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oolfighter: 不是信念,是換個位置換個腦袋 06/11 23:35
推 s87847415: 就是換個位子換個腦袋 06/11 23:35
推 psplay: 連55個月平均薪資都拿不出來的人還是不要結婚好了 06/11 23:35
→ psplay: 貧賤夫妻百事哀不是說假Der 06/11 23:36
※ 編輯: pttmans (175.181.122.51), 06/11/2015 23:38:21
推 basicnet: 身為男的最好就是拿出兩百萬放桌上說 幹 老子不娶 06/11 23:38
推 lin793156: 相反好嗎?絕大部份離婚,都是老公開始有錢的時候 06/11 23:38
→ lin793156: 很多女人都是在老公最苦的時候跟著,最有錢的時候離開 06/11 23:38
→ basicnet: 男的事業有成又有錢亂搞的機會也大 06/11 23:38
→ lin793156: 有時候貧窮歸貧窮,但是不要是那種負債之類的,其實還好 06/11 23:39
推 kinki999: 別負債及家庭沒人亂欠錢,那種其實就可以平平安安過了 06/11 23:40
→ junibookye: 窮歸窮啦..要跟岳母說日後創業當老闆像郭董..還怕沒錢 06/11 23:42
→ JeanSijhih: 不收,小聘轉買金飾回贈,包多少送多少。 06/12 00:06
推 Noopsfilm: 對自己有益的觀念就是好觀念 06/12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