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eeee: end 05/02 03:23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03:24:47
推 ym11322: 推一個 05/02 03:24
推 cynric717: 推 05/02 03:25
噓 Virus5566: 還沒洗飽? 05/02 03:25
→ gankgf: 好喔 05/02 03:25
推 moonwoman: 好 05/02 03:25
推 S780122: 幫補 05/02 03:25
噓 safelyfuck: 小說能信 狗屎也能吃了 懂? 05/02 03:25
推 siyaoran: 因為信的是她父母的說詞 05/02 03:26
推 deepdish: 一堆把法律當真理的法匠也是真好笑 05/02 03:27
推 nysky: 推 05/02 03:29
推 kazekaze: 推 05/02 03:29
推 starmi: 好好好 那再辦一次遊行吧 05/02 03:29
推 treeslight: 理解你的憤怒 但父母說了沒有要訴訟 05/02 03:30
推 cynric717: 這篇觀念正確 05/02 03:31
噓 lucifiel1618: 沒錯就是一定要有人告才可以,你高興了嗎 05/02 03:31
推 wmigrant: 從頭到尾就不是單純法律的問題 05/02 03:32
噓 markban: 只是本小說 05/02 03:32
推 kolod546: 陳看到自己被抹黑 都不出來說一下唷 05/02 03:32
噓 safelyfuck: 不過是一般的殉情罷了 愛不到他愛的人 當第三者被玩 05/02 03:32
噓 safelyfuck: 弄 崩潰跑去死。沒必要因為一個玻璃心的自殺討論這麼 05/02 03:32
噓 safelyfuck: 久。男歡女愛 精神潔癖怪男人? 鄉民甩了前女友 前女 05/02 03:32
噓 safelyfuck: 友不爽跑來說你強姦誘姦 你心裡會如何 05/02 03:32
推 treeslight: 林真的想要告人不用寫小說 他出書不是為了這個 05/02 03:33
→ lucifiel1618: 這就當事人感情的問題,憑甚麼你說不能讓它過去就過 05/02 03:33
→ lucifiel1618: 去,人家就想讓它過去是關你屁事啊 05/02 03:33
噓 safelyfuck: 小說那種加油添醋的也能說嘴 笑 05/02 03:34
推 liao18: 推一個 05/02 03:34
推 deepdish: 某人大概又自以為是熱門補習班老師上身囉 05/02 03:34
推 wmigrant: 啊就補習班老師吃學生長久下來的問題啊 05/02 03:34
推 fishlinghu: 推 整件事看了就是令人不爽 05/02 03:35
噓 safelyfuck: 小說內的年齡跟真實都對不起來還在扯一堆。 05/02 03:35
→ treeslight: 只要沒有拼死反抗事發後去死都是男歡女愛啦 蒸蚌 05/02 03:35
→ kkabenson: 新加坡哥也跟風台灣議題? 05/02 03:35
推 starmi: 修法 16歲改到18歲 別再給灰色空間了 05/02 03:36
→ probsk: 我只是想知道老師是不是真的長的玉樹臨風一表人才而已 05/02 03:36
→ wmigrant: safe大這麼激動幹嘛 05/02 03:36
噓 jimmy55662: 理盲濫情 05/02 03:37
推 treeslight: 批踢踢那篇不是沒證實是不是林本人嗎? 05/02 03:38
推 deepdish: GOOGLE 補教界馬英九 就有圖啦 還在那邊幻想什麼 05/02 03:38
→ treeslight: 林女生前的證詞可以證明是哪個人做了那件事嗎? 05/02 03:39
→ treeslight: 就算是說那個人 有證據嗎 05/02 03:39
→ treeslight: 你讀了書 就應該瞭解這種死無對證的痛苦了吧 05/02 03:40
→ probsk: 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那個人 不能隨便冤枉無辜者啊 05/02 03:40
冤妄哦 所以這麼無辜不是開記者會第一時間反駁哦
是放任這麼多人在罵他他去學術交流哦
推 kkabenson: 法律上很難成立 不過道德上聲援有問題? 05/02 03:40
噓 safelyfuck: 林女生前早就講過自己是個有幻聽幻覺的精神病 所以會 05/02 03:41
噓 safelyfuck: 腦補很多小劇場也不用太意外 05/02 03:41
憂鬱症是在性侵後
推 treeslight: 告人可以嘗試啦 但痛苦是家屬承擔 告不贏更慘 05/02 03:42
告贏機率為零 個人覺得有利用權勢性交 但後來有假交往
可能父母後來也知道
證據早就不洗掉了
以上個人覺得 不爽不要信
推 liao18: 我相信老師無罪,請老師快快出面告死鄉民可以嗎? 05/02 03:43
推 kkabenson: 台灣社會天生對女學生跟男老師感情糾葛就有負面觀感 05/02 03:43
→ kkabenson: 不告也很可能是因為集體壓力 05/02 03:43
推 EVEREVER: 推 05/02 03:44
噓 safelyfuck: 被甩了 恨意讓他把前男友講成十惡不赦的人的可能性是 05/02 03:44
噓 safelyfuck: 有的 想道德審判男方也毫無任何根據 05/02 03:44
→ treeslight: 某樓在激動什麼 林有說小說是要影射現實的誰嗎 05/02 03:44
推 Pictor: 推,告不贏不代表事情就沒有發生 05/02 03:44
噓 safelyfuck: 憑女方一面之詞 就能道德審判? 05/02 03:45
當然不是呀
但有人不讓陳老師講話嗎?
自己不出面 別人如果真的腦補怪誰?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03:50:05
→ probsk: 是啊 所以才要細心求證嘛 05/02 03:45
→ kkabenson: 新加坡哥根本不了解台灣補教生態 出張嘴腦補而已 05/02 03:45
→ treeslight: 我反對道德審判 林出書不是為了道德審判哪個人 05/02 03:45
→ love0: 所以男方粗來談啊 05/02 03:45
→ kkabenson: 現在又不是討論成年一般交往情況 05/02 03:46
推 deepdish: 就跟國防布報告長官完全沒有畫面一樣嘛 遮遮掩掩的 05/02 03:46
→ kkabenson: 有看過高中補習班 一堆第一志願女學生往老師休息室跑嗎 05/02 03:46
→ kkabenson: 簡單說除了問問題 很多是一種對老師這職位的景仰成分 05/02 03:47
噓 safelyfuck: 哈哈哈 陳興我沒補過 好歹也補過吳岳 是什麼生態 可以 05/02 03:47
噓 safelyfuck: 讓你直接認定陳興就做了女方所控訴的事 05/02 03:47
→ kkabenson: 利用教學上的景仰 跟女學生發生糾紛 道德不能聲援? 05/02 03:48
噓 safelyfuck: 景仰老師愛上已婚老師 代表老師很壞壞把他逼死? 05/02 03:48
推 deepdish: 反正某人只會一直狂跳針啦 風向往哪裡吹我是很清楚的 05/02 03:49
→ treeslight: 到底是哪個人利用教學之便跟女學生發生關係 這沒有證 05/02 03:50
→ treeslight: 據以前說什麼都沒用 05/02 03:50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03:51:34
噓 safelyfuck: 他們之間只有通姦的道德問題 之後女學生自殺 那是他 05/02 03:51
噓 safelyfuck: 自己走不出情傷 怪前男友? 05/02 03:51
→ treeslight: 有一方說法也要看另一方說法 這在PTT上不是一堆前例? 05/02 03:51
推 kkabenson: 道德本來就沒強制力 道德審判也是假議題 05/02 03:51
推 deepdish: 法律有不足之處就要想辦法補漏洞 不是沒證據就算惹 05/02 03:52
推 kicky: 看到一堆忠心護主的拼命推文帶風向,呵呵,這個叫為虎作倀 05/02 03:53
→ treeslight: 某樓一直說小說不能信 又一直說是情傷 好聰明喔 05/02 03:53
推 enfin7: 推 05/02 03:53
→ kicky: 如果人的一生只以不犯法律,不被判刑,不被活捉的標準活著 05/02 03:53
→ kicky: ,沒有社會道德良知,這樣也只是一坨屎 05/02 03:53
推 kkabenson: 一個已婚教師 跟未成年女學生產生糾紛 一直帶成前男友 05/02 03:54
噓 safelyfuck: 小說內容已經是「強姦」了。根本不是單純情傷 05/02 03:54
推 deepdish: 還在那邊誰跟誰一國耍幼稚 光看美國女老師坐牢就懂 05/02 03:54
→ enfin7: 小說是一種題裁,作者有說完全真人真事,並不是小說當題 05/02 03:54
→ enfin7: 裁書寫的都是虛構,何況當事人只是想保密 05/02 03:54
→ kkabenson: 說的好像男未婚女未嫁 無上下權勢相對關係的自由交往一 05/02 03:54
→ treeslight: 回原PO 我看法跟你差不多 05/02 03:54
→ treeslight: en大 林沒說是完全真的 只說改編真人真事 05/02 03:55
→ kkabenson: 法律上強制性交很難告的成啊 現在又沒人說法律 05/02 03:55
推 safelyfuck: 已婚男老師跟滿16歲有性自主權的談戀愛 問題本來就是 05/02 03:56
推 safelyfuck: 單純的外遇。扯什麼引誘上床 或是強姦根本差太遠 05/02 03:56
你又知道哦 你不也在腦補 腦補自助餐好ㄘ好ㄘ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03:58:23
→ treeslight: 有性自主權 有性自主權 有性自主權 我幫你劃重點 05/02 03:57
推 safelyfuck: 單純外遇是有道德問題 但名人外遇又不是什麼少見的新 05/02 03:58
推 safelyfuck: 聞 小事當大事吵 05/02 03:58
推 probsk: 對啊 承認外遇又不會死 華哥快出來面對 05/02 03:58
推 enfin7: 是的改編真人真事,一聽到小說就拿柯南來說嘴,真的是為辯 05/02 03:58
→ enfin7: 而辯 05/02 03:58
推 treeslight: 要人承認外遇 是要配偶告通姦的節奏嗎 05/02 03:59
→ treeslight: 原PO 他不是在腦補 他在寫小說啦 很有才 05/02 03:59
→ probsk: 不會啦 小出軌增進夫情趣 05/02 04:00
→ probsk: 妻 05/02 04:00
噓 jerryli0527: 理盲又濫情 就是你這種人 05/02 04:03
推 safelyfuck: 呵 現在只知道林跟已婚老師打過砲 就是外遇阿。超過外 05/02 04:03
→ safelyfuck: 遇這界限都是過度腦補 05/02 04:03
推 art1: 還有父母公開聲明,重度憂鬱跟被補習班老師誘姦有關 05/02 04:04
推 wtc4832: 依有證據才能發言人士標準 洪仲邱遊行有25萬人理盲 05/02 04:04
→ art1: 不過一遇到父母公開聲明,證據派就說這不能當證據 05/02 04:05
→ treeslight: 憂鬱症成因複雜 父母只說不能痊癒的原因跟誘姦有關 05/02 04:05
→ treeslight: 林跟已婚老師打過砲 有證據嗎 誰說的 誰看到? 05/02 04:05
→ wtc4832: 檢調都沒還沒動作 鄉民就吵著遊行 05/02 04:05
→ treeslight: 是相信了小說 誰相信了片面之詞 05/02 04:06
→ babyMclaren: 洪仲丘不能比啊 軍中有出來發言,跟現在落跑不一樣 05/02 04:06
→ wtc4832: 八卦版如果只能一分證據說一份話那就不叫八卦版 05/02 04:06
→ treeslight: 奇怪耶 哪是落跑 那是去做研究 05/02 04:06
→ wtc4832: 改名叫證據版好了 05/02 04:06
噓 SunRoy: 都某樓在講啊 你說外遇就外遇 人家父母就說誘姦阿 05/02 04:07
→ treeslight: 雖然父母那樣說 但林事發之後就一直被孤立 05/02 04:07
→ jerryli0527: 真的去做研究? 為什麼我聽有人說他還有在上課 05/02 04:07
→ treeslight: 父母不諒解 朋友不諒解 休學又更加沒朋友 05/02 04:07
→ jerryli0527: 那他憂鬱症跟自殺的原因就有很多種啊 05/02 04:08
→ jerryli0527: 怎麼就全部賴到老師頭上 05/02 04:09
→ treeslight: 對 憂鬱症原因很多 不是單一 我也不覺得父母聲明很ok 05/02 04:09
→ treeslight: 樓上那個不要求證據的 不知道輿論會殺人嗎 05/02 04:10
推 jerryli0527: 我看大家都是說兇手就是老師啊 這父母帶風向帶的很成 05/02 04:14
推 jerryli0527: 功啊 責任全部丟給別人 05/02 04:14
推 siyaoran: 老師是源頭 至少是兇手之一 幹嘛幫他洗白阿 05/02 04:16
→ timrabbit: 沒反駁就表示默認?這個推論不太能接受耶 05/02 04:17
推 deepdish: 哈哈 某人又在檢討受害者和受害者父母 05/02 04:18
推 wtc4832: 老師是9.2有差啦 看到就肚爛 05/02 04:18
→ treeslight: 我也不想洗白任何人 我希望現實中的李國華悽慘無比 05/02 04:18
→ treeslight: 可是林出書的目的就不是為了要制裁哪個人 05/02 04:19
→ treeslight: 他反對把作品內容跟作者直接劃上等號 05/02 04:19
→ treeslight: 這他在新書發表會上有講 05/02 04:20
推 elibra01: 推 05/02 04:21
推 togmogo: 光看到9.2老師的學生說他上課都在幹9.2的事情 05/02 04:22
推 togmogo: 幹 穿龍袍耶 這不是黃安2.0嗎 05/02 04:23
推 togmogo: 感性瞬間超越理性 哈哈哈哈 05/02 04:24
推 togmogo: 還真希望他就是李國華 根本不用法律制裁就可以讓他嚇到 05/02 04:26
推 querencia: 推 05/02 05:10
推 PrinceBamboo: 推這篇勇者說出事實 05/02 05:16
推 Orzer: 推 05/02 05:17
推 akay08: 推推 05/02 05:38
推 chungrew: 有道理 05/02 05:41
推 julia66: 推推 05/02 05:52
推 andyal: 回某ㄖ是為了保護家人才切割自己不是房思琪好嗎 05/02 05:52
→ andyal: 她出書是想讓某人痛苦,不能只有她一個人痛苦的概念 05/02 05:54
推 keypad: 是 05/02 06:30
推 devilsaber: 05/02 06:31
推 devilsaber: 05/02 06:32
推 devilsaber: 05/02 06:33
推 WINDHEAD: 觀念正確 05/02 06:41
推 RomaneeConti: 終於有人說句人話了 05/02 06:50
推 deed0903: 推 05/02 06:51
噓 RomaneeConti: 支那賤種星狗畜不知道在激動什麼 05/02 06:54
原來這麼多證據還不能質疑陳老師
你不爽可以直接說 不管啦 你就是支那賤畜
自助餐好ㄘ好ㄘ
推 MIN945: 有人死不接受這些證據跡象 05/02 06:55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06:57:01
推 RomaneeConti: 一堆補習班養的狗雜種 05/02 06:56
推 sloth17: 補 05/02 06:56
→ bossonwin: 洪的事件差很多 說實在的 如果上法院法官判無罪後 你還 05/02 06:59
→ bossonwin: 說違法 那也只是自己爽 05/02 06:59
我內文有寫 我壓根不覺得有機會判刑呀
所以今天只要沒證據 或是刑法沒規定事情
連製造輿論逼老師因為壓力出面說明都不行嗎? 可以或不行 先回答我才有辦法討論
推 RomaneeConti: 不是說你 抱歉 讓你誤會了 你說的很好 05/02 07:00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07:05:51
推 flypig1999: 好文,推一個 05/02 07:03
推 RomaneeConti: 原Po振聾發聵 完全有打到重點 05/02 07:10
推 Rohmer: 理解 05/02 07:15
推 euka: 推一個!某樓s開頭狂噓真的令人傻眼 05/02 07:19
推 octopus4406: 推 中肯 05/02 07:28
推 mikuru: 推 05/02 07:28
噓 gglong: 別太高估鄉民影響力好嗎?鄉民討論本案的唯一實質作用,就 05/02 07:28
噓 gglong: 是讓談話節目賺收視率 05/02 07:28
之前立委不是才說自己是鄉民 鄉民講的一定查
陳的公司 補習班榜單 不都是鄉民提供的 今天要照她媽的無罪推定鄉民才敢表示意見
老師早就繼續去爽了
推 octopus4406: 不討論的話 這事就連上談話節目的機會也沒有了 05/02 07:31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07:35:33
推 Anni3: 推 05/02 07:33
推 RomaneeConti: 無罪推定也是在法庭才適用啊 鄉民又不能把誰抓去關 05/02 07:42
→ RomaneeConti: 更何況隨著事實演進 證據逐漸浮現 嫌疑越來越高 大 05/02 07:42
→ RomaneeConti: 家難道不能有自己的心證? 05/02 07:42
推 scott01: 推 支持論點 05/02 07:46
推 eso2: 推 05/02 07:46
推 jbleedkai: 有些人就是跳針式的懷疑論者 05/02 07:57
推 sggs: 1 05/02 07:57
推 syngejassmin: 推 05/02 07:57
推 beryll: 推 05/02 07:58
→ syngejassmin: 講得好 一些人一直跳針 05/02 07:58
推 lfjimotf: 就是會有人一直扯後腿 05/02 08:05
推 mythLin: 推 05/02 08:09
推 legendd: 工讀生跳針囉 05/02 08:15
推 coolboy56: 推 05/02 08:18
推 snio2427: 推 05/02 08:25
推 killerjack: 推你 05/02 08:25
推 abc90147: 推 05/02 08:37
推 colby1008: 拜託陳快出來打我臉 不然我一定不放過他 05/02 08:41
推 revive2016: +1 不講就不了了之了 05/02 08:41
推 isscc2014: 推個 希望能爆 不要是那種遏止討論的文章爆... 05/02 08:41
噓 nazo: 其實根本沒人在乎法律阿 講那麼多有用? 05/02 08:50
推 rain150148: 推 05/02 08:53
噓 aaaba: 推,有人仗著舉證困難,就一直說是合意性交,為何不保留突 05/02 09:01
→ aaaba: 擊式性侵後,受害人又被誤導及恐嚇,停留在加害者掌控中一 05/02 09:01
→ aaaba: 段時間,萬劫不復 05/02 09:01
推 aaaba: 的可能性 05/02 09:04
什麼只保留可能性 這種怨念90%就是
你問我依據什麼 我依據人性 我依據整體事件給我感覺的恨
想告告不成 只能怪自己的恨
我又不是檢察官
舉證所在敗訴所在 敗訴案子不表示真相不存在
刑事證明強度要高達90% 也就是法官要有九成相信被告有做過才可以 民是只要50%
沒有到90%就無罪
但就因為這無罪就說他沒做過嗎? 這個本來就可受公評
如果當初沒找到簽單 我看魏家也對餿水油變成"疑似"知情
這時候鄉民能接受這是事實嗎?
[1;37m推 attitudium: 推你 05/02 09:11
噓 GodMuii: 閱 05/02 09:22
推 xulxul: 推 05/02 09:24
推 ihsun: 推 05/02 09:30
推 lovegloria: 推 05/02 09:33
推 Moratti: 講得很好 有些人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對垃圾有共鳴超護航 05/02 09:41
→ Moratti: 陳腥根本是教徒的神吧 05/02 09:41
推 urmfo: 推 05/02 09:41
推 RomaneeConti: 對啊 一堆人渣跑出來對受害者落井下石 對加害者呵護 05/02 09:47
→ RomaneeConti: 備至 05/02 09:47
推 fanchen: 補血 05/02 09:50
推 diiky: ㄎㄎ~~~幫忙護航就是怕以後吃不到年輕肉體的阿XD 05/02 09:52
推 befly10015: 11 05/02 09:52
推 max199083: 倒不覺得那些人是護航或工讀生,只覺得他們有種奇怪的 05/02 09:53
→ max199083: 優越感,以為別人會討論都是因為太笨沒想過他們的論點 05/02 09:53
推 sharkimage: 推 05/02 09:55
推 swoh: 推 05/02 10:00
推 LindaChien07: 推 05/02 10:02
噓 windr: XD 05/02 10:03
推 lodestar: 推 05/02 10:24
推 Michaelpipen: 推一個 看不爽嘴幾句也不行嗎? 05/02 10:30
推 ksyilj1283: push 05/02 10:32
推 aoc7175: 推一個 05/02 10:33
推 gta1994: 推 05/02 10:40
推 angienu: 推 05/02 10:54
噓 asdasd57: = = 05/02 11:02
噓 livetrue: 就是一堆法渣 以為懂一點法律 全世界就要照他們 05/02 11:28
推 livetrue: 的遊戲規則走阿 05/02 11:29
噓 livetrue: 幹他馬的 你們懂法律有優勢就要別人都聽你們的 三小? 05/02 11:32
推 OiaLee: 推 05/02 11:46
推 fissive: 推 05/02 12:01
推 sfh20230: 不懂幹嗎對精神病人認真 他們超會幻想說謊... 05/02 12:08
推 vholic: safetyluck 頗呵 05/02 12:13
推 Jupiter1129: 推 05/02 12:18
推 rayonwu: 推 05/02 12:22
推 Sinkage: 一句話 言論自由 可受公評 05/02 12:24
推 velownica: 推 05/02 12:28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13:03:30
噓 WrongHole: 05/02 12:56
噓 ooadd: 小說判案還自以為正義,公審霸凌獵女巫而已 05/02 13:38
閱讀障礙哦 都已經說無關法律了
不只小說 有採訪 有親友證詞 這些真實性很高吧
周刊整天在報 證據可能都沒陳師高 怎麼你都不出來叫一聲
推 FannWang: 推這篇 05/02 13:57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14:25:39
推 SHIU0315: 推 05/02 14:23
推 SHIU0315: 有些人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對垃圾有共鳴超護航+1 05/02 14:24
噓 darkmaze: 大民粹 05/02 14:27
→ darkmaze: 現在社會真的壓力很大 潛在精神病實在太多 首先就是被害 05/02 14:28
→ darkmaze: 妄想 摳連 05/02 14:28
所以以後你有小孩得憂鬱症被性侵記得說是幻想哦^^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14:32:26
噓 ooadd: 理盲濫情腦補小劇場一堆,真相如何大家都未知,無關法律也 05/02 14:57
噓 ooadd: 不代表可以隨意抹黑造謠,輿論造成的傷害,等真相出來你肯 05/02 14:57
噓 ooadd: 負責嗎?還不是假裝沒事的穿褲子。更何況你早已先入為主的 05/02 14:57
噓 ooadd: 認為某師就是狼師,還叫囂著要他出來面對,真得出來澄清也 05/02 14:57
噓 ooadd: 沒辦法洗刷你根深蒂固的成見,這種討論一點實質幫助都沒有 05/02 14:57
噓 ooadd: ,有得只是不斷製造對立跟仇恨而已。 05/02 14:57
這麼關心人權哦
請問一下壹週刊報導的證據很充足嗎?
這個證據我覺得比壹週刊充足多了
你只要跟我說 為什麼壹週刊報了不違法我們不能質疑陳國興
你說說看呀
所以要到怎樣證明程度才能發言? 所以只要沒有違反刑法就可以和諧是嘛?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15:01:57
噓 ooadd: 壹週刊被告的次數還少嗎?誰跟你說他沒有證據隨便唬洨沒有 05/02 15:32
噓 ooadd: 違法的?他不用證據隨便唬洨攻擊,為了就是滿足像你這種噬 05/02 15:32
噓 ooadd: 血理盲的群眾,還在壹週刊可以我為什麼不行?人家吃屎你怎 05/02 15:35
林女生前採訪身前證詞 這都不是證據哦
簡單嘛 不爽來告
你憑什麼認定壹週刊比這個案子更有證據 你法官哦
噓 ooadd: 麼也不跟著吃?你也說過你不是檢察官,再怎麼證明也不過都 05/02 15:35
把刑法和一班言論混著搭 法盲的日子真的很輕鬆呢
噓 ooadd: 是你沒有調查的腦補,你要質疑是你的自由,但我不認同你可 05/02 15:35
噓 ooadd: 以隨意往別人身上貼標籤的行為,還自以為自己代表正義的一 05/02 15:35
你就沒回答我呀 請問要到什麼程度才可以講話嗎
今天父母講補習班老師 林女友在那補習 陳老師突然消失 這都誤會機率大概不到1%
我請問 要到什麼程度 才就可以講話 法盲就不要丟臉好嗎
噓 ooadd: 方,就我看來只是跟著打落水狗的惡霸。 05/02 15:35
你最棒 以後女兒被性侵了沒達到刑事要求證據不要亂講話哦^^
※ 編輯: valender (111.250.203.26), 05/02/2017 17:01:53
推 dluog: 幫推 通讀生太多 05/02 17:08
推 RomaneeConti: 一堆弱智 寫了這麼明顯還在小說辦案 當事人的訪談 05/02 17:33
→ RomaneeConti: 父母說法都不算數就對了啦 05/02 17:34
推 RomaneeConti: 還打落水狗勒 那我看有些人也只不過是狼師幫凶 幫忙 05/02 17:37
→ RomaneeConti: 壓手推屁股的 05/02 17:37
推 RomaneeConti: 明明間接證據一堆有些瞎了狗眼的就是偏偏故意視而不 05/02 17:39
→ RomaneeConti: 見 05/02 17:39
推 RomaneeConti: 都看了十年精神科還在被害妄想 狼師的鷹犬爪牙真的 05/02 17:43
→ RomaneeConti: 是滿天下啊 05/02 17:43
推 RomaneeConti: 蠻奇怪的 依據有限事實評論也不行 法官都可以自由心 05/02 17:54
→ RomaneeConti: 證了 鄉民可沒權利抓誰去關啊 搞不清楚狀況真的是.. 05/02 17:54
→ RomaneeConti: .... 05/02 17:54
推 RomaneeConti: 奇怪 那裡抹黑造謠 現在的所有傳聞證據全部指向同一 05/02 17:57
→ RomaneeConti: 個人 這樣也說人家造謠? 05/02 17:57
推 RomaneeConti: 什麼沒有調查的腦補?網路上大家討論找資料查標案查 05/02 18:02
→ RomaneeConti: 小說細節內容查補習班榜單不算調查? 05/02 18:02
推 RomaneeConti: 還什麼根深蒂固的成見勒 很會寫作文 陳國興教出來的 05/02 18:05
→ RomaneeConti: 嗎?可惜禁不起檢視 這件事出來沒幾天 是要怎麼根深 05/02 18:05
→ RomaneeConti: 蒂固啦?一開始兩邊都不認識 哪裡來的成見? 05/02 18:05
推 lion410202: 父母都說小說女生就是林女了,還一堆人在撇清小說 05/02 18:09
推 RomaneeConti: 網路上討論釐清事實真相怎麼會沒有實質幫助?不討論 05/02 18:09
→ RomaneeConti: 對方會跑路出國進修嗎?對立與仇恨?哇靠 這個厲害 05/02 18:09
→ RomaneeConti: 幫被害者找真相原來也是製造對立與仇恨 中國來的嗎 05/02 18:09
→ RomaneeConti: ?和諧好棒棒 被害者就要乖乖被害 不然就是製造對立 05/02 18:09
→ RomaneeConti: 與仇恨 05/02 18:09
推 lion410202: 而且也越來越多受害者出來指責補習班狼師了 05/02 18:11
推 lion410202: 我也是難得這麼感動鄉民的正義,幸好有鄉民幫忙追查 05/02 18:16
推 lion410202: 16歲女生被強暴後身心受創,再被加害者洗腦騙交往 05/02 18:19
→ lion410202: 就可以把所有錯都推給女生淫蕩了,挖這招還真高明 05/02 18:19
→ lion410202: 連女生以死明志了都還可以繼續把錯都推給女生 05/02 18:20
推 RomaneeConti: 網路上討論釐清事實真相怎麼會沒有實質幫助?不討論 05/02 18:20
→ RomaneeConti: 對方會跑路出國進修嗎?對立與仇恨?哇靠 這個厲害 05/02 18:20
→ RomaneeConti: 幫被害者找真相原來也是製造對立與仇恨 所以以後被 05/02 18:20
→ RomaneeConti: 害者就乖乖被害 不然就是製造對立與仇恨 是這樣子的 05/02 18:20
→ RomaneeConti: 嗎?這裡是中國嗎?和諧好棒棒嗎? 05/02 18:20
推 bobo919: 推,新聞突然abc,x來x去的,就算沒證據,也看得出來有鬼 05/02 18:26
→ bobo919: 阿 05/02 18:27
推 lion410202: 和諧就是加害者繼續過爽爽,隨時在找下一個受害者 05/02 18:32
推 crazywiwi: 推 05/02 19:16
推 waitang: 完全認同! 05/02 19:43
推 great007: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已經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化 ! 05/02 22:10
推 great007: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收了多少違章工廠的政治獻金 ? 05/02 22:10
推 great007: 林佳龍要包庇太平仁和街違章電鍍工廠到何時 ? 05/02 22:10
推 ji3ao6fu06: 推 05/02 22:33
推 ISSCC2015: PUSHY 05/02 23:46
推 Peach99: 推 05/03 23:31
推 Anth: 推 05/04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