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matted: 一定要修法啊! 05/03 05:43
推 paca0713: 修法! 05/03 05:44
推 hiegg: 阿不就台女也在為難台女? 05/03 05:44
推 aljinn: 這個比其他討論有意義多了 05/03 05:44
推 Brexit: 推 05/03 05:44
→ joumay: 通姦除罪化都喊幾年了... 立法院還是在打架啊 05/03 05:45
推 chong17: 好文 05/03 05:45
推 dsersr: 推 05/03 05:45
→ Pissaro: 女人為難女人,正宮可不會覺得這種法有什麼不好 05/03 05:45
推 wookor: 推 05/03 05:45
推 ienari: 爛法 05/03 05:45
推 greedypeople: 我覺得刪除但書應該比較容易? 05/03 05:45
推 rayonwu: 推 05/03 05:46
推 paca0713: 有點可惜好文都在深夜出現 不過幫你再推一次 05/03 05:46
推 antilibra: 推 正是如此 這樣combo根本是夫妻檔仙人跳條款 05/03 05:46
推 julia86966: 推修法 但是不明究理的人還是很多啊 05/03 05:46
推 talrasha: 看完了,通姦罪修法會火車對撞 05/03 05:46
→ greedypeople: 要除罪話不管哪黨提 應該另一黨就會罵翻 05/03 05:46
推 befine0304: 推 05/03 05:47
→ kiawe: 推 確實應該要修法 05/03 05:47
推 imjeffreylee: 推一個 原本還以為是工讀生 05/03 05:47
推 ionchips: 推 每次看到外遇男方可以撤告就是不爽 05/03 05:47
推 borissun: 呼籲立委修法 05/03 05:47
推 hoshinazo: 推 這是我認為林支持通姦除罪化的原因! 05/03 05:47
→ Pissaro: 會被鄉下阿婆罵翻啦,光支持者電話就受不了了 05/03 05:48
推 godofsex: 推 05/03 05:48
推 amy93: 我算是現在才正式瞭解了,之前都沒怎麼關心這議題 05/03 05:48
推 antilibra: 但是阻力應該大到難以想像 臺灣社會應該還沒進步如斯 05/03 05:48
推 Albert666: 推 05/03 05:48
→ treeslight: 還有一點是 對配偶撤告的是妻子多還是丈夫多 05/03 05:48
推 michellehot: 推 所以不敢講 懶趴整個被捏著 05/03 05:48
推 Yijhen0525: 玩弄女人還可以安然脫身,這條也是惡法 05/03 05:48
→ ionchips: 要馬一起被罰要馬一起無罪 哪有一邊可以回頭的 05/03 05:49
推 iovoecu: 台灣的法律怎麼那麼噁心 05/03 05:49
→ Yijhen0525: 知法的都嘛玩法律 05/03 05:49
噓 khara: 所以呢?這是轉移焦點吧?沒了通姦罪,被強姦者就不會糾結? 05/03 05:49
你可能不懂我的重點。我只是要說,如果你不廢除通姦罪,就永遠有這種辦法玩。
刑事訴訟法難修的問題是在你只要保留通姦罪,就一定會有人想要只原諒配偶,
不放過自己眼中的狐狸精。
刑法上通姦罪也有很多廢除的理由,不過我的重點是人家用刑事訴訟法可以怎樣玩你。
→ Pissaro: 之前我就講過了,要搞定正宮一起下來玩,男人的錢必須多 05/03 05:49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5:52:41
→ treeslight: 一堆人還說廢通姦是鼓勵外遇 蒸蚌 05/03 05:50
推 just5566: 推 不過這幾波看下來,我猜風向會被打成鼓勵通姦 05/03 05:50
→ Pissaro: 到讓正宮閉嘴,這種人台灣有多少? 05/03 05:50
→ lucifiel1618: 今天把陳因通姦送進去非常簡單,但鄉民不滿意 05/03 05:50
→ ienari: 是中華民國法律喔 正名一下 05/03 05:50
推 ilw4e: 科科之前調查不是85%一面倒反對除罪嗎?這種腦殘民風價值觀 05/03 05:50
噓 L1ON: 閱 05/03 05:50
→ eatingshit: 這叫法律系? 我是信了啦 05/03 05:50
→ ilw4e: 怎麼可能除XD 05/03 05:50
推 areysky: 高調推 這法瑕疵也太大! 05/03 05:50
推 sobaster22: 高調修法 05/03 05:51
推 skyfisher: 廢除通姦罪後,元配還是有機會成功請求侵權民事賠償, 05/03 05:51
→ greedypeople: 所以說只廢除但書可行性應該會比較高一點 05/03 05:51
→ skyfisher: 不會天崩地裂天理不彰 05/03 05:51
→ ionchips: 我是傾向是不除 但是配偶可撤告要刪 05/03 05:51
→ treeslight: 通姦除罪是除刑事阿 又不是不用負責 05/03 05:51
推 hyde19691983: 看了好難過QQ 05/03 05:51
→ Pissaro: 女人結婚了當然會想保護家庭,這是女人之間的戰爭 05/03 05:51
推 monkamonme: 推 05/03 05:51
→ lucifiel1618: 這根本完全無法解決問題而且也跟大家關心的事情無關 05/03 05:51
推 marco79811: 所以應該要修掉那條但書而不是除罪化吧? 05/03 05:51
推 rainyday1908: 推 垃圾狼師ZZ 05/03 05:52
推 antilibra: 沒人說不會糾結 只是這個脈絡下來 很多被騙砲的妹紙 05/03 05:52
推 julia86966: 沒錯 廢除後元配仍可民事求償 05/03 05:52
推 meouty: 我覺得可以刪除但書就好,回歸既然有罪就一起擔 沒有小門 05/03 05:52
推 ilw4e: 不過反正現在法官也不愛判通姦,主要就是賠錢啦 05/03 05:52
→ antilibra: 如果沒有覺悟 根本無法以司法為救贖 05/03 05:52
→ GSHARP: #知道了 05/03 05:52
推 great5566: 中華民國法律+1 台灣國已經被蔡英文否決了QQ 05/03 05:52
推 Viviak: 他老婆也是知情人吧 一定是慣犯了 不揭發還縱容 05/03 05:52
推 jyhshangwang: 推 05/03 05:52
→ treeslight: 不認為是女人之間的戰爭 丈夫不用負責喔 05/03 05:52
→ kazekaze: 推 05/03 05:52
→ treeslight: 難怪會有人說丈夫出軌是元配不好 丈夫無責任嘛 05/03 05:53
→ Pissaro: 問題就在於說但書刪了之後,還不是要罰老公,等於從元配 05/03 05:53
→ ilw4e: 老婆告老公除非離婚,不然賠錢就左手到右手根本沒意義 05/03 05:53
推 tpkgo: push 05/03 05:53
推 zythum: 推 05/03 05:53
→ khara: 所以沒了通姦罪,規避法條的惡狼就不會建立後宮? 05/03 05:53
→ Pissaro: 手中掏錢,怎麼可能去刪但書啦 05/03 05:54
你說到重點了。實務上配偶未必是真的要原諒通姦人,但是基於諸多理由不得不。
推 keypad: 推 05/03 05:54
推 match123: 推 05/03 05:54
→ treeslight: 既然有沒有都一樣 留著幹嘛 05/03 05:54
推 skyfisher: 如果是老婆通姦,老公也可行使同等權利,不必先設想被 05/03 05:54
→ skyfisher: 害者是脆弱可憐的元配。 05/03 05:54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5:55:30
推 eltonbibi: 好像蠻專業的 05/03 05:54
推 MinaseNayuki: 媽的智障立委 05/03 05:55
→ khara: 沒了通姦罪這種惡狼只會更愉快更沒心理負擔吧? 05/03 05:55
先跟你說結論: 實際上惡狼不會因為通姦罪而有心理負擔,而且真正讓惡狼痛的不會是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真正可怕的會是被害人出來打官司,讓整件事情曝光。
推 gqqueen: 推 難怪林要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05:55
→ khara: 思琪培培,小n全都來! 05/03 05:55
推 NiceGuyOrz: 05/03 05:56
→ cyranoh: 如果要除罪化 現在一群人在悲憤什麼 星星只會更亮而已 05/03 05:56
推 liao18: 推!再補個幹! 05/03 05:56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5:58:04
推 marco79811: 所謂諸多理由是指? 05/03 05:56
→ kingrichman: 通姦這種東西應該是民事問題,刑事該除罪化 05/03 05:56
噓 ryan0714123: 可惜台灣一堆白痴法盲,看包青天看到腦死 05/03 05:56
→ ionchips: 沒了通姦可以打他妨礙性自主 05/03 05:56
推 bbabbabbac: 推 05/03 05:56
推 pttfatman: 推 爛法 一定要修 這條爛法不知道害多少人 幹 05/03 05:57
推 tfads543: 推 05/03 05:57
推 koxinga: 林女案會不會變成通姦除罪化的最後一根稻草 05/03 05:57
推 bitad: 除罪就會怕被告了啦 不合意就有罪了阿 05/03 05:57
推 os56good: gqqueen: 推 難怪林要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05:57
推 orfan: 民事就算了吧 不管怎樣民事都會有事 至少刑事不能這樣玩 05/03 05:57
→ koxinga: 所以她在婚禮上才會說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05:57
→ ionchips: 現在是林因為怕被告通姦才沒告狼師吧 05/03 05:57
→ treeslight: 會怕被告通姦的惡狼怎麼可能去強暴別的人 還螃蟹 05/03 05:58
推 dragonne: 完全正確,不過不想刪的一方也是有理由 05/03 05:58
推 ienari: 要教育民眾啊 其實不是做不到只是沒去做 05/03 05:58
推 zaqofi: 推 就是瞭解這一條的問題 才會對通姦罪反感,聰明如林作者 05/03 05:58
→ zaqofi: ,應該也發現被渣狼屍夫妻兩搞仙人跳 05/03 05:58
推 jk0204: 通姦除罪化這是必然的趨勢 05/03 05:58
→ Virness: 所以結婚反而是保護傘 然後一直玩 還可以反制 05/03 05:58
推 slighsity: 推 05/03 05:58
推 AntiPRC: 夠白話,好過賣弄專業術語又懶得解釋的菁英 05/03 05:58
→ pttfatman: 這條爛法根本就是舊時代的東西 05/03 05:58
推 tpkgo: 為林小姐做點事 05/03 05:59
推 talrasha: 她自己也怕被當小三吧? 05/03 05:59
推 great5566: 我家的老公都很乖的,會外遇一定是狐狸精的錯。 05/03 05:59
推 ianmon: 憑什麼民進黨現在躺在那裏爽爽不修法? 05/03 05:59
→ great5566: 我家老公很乖會外遇都是狐狸精的錯這句話有點問題 05/03 05:59
推 faerie: 推 05/03 05:59
推 fujimoto: 是該廢了 05/03 05:59
→ koxinga: 要不然就是姦夫也跟小三起同牢房關 不得撤告 05/03 05:59
推 abb123456: 推 05/03 06:00
推 zimu570: 推 05/03 06:00
→ great5566: 事實上老婆都知道老公很爛 但是老公很會賺錢 通常會有 05/03 06:00
推 OiaLee: 推!終於懂為什麼要提倡通姦除罪化了 05/03 06:00
推 doroarien: 謝分享 05/03 06:00
→ great5566: 依照此事來離婚要求一堆贍養費之類的 05/03 06:00
→ ianmon: 現在腦袋不清楚 行政立法一把抓 以後總有一天司法搞自己 05/03 06:00
→ great5566: 不然就是老婆離婚沒地方去只好轉變心態說人家是狐狸精 05/03 06:01
推 ilw4e: 為什麼不修法?因為民意不支持啊,反通姦除罪比例比反廢死 05/03 06:01
→ ilw4e: 還高好嗎XD 05/03 06:01
推 dragonne: 不過人百百種,相信一定也有小三囂張到不告死她不行的 05/03 06:01
推 Halu5566: 推 還一堆老人說鼓勵通姦 真的是笑話 05/03 06:01
→ ienari: 行政機關擺爛 然後怪DPP 黨國體係可不是DPP建立的 05/03 06:01
→ treeslight: 有些元配告小三是想挽回家庭 不是真的想離婚要贍養費 05/03 06:01
推 orfan: 這篇的法律程度明顯比直接複製法條和釋字的有內容多了 05/03 06:01
推 greedypeople: 真的要修法我覺得是需要個五年十年的社會溝通的 05/03 06:01
我就在跟你溝通啊XD 大家好好了解法律,就知道很多時候理想跟現實是有差距的。
→ ianmon: 現在台灣有多少惡法上搞總統下搞貧民 05/03 06:02
推 kandylll: 可是魯宅只會說廢通姦會害老婆被人爽玩不用賠 05/03 06:02
推 billmack: 推 05/03 06:02
→ talrasha: 有的小三超級囂張,看多了 囧 05/03 06:02
→ treeslight: 這就顯得刑事辦通姦很詭異 05/03 06:02
推 Macawnivore: 幫高調 05/03 06:02
→ ianmon: 現在政府在利益者身邊擺盪是想搞死自己 05/03 06:02
→ orfan: 說到底中華民國的法律一堆都是有問題 根本已無法廢掉重來 05/03 06:02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03:51
→ greedypeople: 現在馬上硬幹的下場就是85%的人覺得你在亂搞 05/03 06:02
推 lisoukou: 原來如此...難怪要廢除通姦罪 05/03 06:03
→ ienari: 民事可以處理的事就民視就好了 05/03 06:03
推 s89162504: 淚推 05/03 06:03
→ ienari: 所以把中華民國廢掉比較快 選我正解 05/03 06:03
推 wei2115: 謝謝解說 05/03 06:03
推 jaye8697: 推 05/03 06:04
推 monkeyeden: 專業推!!助長詐騙的爛法 05/03 06:04
→ dragonne: 民事...有時候真的就是要看對方去關,而不是被賠償多少錢 05/03 06:05
→ Pissaro: 這樣說好了,到底有多少通姦是所謂這樣玩的就知道大家為 05/03 06:05
推 treeslight: 為什麼外遇可以是被抓去關的理由? 排廢污都只要罰錢 05/03 06:05
噓 winwoeld: ...........END 明知有配偶 就應該知難而退 05/03 06:05
→ Pissaro: 什麼會反對廢除通姦罪 05/03 06:05
推 skyfisher: 不過話說回來,排列組合很多種,修法與否最後還是該回 05/03 06:05
→ skyfisher: 歸法條抽象規範的邏輯來討論。 05/03 06:06
推 senstivewu: 一定要修法!!!!!!!刻不容緩! 05/03 06:06
推 twolight: 不是法律系的我因為興趣很早就知道這條法的ˋ爭議了,但 05/03 06:06
→ twolight: 我看你都解釋的這麼簡單,還是一堆人聽不懂,不禁感到索 05/03 06:06
→ twolight: 然 05/03 06:06
推 sarada: 推 感謝專業貢獻 05/03 06:06
→ Pissaro: 感情是自由的,小三這麼說,婚姻是神聖的,正宮這麼說 05/03 06:06
→ dragonne: 老實說我覺得排廢污更該被抓去關 05/03 06:07
推 vickyshan: 有的小三很囂張+1,刪但書吧,學生和老師一起被關 05/03 06:07
唉,會說直接刪除通姦罪是有刑法理論原因的,不過講起來要講很久。
簡單地說,性忠誠是否能用刑罰保護,是很有疑問的。
雖然大法官釋字554號認為通姦罪不違憲,但刑法學界向來倡議廢除通姦罪。
很多時候不是學者比較蛋頭,而是因為知道實務上的情況而感到痛苦。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林山田的刑法各罪論中就通姦罪的解說,算是入門。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12:37
推 ilw4e: 不過現在除非抓姦在床又有體液證據,不然法官幾乎都不判 05/03 06:07
推 snowrain: 贊成 05/03 06:07
推 ONEorTWO: 記得林的FB 好像有提到廢除通姦罪的字眼 她很關心這個 05/03 06:07
→ talrasha: 如果要聲援林女,通姦除罪化會模糊焦點吧 05/03 06:08
推 kiawe: 再推,要修法 05/03 06:08
推 bake047: 推推 05/03 06:08
推 JingP: 推 可是我有疑問 要是除罪 其配偶通姦的另一半該如何保障? 05/03 06:08
推 ONEorTWO: 唯有先廢除通姦罪 她才能大聲地把自己的遭遇說出來 05/03 06:08
推 tonyscat: 推 05/03 06:08
推 ray0808: 應該說法條本意是在肯定婚姻的價值吧 05/03 06:08
推 deed0903: 推 05/03 06:08
推 CCNK: 正宮保護法R 05/03 06:08
推 winwoeld: 除罪化 就是民事賠償 05/03 06:08
→ ionchips: 覺得刪但書就好 05/03 06:09
推 Macawnivore: 我之前就之持除罪化 單純只是認為相愛的兩個人不該被 05/03 06:09
推 great5566: 通姦的另外一半就回歸民法離婚及求償啊 05/03 06:09
推 Courtney: 推你,專業 05/03 06:09
→ Macawnivore: 處罰 到這件事發生後 才發現這一切沒那麼簡單 05/03 06:09
推 asllto383: 推專業,可以理解為什麼通姦要除罪化了,竟然可以對配 05/03 06:09
→ asllto383: 偶撤告= = 05/03 06:09
→ dragonne: 刪但書可以解決問題嗎?會不會變成根本不敢提告 05/03 06:09
→ treeslight: 唉肯定婚姻價值就一定要一輩子在一起嗎 小孩大了以後 05/03 06:09
推 antilibra: 民事妨礙家庭 05/03 06:09
推 nojoewu: 推 05/03 06:09
→ treeslight: 如果兩人沒感情就不用硬要在一起阿 05/03 06:09
推 i9100: 5點po文,5點就爆了 05/03 06:09
推 aa384756: 不提這案例 通姦罪改成兩個一起受刑不得單方面不就好了 05/03 06:09
→ ianmon: 小三很囂張還是有民事 在台灣還是會影響離婚官司 05/03 06:09
推 Liszt1025: 推 05/03 06:10
推 Mesa5566: 推 05/03 06:10
推 areysky: 真的要推廣 很多人不知道但書可能造成的影響 05/03 06:10
→ dragonne: 現在還可以給外遇配偶威懾一下,刪了但書是不是... 05/03 06:10
推 jplix: 推 05/03 06:10
推 qwjacklin: 好文推 05/03 06:10
→ kingrichman: 這東西民事就可處理,放在刑事增加麻煩而已 05/03 06:10
→ aa384756: ^單方面撤回 05/03 06:10
→ ianmon: 台灣又不是大陸 通姦連離婚 扶養權都不能影響 05/03 06:10
→ ianmon: 講錯 不是大陸 是中國 05/03 06:11
噓 skyfisher: 紅明顯,贊成你的論述,但通姦實際案例各種情況都有, 05/03 06:11
推 andy2011: 那是因為這個個案女學生很可能是受害人但如果廢除通姦罪 05/03 06:11
→ skyfisher: 利用本案民氣修法也有可能引起民意反彈或反向質疑狼師 05/03 06:11
推 julia66: 都外遇了肯定個屁價值 05/03 06:11
→ andy2011: 誰來保護被背叛的另一半 05/03 06:11
→ skyfisher: 事件,似乎是步險棋。 05/03 06:11
推 vickyshan: 民事沒啥威嚇力,很多渣男為了離婚時不把財產分給原配 05/03 06:12
推 koxinga: 靠民事就夠了 刑事根本是讓正宮藉者政府之手打人 05/03 06:12
→ Pissaro: 這時候提通姦除罪化,一堆支持林的大媽馬上縮好嗎 05/03 06:12
→ galleon2000: 講很久了,可惜這裡是鬼島 05/03 06:12
→ vickyshan: ,早把資產隱匿轉移了 05/03 06:12
推 nsaids: 什麼鬼法。。。高調 05/03 06:12
噓 i9100: 知道已婚=>不要當小三不就好了? 一直在扯有感情而合意性交 05/03 06:12
推 CCNK: 民事沒啥威嚇力+1 05/03 06:12
→ kmtlikeslave: 但我覺得不衝突啊 05/03 06:12
→ twolight: 這條就是必定兩人犯錯,受到的懲罰卻經常不相等,才讓有 05/03 06:12
→ twolight: 婚的人通姦有恃無恐,反正挨另一半告到最後通常也只會懲 05/03 06:12
→ twolight: 罰外人,在此例中,根本就是變相鼓勵狼師拐騙高中女生.. 05/03 06:12
→ i9100: 不要當小三不要當小三 很難懂? 05/03 06:12
→ twolight: .這樣也看不出來,低能兒真是多到令人絕望。 05/03 06:12
推 yubirch: 推 05/03 06:13
推 loveshih: 推 05/03 06:13
推 Flandre495: 推 爛法 05/03 06:13
推 ured: 推修法 廢除通姦罪 05/03 06:13
→ kmtlikeslave: 強姦就是強姦,跟通姦無關 05/03 06:13
推 vviicckkyy: 未來的法官 、檢察官大大 怎麼這件事都沒有檢察官主 05/03 06:13
推 peter77107: 推 05/03 06:13
→ faerie: 知道已婚就可以被當性奴,只因為此法不敢告嗎 05/03 06:13
推 gink: 如果事實過程真如此篇相符,有苦難伸真的會讓人走上絕路。 05/03 06:13
→ vviicckkyy: 動偵查呢? 05/03 06:13
推 joumay: 給個反面案例好了 <=魯大叔(單身)多年來在台灣都不碰NTR 05/03 06:13
→ talrasha: 台灣人聽到刑事先縮一半很正常 05/03 06:13
推 ayrtonvitas: 看不懂涵義的低能兒可以滾嗎 幹 看到智障真是痛苦 05/03 06:13
推 aa384756: 改成兩者同罪會比較好吧 還是會有另一個隱憂出現? 05/03 06:13
推 khorosho: 推 05/03 06:13
→ i9100: 原來這就只是一篇鼓勵通姦除罪化的文章 除罪我沒意見 05/03 06:13
推 Sechss: 高調 05/03 06:13
→ joumay: 市場就是因為台灣通姦沒有除罪化 其他國家就...嘿嘿 05/03 06:13
推 kphuang: 推!修法!幹! 05/03 06:13
→ treeslight: 全世界還有通姦的國家:臺灣和伊斯蘭教國家 05/03 06:14
推 Tenging: 要看情況 這世界上不會只有一個房思琪 05/03 06:14
推 rock0747: 我們的法令真的有夠原始人 05/03 06:14
→ dragonne: 當然看的出來,但是這樣也可能變成暗夜哭泣的變成元配 05/03 06:14
防止元配暗夜哭泣的方式很多,例如民事的高額求償,這才往往讓人肉痛。
事實上民事實務也越來越注重保護通姦案件中的元配,這是一個好的方向。
但我國向來重刑事輕民事,覺得就是要抓去關才爽。
這跟法律傳統有關,我沒有要過多批判,畢竟我自己也是念刑法出身的,我懂。
只是說刑罰是很可怕的,聽到刑事兩個字就可以嚇倒很多人,包括被害人。
推 kuninaka: 支持通姦除罪 05/03 06:14
推 shang47: 固有的愛情觀家庭觀才是最大障礙 05/03 06:14
推 cvn65: 反對最力不會是在這看板的人啦 看看那精美的婦仇者檸檬 05/03 06:14
推 paladada: 這不證明法律漏洞問題要解決 05/03 06:14
→ Pissaro: 還是有比例的問題啊,既然狼師利用這條,但是這條法律爭 05/03 06:14
→ Tenging: 人都死了 想判刑也不可能 我們用其他案例入罪 05/03 06:14
推 yasin0918: 推 長知識 05/03 06:14
推 koxinga: 民事的賠償 也算是保障阿 05/03 06:14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17:34
→ dragonne: 不會每個元配都是仙人跳的幫兇吧? 05/03 06:14
推 kmtlikeslave: 沒有暴力脅迫的拐騙上床,本就無法用法律討公道 05/03 06:14
→ kuninaka: 現在問題是還有其他沒死的人 05/03 06:15
→ Pissaro: 議太大,所以是針對補習制度而不是去搞通姦除罪化 05/03 06:15
推 antilibra: 說的不是討論對小三討的公道嗎? 告贏了 看是要討 05/03 06:15
推 antilibra: 錢或啥附帶賠償都可以跟法庭請求啊 05/03 06:15
→ treeslight: 有這麼多國家通姦都不算刑罪 他們配偶都超沒保障? 05/03 06:15
→ faerie: 婚姻是最好的保護傘,讓狼師可以玩弄小女孩,只要騙到第一 05/03 06:15
→ kuninaka: 現在一堆人以為通姦除罪等於無罪 05/03 06:15
→ faerie: 次成功,後續就動不了他 05/03 06:15
→ i9100: 已婚者強姦=>可以告強姦. 這跟通姦除罪完全無關 05/03 06:15
→ dragonne: 我是不太清楚離婚官司民事的賠償怎麼運作啦 05/03 06:15
推 ionchips: 兩者同罪的隱憂就是元配會因為配偶有錢有勢或想挽回家庭 05/03 06:15
→ kuninaka: 不知道還有民事 05/03 06:15
→ ionchips: 就不敢告 05/03 06:15
推 vickyshan: 林明知已婚還跟老師在一起,她錯了,刑事上是該負責; 05/03 06:15
→ vickyshan: 可是她一開始非自願跟老師性交,後來的交往也未必自願 05/03 06:15
推 meouty: 是否除罪化是值得廣泛討論,可但書的存在真是莫名其妙 05/03 06:16
→ i9100: =>女方父親本想告=>告什麼? 強姦?告啊 問題就不是強姦 05/03 06:16
→ kuninaka: 為什麼刑事要負責阿....?? 05/03 06:16
推 AnpingTW: 所以林父現在有證據 追訴期又還沒過 就告呀? 05/03 06:16
→ talrasha: 怎覺得版上女生會開始擔心婚姻 囧 05/03 06:16
→ twolight: 知道對方有婚還犯賤...你們想像不到有些人渣根本不會一 05/03 06:16
推 julia66: 狼師老婆根本共犯 惡法成了逼死人的工具 05/03 06:16
→ kuninaka: 要告啥,性侵嗎 05/03 06:16
→ twolight: 開始就告訴你自己已婚,等到情感或者經濟都綁架成功了才 05/03 06:16
→ i9100: 的確是女兒輕易做小三(我個人認為知道已婚) 的確妨礙家庭 05/03 06:16
→ twolight: 知道真相,想抽身搞不好還會被人渣威脅要叫另一半告你呢 05/03 06:16
推 uno48: 之前根本沒人說重點差異,一堆像護家盟那樣說廢除會破壞家 05/03 06:16
推 wintercomes: 修法阿! 05/03 06:16
→ twolight: 。 05/03 06:16
→ Pissaro: 講法律本來就只有刑法有罪,但是民事損害賠償人家脫產就好 05/03 06:16
→ uno48: 庭 05/03 06:16
→ vickyshan: 其實如果當初告下去,就算林因通姦坐牢了,可是渣男 05/03 06:17
→ i9100: 然後這篇扯應該通姦除罪==> 問題就是合意性交,除罪你想告啥 05/03 06:17
唉我真的覺得你看不懂我在說甚麼,我真的很抱歉,不過我盡力了。
→ dragonne: 希望有人可以舉舉國內外的例子看看被背叛的人最後念頭 05/03 06:17
→ Pissaro: 所以許多正宮還是希望有刑法當保護 05/03 06:17
→ eva19452002: 實務上通姦罪很少有人被抓去關吧?都是緩刑居多,更 05/03 06:17
推 tsub: 所以戰場回到立院...可是立委們... 05/03 06:17
推 gink: 樓上有人發現在婚姻致詞提到了關鍵字... 05/03 06:17
→ dragonne: 能不能通達 05/03 06:17
推 antilibra: 其實考慮現況 目前確實很難動這條 要制標真的只能 05/03 06:17
推 antilibra: 由補習教育的性騷擾防制機制的完善着手 05/03 06:17
→ vickyshan: 也因為性侵進牢裡、名譽受損開不成補習班,給個痛快 05/03 06:17
→ eva19452002: 不用說都沒前科記錄 05/03 06:17
推 CCNK: 要立懶覺出去玩的跑不掉 保護正宮和可憐的被姦者具威嚇性的 05/03 06:17
→ CCNK: 法 05/03 06:17
推 CGZB: 修這個要三小溝通啊????????????? 05/03 06:17
→ andy2011: 如果1617歲還是很好騙不如改成20以下都是強制性交罪畢竟 05/03 06:18
→ kuninaka: 治標就算了吧,還少做過嗎 05/03 06:18
→ andy2011: 投票權也是二十歲才有 05/03 06:18
推 g70245: 推 05/03 06:18
推 leamaSTC: 可以讓更多人看到這篇嗎? 05/03 06:18
→ vickyshan: 說不定林還不會死,反而是傷口越捂越爛、渣男得不到 05/03 06:18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19:16
→ leamaSTC: 之前跟其他鄉民講同樣的事 被嗆工讀生 05/03 06:18
→ vickyshan: 報應心裡越悲憤鬱悶惹的禍 05/03 06:18
推 cindyamuro: 推,我有認真看完! 05/03 06:18
噓 i9100: =>女方父親本想告=>告什麼? 強姦?告啊 問題就不是強姦 05/03 06:18
→ kuninaka: 合意性交16歲,刑法18歲,投票權20歲,不懂 05/03 06:18
→ treeslight: P大 只對配偶撤告有什麼保護效果? 外遇的人沒事阿 05/03 06:18
推 akay08: 憑什麼可以對配偶撤告,爛法,幹 05/03 06:19
推 clothk: 推 05/03 06:19
→ dragonne: 民事...多少人拿到債權憑證只能當廢紙貼在牆上 05/03 06:19
→ kuninaka: 保護效果=>把狐狸精抓去關 05/03 06:19
→ leamaSTC: 結果看噓文就知道這篇還是有人看不懂 05/03 06:19
→ CGZB: 應該加一個,若相姦者自首,得減刑 這樣應該問題少很多 05/03 06:19
→ treeslight: 只對配偶撤告表示所有責任都是小三 但通姦是兩人的事 05/03 06:19
→ kuninaka: 外遇為什麼可以扯到債權憑證? 05/03 06:19
→ leamaSTC: 多用點腦去想想為什麼告不贏 為什麼法律有問題 好嗎 05/03 06:20
→ vickyshan: 滿16歲,阿如果用綑綁拍裸照,當事人不願意也是強姦阿 05/03 06:20
推 vykxtoz: 支持!!通姦罪到底是為了保護什麼?婚姻價值、忠誠?有這 05/03 06:20
→ vykxtoz: 條罪會通姦的還是會,而且夫妻之間的感情有可能因為本罪 05/03 06:20
→ vykxtoz: 而挽回嗎? 05/03 06:20
→ dragonne: 當然,兩人一起犯罪,只處罰一人是極度的不公平 05/03 06:20
推 antilibra: 不用那麼麻煩啦 兩個都怕曝光 一個是用民事庭 一對 05/03 06:20
推 antilibra: 是用刑事庭 這樣武器有對等嗎? 05/03 06:20
→ Pissaro: 為什麼?夫妻的事房內解決,小三就抓去關,這本就是人性 05/03 06:20
→ kuninaka: 通姦罪叫做國家機器懲罰第三者 05/03 06:20
推 jasonchangki: 一堆高官有無通來通去的??豬公們要廢還有得等 05/03 06:20
噓 kerodo: 怎大家以為民事告錢很好拿阿,除罪化又不是每個案例都適合 05/03 06:21
民事告錢沒有你想像中的困難,特別是考慮到離婚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確實要保障配偶的合法權益,但刑罰往往不是最好的出路,只是成為談判籌碼而已。
我懂大家覺得刑罰很重要的心情,因為我也覺得刑罰很重要。
但從理論跟實務上來看,通姦罪都有很多問題,只是一般人無感,因此認為他是正義象徵
我能理解,我懂,我也沒有奢望馬上廢除通姦罪
事實上廢除通姦罪在台灣風向根本不對,馬上各種毀家滅婚的帽子都扣上來。
我只是想說: 如果你可以看到這個法條可以怎樣被濫用,那你就會多思考怎麼改進他。
就我的觀點是廢除比較好,因為他造成太多問題,也不是沒有替代方案。
但我能理解支持通姦罪的心情,大法官過去也是站你們這邊的,現在也還沒有改變。
只是如果能理解通姦罪的理想與現實落差,你或許也能理解我們法律人的痛苦。
→ treeslight: vy講出盲點了 這個法是為了保護家庭 但成罪要保護個屁 05/03 06:21
→ kuninaka: 這條我覺得二十年內不會動拉,其實討論好玩的 05/03 06:21
→ dragonne: 民事->賠錢就好->脫產->債權憑證 05/03 06:21
推 wp972160: 希望奕含在天上過得好 05/03 06:21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27:16
推 leamaSTC: 通姦罪啊 等你以後結婚就知道為啥會有這條了 05/03 06:21
推 canis831025: 知道對方有家庭還相信這段戀愛當了小三 05/03 06:21
→ canis831025: 講了這叫作通姦又一堆人崩潰 05/03 06:21
→ kuninaka: 感情的問題上法院本來就頗ㄏ 05/03 06:22
推 antilibra: 沒說拿錢很好拿啊 法律 本來就是只保護懂法律的 05/03 06:22
推 julia66: 抓一個狐狸精還有千千萬萬個狐狸精 問題在男人身上 05/03 06:22
噓 pz5202: 她不知道老師是有老婆的嗎? 05/03 06:22
→ treeslight: 通姦是小三跟外遇者一起犯的 沒有道理只對一人撤告 05/03 06:22
推 CCNK: 民事沒威嚇性喇 05/03 06:22
推 vickyshan: 一開始強姦,沒證據又被威脅加甜言蜜語繼續下去變通姦 05/03 06:23
→ treeslight: 更沒有道理對配偶房內解決 對小三就抓去關 05/03 06:23
→ kuninaka: 因為錢拿不到所以支持刑法入罪懲罰第三人,也是很ㄏ 05/03 06:23
→ canis831025: 這樣叫做高材生…書念到不知道不要當小三 05/03 06:23
→ julia66: 改成不准對配偶撤告就好了 05/03 06:23
推 aries1985: 推 05/03 06:23
推 gekkojam: 推原PO 法律真的很重要 所以投立委諸公的票要格外慎重 05/03 06:23
推 CGZB: 加自首減刑或得易科罰金啊 05/03 06:23
→ dragonne: 當然問題在男人(或是外遇配偶)身上 05/03 06:23
→ kuninaka: 念書和當小三又不一樣,而且高中是是啥高材生阿 05/03 06:23
→ treeslight: 那有可能自首 自首還要罰錢 越搞越複雜 05/03 06:24
→ kuninaka: 念到博士,感情當白癡的一大堆 05/03 06:24
→ vickyshan: 過程中還被非自願拍了裸照,目前的線索應該是這樣子 05/03 06:24
→ dragonne: 不過除非你有大決心大覺悟要斬斷這關係,要不然... 05/03 06:24
→ kuninaka: 自首通姦嗎 XD 05/03 06:24
→ Pissaro: 你以為元配想喔?抓去關家庭馬上失去一份薪水,罰金交給國 05/03 06:24
→ julia66: 只告第三者擺明先生可以光明正大偷吃 05/03 06:24
推 dashe1957: 看到你這篇又讓我哭了 05/03 06:24
→ leamaSTC: 今天有趣的點是 林女小說裡說是先姦後愛上 現實呢 05/03 06:24
→ CGZB: 自首只有罰錢,比起被拿來當威脅好太多了 自己了斷 05/03 06:24
→ leamaSTC: 這就是法律上面很難判的地方 對方只要咬著合意 你小三 05/03 06:25
→ Pissaro: 家也是對家庭的財產損失,不原諒能幹嗎 05/03 06:25
→ tsub: 致原po 很多在推文帶風向的,您就別跟他們較真,讓專業的去 05/03 06:25
→ treeslight: 只告第三者的意思就是先生一直外遇沒關係 錯都在小三 05/03 06:25
→ dragonne: 今天是高中女生當了小三好可憐 05/03 06:25
→ vickyshan: 沒錯,乾脆先自首,再告渣男性侵,沒找到好律師惹的禍 05/03 06:25
→ tsub: 抓ip吧 05/03 06:25
→ kuninaka: 所以我早就說通姦罪目的是懲罰第三人 05/03 06:25
推 areysky: 看不懂內文的到底有什麼障礙 原Po說的很簡明了 05/03 06:25
推 silentence: 有在推啊 一堆人在那喊道德淪喪吶 05/03 06:25
推 max006: 廢239合理一點 05/03 06:25
→ leamaSTC: 我們也不知道是不是事實(社會案件也有這種例子不是?) 05/03 06:25
→ kuninaka: 守護家庭價值 XD 05/03 06:25
→ leamaSTC: 對啊現在法律就是懲罰小三 所以這才是最糟糕的地方 05/03 06:26
→ dragonne: 明天來個連續劇裡面會出現的角色來當小三風向又反了? 05/03 06:26
→ silentence: 要就一起懲罰 那有在單方面懲罰一個人的 05/03 06:26
推 julia66: 像陳國星夫妻這種做法到底捍衛了什麼婚姻價值? 05/03 06:26
推 a781106a: 推 05/03 06:26
推 ice0101001: 罰配偶就好啦! 05/03 06:26
→ kuninaka: 通姦罪除罪,九成的人會反對 05/03 06:26
推 jeans520: 換言之,就是有人會說女方知法犯法,活該死好。不過我還 05/03 06:26
推 agong: 唉 05/03 06:26
→ leamaSTC: 順帶一提啦 今天立場對調 你也會怕你老婆出軌不是嗎 05/03 06:26
→ jeans520: 是支持除罪 05/03 06:26
推 ConsumerHD: 推專業文 05/03 06:26
推 tutukke: 推 廢除 05/03 06:27
→ kuninaka: 有誰會支持把老公抓去關? 05/03 06:27
推 vickyshan: 其實不是通姦罪的問題,因為她後來確實也當了小三 05/03 06:27
→ leamaSTC: 一昧地覺得這個要除罪化也是滿有趣的 05/03 06:27
→ silentence: 根本荒謬 05/03 06:27
推 sohyjustus: 推 05/03 06:27
推 chunglee: 一開始有有人1推測是這樣了,所以不意外 05/03 06:27
推 JUKLU: 修 都修 05/03 06:27
推 CGZB: 你看看童仲彥就知道了,老婆會原諒男人幾次? 05/03 06:27
推 BigBaby11: 本來就該廢 05/03 06:27
→ leamaSTC: 有誰不會支持? 是台灣人太傻 大多都會原諒配偶 05/03 06:27
推 khsiao: 看到這法律制度真是無奈,希望能修法 05/03 06:27
→ vickyshan: 問題在於家人想要女生不受通姦懲罰,因此就不能告老師 05/03 06:28
推 gt99: 重要,推 05/03 06:28
→ kuninaka: 廢除通姦罪,不可能;配偶撤告拿掉,不可能。 05/03 06:28
→ leamaSTC: 很多男性也是 女友老婆剛結婚就去泡溫泉 還不是沒事 05/03 06:28
→ rubyrubyruby: 傾向修改但書 05/03 06:28
→ treeslight: 排廢污 罰錢 欺負勞工 罰錢 通姦 抓去關 婚姻好神聖 05/03 06:28
推 asonge0000: 根本誘姦犯天堂 05/03 06:28
推 julia66: 這麼怕老婆出軌這種婚姻也是有夠悲哀的 05/03 06:28
→ CGZB: 如果可以免除通姦者,一定有可能會原諒 姑息養奸 05/03 06:28
推 q3810: 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06:28
→ kuninaka: 所以怎麼修法? 05/03 06:28
推 iversonya: 所有廢文,就這篇最有意義 05/03 06:28
推 ionchips: 我是傾向要就一起懲罰 現實上要元配一起告不太可能就 05/03 06:28
→ vickyshan: 性侵,但老師遲遲不得到懲罰、繼續有受害者,學生精神 05/03 06:28
→ ionchips: 是……唉 05/03 06:28
推 hdjj: 推,真正能讓惡狼痛的是讓事情曝光 05/03 06:29
推 s01714: 也有很多台女亂告性侵來惡搞男方,那相關法條要不要也廢 05/03 06:29
→ s01714: 啦 05/03 06:29
你放心,亂告性侵其實很難成,因為你有無罪推定護體。
不過路邊的野花不要採,媽媽都有教大家,這點要記得。
最好是留下一些比較明顯的證據,證明大家你情我願。
比如說被監視器拍到出來之後有說有笑。
→ vickyshan: 上的折磨就更重,反倒不如先自首,然後告渣男,就算 05/03 06:29
→ kuninaka: 一起懲罰不就宣告婚姻破裂嗎?守護家庭價值? 05/03 06:29
推 ymx3xc: 05/03 06:29
→ kuninaka: 現行通姦罪是假象的保護家庭價值 05/03 06:29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31:56
推 eupa1973: 謝謝你的解釋 05/03 06:30
→ leamaSTC: 這假象也是沒辦法的 說難聽點 結婚根本沒任何保障 05/03 06:30
→ vickyshan: 女生也入獄了,反倒之後心理上能比較輕鬆的生活 05/03 06:30
推 aooa: 推 05/03 06:30
→ kandylll: 配偶出軌那刻婚姻就破裂了吧,還需要等提告? 05/03 06:30
推 antilibra: 還好欸 心不在了 怎麼綁都綁不住 不如官司打打 05/03 06:30
推 antilibra: 該拿的拿一拿 各自尋找下個幸福比較重要 05/03 06:30
→ talrasha: 再來就是大家所關注的同婚也會有影響 05/03 06:30
推 mayshowgunmo: 爛法 05/03 06:30
→ hdjj: 但這法條要修太難了,立委們會打到自己,怎麼可能支持 05/03 06:30
推 marisaac: 通姦入罪根本就是很古老鄉愿的作法 05/03 06:30
→ leamaSTC: 你覺得女生被告也無所謂 但人家家長跟本人有所謂啊 05/03 06:30
→ kuninaka: 出軌還不一定破裂哩,人際阿老婆會原諒 05/03 06:30
→ kuninaka: 人家 05/03 06:30
→ kuninaka: 我老公是被人騙 05/03 06:31
→ kuninaka: 要修這個比同性婚姻阻力還大一百倍 05/03 06:31
→ vickyshan: 不是無所謂,是利害兩相比較取其輕吧 05/03 06:31
推 humbug: 推 05/03 06:31
→ leamaSTC: 今天要是婚姻不能提供保障 那乾脆都改成伴侶制算了 05/03 06:31
→ kuninaka: 配偶和小三都抓去關,根本沒挽回地步 05/03 06:32
推 antilibra: 不用啦 馬幼興案不就演示了? 就轉向轉誣告就好惹 05/03 06:32
推 kmtlikeslave: 我覺得論述有點偏,狼師性侵小女孩不會因為受害人 05/03 06:32
→ treeslight: 就一堆人認為通姦除罪配偶會立刻外遇阿 05/03 06:32
→ kmtlikeslave: 說服自己愛上狼師,強姦的部分就可以用後來的通姦 05/03 06:32
→ leamaSTC: 是說這篇能不能置底啊 不然又一堆法盲要嗆工讀生了 05/03 06:32
→ kuninaka: 沒辦法騙自己婚姻還有救 05/03 06:32
→ kmtlikeslave: 來堵住,甚至在因果關係上後來的通姦是一開始強暴 05/03 06:32
→ kmtlikeslave: 所導致的心理不正常現象,應該無罪,如果不討論有強 05/03 06:32
推 julia66: 婚姻要用刑法保障也很悲哀 05/03 06:32
推 thedayidie: 推 05/03 06:32
→ kandylll: 大部分國家都沒通姦罪,他們人民婚姻都沒保障? 05/03 06:32
→ kmtlikeslave: 暴脅迫的話,被誘騙的在法律上已經要為自已的性行 05/03 06:32
→ kmtlikeslave: 為負責了,被視為侵犯了原配的權益也不能說錯,而且 05/03 06:32
我得先提醒你一下,強制性交罪有要件,老師也受無罪推定保護。
我必須非常遺憾地跟你說,如果照新聞提供的事實內容,強制性交很難成罪。
法庭上面最討厭的事情就是: 我要怎麼證明老師強暴那個女生?
你知道檢察官跟法官很多時候想要把鄉民眼中的人渣入罪,但就是因為證據不足而放走
沒辦法,檢察官跟法官受法律拘束,只能依法行事
今天保護老師的無罪推定,明天也可能會保護你。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36:12
→ kmtlikeslave: 未滿十八的未成年人應也不至於要為刑法通姦入罪 05/03 06:32
→ kuninaka: 婚姻提供的保障我覺得不是通姦罪拉 05/03 06:32
→ kuninaka: 政府有給其他福利不是嗎 05/03 06:33
→ kandylll: 還是中華民國婚姻特別神聖? 05/03 06:33
→ leamaSTC: 中華民國婚姻特別神聖啊 這是真的 05/03 06:33
推 andy2011: 結果說穿就是禮教殺人嘛怕被原配告就吞下去又走不出來就 05/03 06:33
→ andy2011: gg 05/03 06:33
推 vickyshan: kmtlikeslave說的有道理 05/03 06:33
→ kuninaka: 民法是有妨礙家庭概念的法條 05/03 06:34
推 bilinear: 推,好文 05/03 06:34
推 apzby209: 推 05/03 06:34
推 julia66: 中華民國婚姻特別神聖,老公都可以偷吃很多次沒事 05/03 06:34
推 kmtlikeslave: 本案重點應該是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不對等,法律應 05/03 06:34
→ kmtlikeslave: 該要設計成已婚成年人誘騙未成年人通姦,未成年人通 05/03 06:34
→ kmtlikeslave: 姦部分無罪 05/03 06:34
→ leamaSTC: kmt大 問題在於你要有證據證明當初是強姦 05/03 06:34
推 becseger: 有沒有人(或本篇作者)能說明刪除但書的副作用在哪? 05/03 06:35
→ leamaSTC: 老婆也可以偷吃好幾次沒事啊 噗噗 05/03 06:35
推 doubleperson: 感謝專業的白話說明 推推推 05/03 06:35
推 arrenwu: 我覺得在妨礙性自主 16~18歲的狀況加入年齡差限制 05/03 06:35
→ dragonne: 其實我覺得不管改哪一邊都會有人吞不下去走不出來 05/03 06:35
推 treeslight: 未成年未必入罪 但林家撐的住嗎 連一般人都受不了折磨 05/03 06:35
→ meowmeowgo: 傷 05/03 06:35
推 lebronlp097: 推 05/03 06:35
推 hdotistyle: 修法 05/03 06:35
→ kmtlikeslave: 我先說我支持通姦除罪化,只是通姦有沒有刑事責任, 05/03 06:35
→ Pissaro: 其實有通姦罪的國家還不少,像中東的很多國家還有一些美 05/03 06:35
→ kmtlikeslave: 好像不是那麼關鍵的部分 05/03 06:35
→ andy2011: 假設前提是沒其他不堪把柄在渣狼手上 05/03 06:35
→ arrenwu: 也就是未滿18歲之前,年齡不能差超過8歲之類的 05/03 06:35
→ julia66: 大家都可以偷吃很多次沒事的婚姻真神聖啊 05/03 06:35
推 evelyn055: 推理性討論 05/03 06:36
推 a86851247: 連南韓都沒通姦罪了 05/03 06:36
推 vickyshan: 也不一定是著眼在第一次,中間被強迫拍裸照、被非自願 05/03 06:36
→ leamaSTC: 這神聖的意思就是台灣人對婚姻莫名其妙的重視 05/03 06:36
→ alex9708hero: 推 05/03 06:36
→ vickyshan: 綑綁也可以告 05/03 06:36
→ Pissaro: 國、印度、韓國等都沒,歐洲比較沒有通姦罪 05/03 06:36
→ leamaSTC: 彷彿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事一樣 這種神聖很愚蠢 05/03 06:36
推 kuninaka: 我覺得婚姻應該看成面的福利拉,不是通姦罪有保障= = 05/03 06:36
推 yentom: 推司法改革 05/03 06:37
推 syngejassmin: 推 05/03 06:37
→ kuninaka: 我覺得婚姻應該看正面的福利拉,不是通姦罪有保障= = 05/03 06:37
噓 herbert1012: 小三沒罪? 05/03 06:37
→ leamaSTC: 啊我是反對婚姻制度的那派 所以這種事我都覺得很可笑 05/03 06:37
推 tab222777: 推啊!!! 05/03 06:37
推 edwin11017: 但林女的確是第三者無誤啊 05/03 06:37
推 Timmons: 夭壽~~!! 05/03 06:38
推 touvictor: 推,該修法 05/03 06:38
→ arrenwu: 以我國現在的律法,小三被告就有罪了 05/03 06:38
推 mm56233: 推 05/03 06:38
→ leamaSTC: 通姦除罪化的確小三沒罪啊 但配偶都出軌 靠法律救得回? 05/03 06:38
→ kuninaka: 配偶不管合意性交或強姦第三人,對方都是小三吧? 05/03 06:38
推 HuiHuiWolf: 好爛的法律 05/03 06:38
推 aghgna: ( ゚д゚) 05/03 06:38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6:43:35
推 aaaa1818552: 終於有專業的出來了 05/03 06:39
→ Tevye: 我覺得林姓學生被告通姦也很合理啊 05/03 06:39
推 ECZEMA: 保護有家室男生可以姦爽爽 05/03 06:39
推 kipper: 這只能推了 05/03 06:40
推 edwin11017: 一個巴掌拍不響 如果林女自己不要 陳師也不能右肩成 05/03 06:40
→ dragonne: 很合理,也很冤,所以千萬不要隨便動搖跳坑啊 05/03 06:41
→ edwin11017: 功 05/03 06:41
→ kuninaka: 感覺結果變成應該是要推婚前守貞XDDD 05/03 06:41
→ treeslight: 我覺得某些推文的人不會思考也很合理啊 05/03 06:41
推 urreed: 問題是初期的強姦沒有證據 法律上判不了 所以論法律加害者 05/03 06:41
→ kuninaka: 不會被人告通姦 05/03 06:41
推 kmtlikeslave: 你不需要提醒我無罪推定啊,我在板上主張這點一直被 05/03 06:41
推 julia66: 改成不能對配偶撤告就好了 外遇的婚姻硬要維持也沒尊嚴 05/03 06:42
→ kmtlikeslave: 噴工讀生,如果今天真有強姦因為證據不足而放走狼師 05/03 06:42
推 hsiehhsing: 張家兄弟早就說該廢通姦了,先知 05/03 06:42
→ treeslight: 哈哈哈如果不要就不能右肩成功 蒸蚌 05/03 06:42
→ kmtlikeslave: ,那癥結點還是在受害人沒有在有效時間內驗傷、採 05/03 06:42
推 talrasha: 通姦實例很多很精采 05/03 06:42
→ kmtlikeslave: 集DNA,證據不足跟因為未成年人涉嫌通姦沒有關係啊 05/03 06:42
噓 herbert1012: 這案子跟通姦除罪也能扯上關係嗎 當小三沒保障很可 05/03 06:43
→ herbert1012: 憐這樣? 05/03 06:43
→ larrysu: 。。。。。 05/03 06:43
推 peiring: 我一直贊成通姦除罪化,台灣的通姦罪跟本是合法仙人跳 05/03 06:43
→ treeslight: 到底有沒有看文阿…… 05/03 06:43
推 lpsobig: 推法學人 05/03 06:44
→ urreed: 會逍遙法外 受害者會被判刑 所以只能用大眾的心證唾棄狼師 05/03 06:44
→ jdes973241: 之前要廢除通姦罪一堆愚民在那裡抗議反對,一定要出事 05/03 06:45
→ jdes973241: 了才會懂得改變自己的神邏輯 05/03 06:45
推 tiphreth: 推 05/03 06:45
推 treeslight: 重刑事輕民事也容易讓民事受害人變成刑事加害人 05/03 06:46
推 ayianayian: 當初加但書的是哪位天才 05/03 06:46
推 iapf: 同意。已婚騙砲就是靠這條法律啊! 05/03 06:46
推 kmtlikeslave: 除非今天案例是涉嫌通姦這點有阻礙了受害者驗傷採 05/03 06:46
→ kmtlikeslave: 證強暴的部分,否則若真有強暴,證據不足放人的原因 05/03 06:46
推 bobo919: 難怪她主張廢除通姦罪,終於看懂了... 05/03 06:46
推 XDDDpupu5566: 廢除通姦罪! 05/03 06:46
→ kmtlikeslave: 還是在狼師欺學生年幼又求助無門 05/03 06:46
推 kuninaka: 當小三出事情會有幾個人同情你 05/03 06:47
→ treeslight: 當初加但書就傳統觀念勸和不勸離導致的 05/03 06:47
推 nanozako: 推 05/03 06:47
→ herbert1012: 讓通姦罪成立條件變成雙方都有罪或都沒罪比較合理 這 05/03 06:47
推 sai0613: 應該修成“小三單方面未成年的話,通姦不成立” 05/03 06:47
→ herbert1012: 種罪本來就是兩個人才能做到的 幹嘛分開定罪 05/03 06:47
推 Doralice: 當年訂法律的人就是要保護那些道貌岸然權勢男的外遇權呀 05/03 06:47
推 asdf12169: 看懂內文很難嗎…… 05/03 06:47
推 Moratti: 推 05/03 06:48
推 julia66: 狼師保護法 超讚的 不可廢 05/03 06:48
→ herbert1012: 廢通姦不是因噎廢食嗎 05/03 06:48
推 focoket12: 台女為難台女,我看不用除罪了 05/03 06:49
推 fgdf: 別說了 我支持 05/03 06:49
推 JCS15: 很合理 05/03 06:49
推 kmtlikeslave: 我還是支持刑事除罪化,只是提自己對受害者涉嫌通 05/03 06:49
→ kmtlikeslave: 姦不是強姦無罪關鍵的觀點 05/03 06:49
推 dzshdavid: 有些基督徒應該很愛這條法律XD 05/03 06:49
推 a86851247: 哪來廢食 先進國家都沒通姦罪 05/03 06:49
→ BLABLA007: 13? 05/03 06:50
→ treeslight: 想一下通姦為了什麼存在吧 是懲罰還是保護家庭 05/03 06:50
推 sai0613: 應該要改成“通姦雙方都是成年人,才構成通姦要件” 05/03 06:50
→ treeslight: 若要保護 定罪了就沒家庭 若要懲罰 為什麼是抓去關 05/03 06:50
噓 andy261: 不能蓋括吧,所以元配該死?這是特案吧。 05/03 06:50
推 winter2683: 早就說等有證據再來講、不會上法院 一堆不用腦的鄉民 05/03 06:50
→ winter2683: 們還一直高潮邊挖背景 這下說的夠明白了死心了沒 05/03 06:50
推 Martie: 我只想說 那些想帶風向是合意性交的垃圾可以閉嘴嗎^_^ 05/03 06:50
推 jimmy1688: 推,有意義的文 05/03 06:50
→ treeslight: 通姦是外遇者跟小三合意行為耶 05/03 06:50
推 taimu: 05/03 06:50
推 yujchen: 就說嘛,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05/03 06:52
推 ronray7799: 還在狗屁元配 早就說民事可以賠償及高金額贍養費了 05/03 06:52
推 verydolungbe: 推 一定要趁此次修法 05/03 06:52
推 ronray7799: 通姦罪早就被歐洲中國韓國日本廢除掉了 只有台灣人還 05/03 06:53
推 bzen9848: 推,通姦罪一定要廢! 05/03 06:53
推 sxskr1001: 推 05/03 06:53
推 ronray7799: 再迷信通姦罪可以防外遇 配偶的性器官要用刑法來管 可 05/03 06:53
推 ronray7799: 悲至極 05/03 06:53
推 bjergsen666: 推 05/03 06:53
推 rachel789852: 推 05/03 06:54
推 julia66: 元配硬要跟外遇的配偶繼續婚姻也是匪夷所思 05/03 06:54
推 dropboss: 推 05/03 06:54
推 kuninaka: 這種例子不是很多嗎XDD 05/03 06:55
推 nonocom: 我很懷疑林其實沒有被逼 一個這麼聰明的女生怎麼可能被右 05/03 06:55
推 jumpingsheep: 告配偶就好,發誓愛原配的人是配偶,背叛原配的信 05/03 06:55
推 jumpingsheep: 任的人也是配偶。對小三來說原配也只是個陌生人而已 05/03 06:55
→ herbert1012: 死刑也不能阻止所有殺人行為 你就乾脆廢死? 這就是 05/03 06:55
推 jumpingsheep: ,要小三為一個陌生人著想,倒不如思考配偶怎能背 05/03 06:56
推 jumpingsheep: 棄跟他一輩子的人 05/03 06:56
→ nonocom: 肩 甚至還有八卦傳出被祼照威脅 而且嗆他的是元配 05/03 06:56
→ herbert1012: 廢死人士的邏輯是吧 05/03 06:56
推 davild54849: 推 05/03 06:56
噓 Lorazin: 藉機推銷通姦除罪化呀 好喔 05/03 06:56
推 fash0952: 好文 05/03 06:56
推 aghgna: 如果單靠一條法律就可以讓婚姻雙方不搞外遇那倒好 但實際 05/03 06:56
→ nonocom: 沒別的意思 陳可能太高估自己 以為自己是王文洋 輸不知 05/03 06:56
→ aghgna: 上這法律就是對維持婚姻沒用 只逞罰第三方無視外遇者責任 05/03 06:57
→ aghgna: 啊 05/03 06:57
→ nonocom: 他的元配不是文靜呀 05/03 06:57
推 eec2132469y: 推 通姦罪一定要廢除 05/03 06:57
推 ayo810528: 推,雖然那些外遇的立委會擋 05/03 06:57
→ nonocom: 搞不好還是他的金主 這樣他連個膽都沒有 只會犧牲誰? 05/03 06:57
→ nonocom: 拜偷 PTT的就乖一點 安份一點 沒那個LP吃什麼小三 瞎 05/03 06:58
→ nonocom: PTT就是怕太太啦 05/03 06:58
→ nonocom: 不知道金主的可怕 也要知道自己有多雖小 05/03 06:59
推 udonno: 推~ 05/03 06:59
推 AJ831112: 推 05/03 06:59
推 flowersuger: 推,師母是幫兇 05/03 06:59
→ nonocom: 奉勸全天下可能會錯的男人 要吃之前先衡量自己的籌碼 05/03 06:59
推 jackals60: 推 05/03 07:00
推 Woodstock1: 可是沒有通姦罪 那要拿什麼告偷吃的另一半? 05/03 07:00
→ nonocom: 就算去惹到安妮 也是很危險的 05/03 07:00
推 pikapikachuu: 還有人說她支持通姦除罪化被玩只是剛好 看了真難過 05/03 07:00
→ pikapikachuu: 明明不是這個意思 是法條有問題 除罪化還是有民事責 05/03 07:00
推 chinafree: 她主張廢除通姦罪 05/03 07:00
→ pikapikachuu: 任賠償 我認為反對的人大多是只看口號沒理解內容就 05/03 07:00
→ chinafree: 推測她生前知道,走法律途徑適得其反 05/03 07:00
→ pikapikachuu: 反對 05/03 07:00
推 loguchon1: 推~這樣聽起來真的很怪 05/03 07:00
→ nonocom: 被插爛了 QQ 05/03 07:01
推 gingerrr: 推 05/03 07:01
→ nonocom: 我是說推文啦 幫我QQ 05/03 07:01
推 SexVapor: 高調推 05/03 07:02
推 bab7171: 通姦罪但也可能挽回一個家庭啊 05/03 07:03
推 chienleelcc: 推 支持修法 05/03 07:03
推 nonocom: 這樣小三會不會愈來愈猖狂 管他的 什麼鍋配什麼蓋 隨便啦 05/03 07:04
→ nonocom: 阿彌陀佛 05/03 07:04
推 suchiachi: 推 廢除通姦罪!! 05/03 07:04
推 shorny: 推 05/03 07:04
推 godofsex: 推推 05/03 07:04
推 vi6: 我只能說,假如法律無法保護我及我的家人,到時候我只能用自 05/03 07:04
→ vi6: 己的方法保護或報復 05/03 07:04
推 FuSen000: 幹通姦罪太扯了 05/03 07:04
推 Skabo: 推 05/03 07:05
推 Pegasus170: 推解釋 05/03 07:05
推 g30f68: 廢啦幹 05/03 07:06
推 ttomm: 婚姻中配偶承諾互相忠誠的對象是彼此,其實在這段關係中 05/03 07:06
推 ilw4e: 小三怎樣狂配偶不要出軌就沒事。配偶是問題根源只會怪小三 05/03 07:07
推 JeanSijhih: 修 快修 05/03 07:07
→ ttomm: 小三並沒有介入不是嗎?那麼外遇應該懲罰的 05/03 07:07
推 ck0987515477: 推長知識 05/03 07:07
推 purplebfly: 歪理,故意用這個案例來支持你心中廢除通姦罪的想法 05/03 07:08
→ ttomm: 就只有出軌的那一方,是他要結婚的,其實無關小三不是嗎 05/03 07:09
→ ttomm: 所以我也贊成除罪化 05/03 07:09
→ purplebfly: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不廢不改,故意要廢通姦罪 05/03 07:09
推 WuDhar: 國家管到別人打炮就莫名其妙啊(性侵除外) 05/03 07:10
推 thenorth: 推 05/03 07:10
推 yiang022: 好文 必須推 05/03 07:10
噓 JackeyChen: 小朋友,16歲是少事法先行原則,這種小事並不會進入 05/03 07:11
→ JackeyChen: 少年刑事程序,在保護程序大概就完結了 05/03 07:11
→ cacoi: 其實通姦罪大部分最後都會和解 05/03 07:11
推 skyhal: 感謝你的解釋!!!! 05/03 07:11
推 Ahri123: 推修法 05/03 07:11
→ JackeyChen: 重點還是在於滿16歲後合意性交沒有成罪的餘地了 05/03 07:12
推 summeraise: 感謝 05/03 07:12
噓 GOOGLEISGOD: 自己做錯事怕被告,然後希望修法不要被告 05/03 07:12
推 kan8634: 推 05/03 07:13
推 saiya: 所以她才會在婚禮上說要通姦除罪化吧 05/03 07:13
→ JackeyChen: 提告不成還惹一身腥 05/03 07:14
噓 raysun011081: 一年以下有其徒刑+16歲->最後應該都緩刑收場,民事 05/03 07:14
→ raysun011081: 部分家裡也有錢,為何不告? 05/03 07:14
推 sunly3: 推 05/03 07:14
推 f124: 阿自願的是再靠北三洨 你自表嗎? 05/03 07:14
推 kominerena: 感謝,長知識 05/03 07:14
推 mrYiDa: 推推 05/03 07:14
→ AlbertEinste: 詛咒杜奕謹全家不得好死~~~ 05/03 07:14
推 howardruby: push 05/03 07:14
推 ilw4e: 就好笑啊,性行為從未成年管到成年,真的是管到海邊去 05/03 07:14
推 tenka92417: 這小姐搞不好是小四小五甚至是小100.. 05/03 07:15
推 swim5352: 推 05/03 07:15
推 kis28519: 推 05/03 07:15
推 Android16: 有錢就能幹人家老婆欸 很多人沒想到為啥用刑法 05/03 07:15
推 Wand: 突然之間懂了什麼,感謝原po 05/03 07:15
推 GARNETCROW: 推高調 05/03 07:15
推 blue155305: 這個案子完全是是大三刑訴的經典案例 原PO厲害在讓八 05/03 07:16
→ blue155305: 卦法盲也看的懂 佩服 05/03 07:16
推 chamomile050: 05/03 07:16
推 newnewptt: 能撤告就一起撤,不能就都不要撤,哪有一個撤一個不撤 05/03 07:16
推 baseball1388: 也是有很多元配是想兩個都告的啊 05/03 07:16
→ newnewptt: 的,不得不聯想到有些法條制定出來就是要保護某些人的 05/03 07:16
推 dreamstar123: 推 05/03 07:16
推 t012tw: 修起來修起來 05/03 07:17
推 HansLee: 原來如此 可是普羅大眾只要看到通姦除罪就抓狂了 05/03 07:18
推 chungrew: 推 同意這篇 05/03 07:18
推 gn0502900: 推 05/03 07:18
推 judy4356: QQQ 05/03 07:19
噓 canis831025: 自己通姦當然主張通姦除罪 呵呵 05/03 07:19
推 kandylll: 樓上標準滑坡,自己殺人所以主張廢死? 05/03 07:20
推 blastwave: 05/03 07:20
噓 JackeyChen: 事實上搞不好不是227而是228不過被害人都走了也沒辦 05/03 07:20
推 urmfo: 推QQ 05/03 07:20
→ JackeyChen: 法知道,是228的話根本沒有通姦的問題 05/03 07:20
※ aa384756: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05/03 07:20
→ Android16: 除罪化有他的好處 但在台灣 華人思維裡 男人三妻四妾啥 05/03 07:21
→ Android16: 的奇奇怪怪一堆 只用民法約束 有錢就能幹人老婆 幹人老 05/03 07:21
→ Android16: 公 花錢消災 先問問 台灣人民的素質 文化能適合通姦除 05/03 07:21
→ Android16: 罪化嗎 順便 我讚成除罪化 啦 人妻 真的刺激 05/03 07:21
推 jk704300: 推 05/03 07:21
推 antilibra: 因為刑訴那條保護家庭的價值性 遠比通姦要大 05/03 07:21
→ leamaSTC: 靠北 推文在這邊嗆狼師找小三 結果自己說要玩人妻 05/03 07:22
推 nwww9542: 通姦除罪化 05/03 07:22
→ leamaSTC: 看看啊這就是台男啊www 05/03 07:22
→ kandylll: 華人素質論的,最大華人國家中國可沒有通姦罪 05/03 07:23
推 doraemon8709: 中肯 推 05/03 07:23
推 jasonshiue: 推 05/03 07:23
推 nicktop2001: 不忠的人才是該懲罰的 05/03 07:23
→ leamaSTC: 中國沒有通姦罪 只有洗門風啦 05/03 07:24
推 abram: 芷若反對阿 05/03 07:24
→ leamaSTC: 不忠的人有啥好懲罰的 通姦除罪的主要論述不就是不愛了 05/03 07:24
→ leamaSTC: 你能拿配偶什麼辦法? 05/03 07:24
推 strong1217: 既然都跪了,我就給推吧 05/03 07:25
推 windmars: 到國際上問問 刑事通姦罪根本落後國家才有 要快點廢 05/03 07:26
推 silentence: 看吧 上面又一堆在那抓狂的 05/03 07:26
推 sungenius: 那誰來保護元配? 05/03 07:26
推 yunyun0507: 推 05/03 07:26
推 puding0713: 推推! 05/03 07:26
→ windmars: 真的很丟臉 05/03 07:26
→ Airphant: 我有看完,感謝你,未來的法官 05/03 07:26
推 dogpampam: 推!想遊行 05/03 07:27
噓 heat0204: 不用除罪啊 這條就改罰配偶就好啦 05/03 07:27
推 ilw4e: 除罪就是你違約就乖乖賠錢,不必整天用刑法去管你的生殖器 05/03 07:27
→ heat0204: 不小心按到噓 等等補推 05/03 07:27
推 Android16: 華人世界有私刑呀 進豬籠 要不弄刑法作啥 意思是政府會 05/03 07:27
→ Android16: 處罰 你不要私刑 05/03 07:28
推 angelae086: 修法 05/03 07:28
推 silentence: 就是一堆兩個都告 最後只對配偶撤告的案例 05/03 07:29
推 pida5566: 推阿 05/03 07:29
推 WuDhar: 配偶不忠不是"國家"要管的這都不懂,愛私刑報復就去我支持 05/03 07:29
推 tobyisme: 推個 05/03 07:29
推 R6SSI: 一定要修法 05/03 07:29
→ silentence: 感情的責任不是兩方面的嗎 廠廠 05/03 07:29
推 sun614129: 推 修法 05/03 07:30
推 spencerhon: 推 05/03 07:30
→ silentence: 怎麼從刑罰的方面看變成單方面的事情 05/03 07:31
→ Android16: 有些不合理的法律 有其衍生時代文化因素 我是少數在sex 05/03 07:31
→ Android16: 板會推文挺 人妻人夫 各取所需的人 因為真的好吃 但一 05/03 07:31
→ Android16: 碼歸一碼 我只是提出不同觀點 05/03 07:31
推 fcz973: 但是通姦的相姦人有多少比例是"被害人"? 05/03 07:31
推 ilw4e: 鬼島就是假掰啊,一堆過時的價值觀跟法律還是死守不放 05/03 07:31
推 ksco: 推,刪舊立新! 05/03 07:32
→ tenka92417: 我支持一夫多妻制 05/03 07:33
→ Android16: 我反過來說 如果 女作家因為老公外遇 而只能陪錢了事 05/03 07:34
→ Android16: 寫書自殺死鑑呢? 是不是又要懷念通姦罪了? 單細胞思考 05/03 07:34
→ Android16: 哎 共勉之吧 05/03 07:34
推 miracle1215: 推這篇 一直有人想亂帶風向 顆顆 05/03 07:35
推 nineuniverse: 會外遇的不會因為你撤訴就不玩好嗎,表面上是保護婚 05/03 07:36
推 shiri: 是時候把通姦除罪化了 05/03 07:36
→ nineuniverse: 姻,其實是讓外遇的人無痛處理小三,元配助紂為虐+ 05/03 07:36
→ eethan1: 又一個搞不懂重點的.. 05/03 07:36
推 talrasha: "婚姻版"也可轉過去 05/03 07:36
推 fimbkk: 推 05/03 07:36
→ nineuniverse: 痛苦沈淪 唉 死循環 05/03 07:36
推 ilw4e: 成年人感情問題硬要關有意義?不就是離婚?離婚不就是談錢 05/03 07:36
推 N48212: 通姦罪好用 05/03 07:37
推 lkhtok: 唉 05/03 07:37
推 dilbertludan: 修法,除罪。法律人加油。 05/03 07:37
推 hipmyhop: 有印象之前有這種案子 05/03 07:37
→ ilw4e: 到頭來就是錢的事結果一個刑法在那邊管一堆 05/03 07:37
推 ronray7799: 笑死我 果然看到幾個熟悉的ID出現了 還用噓的 05/03 07:37
→ Android16: 是不是 哪個元配 老公和一推女人修乾 老公還幫女人們付 05/03 07:38
推 kiwi0530: 鬼島法律:通姦罪拿來懲罰小三。台女:強姦罪用來懲罰工 05/03 07:38
→ dilbertludan: 鬼島,什麼怪事都不奇怪 05/03 07:38
→ Android16: 民法的賠償給老婆 繼續幹別人 財產已脫產 然後 憂鬱症 05/03 07:38
→ kiwi0530: 具人。工具人:為啥我告誣告都不起訴處分 05/03 07:38
→ Android16: 寫書 自殺 死鑑 又要思考一次? 我也會廠廠呀 廠廠有啥 05/03 07:38
→ Android16: 難 思考比較難 05/03 07:38
推 talrasha: A了一下,婚姻版沒啥文討論通姦 05/03 07:39
→ miracle1215: 前幾天一直有人拿林想通姦除罪化來酸她 真他媽腦殘 05/03 07:39
推 snio2427: 推 05/03 07:39
推 pugipupu: 推,已分享 05/03 07:41
推 anendfox: 推 原來如此 05/03 07:41
推 Robertxie: 應該修法才是 05/03 07:41
推 rhjy: 修法 05/03 07:41
推 heat0204: 除罪化既不能罰淫夫也不能改變被騙啊 05/03 07:41
推 kebling: 外遇還可以逍遙看了就ooxx 推你 05/03 07:41
推 jansan: 推 05/03 07:41
推 eatofy: 推 05/03 07:42
推 nofaceman: 推! 05/03 07:42
推 LLika: 這可以好好的討論 05/03 07:42
推 simonechang: 推 但覺得應該是修掉那條但書 05/03 07:42
推 xutsm788: 難怪有提到除罪化 05/03 07:43
推 Android16: 最後一點 強姦別人老婆 花錢 喬成 通姦 通姦已經除罪 05/03 07:43
→ Android16: 只要賠錢了事 這才是另外的思考方向 尤其在貧富差距大 05/03 07:43
→ Android16: 的情況 05/03 07:43
推 saadrupbn: 台灣男人錢多的很多....不然怎麼有母豬 05/03 07:43
推 resudi: 推專業文 05/03 07:43
推 bio2133: 通姦早該除罪化 05/03 07:43
推 nrxadsl: 果然還有這招 05/03 07:44
→ Android16: 不要急著單細胞的 把反向思考 直接載上帽子 05/03 07:44
推 claymath: 推 05/03 07:44
推 s955404: 好文 05/03 07:44
噓 m4tl6: 紅明顯,通姦應該只在小三知道對方已婚還繼續的狀態下吧? 05/03 07:44
→ m4tl6: 不知道的話會成立嗎? 05/03 07:44
推 bmks: 推 05/03 07:44
推 sam36388: 修法! 05/03 07:45
推 nofaceman: 推! 05/03 07:45
→ aghgna: 配偶告第三者不懲罰外遇者,外遇方有恃無恐;兩個一起告, 05/03 07:46
→ aghgna: 那婚姻也名存實亡,到底有什麼好挽回的?挽回一個名義上的 05/03 07:46
推 gigigaga28: 原來如此,總算了解為什麼要除罪化,的確該修法 05/03 07:46
→ aghgna: 配偶嗎?原本的婚姻承諾和法律都不能阻止對方與人外遇,外 05/03 07:46
→ aghgna: 遇後的婚姻屍骸又有什麼用? 05/03 07:46
噓 koreawargod: 所以到底是右肩?綺戀還是性侵?!如果像小說那樣子 05/03 07:46
→ koreawargod: 螃蟹的話根本告不成通姦吧 05/03 07:47
推 ilw4e: 有人想像力很豐富,強姦公訴罪,傳出去檢察官會查,還可以 05/03 07:47
→ ilw4e: 這麼簡單花錢喬就好?就算真的喬了也是兩方願意 05/03 07:47
推 Sianan: 就算不成立還是可以告啊 還是可以把妳抹黑成女表勾引我老 05/03 07:48
推 osodudu: 我是讚成廢除啦,可是會延伸其他問題就是了 05/03 07:48
推 yinglian: 推 05/03 07:48
→ kandylll: 如果強姦都能用錢喬,還會怕通姦罪XDDDD 05/03 07:48
推 lemonwater: 推 05/03 07:50
推 funfun789016: 推 05/03 07:50
推 cttw19: 惡法呀 05/03 07:51
推 myargue: 我很少推文 但是此文章真的推...謝謝提供知識給我這個不 05/03 07:51
→ myargue: 懂法律的人... 05/03 07:51
推 kisswu: 推 看完了 05/03 07:51
推 sleepcat612: 階段性修法吧,至少把形同「夫妻仙人跳」條款的刑訴2 05/03 07:52
推 iorittn: 推 05/03 07:52
→ sleepcat612: 39但書砍掉,避免再被有心人利用。 05/03 07:52
推 jacky336: 這法條很容易搞仙人跳 05/03 07:52
推 xavier2011: 幹我在上刑訴的時候老師也講過一樣的話 05/03 07:53
推 gghost1002: 推 05/03 07:53
→ sharepart: 但書拿掉就好,簡單又沒爭議,又何需廢掉呢? 05/03 07:53
推 KevinR: 可是姦明明就三個人... 還女的... 05/03 07:54
推 y60419: 實在是越看越難過,漸漸了解真相後越能感受到當事人的痛苦 05/03 07:54
推 yangjian: 推 05/03 07:55
推 thno: 推本文見解邏輯,人渣現在只有良心譴責,實務上很難定他什 05/03 07:55
→ thno: 麼罪 05/03 07:55
推 strife00: 推這篇 05/03 07:55
噓 running9977: 紅明顯,但實務上更扯是口交也不犯法 05/03 07:55
→ running9977: 法官拘泥於文義解釋上的''姦'',照理說應該用當然解 05/03 07:57
→ running9977: 釋比較好!舉重以明輕 05/03 07:57
推 ronray7799: 實務上難定罪就是法界的消極抵制手段 05/03 07:57
推 cloudin: 推 05/03 07:57
推 faerie: 推文那些說林不知道老師有老婆 的 那麼 老師的老婆不知道 05/03 07:57
→ faerie: 老公是慣犯嗎?卻利用這條法來跟著做幫兇 05/03 07:58
推 ronray7799: 不要說對法律 對人權有點基礎概念都知道通姦罪是惡法 05/03 07:58
推 dadabailan: 推 05/03 07:58
推 jeffboyone: 推 05/03 07:58
→ running9977: 對!通姦罪就是道德法律化的最佳典範 05/03 07:58
推 ronray7799: 檢察官不起訴 法官判無罪 再不行就易科罰金 抓去關的 05/03 07:59
推 yiris000: 謝謝你,把難懂的專業變成大家都能懂的知識。 05/03 07:59
推 ronray7799: 有幾個? 用手指都數的完 05/03 07:59
推 qn: 推 05/03 07:59
推 ronray7799: QN在我下方>///< 05/03 07:59
推 ptaries3: 長知識了~ 05/03 07:59
推 SiFox: 感謝專業分析 05/03 08:00
推 machi1928: 推 05/03 08:00
推 ilw4e: 看新聞就知道,抓姦看到衣衫不整找到衛生紙都還不會被定罪 05/03 08:00
推 sharkimage: QQ 05/03 08:00
推 mythLin: 推 05/03 08:00
→ treeslight: 欸如果丈夫外遇對像是男的好像也不能告? 05/03 08:00
噓 s6525480: 顯然不知道可惡的是誰 05/03 08:01
→ ilw4e: 除非真的做到一半被抓到法官才不得已判一下XD 05/03 08:01
推 cheng31507: 推 05/03 08:01
→ faerie: 如果真的是第一次口交得逞後(試探),女學生因為自尊心 05/03 08:01
→ faerie: 或其他因素沒有即時提告,後續狼師進一步就變成無法聲張, 05/03 08:02
→ talrasha: 男男。女女。現行不能告。 05/03 08:02
推 kevin9510: 支持修法 05/03 08:02
推 Rilex: 看完了 謝謝這篇作者 05/03 08:02
推 helloeric: 推 噓文崩潰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05/03 08:02
推 ShiroDog: 長姿勢推 05/03 08:02
→ faerie: 一輩子被控制,這樣算不算 合意性交? 是老師比較老手, 05/03 08:03
→ faerie: 還是沒有相關經驗的學生? 05/03 08:03
推 hibiscrub: 推,之前很多團體在喊廢除通姦罪的時候,基本上被主流 05/03 08:04
→ hibiscrub: 社會狂罵…… 05/03 08:04
推 talrasha: 同性間無法構成刑法的通姦罪 05/03 08:04
推 wxyz111: 推 05/03 08:04
推 ilovekurumi: 推 05/03 08:05
推 ss5141318: 推 05/03 08:05
推 cargo: 推 05/03 08:05
推 clare: 高調!!! 05/03 08:06
推 polyasia: 通姦偷情之類的在刑法真的很怪 05/03 08:06
推 jason710068: 高調推 05/03 08:07
推 kylearod: 推 05/03 08:07
推 j8ci5k: 謝謝分享法律常識 05/03 08:07
推 yakamikazuya: 推 太重要了! 05/03 08:08
推 susuqi: 推 05/03 08:08
推 MBubble: 爛法 05/03 08:08
推 bluestar0213: 推! 05/03 08:09
→ arceus: 翻翻板上合意新聞 連未成年的都能一堆挺男方 成年的更甭提 05/03 08:09
推 qualitywow: 推 之前剛好有follow 到這個法條的漏洞,謝謝原po的說 05/03 08:09
→ qualitywow: 明 05/03 08:09
推 pinkgun: 推 辛苦了 05/03 08:09
推 wsx556623: 推 05/03 08:09
推 aaaaaz22: 推! 05/03 08:09
推 yingrain: 推這篇 05/03 08:10
推 g8330330: 通姦罪本來就該廢除 一個巴掌拍不想 05/03 08:10
噓 zzz71084482: 不要當母豬,不要當小三 05/03 08:11
推 lutsaichen: 推 05/03 08:12
推 kenlin0105: 好啦看完了 推 05/03 08:12
→ arceus: 這次嚴重性有高過那幾件?還在那社會皆醉八卦獨醒 05/03 08:12
推 Leon0810: 推,早該除罪化回歸純民事 05/03 08:13
推 husky5566: 本來就不應該用刑法管制感情 05/03 08:13
推 windcloud27: 法律好難QQ 05/03 08:13
推 picturesome: 推 05/03 08:13
推 koungs: 我贊成廢除但書,反對取消通姦罪 05/03 08:14
推 fake0617: 推黃榮堅的論通姦除罪化,以前我不懂為何會有這種主張, 05/03 08:14
→ fake0617: 直到讀到這篇著作才逐漸有了其他方面的思考 05/03 08:14
推 husky5566: 通常都是受傷害那一方不爽藉國家報復而已 05/03 08:14
推 kane711119: 推一個~ 05/03 08:14
推 smt3457: 刪除比較容易 05/03 08:14
推 litem: 推 取消但書 錯的是兩個人 不該只一人負責 05/03 08:15
→ kyrt: 推修法 05/03 08:15
推 chean1020: 推!輕鬆易懂 05/03 08:15
推 osmanthusjo: 贊成通姦除罪化 05/03 08:15
推 chean1020: 從法律觀點讓大家知道為什麼林女沒法反擊 05/03 08:16
推 chean1020: 之前還有哪個DB2用這種方式在網路上汙衊不認識的林女 05/03 08:16
推 chean1020: 也是用這種扭曲法律觀點,汙衊林女母豬,草你的公三小 05/03 08:16
推 tsaiyii309: 原來結婚就無敵了 05/03 08:16
推 GreenDick: 推個 05/03 08:17
推 ppt19: 推 05/03 08:17
推 lyu0001: 通姦罪只能保護有錢人及權貴 239同意廢除 05/03 08:17
推 tonsin2976: 推 05/03 08:17
推 RAY1203: 垃圾法律 05/03 08:19
推 h321123aa: 推,辛苦你翻譯了,這條文保護的人真的莫名其妙… 05/03 08:19
推 wmtsung: 推 05/03 08:19
→ lyu0001: 結婚談什麼忠貞 現在還不是很多為了錢在一起 05/03 08:19
推 minivg: 推 05/03 08:20
推 ptta: 所以法律實務上只要女性受暴人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就會被認 05/03 08:21
→ ptta: 定是合意,真是好棒棒 05/03 08:21
推 muzzle: 為何不限制相姦跟通姦都得告 05/03 08:22
推 RobertWu407: 除罪化 竟然會被推爆 鄉民到底怎了 05/03 08:22
→ RobertWu407: 真的醒了嗎 05/03 08:22
推 jimkukky: 推 05/03 08:23
推 ilw4e: 就這篇講不錯竟然讓一堆八卦版蠢蛋都看得出有問題 05/03 08:23
推 lince2357: 只能淚推 05/03 08:23
檔案過大!部分文章無法顯示
推 revive25: 不能改成兩個都有罪嗎? 05/03 08:30
→ hiphopboy7: 樣就廢了 05/03 08:30
→ kandylll: 主要問題不在通姦罪,通姦只是促成悲劇的推手之一 05/03 08:30
推 kramoon1859: 推 05/03 08:30
推 jorden: 鬼島惡法超多 05/03 08:31
推 jacky8336: 推 05/03 08:31
推 David850519: 修法救歹灣 05/03 08:32
推 m850537: 推專業 05/03 08:32
推 Ling1971: 必須推 05/03 08:32
推 philipsgirl: 作家臉書也說過應該要廢除通姦罪 05/03 08:33
推 immoi: 贊成除罪化,民法處理就好了,用刑法不知道是在想什麼 05/03 08:33
推 ALENDA: 推,通姦罪根本就是惡法,沒辦法保障婚姻,感情破裂了怎麼 05/03 08:34
→ ALENDA: 會有人以為司法手段可以讓變了的心回來 05/03 08:34
推 fukawa947: 推 05/03 08:34
推 Yanrei: 立委不想動原因大概也是因為台灣民眾還停留在傳統觀念吧, 05/03 08:34
推 lasslass: 我覺得這一點真的很爛,因為太多都只有第三者被告,假設 05/03 08:35
推 jeylove: 現在是大民粹時代,有誰敢修這法? 05/03 08:35
→ lasslass: 第三者是被矇騙的,這條文根本就是個惡質條文! 05/03 08:35
推 FUILMWMO: 推 05/03 08:35
推 heyheyheyy: 推 05/03 08:35
→ Yanrei: 為了自己的選票不去動比較敏感的議題 05/03 08:36
推 suprachris81: 推 05/03 08:36
推 onizuka7kimo: 這是父權時代的惡法 05/03 08:36
推 milulite: 推 05/03 08:37
→ SHERLOCKED: 其他人我不曉得 但某些雞X徒 肯定反對廢除這條 05/03 08:37
推 timtim1218: 推 05/03 08:37
推 oet: 推 05/03 08:37
噓 k44754: LP啦 通姦跟妨礙家庭還是有差好嗎 05/03 08:37
推 ohmylove347: 推,不合理的法案 05/03 08:37
推 nightfish: 推條文 05/03 08:38
推 m81216: 推 05/03 08:38
推 hcder4126: 推 05/03 08:38
推 calmershih: 推 05/03 08:38
推 kandylll: 如果通姦罪真的是在保障配偶權,那只能對配偶提告才對吧 05/03 08:39
推 weier08: 高調推 05/03 08:39
推 Ahao: 這條法根本沒有保護到婚姻和家庭! 05/03 08:39
→ kandylll: 畢竟選擇不顧婚姻的是配偶,可不是外遇對象耶 05/03 08:39
推 Enger: 推 05/03 08:40
推 chathamcat: 惡法該修。推專業 05/03 08:41
推 vespar: 推 05/03 08:42
推 ttecat: 推!!!!台灣的這條法律真的是過時 05/03 08:42
噓 BlueBird5566: 改成要撤必須2個都撤不就好了,偷渡什麼除罪化 05/03 08:42
推 easonpp588: 不推不行 05/03 08:42
推 nildog: 就算但書修掉,鄉民稱作被誘姦的少女,也會因為可能吃上 05/03 08:43
→ nildog: 刑責,而不敢去揭發。。 05/03 08:43
→ jyekid: 在這邊討論通姦罪有點轉移焦點了 這個早戰過好幾次了 05/03 08:44
推 MYLIUUU: 推 05/03 08:44
推 Yanrei: 這條爭議到當年連上民法課都會被老師拿出來開玩笑...XD 05/03 08:45
推 ezafine: 專業文 05/03 08:45
推 zack: 推 太可怕了! 05/03 08:45
推 amritavoice: 推!謝謝你出來告訴大家! 05/03 08:46
噓 swgun: 這根本偷渡廢除通姦罪的議題 05/03 08:46
推 afulet: 落後法條快廢除啊! 05/03 08:48
推 summer28216: 推 05/03 08:48
推 clementqqq: 推 改掉惡法的好時機 05/03 08:48
推 andyjay654: 推修法 05/03 08:48
推 lyz77: 推 05/03 08:49
推 kyfang: 推修法!! 05/03 08:49
推 nildog: 這是現實會面臨的問題,還說是偷渡...刻意視而不見,只關 05/03 08:49
推 jennifer1990: 推 05/03 08:49
→ nildog: 注自己想關注的話題 05/03 08:49
推 ROBrandenbur: 推 05/03 08:49
推 lyhpwlps: 推 05/03 08:49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8:51:20
推 shinkiro: 垃圾法該修 05/03 08:50
噓 swgun: 因為小三被原配威脅提告然後小三自殺所以要廢除通姦罪這樣 05/03 08:50
噓 swgun: 的修法是不是哪裡出了問題 05/03 08:50
推 ppccfvy: 通姦除罪化講好多年了,每次都不了了之 05/03 08:50
推 Chloe18: 推 05/03 08:51
推 punkdog: 贊成廢除但書,反對取消通姦罪+1 05/03 08:52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3/2017 08:53:38
推 iloveyellmi: 這風向ww雖然打砲被抓去關真的很匪夷所思啦~ 05/03 08:53
推 jetalpha: 推,借轉公民版,謝謝。 05/03 08:54
※ jetalpha: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5/03 08:54
推 FantasyScott: 專業推!台灣需要你! 05/03 08:54
推 sparklekyu: 推,希望能早日除罪化,感情要用法律約束是多缺保障 05/03 08:54
→ rachelchien: 推 05/03 08:54
推 clubee: 推 05/03 08:55
推 ts21020: 推 05/03 08:56
噓 LTpeacecraft: 這社會就是重視一夫一妻,重視勸和不勸離,難為何不 05/03 08:56
→ LTpeacecraft: 上街頭?除罪化就法官大人最好當了XD 05/03 08:57
推 dalinman: 推 05/03 08:57
推 tpmstr111: 推推 05/03 08:58
推 Yanrei: 你用法律介入這種感情事本來就沒意義... 05/03 08:58
推 Gaultheria: 推,明明外遇就是出軌的錯比較多吧 05/03 08:59
推 thomaspig: 推!終於懂了 05/03 08:59
推 ka22: 支持 05/03 08:59
推 nildog: 通姦罪的保護法益目的,是為了保護家庭,但實際上成效有 05/03 09:00
推 oeibei: 台灣一堆法都需要修正 05/03 09:00
→ nildog: 多少?心變了,就能靠刑罰找回來?最後只是變相成為離婚 05/03 09:00
→ nildog: 可以爭取更多錢的工具罷了 05/03 09:00
推 AtSeed: 推 05/03 09:00
推 jackxam123: 爛法快廢啦 05/03 09:00
推 wushanglin: 不願意思考的人還是很多 05/03 09:01
推 lifeful: 推 05/03 09:01
推 qq05: 宗瑞哥當年也合意性交 希望檢調好好調查 呵呵 05/03 09:02
推 SorrowWind: 爛法早該廢除 05/03 09:02
推 Otter3: 支持廢除通姦罪 05/03 09:02
推 piggymelon: 推 05/03 09:02
推 qq05: 人都走了 妨礙家庭也不是問題了 就調查有無不法也不錯啊 05/03 09:03
推 Kaiokevin: 推! 05/03 09:03
推 bestsonaever: 正解 05/03 09:04
推 dazzzlee: 連同性戀婚姻合法這種講人權的法律都這麼難推了 通姦除 05/03 09:05
推 dazzzlee: 罪我看再50年都不可能 05/03 09:05
推 starericc: 菜英文再不處理 就要罷免菜英文了 05/03 09:07
推 BingLing: 推 廢但書 05/03 09:07
推 squall0411: 認真看完,長知識了 05/03 09:07
推 yafayu: 謝謝 專業的解釋一看便懂 05/03 09:08
推 chuikov: 要嘛一起罰,要嘛都不罰 05/03 09:08
推 yesyesyesyes: 推, 05/03 09:08
推 alexarchit: 優質 05/03 09:09
推 hayasui: 看完有些震驚 05/03 09:09
推 BleuSaphir: 推! 05/03 09:09
推 JT0827: 推個 05/03 09:09
推 siberia: 推 05/03 09:10
推 dinayogi11: 修法條 05/03 09:10
推 potato300: 一堆白癡看到除罪就高潮不停反對 05/03 09:11
→ qq05: 不支持廢通姦 法律常識不足的問題 30歲法律常識不足一樣危險 05/03 09:12
推 tikitaka: 推 05/03 09:12
噓 ioupoiu: 兩情相悅被幹就不要這麼多換 05/03 09:12
推 Mspirit: 推 05/03 09:15
推 jeromeshih: 推 05/03 09:15
推 soyokaza: 淚推 05/03 09:15
推 amoa: 推 05/03 09:15
推 girafa: 所以法律到底保護了誰?QQ 05/03 09:16
推 peter105096: 通姦除罪化肯定超多人反對吧... 05/03 09:16
推 seasonyu: 推 05/03 09:16
推 smallca: 通姦除罪化講好幾年啦 不知道到底是在擋什麼東西 笑死人 05/03 09:16
推 treasuredady: 長知識了!謝謝原po幫解釋 05/03 09:16
推 kevininla: 推 05/03 09:16
推 ppd08: 推 05/03 09:16
推 marderly: 推 05/03 09:17
推 luckiness: 推 05/03 09:18
推 bily: 推修法 05/03 09:19
→ f124: 廢除你個洨 敢玩就要負責阿 考上好棒棒喔 05/03 09:19
推 legendofme: 回歸專業的討論 ㄊㄨㄟㄉ 05/03 09:20
推 ESSIM: 推 05/03 09:20
推 hw1: 可惜wego吳縮了 也落選了 05/03 09:20
推 dowbane: 超扯 05/03 09:21
推 ii378: 推 05/03 09:22
推 beanmix: 各種阻力... 05/03 09:22
推 wwee1408: 我懂為什麼要主張通姦除罪化了 謝謝 05/03 09:22
推 yms4143400: 推 05/03 09:24
推 kevin85421: 高調 05/03 09:25
推 suckme: 鼻酸 05/03 09:26
推 andylin8707: 推 05/03 09:27
推 stry: 釣出一堆看不懂中文的人 需不需要幫你們翻譯成火星文啊 05/03 09:28
推 pagawati: 支持,感謝專業解說 05/03 09:30
推 IngramBrando: 推 05/03 09:31
推 allinchaos: 連同性婚姻合法化都被擋成這樣了 05/03 09:32
推 ko159: 推 05/03 09:32
推 julia1227: 推 長知識...希望廢除 05/03 09:34
推 q135q135: 同為法律人 推一個 贊同通姦除罪 05/03 09:34
推 Djent127: 推啊 05/03 09:34
推 can5301421: 護家盟跟恐同會說你廢除通姦罪是性解放(錯誤定義版本 05/03 09:34
→ can5301421: ) 05/03 09:35
推 Golu: 沒辦法,很多人連法律都不會玩 05/03 09:35
推 willion003: 支持,只是…鄉民們支持也改變不了什麼…除非有立委出 05/03 09:35
→ willion003: 來發聲 05/03 09:36
推 wenshian0916: 這是相關話題唯一想推的一篇 05/03 09:36
推 f890139: 通姦早該廢了 05/03 09:36
推 flydragon198: 台灣的立法委員除了會打架作秀之外,立法效率之差.. 05/03 09:36
推 ULiMao: 推 05/03 09:37
推 mist0310: 推 05/03 09:37
推 febonach: 推個 05/03 09:38
推 taozhong: 推! 05/03 09:38
推 bowcacayy: 推通姦除罪 05/03 09:39
推 crazylin924: 最雞巴的還有最高院那個狗屎判例... 05/03 09:41
推 ryoma9527: 推 05/03 09:41
推 xa1927: 這算立法瑕疵吧 05/03 09:42
推 olafbb: 推 05/03 09:43
推 FFSR: 05/03 09:43
推 pachinko: 05/03 09:45
噓 lucef: 明知有配偶 就應該知難而退,都滿16了會不知道已婚不能碰? 05/03 09:46
推 hsien918: 推!!! 05/03 09:48
推 AlvaroMorata: 推 以前上課老師也有說 05/03 09:51
推 yozhen: 推 05/03 09:52
推 lk820: 護家盟會同意?宗教護法們會同意? 05/03 09:53
推 green001: 小三或小王限罰滿十八歲的吧! 05/03 09:55
→ green001: 我是說修法改成只罰滿十八歲的小三或小王 05/03 09:56
→ bitlife: 司法官特考通過的原譒平身 (誤) 05/03 09:56
推 greensdream: 推簡單明瞭 當年大學老師也有提此議題辯論,不過現 05/03 09:57
→ greensdream: 行社會多半站在有婚姻關係那方,所以通姦罪一直廢除 05/03 09:57
→ greensdream: 不了,或許不廢但走修改也是一條路。 05/03 09:57
推 liudwan: 修法,禁止伴侶撤告!!! 05/03 09:57
推 bardah2c: 法律不過就是道德最低標準罷了 05/03 09:58
推 s6610882: 明知有配偶為什麼要當小三(X)明知自己已婚為什麼要找小 05/03 09:58
→ s6610882: 三(O) 05/03 09:58
→ s6610882: 背叛婚姻的人跟小三一樣可惡,不要把錯都推給小三好嗎 05/03 09:59
噓 tomoyowang: 那如果老師剛好是單身呢,就一定能告贏? 05/03 09:59
推 gfneo: 大推 05/03 10:00
推 ping6944: 某v會只因為你是法律人而噓你 05/03 10:00
→ tomoyowang: 那只是剛好這個案例老師結婚了而已 05/03 10:00
推 erin0554: 推,希望更多人能理解 05/03 10:00
推 gsuper: 05/03 10:01
推 blackk: 推,這才是重點 05/03 10:03
推 casually: 唉 那些垃圾立委。每年拿一堆錢。只會在那搞政治鬥爭跟 05/03 10:04
→ casually: 維護自身利益。立法委員都變成檢察委員 真的有問體的法 05/03 10:04
→ casually: 不去修 05/03 10:04
推 sunstar1988: 廢通姦罪 希望這次能真的被大家了解 看見 05/03 10:04
噓 zxcv4321: 不准亂廢 05/03 10:04
推 FlashMan: 要告就一起告 對配偶不能撤告 放縱慾望的人沒有維持婚姻 05/03 10:05
→ zxcv4321: 該提升國人智商 而不是亂廢法律 05/03 10:05
推 MasCat: 支持修法 05/03 10:06
→ FlashMan: 的價值 05/03 10:06
推 pooh418: 推!! 05/03 10:08
推 blove: 推 05/03 10:08
推 yeats0114: 推。希望林的絕望選擇能給社會改變,讓她成為天使 05/03 10:08
推 henry1915: 推 05/03 10:10
噓 sfgzgmfx20a: 那請問廢掉之後你要不想原諒配偶的人怎麼辦? 05/03 10:10
推 ranpla: 除罪了以後怎麼情慾流動? 05/03 10:10
推 Nefertitiwei: 原來如此!推 05/03 10:11
推 vivera: 推 05/03 10:12
推 linkmusic: 除罪了,那那些呼鬱結婚了配偶有法律保障的,就少一樣 05/03 10:13
→ linkmusic: 結婚的優點可說了 05/03 10:13
→ linkmusic: 這樣說一說結婚的優點是不是只剩簽手術同意書啊 05/03 10:14
推 sz: 一定要廢除通姦罪 05/03 10:14
推 nalthax: 希望你不要斷定她是自願,或是講清楚你如何斷定她自願 05/03 10:15
→ gsuper: 這法條看起來...根本是仙人跳的起點 05/03 10:16
推 ss44773991: 推 05/03 10:16
推 alcestersd: 推 05/03 10:16
噓 windy8228: 元配最衰小 05/03 10:16
→ gsuper: 讓伴侶出去沾染一下 然後針對第三者提告(刑法) 最後賺和解 05/03 10:17
噓 xxhellosexy: 通姦除罪化不等於通姦不用負責任 05/03 10:17
推 jonwei: 推推 05/03 10:17
推 jerry072877: 別理那些法盲,無聊 05/03 10:17
推 nekosandy: 通姦罪 這條真的沒存在的必要性 不懂為何都不廢除 05/03 10:17
推 Harakiri: 推你這篇,寫得白話易懂,同為法律人感同身受,辛苦你了 05/03 10:17
推 mitchku: 元配告完之後還可以宥恕另一半,所以剩下的受害者就是小 05/03 10:18
→ mitchku: 王或小三,這是實體法的規定,常常被用來報復 05/03 10:18
推 rickey1270: 推 05/03 10:18
推 aflan5420: 應該請洪慈庸先提案修這條惡法 05/03 10:18
→ Harakiri: 先刪刑訴但書是一個可行的作法,到時實務上就會出現比較 05/03 10:19
推 GameHeven: 這篇正確,推 05/03 10:19
→ Harakiri: 糾結的情況,到時再來談除罪化,阻力會小很多 05/03 10:19
推 s3f4e9g6aa7: 推,台灣需要進步 05/03 10:20
推 gary886: 之前新聞就常常有,老公偷吃結果最後只有第三者被處罰, 05/03 10:21
推 unknow: 靠,修法了啊!這不修還是人嗎!QAQ 05/03 10:21
→ gary886: 根本荒謬 05/03 10:21
推 Doraemi: 這就是為什麼通姦要除罪化! 05/03 10:22
→ summer08004: 若A父對C師提告,其中的告訴內容為傳聞證據抑或待證 05/03 10:22
→ summer08004: 事實。 05/03 10:22
噓 mitchku: 刑法245宥恕不是撤告喔,不要和刑訴搞錯了,比他還猛 05/03 10:22
→ bitlife: 其實就修掉只能對配偶這個就好. 目前部分元配經濟弱勢不 05/03 10:23
→ demonhom: 推 05/03 10:23
→ bitlife: 敢提離婚,留著一起告反而可以變要求離婚膳養費的籌碼.真 05/03 10:24
推 smonkey: !!!!! 05/03 10:24
推 loveraccount: 推 05/03 10:24
→ bitlife: 的廢除,弱勢的只有更弱勢. 留著反而變成真正想在一起的才 05/03 10:24
推 applejuice7: 推 05/03 10:24
推 babyandrea: 專業, 見解很讚!! 支持 05/03 10:24
→ bitlife: 會告,告完得到教訓後,夫妻婚姻繼續.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只 05/03 10:25
噓 zxcv4321: 2 05/03 10:25
→ bitlife: 變成報復小三小王籌碼. 05/03 10:25
推 isalin: 推法律文 05/03 10:27
推 bbc0217: 早說了單就林女事件,陳師在法律上難有刑責 05/03 10:27
推 Takuri: 推 05/03 10:27
推 kenike: 只能推了 05/03 10:29
推 adware: 先幫推補血 05/03 10:29
推 p1227426: 高調 05/03 10:29
推 Novsup: 夫妻檔仙人跳條款...還真的是這樣。我是支持除掉但書。 05/03 10:29
推 jake255121: 明顯是結婚的人管不住自己的問題,結果都小三的錯 05/03 10:29
推 hansioux: 支持廢除通姦罪 05/03 10:31
推 ken1325: 推推 05/03 10:32
→ SnakeO: 所以說這些立委根本爛,看好風向一起出來罵,怎麼不趕快修法 05/03 10:32
推 ccekw807: 廢但書就好,合意性交就通通告 05/03 10:32
推 JoJoSonic: 推修法 05/03 10:32
→ a86851247: 先進國家都除罪化了 通通刪掉才對 05/03 10:33
推 mhygkj: 維護已經沒有家庭價值的價值 爛理由 05/03 10:33
推 erwinia: 推 修法 05/03 10:38
推 vtgc161: 推15樓仙人跳條款 05/03 10:38
推 swxx: 推,看推文就知道一堆人看不到重點 05/03 10:39
推 Sandvich: 推 簡單易懂 05/03 10:40
推 SHORTRED: 幫高調 05/03 10:41
推 dargen78: 可是就連鄉民也有不少通姦除罪等於鼓勵通姦的人存在啊( 05/03 10:41
→ dargen78: ・ω・‵) 05/03 10:41
推 hjoyce0131: 推 05/03 10:41
推 adogangel: 廢但書沒用,要廢通姦罪,要不然還是不能告他妨礙性自 05/03 10:43
推 adogangel: 主,一樣有可能被通姦罪綁死 05/03 10:43
推 flyawaylife: 記得全世界還有通姦罪的很少,連中國也沒。 05/03 10:44
推 Icezone: 推優文 05/03 10:45
推 greenhill: 推 05/03 10:45
推 firecrest: 推 05/03 10:45
推 mitchku: 請證明「出軌」好嗎,直接適用民法1052就好啦,出軌還要 05/03 10:45
→ mitchku: 判刑法就是不入流的思維 05/03 10:45
推 ss5010593: 推 贊成廢除刑法通姦罪 05/03 10:46
推 dda: 通姦本來就要除罪化 趕快休一休 操 05/03 10:48
推 gemini158: 推 好文 05/03 10:48
推 sp674531: 現在最好賺的,老公搞外遇,老婆對小三提告,再原諒老 05/03 10:48
推 sp674531: 公,直接幾十萬入袋,只要沒有老公小三告的,再我眼裡 05/03 10:48
推 sp674531: 都是仙人跳,台灣賺錢超快的方式!!! 05/03 10:48
推 miru25: 推 超專業 05/03 10:48
推 lzkai: 推,可4有人會說通姦除罪就4鼓勵通姦QQ 05/03 10:48
推 feiran0717: 推! 05/03 10:49
推 saoyu: 推推 通姦罪的理想與現實落差TT 05/03 10:50
推 amyg812: 推。廢除通姦罪 05/03 10:53
推 Anth: 修法! 05/03 10:53
推 twowugs: 早該除罪化,但一堆人看到通姦除罪化五字也不深入了解, 05/03 10:54
推 twowugs: 照字面以為是外遇不用負責,這裡的除罪是單指刑法,個人 05/03 10:55
推 lovemeandyou: 一定要修法 幹真的一堆沒有有錢的人渣活不了的可憐 05/03 10:55
推 lovemeandyou: 女人 05/03 10:55
推 twowugs: 感情間的事情用刑法來懲罰莫名奇妙 05/03 10:56
→ whitehow: 大推此篇 05/03 10:58
推 cuqote4: 推 05/03 10:59
推 vfhvom: 推推 05/03 11:01
推 rock780728: 推認真 05/03 11:01
推 pilodee: 推 05/03 11:04
推 crystal123: 這個必須推 05/03 11:06
噓 herbert1012: 原來這次事件的根本是因為法律跟不上潮流阿 05/03 11:06
推 sousy: 推 05/03 11:07
推 LJL452: 專業推 05/03 11:10
推 leonian: 支持通姦除罪化 (她在婚禮上有這麼說過) 05/03 11:10
→ leonian: 我也支持 05/03 11:10
推 Pictor: 的確是該除罪化 05/03 11:12
推 coastline30: 推 05/03 11:12
推 w9: 推這篇 05/03 11:15
推 adogangel: 通姦除罪化又不是搞外遇就沒事,元配可以請求民事損害 05/03 11:17
推 adogangel: 賠償啊,說什麼除罪後婚姻保障少一樣的根本不是理由 05/03 11:17
推 Jetame: 邏輯很怪 就算通姦除罪 提告強制性交也不成立阿 05/03 11:17
→ Jetame: 不告的理由不就是滿16歲又合意 怕被告通姦只是附帶的 05/03 11:19
推 eskawater: 推除罪 05/03 11:20
推 tin1065: 推! 修法 05/03 11:20
推 opmina: 推 05/03 11:21
推 leones: 推修法! 05/03 11:22
推 Yasuo5566: 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11:25
推 davidbright: QQ 05/03 11:26
推 cmgsh42405: 推,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11:27
推 cashko: 推修法 05/03 11:27
推 fruitlu: 推 05/03 11:28
推 Jetame: 通姦罪會壓制性侵被害人的論點還蠻奇怪的 05/03 11:28
推 hua0207: 認同修法 05/03 11:31
推 NievesTqmb: 推 05/03 11:33
推 ds1213: 推 05/03 11:35
推 morphology: 超多要修的法!廢通姦的刑事罪+增加對未成年(20歲) 05/03 11:42
推 morphology: 在對上成年人的保護!加強管理補教業!狼師登記跟公開 05/03 11:42
推 morphology: ! 05/03 11:42
推 sunnyeva: 推 05/03 11:43
推 cloudwolf: 推!! 所謂 通姦除罪化 就是這樣的理由 05/03 11:45
推 baguette: 推 05/03 11:45
→ moomin60129: 修法!! 05/03 11:46
推 tt01125dd: 推 真的很多老師或實務工作者都提倡廢這條 05/03 11:46
→ gay7788: 如果以通姦來說,受害人是通姦者的元配吧?? 05/03 11:48
推 cuteyben: 推 05/03 11:48
→ gay7788: 若合意,林就是加害者。若強制,林才是被害者。 05/03 11:49
推 fenooxx: 推 05/03 11:51
推 Summer1308: 太棒了,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現在去當補教老師還 05/03 11:53
推 Summer1308: 來得及嗎? 05/03 11:53
推 mecca: 推 05/03 11:56
推 ce270651: 推 05/03 11:56
推 zzzzzken: 推你 05/03 11:58
推 djboy: 也有一種修法,就是把 但書 給拿掉,要告就一定要二個。 05/03 12:01
推 daviddwlee84: 推 05/03 12:03
推 APC: 蓋 05/03 12:04
推 tsuku: 05/03 12:11
推 slimmama66: 配偶通姦 元配還要用法令保障配偶 恫嚇第三者 也是醉 05/03 12:12
→ slimmama66: 了 05/03 12:12
推 linda17a3: 拜託修掉 這種爛法到底還有存在多久 05/03 12:14
推 rabbit0531: 推一個 05/03 12:16
推 jack990568: 讓它爆,希望記者來講這篇 05/03 12:16
推 edhuang: 推 垃圾條文 05/03 12:17
噓 rahim03: 其實從目前的新聞是看不出合意性交的證據的... 05/03 12:25
→ rahim03: 單純從陳是被告的立場看來確實證據不足 05/03 12:25
→ rahim03: 但那是陳是被告的情況啊 反過來是控方要舉證呢 05/03 12:26
推 simultaneous: 推啊 05/03 12:27
→ rahim03: 當然如果只是單純就這個新聞看來是合意啦 05/03 12:27
推 irene160: 推 通姦罪就是個荒謬的東西 05/03 12:30
推 judy820107: 推 她本人也是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12:32
推 kkate005: 推 05/03 12:34
推 xvnm4752: 原來如此,謝謝你 05/03 12:36
推 louis0724: 我原本反對廢除 但是你說服我了 這必須廢啊 05/03 12:36
推 S780122: 通姦罪本來就該廢,就一群沒讀書的在那邊哭 05/03 12:43
→ S780122: 讓這種問題回到民法來處理 05/03 12:44
推 alice711004: 修啊! 05/03 12:45
推 pipiiii777: 推 一定要修法 05/03 12:45
推 kissmark: 推 05/03 12:50
推 Ken770610: 推 05/03 12:50
推 beginomega: 愛情跟家庭要用法律維持,真是可悲。 05/03 12:52
推 jok1852: 推,有更多了解 05/03 12:52
推 bluefloret: 推 05/03 12:53
推 beypola: 推 05/03 12:54
推 ivyvi012012: 修法!未成年人保護以及性教育觀念都應該要跟上! 05/03 13:00
推 louis123321: 實際上就是到底誰因為通姦罪被抓去關? 05/03 13:00
→ louis123321: 配偶要不要原諒先生那是他的權利 但不能認為他不原諒 05/03 13:02
→ louis123321: 相姦者就是錯的阿 我刑訴刑法念完 也不覺得需要廢阿~ 05/03 13:03
→ louis123321: 但廢除通姦罪我也不反對啦 反正感覺就可有可無的罪 05/03 13:03
推 hsinhsinyu: 推推好文 05/03 13:03
推 johnang: 長知識了! 05/03 13:05
推 rios1216: 推 05/03 13:05
推 miniflora: 05/03 13:05
→ linkmusic: 民法可是前面不是有人說罰錢沒什麼意義,都是夫妻的錢 05/03 13:08
→ linkmusic: ? 05/03 13:09
→ linkmusic: 不過我贊成但書不合理,要告一起告 05/03 13:09
推 as1100: 推修法 這什麼鬼法律? 05/03 13:11
噓 sluttervagen: 問題是通姦罪實務大多緩刑或易科罰金 05/03 13:13
推 Blanket: 推 05/03 13:13
噓 sluttervagen: 這跟受害人被侵害的法益相比根本不能比 05/03 13:14
噓 sluttervagen: 我完全不能理解發生這麼嚴重的事,為什麼還要怕一個 05/03 13:14
噓 sluttervagen: 通姦罪? 05/03 13:15
噓 Linfjuie: 除罪化以後就有錢隨便幹拉...感覺社會會變亂.... 05/03 13:15
→ Linfjuie: 重點是在於教好小孩有家室的人不要碰,這很難教? 05/03 13:16
→ Linfjuie: 真的要幹不會等離婚再幹? 一定要結婚狀態幹才爽? 05/03 13:17
→ Linfjuie: 而且若不知道對方有家室也不能成罪不是嗎? 05/03 13:18
→ Linfjuie: 知道有家室還幹就自己選的囉...是要保護啥? 05/03 13:20
推 her7913: 推 了解婚禮上她說那段話的動機了 05/03 13:26
推 PikaONCE: 推 必須修法 05/03 13:27
推 curranmath: 修 05/03 13:32
推 curance: 好 05/03 13:40
推 Laurara: 1.落後立法 通姦罪在全世界只剩伊斯蘭教跟台灣還在2.通 05/03 13:40
推 Laurara: 姦罪縱不成立仍可請求民事賠償 刪除刑法規定一樣能請求 05/03 13:40
推 Laurara: 民事賠償 不該用刑法處理的應該回歸民事 05/03 13:40
推 curance: 支持 05/03 13:40
推 blauXaoi: 啊啊啊 越看越難過 05/03 13:46
→ tiuseensii: 不覺得通姦罪有影響。之所以隱忍不告是顧及家人和女兒 05/03 13:53
→ tiuseensii: 名譽 05/03 13:54
→ tiuseensii: 要說這件事的教訓,更應該在性侵害防治與教育,不是通 05/03 13:55
→ tiuseensii: 姦罪 05/03 13:55
推 PhranX: 現在還不是有錢隨便幹? 宥恕條款的存在罰得到有錢男人? 05/03 14:00
推 Wittyjin: 把"除罪化"改成"改民事訴訟",社會輿論比較容易接受?? 05/03 14:08
→ Wittyjin: 等於強調不是不能追究,只是不在刑事訴訟中追究這樣?? 05/03 14:10
推 sky747: 支持通姦除罪化 05/03 14:11
→ Wittyjin: "通姦改民事"或"通姦改民訟",避免除罪一詞予人免責的暗 05/03 14:11
→ Wittyjin: 示會比較容易推吧?? 05/03 14:12
推 kaihsyn: 推 05/03 14:14
推 Poseidonxls: 推 清楚明白 05/03 14:22
推 tourgogo: 所以是"合意"~誘姦變成小三,那現在是要聲援怎樣呢?? 05/03 14:25
推 yang1265: push夫妻檔仙人跳條款 05/03 14:29
推 tourgogo: 根本沒吉下去~是誘姦還是合意性交變通姦~何必一堆猜測~ 05/03 14:29
推 ysfang623: 既然加害者害怕的是曝光,那應該修法改成公訴罪當誘姦 05/03 14:30
推 ysfang623: 罪才對吧 05/03 14:30
→ tourgogo: 有時候父母怕東怕西,反而造成子女的壓力~而不能面對~~ 05/03 14:30
→ tourgogo: 如果刑法認定16歲對性有自主權~那麼也應該面對和負責~~~ 05/03 14:32
→ tourgogo: 背負多年~不是當年作法錯了~就是刑法的成年認定也有問題 05/03 14:34
推 maryma: 高調推! 05/03 14:38
推 adaadaadaben: 高調 05/03 14:42
推 JimOBrien: 這法律講最白話就是保障仙人跳 05/03 14:42
推 KillerMoDo: 05/03 14:44
推 syuanling: 高調 謝謝解說與解析 不該讓刑訴有這種玩法 05/03 14:47
推 ChoDino: 有專業就推 05/03 14:55
推 Falajack: 推 05/03 14:56
噓 thinkKing: 謝謝你的法學觀點。但有些部分不認同 05/03 14:58
推 pcly: 05/03 15:01
推 iwewe: 推修法 05/03 15:04
推 snes9xw: 推一個 05/03 15:05
推 bj45566: 大推這篇!!!! 05/03 15:20
推 heerowei0802: 個人覺得應另外設立補、教師對學生之間的法律 05/03 15:32
推 heerowei0802: 想請問當時告下去學生緩刑機會大嗎? 05/03 15:35
噓 mikejan: 通篇亂扯 就是因為是合意才沒辦法告 05/03 15:37
→ mikejan: 如果是強姦 就不會構成通姦罪 05/03 15:38
推 lwamp: 通姦罪保障婚姻關係哪有錯 不就是要嚇阻第三者嗎? 不會因 05/03 15:43
推 lwamp: 為年輕不懂事就其情可憫 05/03 15:43
推 scarfman: 推 05/03 15:57
推 kerokerott: 記得作家FB上有提過支持通姦除罪化 再對照小說情節跟 05/03 15:59
→ kerokerott: 林父說辭... 就知道支持的原因了吧 呵呵 05/03 16:00
推 newsmaker: 所以現在過逝了 就不怕原配告了 05/03 16:02
推 CherryVoe: "通姦除罪化"吵多少年了 唉 看看我們選出的立委在幹嘛 05/03 16:38
推 BoBoooM: 通姦早該除罪 05/03 16:43
推 audi0909: 請問某樓mike,通篇錯誤的地方在哪裡呢?事實上就是很難 05/03 17:58
→ audi0909: 認定強制性交,所以原po才在討論「要不要把事情公布」的 05/03 17:59
→ audi0909: 為難之處呀 05/03 17:59
→ clarence732: 只能把未成年從16歲上調到18歲才是治本的作法 05/03 18:06
推 clarence732: 現代人太晚熟,16歲小女孩根本什麼都不懂才會被引誘 05/03 18:13
推 SYUAN0301: 相信還有很多智障法條 05/03 18:25
推 SHIU0315: 原來廢除通姦罪也是為了避免再發生各種憾事...@ @ 05/03 18:27
推 kokunmai: 05/03 19:19
推 lion410202: 回mike,有個案例就是老公強暴然後老婆用通姦威脅 05/03 19:45
→ lion410202: 受害者的,而且實務上這條幾乎是小三(女)被告成居多 05/03 19:45
→ lion410202: 有些小三是被騙的阿,而且最垃圾的明明就是外遇者 05/03 19:47
噓 IBURNER: 這篇是啥 就因為你相信他被強姦就講這一堆道德譴責 05/03 20:38
噓 IBURNER: 把所有母豬都當成妳女兒來想 全都是被強姦吧 05/03 20:39
推 motokur: 可是護家盟裡的很多基督徒一直阻止立委廢除通姦罪啊 05/03 20:41
→ motokur: 他們認為有通姦罪更能維護神聖的婚姻... 05/03 20:41
推 airrooco: 要明知有婚約者吧? 而且當時若未滿18,行為能力方面不會 05/03 21:56
推 airrooco: 有問題嗎? 05/03 21:57
推 ji3ao6fu06: 推 05/03 22:14
推 sazabijiang: 推。以為通姦罪刑化可以遏止另一半外遇,其實是讓 05/03 23:02
推 sazabijiang: 他/她玩得更無憂無慮。 05/03 23:02
推 Rogeres: 推 05/03 23:06
推 tyui0459: 原來是這樣 05/03 23:15
→ ISSCC2015: 希望推動 通姦除罪化 05/03 23:31
推 lavenderbox: 贊成移除但書 05/03 23:38
推 wen1011: 看完,很有感啊~ 05/03 23:42
→ ISSCC2015: 推 通姦除罪化 避免受害者不敢發聲... 05/03 23:53
推 atpx: 推推, 很棒的解說. 看完也認同通姦除罪化, 應該強化對於元配 05/04 00:23
推 atpx: 的保護, 來取代罰則 05/04 00:24
推 selfhu: 但書那條可以申請釋憲嗎?以有違公平原則為由 05/04 01:32
→ selfhu: 立委不修,可以先拆掉有問題的但書吧 05/04 01:33
推 arbee: 我建議你能多跟大家講一下民事責任 不然一般人會覺得心中有 05/04 01:39
→ arbee: 什麼被挖掉了 而有 廢通姦這樣不就可以隨便外遇不用負責的 05/04 01:39
→ arbee: 心理不平衡 雖然法律人懂 但和一般人說明配套也是很重要的 05/04 01:39
推 lovelymikki: 推!!!好文 05/04 02:07
推 yrzorz: 不錯的觀點,但是看看少事法通姦在本件真的有影響嗎? 05/04 02:51
推 luckycat158: 推 05/04 03:15
噓 cvcvcv: 不要當小三不就沒事了 05/04 07:06
※ 編輯: helloken2006 (59.127.110.137), 05/04/2017 10:19:10
噓 gay7788: 虧你還考過,你的條件都合法了何來法律問題?通篇誤導 05/04 13:08
推 x9987kkzx: 推 05/04 13:13
推 cooljason2: 高調,惡法該修 05/04 15:33
推 Miule: >>cvcvcv 你有沒有搞懂這篇問題是外遇配偶去侵犯其他人? 05/04 15:46
推 Miule: 被害人無法決定要不要當小三,他會被法律當成小三懂嗎 05/04 15:46
推 feyhs: 幹 原來還有那個三小但書喔-.-一直以為通姦罪蠻合理的為啥 05/04 16:19
→ feyhs: 要除罪化 結果原來是這樣 05/04 16:20
→ feyhs: 根本是恐龍立委管不住自己老二才立的法吧 05/04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