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ryanchen1234: 拜託一下一樓不要散播錯誤法學資訊好不好11/29 11:06
推 Mohism: 一樓說的是正確法學資訊 二樓還在抹黑 11/29 11:07
噓 diyaworld: 同性戀就是應該要……燒毀11/29 11:07
→ Mohism: treasurehill你邏輯....有問題.... 同性戀都這樣?11/29 11:08
在下台大民商法組畢業,律師高考及格,可不像某驅魔牧師,根本就不具有法律專業,還
到處招搖撞騙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9.209.13), 11/29/2016 11:10:44
推 ryanchen1234: 哈哈哈mohism水準哈哈11/29 11:12
推 deann: 純推原PO 11/29 11:15
→ vdrenike: 專法也別修了,兩邊都不討好11/29 11:16
推 e1q3z9c7: 你真好笑 女同志產女還需要證明是否為另一半的種嗎?11/29 11:41
所以你看不懂(推定)的意思嗎?
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出生,就推定為婚生子女,適用父母子女的規定,有監護權與輔養義務
,連這都不懂還想跟人家談法律?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9.209.13), 11/29/2016 11:54:17
推 e1q3z9c7: 你看得懂否認之訴這四個字嗎?11/29 12:08
→ e1q3z9c7: 還是你同時為醫學博士能證明其實兩個女的也有可能產子11/29 12:10
所以勒?拉拉們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出生的子女不能適用婚生子女的規定 配偶的之一方對
該子女沒有監護權,不需盡輔養義務,子女對母親之配偶他方遺產沒有繼承權?不是很愛
講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嗎?怎麼現在為了反同就可以不顧啦!
歧視就是歧視,何必找那麼多藉口,還把未成年子女拖下水!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97.227), 11/29/2016 12:17:18
推 e1q3z9c7: 開始打自己臉了 你所說的正是反同婚入民法的理由 11/29 12:18
→ e1q3z9c7: 亂扣別人帽子很簡單 正視事實卻很困難啊11/29 12:18
推 nimiq5566: 兩個女的本來就可以生啊,haploidization都十幾年了~11/29 13:56
→ nimiq5566: 兩個男的之後找代理孕母也可以啦 11/29 13:56
推 RonaldBBS: 很明顯絕對不是她生的還推定?這就是該條不該適用同性 11/29 14:59
看來閣下沒唸過親屬法吧!不知道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法律效果的差異,才會說出這
種話來!
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間因為分娩的事實而為婚生子女的關係,自然具有血親關
係[4]。但是和生父之間因為分娩的事實並無法確定血緣聯絡,所以在認領或準正之前,
非婚生子女和生父之間在法律上並無任何關係,但依民法第1067條,有事實可證明其為生
父之子女者,生母,非婚生子女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可以向生父提起請求認領之訴,若生
父死亡,仍可向生父之繼承人提起,以確認雙方之親子關係,生父無繼承人時,仍可向社
會福利主管機關提起。但若生父死亡後遺產已分割,非婚生子女無法繼承其財產。
如果你覺得(推定)這個用語不明確,那我改為(視為)可以吧,只要在同婚關係中出生的
子女,就視為婚生子女,有繼承權及輔養請求權。
※ 編輯: treasurehill (101.10.97.227), 11/29/2016 15:14:47
推 RonaldBBS: 是你不懂推定吧 要能調查能反證的才推定 11/29 15:30
→ RonaldBBS: 根本客觀上無庸證明也知不可能的還推定 11/29 15:31
→ RonaldBBS: 你親屬法念成這樣?婚生子女可以視為?? 11/29 15:32
→ RonaldBBS: 法理上就根本不妥 首重家庭和諧再者真實血緣的的東西 11/29 15:33
推 RonaldBBS: 然後 同婚所生子女就是面臨這種法律問題 所以同婚不另 11/29 15:36
→ RonaldBBS: 定專法 就是得在民法加一堆旦書或另作規定 11/29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