訴 就讓他多跑幾趟吧 08/03 16:52
推 ggl12two2:關死他 08/03 16:54
推 spaceview:政黑人氣-1 08/03 16:55
噓 valenci: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提告人是誰? 08/03 16:56
推 oiu368:這個PTT當天就有人把它名字搜出來了,文馬上刪掉 08/03 16:58
噓 jay111101:造謠的不敢抓,只敢抓小屁孩,真當人民都是白痴就對了 08/03 17:08
推 as0929:精神病?心情不佳?憑這就可隨所欲為不需負責~那住台灣超爽的 08/03 17:09
噓 jay111101:不爽可以不要看,自己犯賤愛點怪誰? 08/03 17:11
推 WeAntiTVBS:這個事後若被鑒定有問題應強制執行送精神病院才對 08/03 17:17
推 QQmmmmmm:嫌犯26歲男子潘俊彥 08/03 17:30
推 taurus512:進精神病院或是進監獄 自己選一個 08/03 17:37
推 rota:糞蛆-1 08/03 17:49
推 a10043305:某篇評論裡有她朋友的聲明 若屬實也是蠻可憐的 08/03 17:50
推 ariot:警消同仁都有人殉職還這麼白目當然一定要抓 08/03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