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ay2501: Good 05/19 20:15
噓 momocom: 那雇主也很衰,被滅門了還要承受歧視污名化 05/19 20:16
推 Omara: 推一個,我就沒表達的這麼清晰了 05/19 20:17
→ momocom: 反正全家被湯殺光了,也沒辦法上網辯護 05/19 20:17
歧視不是譴責被殺雇主,歧視剝削原住民算是當時的普遍社會共識
雇主的確很雖,大家都在剝削原住民,只有他剝削到一個會反抗的
我絕對不會說是雇主活該,真的是很雖
就像以前美國把黑人當奴隸一樣
但是否在事件後,可以檢視到原住民/勞工的權益
讓以後,不會有勞工殺人也不會有雇主再被殺
請問現在歧視原住民還是很普遍嗎?
馬囧表示.....
另外我很喜歡張震嶽在太陽花學運期間的fb po文,誰幫我再找一下
※ 編輯: manpow (114.93.35.237), 05/19/2015 20:24:00
推 shinshong: 推 05/19 20:19
推 solsol: 光看工時和薪水 是要辯護啥? 05/19 20:19
→ gundammkiv: 好一個"你不可以用大絕" 厲害 厲害啊! 05/19 20:22
推 Bonescythe: 是義憤 05/19 20:23
對不起,我沒google...當我是義憤PO文原諒我吧..好丟臉
推 YoonheeTVXQ: 推這篇 05/19 20:23
※ 編輯: manpow (114.93.35.237), 05/19/2015 20:26:34
就是這個,大推,當初給我很大的衝擊,不给原PO,給大家
→ FIRZEN45: 對比應該是指廢死團體對於兩案"態度說法"的對比吧?? 05/19 20:31
推 shinshong: 不,有人就真的拿陳進興來跟這案子比,同標題爬文就有 05/19 20:32
→ FIRZEN45: 透過對兩案的態度顯示出廢死團體言論的不合情理處 05/19 20:33
→ FIRZEN45: 解決問題要有順序 一下拿太多議題會無法釐清真相 05/19 20:35
→ FIRZEN45: 如果照O大對於該文的回應..似乎是將兩案直接相比較? 05/19 20:36
→ shinshong: 是某p發的那篇 05/19 20:39
→ FIRZEN45: 而本篇回文的內文看起來也是跟O大一樣? 是直接比較兩案 05/19 20:39
→ FIRZEN45: 是的確有P大直接比較,問題是沒有因此有相對應的回文阿 05/19 20:41
→ FIRZEN45: 目前看到的兩篇回文都是認定J大直接將兩案比較... 05/19 20:43
推 shinshong: 我只覺得拿這案子跟陳進興比是不倫不類 05/19 20:43
→ shinshong: 我認同本篇的看法 05/19 20:43
→ FIRZEN45: 本篇並非針對該案與陳進興案比較之回文 這看內文就知道 05/19 20:46
不好意思...看大家說O大我才回去爬文
PO文時漏爬了這一篇,所以很多論點跟O大重複不是故意的阿
剛回去爬,O大寫得很好,熱血
※ 編輯: manpow (114.93.35.237), 05/19/2015 20:50:28
推 lovejamwu: 推 05/19 20:48
→ FIRZEN45: 在我目前的認知 沒有人直接將湯案與光市案作對比 05/19 20:48
→ FIRZEN45: 所以對於O大與本篇文章...我確實看的一頭霧水 05/19 20:49
推 blacknil: 給推,就是因為老是再想個人問題沒注意到體制 05/19 20:54
推 qazedc: 閩南人歧視才是主因吧 05/19 21:01
推 mystina43: 最後面是古羅馬的斯巴達克斯嗎? 05/19 21:10
嗚嗚,其實我一直想不起他的名字,感謝救援
推 patato2: agree 05/19 21:11
※ 編輯: manpow (114.93.35.237), 05/19/2015 21:14:07
推 jeanvanjohn: 那你認同殺害小孩只是因為"父母造孽"這個說法嗎? 05/19 21:13
應該說,因果吧,是什麼樣的因,造成什麼樣的果
因為父母長期欺壓人把人逼瘋?
因為媽媽吞了黑道的錢?
因為你父母知道法國遊艇的購買內幕?
可以理性的說看什麼因,導致什麼大機率的果
但這個因和果的是非善惡對錯,都是可以公評的
今天,父母造孽,換個說法就是種了一個導致大機率反抗的因
惡因惡果就是這樣
(壓榨勞工的因得到較高收入的果也是因果阿)
當然也許今天老闆對勞工很好,勞工也有可能會為了錢滅門
沒有一定的
※ 編輯: manpow (114.93.35.237), 05/19/2015 21:21:52
→ hugr85: 我直說九天 你說欺壓 我笑了 05/19 21:14
→ hugr85: 九天 九天 九天 就工作就九天是能欺壓道甚麼程度? 05/19 21:15
湯被欺壓,生活不順,我想應該是不只九天,是社會上累積的
老闆比較雖小,自己引爆了長期的炸彈
退一萬步說,也許不要在人家喝完酒,半夜睡覺時去戳人家
湯可以一直工作到今天喔
※ 編輯: manpow (114.93.35.237), 05/19/2015 21:25:31
→ jeanvanjohn: 但這都不能做為殺害小孩的合理藉口,對吧? 05/19 21:23
合不合理不是討論的點
是怎麼讓這種事不要再發生
就像假如你今天父母到處炫富,結果害你被綁架了
我們不會說你被綁架是合理的,但你父母的確是增加了你被綁的機率
※ 編輯: manpow (114.93.35.237), 05/19/2015 21:28:53
推 hugr85: 就社會邊緣人 然後殺人 一大堆智障在替她辯解 05/19 21:26
推 jeanvanjohn: 請問這句話跟"穿得太暴露會增加強暴的機會"有何不同? 05/19 21:38
→ jeanvanjohn: 如果換成上面這句話,某些人的意見大概又不同了吧! 05/19 21:40
暴露和炫富都是一種增加危險性
但社會不該去譴責炫富和暴露的人,說他們活該
而是一起創造一個讓人可以放心炫富和任意暴露(大推)的社會
強暴穿裙子的根強暴穿褲子的,不會讓犯人的行為更符合對與錯
※ 編輯: manpow (114.93.35.237), 05/19/2015 21:54:03
推 chenchenje: 推 這才是根本問題 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只知道殺人償命 05/19 22:26
→ chenchenje: 悲哀 05/19 22:26
推 hf999: 給推 05/19 23:15
推 Taidalmc: 正解 給推 05/20 00:13
推 cloudwolf: 推 該正視的是社會結構 05/20 01:06
→ nckukath: 這就是台灣政府長期漠視勞資不對等的事實 05/20 10:57
推 loki1789: 05/20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