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860134: 挖 你罵到好多人 05/02 01:05
推 funkD: 現在有立委肯出面調查了 就靜待結果吧 05/02 01:05
推 lapetos: 記者不是很愛亂問嗎? 這時候怎麼不去採訪補教師? 05/02 01:05
噓 arrenwu: 你新警察喔? 不知道八卦板蠢蛋多? 05/02 01:05
→ leonardodavi: 好厲害欸 只有你想得到 05/02 01:05
推 logitech2004: 推 05/02 01:05
推 grandwar: 好啦 也不是沒道理,但每個人都很理性世界會很無聊咩 05/02 01:06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06:09
→ logitech2004: 爸媽不出來,絕對有問題 05/02 01:06
推 wwvvkai: 完了 會被打成工讀生 05/02 01:06
→ logitech2004: 我就4證據派的,沒證據,都是假的 05/02 01:06
推 jerryli0527: 真的 一堆智障 05/02 01:06
噓 DataMaster: 一個路人只有側臉正的感情糾紛也能討論這麼久 05/02 01:07
推 amovie: 任何人都可以報案 但嘴砲要小說報案的 只會叫別人動手 05/02 01:07
推 wsx1678904: 講白了點 開告才是最好的選擇 05/02 01:07
噓 abc12812: 無聊 討論小說劇情是犯了哪條大清律例? 05/02 01:07
推 shamanlin: 因為事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鄉民爽,小說就能當證據 05/02 01:07
→ amovie: 這也是自我保護機制吧XDDDD 05/02 01:07
→ jerryli0527: 一堆文組愛幻想 可悲 05/02 01:07
推 lapetos: 記者不是很愛跟風,趕快去採訪補教師阿 05/02 01:08
→ kmtlikeslave: 你會被說工讀生 05/02 01:08
噓 evaji548: 喔 05/02 01:08
→ shamanlin: 一個患有憂鬱症的人寫出來的小說被當聖旨也很奇 05/02 01:08
→ jerryli0527: 就喜歡搞鄉民的正義阿 一堆低能兒 05/02 01:08
→ shamanlin: 從根本上那小說故意把主角年齡層降低而不是放傳說中被 05/02 01:08
→ GFDS: 狼師:很有趣的推論 但是你沒有證據 05/02 01:09
推 urluxylove: 憂鬱症不等於妄想症 別亂扣憂鬱症患者帽子 05/02 01:09
→ s860134: 樓上 你這樣更狠惹 05/02 01:10
推 jerryli0527: 文組看個小說就高潮了 05/02 01:10
推 lapetos: 應該是有人渣在惡意操弄大家,炒到最後變成市府吃案? 05/02 01:10
推 DataMaster: 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 05/02 01:10
→ DataMaster: 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 05/02 01:10
推 bada: 話真的不要說太早 2天前握也跟你想的一樣啊 讓子彈再飛一會 05/02 01:11
→ lapetos: 這帶風向帶得有夠誇張,是當大家都是笨蛋就對了 05/02 01:11
推 grandwar: 啊 台南又不是第一次了,很意外嗎 05/02 01:11
→ SuperUp: 老師出面不管辯解什麼 書迷還不是繼續罵 ╮(﹋﹏﹌)╭ 05/02 01:11
→ shamanlin: 誘姦的16歲,不就是因為13歲跟16歲給讀者的感覺不同 05/02 01:11
噓 darkMood: 尋找真相的徒徑只有2個? 你說了算? 你是上帝還是?????? 05/02 01:11
推 jerryli0527: 以後台灣都不用法律啦 鄉民自己搞私法正義就好啦 05/02 01:11
→ darkMood: 怎麼在嘴炮版一個比一個還自以為聰明了不起的那麼多啊 05/02 01:12
→ shamanlin: 這意圖那麼明顯結果還一堆人把小說都聖旨當事實來看 05/02 01:12
→ darkMood: 鄉民都只是討論討論而已啊,不爽的就來告啊 05/02 01:12
→ shamanlin: 當 05/02 01:12
→ grandwar: 我覺得是真的,但是我只評論真假而已啦 至於中間有甚麼 05/02 01:12
推 jerryli0527: 有人真當自己鍵盤科南欸 加油 你慢慢找證據 05/02 01:12
→ darkMood: 怎麼只是討論嘴炮還得負起那麼多責任? 這法院啊? 笑死我 05/02 01:12
推 logitech2004: 假的,證據拿來呀 05/02 01:12
→ grandwar: 糾葛那再說吧 05/02 01:12
→ darkMood: 要那麼認真,你應該去參加司法改革啦,不然在這裡炮啦 05/02 01:13
→ amovie: 面對嘴砲提告 誰要理會 05/02 01:13
噓 CGZB: 小說不能當證據?那我問你,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裡? 05/02 01:13
推 willtaiwan: 文學上來講作者以小說做為自傳古今皆有,當然以法律 05/02 01:13
→ willtaiwan: 來講小說不能當證據,但將他當成真人真事的自傳也是 05/02 01:13
→ CGZB: 為什麼日記可以被當作法庭上的證據,小說不行? 05/02 01:13
→ willtaiwan: 很合理的 05/02 01:13
噓 miracle1215: 我現在都懶得吵了 等著看陳師的動態就夠了www 05/02 01:13
推 jerryli0527: 噓的是不是文組啊 真沒邏輯 05/02 01:13
噓 GX90160SS: ㄏㄏ 我4文組 05/02 01:14
噓 Orzer: 哇!你說最佳途徑就真的是最佳哦?好棒棒 05/02 01:14
推 dotZu: 小說一定是有創作的成份,如果鄉民要的是法律追究的話, 05/02 01:14
推 jerryli0527: 小說跟日記沒差? 我快笑瘋了 05/02 01:14
→ CGZB: 兩者如果都是紀實,那都具有相同效力。你只把小說限制在虛構 05/02 01:14
推 windr: 幫補 05/02 01:14
→ arrenwu: 小說跟日記的差別在哪裡? 你是真的分不清楚嗎? 05/02 01:14
推 halusai: 都逃去支那惹 05/02 01:14
推 z20705: 我覺得你可以放棄惹 鄉民風向就是要腦衝一波 05/02 01:15
推 ymuit: 麻煩原PO... 05/02 01:15
推 jerryli0527: 文組就愛幻想 拿不出證據就靠自己感覺 哈哈 05/02 01:15
推 Warheart: 看小說辦案就夠下限了,我覺得更荒謬的是居然真的有群人 05/02 01:15
→ shamanlin: 紀實的證據在哪裡? 而且紀實?年齡就對不上了你還紀實 05/02 01:15
→ arrenwu: 如果真的分不清楚,我也不勉強你啦 05/02 01:15
推 logitech2004: 拿 出 來 啊 證 劇 咧 嘻 嘻 05/02 01:15
→ CGZB: 你當然只能推得小說不能成為證據。但你的前提未必為真 05/02 01:15
推 grandwar: 就跟三國演義一樣,7分真 就這樣 05/02 01:15
→ linghui: 沒有人已經可以知道完整的真相了 05/02 01:15
→ dotZu: 拿小說的情節,是遠遠無法追究到狼師的法律責任的。 05/02 01:15
推 skizard: 文章會少很多 鄉民只好找新話題 很不方便 05/02 01:15
→ Warheart: 認為那個什麼女性自我防衛機制可以入法條的... 05/02 01:15
→ shamanlin: 別說小說了,日記的證據效力也很差,那跟自述沒啥兩樣 05/02 01:15
→ arrenwu: 小說如果是真的,林可能就會一人三化了 05/02 01:16
推 DataMaster: 一個有幻覺幻聽的人寫的小說能信? 哈哈哈 別逗了 05/02 01:16
→ shamanlin: 光靠自述就能當事實就能頂罪的話那實在太爽了吧 05/02 01:16
→ arrenwu: 林如果會一人三化,應該沒多久就要復活了吧 倒時候再問他 05/02 01:16
→ CGZB: 鉅細彌遺的描述,不會是憑空捏造的 05/02 01:16
你看的小說太少了吧
純文學一哥駱以軍的小說我讀很多
要說描述人物行為的精細、人物心理的深刻
他也算頂尖的了,但那都是虛構的
推 wsx1678904: 小說本身就是以虛構的故事為主題 即使以事實基礎做改 05/02 01:16
→ wsx1678904: 編 裡面也有許多有意為之的改動了 如何確定故事情節何 05/02 01:17
→ DataMaster: 林自爆高一就有重度憂鬱症 發作時還有幻覺幻聽 05/02 01:17
→ wsx1678904: 者為真何者為假 05/02 01:17
→ dotZu: 假如否定小說的創作成份,等於是否定小說家的創作性喔 05/02 01:17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18:44
→ CGZB: 日記的效力 法官會看內容的真實度 你無法說小說不具有效力 05/02 01:17
→ skizard: 鉅細彌遺的描述 常常就是捏造的 多看些關於大腦如何運作 05/02 01:17
→ shamanlin: 所以我現在寫一篇小說鉅細靡遺的描述CGZB性侵obov 05/02 01:17
推 jerryli0527: 就慢慢幻想吧,再怎麼氣噗噗,你就是沒證據 05/02 01:17
→ DataMaster: 都不知道加多少油 添了多少醋進去他的小說 05/02 01:17
噓 aadm: 家屬都說去看書了....就是在暗示了 知道提告沒用幹嘛提告? 05/02 01:17
→ arrenwu: 行啊 那這本小說應該是沒有效力的那種XD 05/02 01:17
推 s860134: 不要這樣 讓人家說完嘛 (我還沒笑夠 05/02 01:17
→ skizard: 的書 才不會講這種貽笑大方的話 05/02 01:17
→ shamanlin: 就可以把CGZB抓起來送去監獄刷龜頭了嗎?(大驚 05/02 01:17
推 wind1729: 根本就很有問題,一般早就出來開記者會了 05/02 01:18
→ arrenwu: @shamanlin 別嘴砲喔 我等你寫 05/02 01:18
推 lapetos: 他們不是把小說當成真的,而是利用這個機會帶風向變成市 05/02 01:18
推 Warheart: 對情節描述的到位不應該是好的小說家基本能力嗎? 05/02 01:18
→ lapetos: 府吃案 05/02 01:18
推 wwvvkai: 去看電影靈異23吧 05/02 01:18
推 logitech2004: 告啊快啊 05/02 01:18
→ CGZB: 可以啊,你我看你怎麼描述 05/02 01:18
→ logitech2004: 等著被法律認證喇 05/02 01:18
推 jacklin2002: 不管啦,沒有去看書的都是工讀生(ry 05/02 01:18
推 linceass: 不用太期待理盲濫情的 被打臉太多次了 05/02 01:18
→ aadm: 家屬老早就知道自己女兒的個案不可能吉得成 但世界不是只有 05/02 01:18
→ wsx1678904: 我想看obov被性侵的小說XD 剛好搭上最近的鬼父裏番 05/02 01:18
→ CGZB: 日記本身之所以有效力,是因為法官認定受害者不會無故描寫 05/02 01:19
推 jerryli0527: 可以哦 CZGB到時候要出來澄清自己的清白哦 05/02 01:19
→ logitech2004: 吉不成,無罪推定,謝謝 05/02 01:19
→ aadm: 依賴法律才能解決事情這種唯一的運作方式 05/02 01:19
→ shamanlin: 我幹嘛寫?能憑小說當證據定罪是CGZB的幻想又不是我的 05/02 01:19
推 Armour13: 小說是能當證據啊 但是光年齡就是大BUG了 05/02 01:19
推 z20705: 我實在太港動惹 好多人願意為了正妹不顧後果狂衝 05/02 01:19
→ Armour13: 證物也有可信度的問題 05/02 01:19
→ CGZB: 這些場景。你說小說可以無故描寫,但人不會無故死,家屬也 05/02 01:19
推 amovie: 書本翻了幾百次的一堆 怎麼不去按鈴申告 05/02 01:19
→ sading7: 你要把小說當證據 那就不可能是這間補習班了 年紀不對啊 05/02 01:19
→ wsx1678904: 人不會無故死 但沒人知道他何故死 05/02 01:20
→ CGZB: 不會無故說女兒是因為被狼師右肩而自殺。 05/02 01:20
推 unknow: 務實推 05/02 01:20
→ arrenwu: 日記會有效力的話,多半是還有其他證據 不是單一的 05/02 01:20
推 probsk: 不如請一個記者直接去問他父母 你女兒到底被誰右肩啊 05/02 01:20
推 dotZu: 如果你要的是文學史把這位補習老師定下道德罪名還可能 05/02 01:20
→ arrenwu: 小說要當證據也不是不行 但是跟現實兜不起來啊 05/02 01:20
→ z20705: 這次比梁女那次還多人不聽勸 05/02 01:20
→ sading7: 日記也要比對其它證據來看是不是正確的 05/02 01:20
→ CGZB: 種種跡證連結在一起,這些推論就不可能是偶然成立 05/02 01:20
→ lyu0001: 有你說的那麼簡單 就不會有誘姦受害者了 05/02 01:20
推 logitech2004: 這件事鬧大,難看的只有女方 05/02 01:20
→ bkebke: 別以為合意就沒事,前面有人說的好,家長不是送來選妃的 05/02 01:20
→ sading7: 然而小說 光年紀就不對了 05/02 01:21
→ logitech2004: 男方會縮是良心發現,他真的要鬧裝的死,你不能怎 05/02 01:21
推 kuromu: QQ 05/02 01:21
→ shamanlin: 光自述就能定罪不須其他證據的話,就是隨便告都行了 05/02 01:21
→ CGZB: 兩種可能,一種家人亂放話為了利益;一種,這真實發生。 05/02 01:21
→ dotZu: 如果是要用法律還公道的話,那就更加不可以用小說來辦案 05/02 01:21
噓 aadm: 抓住兇手重要 還是讓全台灣討論不要在有下一個房思琪重要? 05/02 01:21
推 jerryli0527: 我以後死掉前也來寫本小說 就可以隨便定人罪囉 05/02 01:21
→ sading7: 房思琪是虛構人物 麻煩不要拿來舉例 05/02 01:22
→ logitech2004: 樣....要反告污告,超簡單 05/02 01:22
→ linceass: 別再鬧了 文明非集權國家 誰在用小說給人定罪的 05/02 01:22
→ aadm: 我覺得沒有什麼方式是百分百對的 但是讓全台灣都想了解這件 05/02 01:22
→ miracle1215: 突然發現某群人都聚集在這篇 其他爆文都沒看到人XD 05/02 01:22
推 DataMaster: 怎麼沒第三種可能:精神病被人家甩 在小說內加油添醋 05/02 01:22
→ talrasha: 吵了4天,就沒人敢指名道姓,平常罵記者很爽,現在又要 05/02 01:22
→ talrasha: 記者出來報(抄),幫Q Q 05/02 01:22
噓 livenow: 閱讀當事者文字 公眾討論不需完美無缺的證據 05/02 01:22
噓 Eowyn: 作者選擇出書而非報案 就是希望不要見案不見林 05/02 01:22
你有什麼根據說作者用小說來描述事實? 不要自己腦補一堆
噓 fujimoto: 喔 05/02 01:22
→ wsx1678904: 假設小說劇情八成為真 二成為假 若剛好作者對其犯罪情 05/02 01:22
→ logitech2004: 為什麼爸媽不出來,他比你們聰明喇 05/02 01:22
→ wsx1678904: 節做了加油舔醋 那被描述者就活該擔那些他沒做的事嗎 05/02 01:23
→ wsx1678904: ? 05/02 01:23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23:34
→ aadm: 事(就是去看小說)我覺得是做對的事 05/02 01:23
→ GFDS: 就事實討論比較重要 05/02 01:23
→ logitech2004: 10年前不計較,這就是你的責任 05/02 01:23
→ bkebke: 補習班可以賭看是會不會有頂新規模效應 05/02 01:23
→ dotZu: 如果否定了這篇小說的創作性,等於去除了林的作家身份 05/02 01:23
推 arrenwu: 不是有個議員明天要公布狼師姓名? 05/02 01:23
推 serding: 提告沒有用啦 防止下一個受害者才是上策 05/02 01:23
噓 CGZB: 精神病被人家甩?一個有家室的人可以跟別人交往? 05/02 01:23
推 jerryli0527: 對啊,爸爸醫生會比你們這些鍵盤科南還笨 05/02 01:23
→ logitech2004: 自己不善盡舉證責任,就不要哭 05/02 01:23
→ DataMaster: 你不知道有些人玻璃到 只要被甩 都會又恨又崩潰殉情嗎 05/02 01:23
推 Warheart: 很多人真的整天活在烏托邦內 不要有下個房思琪? 05/02 01:23
→ arrenwu: 有家室的人跟別人交往,那是他跟他元配的事情 05/02 01:24
→ sharb: 這裡大家把名字打出來了 明天那議員應該沒什麼新梗吧 05/02 01:24
→ GFDS: 先說 不可能防止下一個 無論幾歲的女人 都喜歡能力強的男人 05/02 01:24
→ CGZB: 北七,小說不是只有創作,文字能不能讓人感同身受才是重點 05/02 01:24
推 jerryli0527: 重點是林女也知道對方有家室哦 05/02 01:24
→ Warheart: 所以你是要沒有感情糾紛、沒有愛情騙子沒有騙炮的世界? 05/02 01:24
→ Eowyn: 你沒看懂 還是執著在案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 05/02 01:24
→ shamanlin: 隨便google一下,這幾年有多少被甩就告性侵的案例 05/02 01:24
噓 bowcacayy: 你覺得不是事實,鄉民覺得高度可疑啊,好笑,就說非實 05/02 01:24
→ bowcacayy: 體犯罪事實傳聞證據也能用了,你以為要100%事實才能討 05/02 01:24
推 bg784533: 中肯 一群低能兒 05/02 01:24
→ dotZu: 作家唯一成書的作品,若被認為不是創作,那她就不是作家了 05/02 01:24
推 jerryli0527: 你這樣講林女也有道德問題了 05/02 01:25
→ CGZB: 哪有否定小說創作就是在否定林是作家的道理? 05/02 01:25
→ bowcacayy: 論嗎 05/02 01:25
→ shamanlin: 反例這麼多怎麼還一堆人堅持能用小說都證據,沒有其他 05/02 01:25
→ sading7: 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 05/02 01:25
→ DataMaster: 精神病當第三者 又被人家甩掉 就整天上演內心小劇場 05/02 01:25
推 andy2011: 推一下七樓好了 05/02 01:25
→ shamanlin: 事實佐證,那除了當小說之外沒有以上的用途了 05/02 01:25
推 just5566: 說得好!麻煩你代表鄉民去問一下家屬,或者打個110 05/02 01:25
→ DataMaster: 寫小說寫到崩潰 不行? 05/02 01:25
→ GFDS: 16歲的林 做的事 26 36 46歲的女人更多在做 05/02 01:25
→ lyu0001: 小說不能當證據又如何 有參考價值啊 05/02 01:25
→ arrenwu: 其實如果這個小說真的完全跟現實有一一對應 那討論無妨 05/02 01:25
→ arrenwu: 問題就不是啊XD 05/02 01:25
推 logitech2004: 明天講出來,狼師承認算好運,他假如擬好律師團,大 05/02 01:25
→ logitech2004: 家gg 05/02 01:26
→ CGZB: 看他有沒有被逼迫啊... 05/02 01:26
推 probsk: 抓兇手重要啊 不然如果某陳老師是無辜的不就被汙衊一輩子? 05/02 01:26
→ sading7: 小說有什麼參考價值? 你根本不能忽視其中矛盾的部份 05/02 01:26
推 gankgf: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萬人送思琪 05/02 01:26
噓 art1: 「sading7: 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那用父母聲明 05/02 01:26
推 whitehumor: 為什麼大家會gg? 05/02 01:26
推 DataMaster: 還在婚禮中說要廢除通姦罪 當小三被甩不甘心? 05/02 01:26
→ art1: 呢? 05/02 01:26
→ logitech2004: 法律認證,虛構小說 05/02 01:26
→ arrenwu: 父母聲明跟小說有矛盾 因為小說有三個 林只有一個 05/02 01:26
推 jerryli0527: 你自以為的正義 其實可能在傷害一個無辜的人 05/02 01:26
推 wsx1678904: 只要內容做了加油舔醋 那就沒有採用為證據的合理性了 05/02 01:26
→ sading7: 大概有人覺得小說當中 擇取某部份來當真相就可以 哈 05/02 01:26
→ arrenwu: 除非林懂一人三化 不然就是不一樣 05/02 01:27
推 DataMaster: 父母懂個屁 父母怎麼不敢用"強姦"這字指控 只敢用誘姦 05/02 01:27
→ sading7: 比方說 小說年紀不對 不取 有性侵 取 這樣吧 05/02 01:27
推 jerryli0527: 莫忘小模案 一分證據一分話 05/02 01:27
→ livenow: 不討論背後問題 很專注檢討受傷的一方 05/02 01:27
推 DataMaster: 代表小說根本是加油添醋的 05/02 01:27
→ probsk: 啊如果真兇是他 爽過的總是要出來還的 05/02 01:27
推 Warheart: 等等誠心手上要是有女方寫的書信就好笑了,十幾年前文青 05/02 01:27
噓 GX90160SS: 我覺得這篇很多推文在罵智障、文組、北七也在傷害人 05/02 01:27
噓 Eowyn: 拒絕去認識性侵 精神病 只希望案子不存在或不發生在自己身 05/02 01:27
→ CGZB: 精神病我聽是從事發那段期間才有的 05/02 01:27
→ art1: 所以要怎麼獲得真相? sading7 你去詢問家屬了嗎? 05/02 01:27
→ arrenwu: 我前面也說了 如果林懂一人三化 我們等他復活就好了 05/02 01:27
→ linceass: 父母聲明又不追究 就是拿你們當旗子啊 05/02 01:27
→ art1: 要不然你要怎麼討論這件事情? 05/02 01:28
→ shamanlin: 目前的可靠證據就是完美的零啊 05/02 01:28
→ Warheart: 小朋友最愛傳這種東西了XDD 05/02 01:28
→ arrenwu: 要怎麼獲得真相? 我覺得應該是沒辦法知道 哈哈 05/02 01:28
噓 must: 拜託老師能來個大逆轉打我臉,不然這女孩的故事實在太悲傷了 05/02 01:28
→ GX90160SS: 用一堆道德制高點的超中壢李姓正義魔人,不知道自己在 05/02 01:28
推 jerryli0527: 爸爸是醫師,你們想到的他一定有想過啦 05/02 01:28
→ Eowyn: 就繼續去執著書跟案子的關係吧~ 05/02 01:28
→ sading7: 我幹麻要問 家屬說不追究 我表示尊重啊 05/02 01:28
→ art1: 你要根據哪些證據來討論真相為何? 05/02 01:28
→ wsx1678904: 這跟拒絕認識性侵和精神病無關 這跟台灣是不是要當個 05/02 01:28
→ arrenwu: 該討論的是要怎麼告訴學生不要去跟老師交往吧 05/02 01:28
→ wsx1678904: 實在的法治國家有關 05/02 01:28
推 DataMaster: 精神病高一就有啦 去看林自己講的話啦 05/02 01:28
推 jerryli0527: 是小說悲傷吧 本人看起來沒很悲傷阿 05/02 01:28
→ GX90160SS: 做的事有沒有經過同樣道德標準呢 05/02 01:28
→ arrenwu: 我們只能教育孩童絕對不要跟老師交往 就這樣 05/02 01:28
推 talrasha: 以後要控訴某人要先寫真人真事改編小說了,某樓同意嗎? 05/02 01:29
推 sfgzgmfx20a: 超好笑的這串 一堆自慰高潮 05/02 01:29
推 DataMaster: 精神病寫的東西也能當真 笑死 怎知道他不是發病期寫的 05/02 01:29
→ shamanlin: 哪需要告訴....每個跟老師交往的哪個不知道不該交往 05/02 01:29
→ linceass: 大家都想逼出補教敗類 但這種方法太危險了 05/02 01:29
→ logitech2004: 他現在不出來說,應該事業掰掰了,但是可以逍遙沒罪 05/02 01:29
→ logitech2004: 沒問題 05/02 01:29
→ DataMaster: 他自己都講會有幻覺幻聽了 05/02 01:29
→ arrenwu: 真相很可能就只能被淹沒在洪流之中 05/02 01:29
→ shamanlin: 知道不該交往跟會不會去交往兩回事 05/02 01:29
→ sading7: 小說家就是有把虛構寫成像真實的本領 小說讀多的人就知道 05/02 01:29
噓 Octopus56: 這個ID剛剛在某篇文章下面狂噓耶,真是理性啊 哈哈哈 05/02 01:29
噓 CGZB: 那個老師要告快告吧,如果你亂寫我跟obov我不告死你才怪 05/02 01:29
→ arrenwu: 他其實也差不多可以退休了吧 轉成投資持股就好了 05/02 01:29
推 pornstar: arr大說到重點了, 這件事本來就不是單一小說就爆發的 05/02 01:30
→ logitech2004: 反咬看他良心,懂嗎? 05/02 01:30
推 Warheart: 師生戀、老少配在保守傳統社會本來就不是很正向的東西 05/02 01:30
→ arrenwu: 啊就你只能盡量交啊 就好像不管怎麼教,還是一堆妹會在 05/02 01:30
→ CGZB: 如果真沒這件事,那就快告,大家遵守法律判決 就這樣 05/02 01:30
→ wsx1678904: 這種兩造認知可能有落差的事情 在當事者一方死去後 05/02 01:30
→ arrenwu: 國中的時候被8+9開苞一樣 05/02 01:30
→ wsx1678904: 真相本來就幾乎是掩蓋了 05/02 01:30
→ Warheart: 問題年輕人不衝動不愛挑戰禁忌還叫年輕人嗎XDD 05/02 01:30
→ sading7: 我言之有物 何來不理性? 道德審判難道不用根據事實? 05/02 01:30
→ logitech2004: 這件事會爆發,就是自殺...才不是小說 05/02 01:31
→ arrenwu: 他是做生意的人,除非真的有必要 不然冷處理是最好的 05/02 01:31
推 amovie: 堅持小說辦案龜在鍵盤 然後叫別人用小說偵辦 05/02 01:31
→ arrenwu: 多的是年輕人放學就回家打電動囉 05/02 01:31
→ amovie: 是害怕誣告罪嗎 05/02 01:31
噓 GX90160SS: 你自己就言之有物,別人就是北七失智XDDDDD 05/02 01:31
推 probsk: 我想憑台灣記者鄉民的本事查一個女生在哪裡補習過不是難事 05/02 01:31
→ arrenwu: 他要考量的是補習班的經營問題 倒不是正義三小的 05/02 01:31
→ logitech2004: 還有那父母放個屁就縮 05/02 01:31
→ DataMaster: 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 05/02 01:31
推 DataMaster: 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 05/02 01:31
噓 art1: 事實是父母發表聲明自殺與被某人誘姦有關 05/02 01:31
父母知道是誰,想要真相,怎麼不問他們?
推 morphology: 立委真的會認真查嗎?還是要看大家有多在乎啊 05/02 01:31
推 sfgzgmfx20a: 還有連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都要人解說的 幹 快笑瘋了 05/02 01:32
→ arrenwu: 是啊 可能有關啊 然後呢? 05/02 01:32
→ arrenwu: 假設 我說假設喔 如果是合意性交 該怎辦? 05/02 01:32
→ art1: 作者父母都不提告了,其他人幹嘛一直堅持要走法律途徑 05/02 01:32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2:43
噓 Eowyn: 有問題 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就對了 粉飾太平心理比較好過 05/02 01:32
拿小說內容來質問可不算是提出什麼有意義的問題
→ logitech2004: 現在責任最大就是那對不負責任的父母啦,出來講又 05/02 01:32
→ logitech2004: 躲是怎樣 05/02 01:32
推 pornstar: 之前版上那個加州人證不是說願意為他的證詞負責? 加州人 05/02 01:32
推 jerryli0527: 唉 又在幻想了 可能有關勒 05/02 01:32
→ pornstar: 證的證詞來自補習班, 你把他的證詞跟林奕含父母的聲取 05/02 01:32
噓 bitad: 每天發3篇文講幹話 05/02 01:32
→ pornstar: 交集算證據了吧? 05/02 01:33
→ shamanlin: 父母聲明能當證據就有鬼了,要是他們有證據當年早告了 05/02 01:33
→ arrenwu: 因為一群人在這邊要真相 問題是沒公權力哪來真相 05/02 01:33
推 DataMaster: 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 05/02 01:33
推 DataMaster: 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 05/02 01:33
推 talrasha: 都快頭七了,希望能有真相Q Q 05/02 01:33
→ arrenwu: 加州那個人證是板上唯一有guts的人 05/02 01:33
→ arrenwu: 其他人到現在連一句清楚的指控都不敢講 05/02 01:33
推 DataMaster: 小說如果是真的就是強姦了 還甚麼誘姦 誘你的頭 05/02 01:33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4:01
推 Warheart: 合意性交怎麼辦?他們已經打好預防針了啊 雖然艇好笑的 05/02 01:33
推 DataMaster: 小說如果是真的就是強姦了 還甚麼誘姦 誘你的頭 05/02 01:33
噓 appoo: 3. 陳興出來講清楚 05/02 01:33
→ amovie: 並沒人說性侵 但要用性侵 鍵盤柯南應該能掌握 05/02 01:34
推 probsk: 父母大概只是不想家醜外揚 沒想到女兒自己自爆了 05/02 01:34
→ pornstar: 笑了 沒看懂我的話? 你把加州人的證詞跟父母的聲明取交 05/02 01:34
推 jerryli0527: 真相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本人都掛了 05/02 01:34
→ art1: 為什麼對某些人來說,小說只有全真跟全假這兩種可能? 05/02 01:34
你要如何分辨當中的真假? 還是得靠證據才行
→ pornstar: 集 05/02 01:34
→ amovie: 鍵盤柯南趕快去報案 加油 05/02 01:34
→ Eowyn: 很多人本來就覺得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都不重要啊 不怪你啦~ 05/02 01:34
→ shamanlin: 加州那人證有啥鬼guts,第一個他在國外也找不到他,第 05/02 01:34
噓 CGZB: 小說 =/= 創作 ,可以是紀實,小說定義沒有那麼狹義 05/02 01:34
→ appoo: 新加坡迷DaraMaster為何可以連推啊 05/02 01:34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5:22
→ shamanlin: 二個他文內即說明是聽聞來的,到時候也僅需說是誰講的 05/02 01:34
→ shamanlin: 所以那本小說是紀實的證據在哪裡XDDDD 05/02 01:35
→ arrenwu: 沒有人說全假啦 只是如果不是全真,就..很難討論 05/02 01:35
推 jerryli0527: 陳興幹嘛要講清楚 你誰啊 05/02 01:35
推 wsx1678904: 人生而不公平可想而知 正妹被鬼師上了 大家氣急敗壞 05/02 01:35
→ wsx1678904: 鬼父幹自己女兒 沒幾個人幫忙發聲 05/02 01:35
→ amovie: 說一大堆一定能小說報案 還在打鍵盤 怎麼不報案 05/02 01:35
→ shamanlin: 年紀就對不上了,紀實? 05/02 01:35
推 DataMaster: 小說連年齡都對不起來 還紀實個屌 05/02 01:35
噓 Octopus56: 找你的邏輯,你有先問過X心是不是他幹的再上來發廢文帶 05/02 01:35
噓 Octopus56: 風向嗎? 05/02 01:35
我帶的風向是務實和理性的風向
→ arrenwu: 因為你沒辦法確認哪邊是真哪邊是假 05/02 01:35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6:30
→ DataMaster: 小說連年齡都對不起來 還紀實個屌 05/02 01:35
→ linceass: 有沒有性侵看小說就知道啦 看過的幫忙報案 05/02 01:35
推 whitehumor: 我是覺得啦有些ID不用每篇回啦 大家都知道你們的想法 05/02 01:35
噓 lulocke: 你要不要把你前面的文先刪掉 再來講這些話比較不會矛盾 ? 05/02 01:36
→ amovie: 扯什麼全真全假 快拿小說報案 05/02 01:36
推 pornstar: 目前可以"確定"的事實就是: 林奕含的確與補習班老師(加 05/02 01:36
推 Warheart: 可是林女自己都說主角不是他,怎麼解釋? 05/02 01:36
→ pornstar: 州人說是陳興,父母說是名師)有發生關係 05/02 01:36
→ DataMaster: 有幻覺幻聽的精神病寫的文章 法律上有效力? 哈哈哈 05/02 01:36
→ Warheart: 這時候又要說林女有憂鬱症所以話不可信了嗎XD 05/02 01:36
推 jerryli0527: 別在看小說幻想了 你在怎麼聯想 就是沒證據 05/02 01:37
→ pornstar: 那個加州人說他願意作證 05/02 01:37
噓 appoo: 務實的風向 = 全怪給林女或者父母 05/02 01:37
這是取得可靠訊息最直接的方式啊
噓 art1: 為什麼這麼多人在作者父母不走法律這條路後還這麼堅持要走 05/02 01:37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7:47
→ appoo: 誰叫你們自己不去報警 05/02 01:37
→ DataMaster: 寫一堆和現實扣不起來的腦內故事 別人就要信? 05/02 01:37
推 wsx1678904: 因為法律才是找出真相的唯一解 公權力介入才有真相 05/02 01:37
→ appoo: sading從事件爆發到現在,一直帶風向一直帶 05/02 01:37
→ amovie: 很好 有證人 就差你提告惹 05/02 01:37
推 jerryli0527: 林女說不是他 他爸媽說是他 光這點你就永遠無法確認 05/02 01:38
推 jerryli0527: 誰講的是真的了 05/02 01:38
→ appoo: 最直接的方式是 ─請陳興出來面對 05/02 01:38
他如果出面說小說內容不是事實,那麼質疑他的人就會平息嗎?
我看是不會把,只會丟出更多問題而已
→ shamanlin: 那加州人全部都是聽聞的,做證也沒屁用,他頂多供出是 05/02 01:38
→ amovie: 還有證物 書一本XDDDD 05/02 01:38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39:02
→ shamanlin: 誰給他消息,然後看給他消息的人消息怎麼來的 05/02 01:38
推 logitech2004: 真的很討厭說什麼反對意見就是帶風向 05/02 01:38
推 whitehumor: 也不用帶風向了啦 整天就這幾個一直跳~ 05/02 01:38
推 arrenwu: 應該說 走法律途徑是最容易得到真相的了 05/02 01:38
→ art1: 原來法律這麼厲害阿,我都不知道呢 05/02 01:38
推 pornstar: 加州人已經證實陳興跟林奕含在一起了~ 在那跳針小說不 05/02 01:38
→ DataMaster: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家屬提告 直接進入司法 05/02 01:38
→ pornstar: 能當證據的是在? 05/02 01:38
→ DataMaster: 不過家屬應該不敢 05/02 01:39
推 jerryli0527: 畢竟小說是本人寫的 只有她知道有多少是真的 不過她 05/02 01:39
推 jerryli0527: 都掛了 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別在幻想了啦 05/02 01:39
→ whitehumor: 這幾個ID有跳的權力 鄉民有PO文的權力~ 05/02 01:39
→ logitech2004: 奇怪,只能一言堂?我們證據派反駁你也沒說你帶風向 05/02 01:39
→ shamanlin: 那兩人有在一起跟小說能當證據的關聯性是....? 05/02 01:39
→ balabababa88: 我認為晨星不敢啦 帶風向的人似乎很多都對社會不滿 05/02 01:39
→ talrasha: 走法律途徑會讓很多人崩潰嗎? 05/02 01:39
→ wsx1678904: 當事者都已經死了一個 真相難求 尋求司法是最好的 05/02 01:39
→ arrenwu: 應該說 小說的缺點就是你不知道情節的真假 很難討論 05/02 01:39
推 sharb: 父母說不追究 還有人要拿小說當證據出來幫忙提告 05/02 01:39
→ shamanlin: 真的會笑翻耶XD 按這邏輯那三國演義也能當歷史看啦 05/02 01:39
→ arrenwu: 畢竟說不定強爆的情節就是虛構的 05/02 01:39
→ sharb: 快去 我想看檢察官嚇到的樣子 05/02 01:39
→ arrenwu: 當然也可能是真的 問題就是不知道 05/02 01:40
→ whitehumor: 為什麼不能丟出更多問題? 05/02 01:40
→ logitech2004: 反駁就是仇女=魯蛇肥宅=ptt被你弄臭 05/02 01:40
推 Warheart: 法律可能不完善 但你至少不用擔心法官會拿哈利波特判案 05/02 01:40
→ wsx1678904: 強暴要是虛構的拿來做證據 那根本是平白扣人一個重罪 05/02 01:40
推 amovie: 兩人有交往 跟回收業者說林奕含還愛著老師 兩個事實串起來 05/02 01:40
推 just5566: 看好幾篇都發文都叫人去問父母跟報警,為啥不去問完報完 05/02 01:40
推 sfgzgmfx20a: 沒證據就叫人出來面對 我還以為現在21世紀耶 05/02 01:40
→ wholmes: 看戲就好啦 這麼認真反駁柯南幹嘛 05/02 01:40
→ Warheart: 那些拿著小說說要辦人的...說真的根本已經是反智的程度 05/02 01:40
推 jerryli0527: 就算小說有真 你也不知道哪部份是真 永遠不可能知道 05/02 01:40
推 jerryli0527: 啦 別再那邊小說可以當證據了 05/02 01:40
→ amovie: 大家覺得 法院會怎樣判決 05/02 01:41
推 pornstar: 很多人的推論就是陳興是當事人啊~ 結果一堆人在那跳針 05/02 01:41
→ shamanlin: 對這些人來說可能西遊記也是真的XDDD 05/02 01:41
→ just5566: 再上來發一篇已詢問過、已報警?! 05/02 01:41
推 cmid05: 一開始以為拿小說當證據的在反串 05/02 01:41
→ pornstar: 是林幻想出來的~ 然後再嗆一句小說不能當證據 05/02 01:41
→ shamanlin: 就算兩人有交往也不代表小說裡面的情節都是真的啊 05/02 01:41
→ wsx1678904: 這幾天看到說去買小說來看這句話我以為是在開玩笑 05/02 01:41
推 jerryli0527: 不然你就去觀落陰問林女哪部份是真的 除了這個沒別 05/02 01:42
推 jerryli0527: 的辦法可以知道小說哪部份是真的了 05/02 01:42
推 logitech2004: 要堵住反駁的聲音,不就是拿證據嗎? 05/02 01:42
→ logitech2004: 拿不出來,就4假的 05/02 01:42
→ shamanlin: 西遊記裡面有些人物也有真實範本,西遊記就是真的?? 05/02 01:42
推 jerryli0527: 大概有書商工讀生吧 05/02 01:42
→ amovie: 老師是誰 改變不了林奕含還愛著老師然後與回收業者分居 05/02 01:42
噓 Eowyn: 公務員風向吧 沒證據不要來煩我~ 天下太平 05/02 01:42
→ pornstar: 有人真的拿小說當證據? 還是某些人自己紮稻草人幻想鄉 05/02 01:43
→ pornstar: 民拿小說把人定罪? 05/02 01:43
→ shamanlin: 法院怎麼判喔?應該是不會判吧,拿小說去告誰理你啊 05/02 01:43
→ wholmes: 跟著吵又不會改變現實中是什麼情況 看戲看戲 05/02 01:43
推 jerryli0527: 真的有啊 上面不就好幾個了 05/02 01:43
→ pornstar: 現在風向不就是小說部份為真? 05/02 01:44
推 arrenwu: 不要再討論法院了 因為沒有人提告的 更不會拿小說去告 05/02 01:44
→ jerryli0527: 之前還有一個看到小說有裸照的就要去找裸照的欸 05/02 01:44
→ wsx1678904: 說真的 我是不反對大家做推論什麼的 但是拿小說指證這 05/02 01:44
→ shamanlin: @pornstar:我幫你舉一個,CGZB就堅持小說能當證據 05/02 01:44
→ arrenwu: 我相信小說某些部份是改編真人真事啦 哪邊我就不清楚了 05/02 01:44
→ wsx1678904: 根本是錯誤的 劇情真真假假誰人知 05/02 01:44
推 logitech2004: 只准自己看小說聯想,不準別人想別的版本 05/02 01:44
→ jerryli0527: 然後下面鄉民集體高潮 我快笑死 05/02 01:44
→ sading7: 他們挑一個人來攻擊 卻沒想到萬一弄錯人該怎麼辦 05/02 01:45
推 bc007004: 推公務員風向,根本就只是不想看到這串所以想叫鄉民閉嘴 05/02 01:45
噓 dorydoze: 拿小說指證?~~不是一堆人在找關聯了嗎? 05/02 01:45
→ pornstar: 大部份人只是把小說部份與現實事件剛好對到的地方拿出 05/02 01:45
→ bc007004: 而已 05/02 01:45
→ max199083: Captain Obvious管真寬 05/02 01:45
推 sfgzgmfx20a: 同意看戲 這麼好笑的橋段 不看可惜 05/02 01:45
→ sading7: 他們也沒想到 萬一事實跟性侵或誘姦都沒關係要怎麼辦 05/02 01:45
噓 Eowyn: 執著在案子的人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 對案子外的世界漠不關 05/02 01:45
→ jerryli0527: 就是自以為正義阿 殊不知可能傷害到無辜的人 05/02 01:45
推 logitech2004: 我用看到的資訊來推,女方介入人家婚姻,小三,分 05/02 01:46
推 logitech2004: 手心有不甘,崩潰自殺,老公回sow慘 05/02 01:46
→ bc007004: 弄錯就被吉啊XD,沒人相信這傢伙會自殺吧XDDDDD 05/02 01:46
→ shamanlin: 現在這群人讓我想到一篇很好笑的文章我找一下 05/02 01:46
→ wsx1678904: 小說要是有一個犯罪情節是虛構的 拿來作證 那就是扣人 05/02 01:46
推 amovie: 一堆人要檢察官用小說內容 性侵案提公訴 05/02 01:46
→ logitech2004: 明明也很合理...跟仇女沒關係吧 05/02 01:46
→ wsx1678904: 一個毫無正當性的罪名 05/02 01:46
→ amovie: 真笑死我惹 05/02 01:46
→ wholmes: 就讓他們傷害阿 你真的以為鄉民的傷害性很高嗎 05/02 01:46
→ bc007004: 就說獵巫不要把女巫獵死就好了XDDD 05/02 01:46
推 pornstar: 小說部份情解可以當證據有錯嗎? 如果小說的內容跟加州 05/02 01:46
→ pornstar: 人的證詞或其他證據對上的話當然有公信力 05/02 01:47
→ wsx1678904: 部分情節 是哪部分的情節才是問題啊 05/02 01:47
→ wholmes: 鍵盤打字說故事作文比拿鍵盤砸人更重要呢 05/02 01:47
→ amovie: 你有證人加州人 證物書一本 怎麼不敢告 05/02 01:47
推 jerryli0527: 對上又怎樣 你也不知他講的是不是真的 05/02 01:47
→ shamanlin: 內容大意是這樣的,有一個在電車上專心玩神奇寶貝的大 05/02 01:48
→ NVCat: 覺得你搞錯重點 犯人是誰 有沒有罪早就不是重點 05/02 01:48
推 yin0123: 幫補 期待家屬或有相關實證的出來證實 05/02 01:48
→ shamanlin: 叔,突然被一個女的指稱是癡漢 05/02 01:48
→ NVCat: 而是社會確實有類似的事在發生 不要跟我說你天真到覺得沒有 05/02 01:48
推 Warheart: 所以你們一下說加州人是工讀生來漂白,一下又要採信他的 05/02 01:48
→ NVCat: 讓這件事被討論 讓社會重視本身就很有意義 05/02 01:48
推 jerryli0527: 什麼都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然後剛好對上 你就說有公信 05/02 01:48
推 jerryli0527: 力 頗ㄏ 這邏輯 讚 05/02 01:48
→ wsx1678904: 不是不覺得當事人不可憐 但是這就是現實 沒有辦法 05/02 01:49
→ NVCat: 你的眼光太狹隘了 05/02 01:49
所以因此要挑一個不知有沒有犯錯的人當活祭品? 這沒道理啊
→ Warheart: 說詞,到底是哪樣,可以這樣兩邊踏嗎www 05/02 01:49
→ miracle1215: 原來這些ID都聚集在這XD 想說怎其他爆文都沒看到XD 05/02 01:50
→ shamanlin: 經典名言是,那女的認為她都說是癡漢大家就該相信她 05/02 01:50
推 togmogo: 想想洪仲秋死掉的時候 大家砲口一致對準國防布 也沒證據 05/02 01:50
噓 art1: 那些一下說小說若為真,一下說小說若為假的,不也是兩邊踏? 05/02 01:50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1:51:24
推 pornstar: 我從頭到尾就說加州人說詞是補習班來著,算是反方說詞, 05/02 01:50
→ pornstar: 所以把他的說詞跟聲明取交集啊 05/02 01:51
→ wholmes: 所有有人只是想找人鬥嘴 不是想伸張正義 05/02 01:51
推 robertcamel: 推你,版上一堆不知道什麼叫風評被害的傢伙。雖然陳 05/02 01:51
→ wsx1678904: 說小說若為真若為假並沒衝突 重點是何者為真何者為假 05/02 01:51
→ robertcamel: 師目前嫌疑真的很大,但萬一之後結果就這麼電影最後 05/02 01:51
→ robertcamel: 根本跟他沒關係我看今天在這邊屁滿嘴的鄉民也只是打 05/02 01:51
→ pornstar: 有些人的腦袋只有二分法? 05/02 01:51
→ robertcamel: 個哈哈"關我屁事?"而已。之後再去找下一個能獵頭的對 05/02 01:51
→ robertcamel: 象,又是平凡的一天。我由衷希望有天換這些鄉民被獵 05/02 01:51
推 togmogo: 國防部就這麼顧人怨 沒人想叫大家理性 05/02 01:51
→ robertcamel: 巫。最好之後還證明是無辜的。大家都說台灣司法已死 05/02 01:51
→ robertcamel: ,不過一路看下來死透到發臭的還是一般民眾的法學常 05/02 01:52
→ robertcamel: 識與素養。怪台灣不公不義?說到底就你們這些咖造成 05/02 01:52
→ robertcamel: 的啊? 05/02 01:52
→ wholmes: 要登山各自努力 勸阻不要妨礙柯南辦案 跑進來自己露餡 05/02 01:52
推 amovie: 笑死 自己分啥正面說法反面說法 都有證人證物還不敢告 05/02 01:52
推 VischDonahue: 推 05/02 01:52
噓 siyaoran: 更經典的是 女的說癡漢大家都應該笑她 05/02 01:53
→ amovie: 東扯西扯 自己二分法 在指責別人二分法 最後 依然在鍵盤前 05/02 01:53
噓 art1: 所以嫌疑很大的根據是什麼 05/02 01:53
推 bc007004: 就說這隻不用你們擔心風評被害了...那種大咖死不了的 05/02 01:54
推 logitech2004: 故事二:憂鬱女幻想出故事,主角套用自己認識的補 05/02 01:54
推 logitech2004: 習班恩師,爸媽說謊來思念愛女,補習班老師現在剛好 05/02 01:54
推 logitech2004: 出國 05/02 01:54
→ logitech2004: 也是很可以把 05/02 01:54
推 pornstar: 證詞是證明陳興跟林奕含就是交往過,一直在那跳針要人去 05/02 01:55
→ pornstar: 告的是? 05/02 01:55
→ bc007004: 如果爆出來的「加害人」看起來是個沒背景的小咖,那我會 05/02 01:55
→ bc007004: 同意鄉民該收斂點,這隻?管他的XD 05/02 01:55
推 amovie: 有證人有證物有證詞 可以行動囉 05/02 01:55
→ shamanlin: 交往過又如何,交往過就能證明小說情節是真的? 05/02 01:56
→ pornstar: logit, 沒有加州人說願意跳出來證明之前,你的腦補不無 05/02 01:56
→ pornstar: 可能 05/02 01:56
→ logitech2004: 有證據就去告,不然大家都能猜呀幹嘛一言堂 05/02 01:56
推 just5566: A了一下ID,每篇都要人去問家屬、報案,zZzZ 05/02 01:56
→ amovie: 講別人跳針 不如自己跳離開椅子和鍵盤 05/02 01:56
→ pornstar: 但是他說可以上法院做證,已經打臉你幻想林奕含在幻想了 05/02 01:57
噓 art1: 若是真的有交往過,請某人出來澄清是不是有問題? 05/02 01:57
噓 okok02232000: 陳興不出來反駁?為什麼有關他的補教都沒人辯護? 05/02 01:58
→ amovie: 還在打鍵盤。。 05/02 01:58
推 togmogo: 看到自稱是馬英九的9.2 光這一點我就火大 05/02 01:58
→ pornstar: 所以你一開始就選定立場認為是幻想,現在有人證了還說瞎 05/02 01:58
噓 livenow: 重複推 風涼話 看到文字裡的痛苦還能寫上面那種故事 05/02 01:58
創造文字的情感是小說家的工作
把那當成真實經驗的話就太天真了
→ pornstar: 話 05/02 01:58
→ shamanlin: 第一那加州人根本就不可能出來做證,他只能網路嘴砲 05/02 01:59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2:00:00
→ shamanlin: 第二那加州人所講的全部都是不具名的聽聞 05/02 01:59
→ amovie: 只會栽贓別人認為幻想 結果自己依然不提告XDDDDD 05/02 01:59
→ shamanlin: 如果你以為在法庭當證人能用這種不具名聽聞,那你實在. 05/02 01:59
→ shamanlin: 第三就算兩人有交往,但也無法證明小說情節都是真的 05/02 02:00
推 just5566: 發文都在檢討林女,罵鄉民沒證據前不准懷疑某師zZzZ 05/02 02:00
→ amovie: 這真的讓正義人士 感到心寒 05/02 02:00
→ logitech2004: 可以懷疑呀....可是你要指控,就要證據 05/02 02:00
→ shamanlin: 會把西遊記跟三國演義當歷史的人就是你這種 05/02 02:01
→ logitech2004: 指控和合理懷疑,是不一樣的 05/02 02:01
推 Dissipate: 騎士團森氣氣 只能用網路霸凌執行自己的偏激正義 05/02 02:01
推 pornstar: logit就是選定立場為反而反的人啊~ 還想把責任全推給 05/02 02:01
→ logitech2004: 我可以陰謀論1000種版本,但我要告他誘姦,你就要 05/02 02:01
→ logitech2004: 證據 05/02 02:01
→ Dissipate: 本來林女自己不站出來 選擇自殺 就沒什麼好說得 05/02 02:02
噓 art1: 父母都沒告了,還在那邊一直提倡大家提告的到底是誰? 05/02 02:02
→ Dissipate: 不怪林女怪誰阿 真相是被林女自己埋葬的好嗎 05/02 02:02
→ pornstar: 父母~ 不過反正言論自由麻~ 你的話我是當藝術在欣賞~ 05/02 02:02
→ logitech2004: 現在我覺得已經算指控了啦,所以才在要證據,你都 05/02 02:02
→ logitech2004: 把人家身家弄出來了,不用仔細點嗎? 05/02 02:02
推 togmogo: 假設陳興是無辜的還不趕快告 可以大賺一筆耶 05/02 02:02
→ Dissipate: 現在一堆智障指控老師有罪要老師自己澄清 05/02 02:03
→ logitech2004: 所以啦,兩邊有點搞錯重點,一邊說我合理懷疑呀不 05/02 02:03
→ logitech2004: 行?一邊是說指控要有證據,大家懂惹嗎? 05/02 02:03
→ Dissipate: 那你要不要乾脆指控老師強盜殺人 叫老師自己澄清沒有阿 05/02 02:03
噓 appoo: 老師面對如此重大的指控,他本來就該出來陳清了 05/02 02:03
澄清與否是個人的自由而不是義務
→ Dissipate: 根本神經病 05/02 02:03
※ 編輯: sading7 (106.1.108.125), 05/02/2017 02:04:26
→ appoo: 強盜殺人的證據在哪? 05/02 02:04
→ shamanlin: 沒有喔,有一邊一直堅持小說是真的能當證據啊 05/02 02:04
→ appoo: 誘姦的證據有呢~ 05/02 02:04
→ Dissipate: 阿強姦得證據在哪? 05/02 02:04
→ appoo: 父母聲明是小說? 05/02 02:04
→ Dissipate: 有個屁阿 把小說當證據阿 05/02 02:04
推 pornstar: 你要陰謀論是你的自由,把錯全推給林意含父母你有什麼 05/02 02:04
→ togmogo: 大部分人感性勝於理性 不然國防部當初說自己是無辜 05/02 02:04
→ appoo: 那就隨他啊,大家關注重大倫理危機也是個人自由 05/02 02:04
→ logitech2004: 舉證責任不在老師,他可以不要出來,真的,不回應也 05/02 02:04
→ logitech2004: 不代表默認 05/02 02:04
→ Dissipate: 父母有指明道性是那位老師嗎 05/02 02:04
→ togmogo: 鄉民也拿他沒皮條 05/02 02:05
→ pornstar: 證據嗎? 05/02 02:05
→ livenow: 抓著小說二字不放 小說是真人真事改編 其他描述也不少 05/02 02:05
→ appoo: 那就隨他啊,大家關注重大倫理危機也是個人自由 05/02 02:05
→ shamanlin: 傻子才出來澄清,要怎麼澄清數年前沒強暴一個人? 05/02 02:05
→ Dissipate: 在那邊用合理懷疑 影射 不敢指名道姓不敢負法律責任 05/02 02:05
→ appoo: 你們這幾個ID連續帶風向三天是怎樣? 05/02 02:05
推 bc007004: 就這樣繼續著不著邊際的討論也不是壞事,硬要冷處理才有 05/02 02:05
→ bc007004: 問題吧 05/02 02:06
→ Dissipate: 就要人加自動對號入座澄清 澄清個屁 05/02 02:06
→ sading7: 獵巫可不算只是在關注倫理問題而已了 05/02 02:06
→ livenow: 不能當證據 但同理 正視可能存在的問題應該不難 05/02 02:06
→ shamanlin: 譬如說現在隨便指控appoo幾年前曾經強暴民女,他也澄清 05/02 02:06
→ appoo: 哪裡獵巫了? 照你們講的,獵巫有犯法嗎zzzz 05/02 02:06
→ shamanlin: 不了,拿不出證據證明他沒有強暴民女啊 05/02 02:06
推 fragmentwing: 幫補,你會被三金屬腦噓 05/02 02:06
噓 tenshouw: 越靠近真相 越多帳號跳出來要大家不要查 或是把責任推給 05/02 02:06
→ pornstar: logit指責父母要負最大責任不用證據,鄉民認為陳興要負 05/02 02:06
→ tenshouw: 女方 05/02 02:06
→ Dissipate: 我還懷疑你appoo是不是喜歡林女 所以思考有失偏頗勒 05/02 02:06
→ pornstar: 最大責任就要證據, 自助餐法庭?? 05/02 02:06
→ appoo: 你們的邏輯只是笑話跟理盲罷了 05/02 02:06
噓 vuvu000: 又是這個帳號在帶風向 05/02 02:06
→ logitech2004: 唉搞不清楚重點....一直說人家帶風向...好像我是殺 05/02 02:06
→ logitech2004: 人犯一樣 05/02 02:06
→ sading7: 理盲的是小說辦案的吧 05/02 02:07
噓 kpckpckpc: 嗯嗯 05/02 02:07
→ shamanlin: 更慘的是,有些人邏輯差,說理說不過,只好說人帶風向 05/02 02:07
→ logitech2004: 說真的啦,有些人,看書也不會變聰明,大概就是這 05/02 02:07
→ logitech2004: 樣把 05/02 02:07
→ appoo: 有幾個ID問題很大呢 05/02 02:07
噓 GX90160SS: 不是非常講求證據和法律,獵巫又觸法的話就去吉啊 05/02 02:07
→ sading7: 問題很大的根據是什麼? 05/02 02:07
→ sading7: 獵巫到目前還沒觸法 只是很不智而已 05/02 02:08
→ appoo: 你們的邏輯就是雙重標準 05/02 02:08
→ logitech2004: 你告下去,他就必須出來啊,怎不告 05/02 02:08
→ wholmes: 各位就放給他們帶風向阿 何必苦苦爭辯想贏阿 05/02 02:08
推 bc007004: 反正試著想逆風把這話題冷處理的自然要有被轟的覺悟 05/02 02:08
推 lzkai: 不能說他們小說辦案喇,他們會說你噁心 05/02 02:08
→ sading7: 理性之聲總要有人發出 05/02 02:08
→ appoo: 1.誘姦又沒違法,你們在嘴什麼? 獵巫也沒違法啊 05/02 02:08
→ logitech2004: 就是明明有一個解在那,不去就是有想像空間啊 05/02 02:08
→ bc007004: 與其說是帶風向,純粹就是好戰而已吧XD 05/02 02:09
推 togmogo: 檢察官都會亂抓人審問了 鄉民抓一個有嫌疑的也是不意外 05/02 02:09
→ wholmes: 如果真的覺得他們不智就讓他們繼續吧 說服他們好處在哪 05/02 02:09
→ appoo: 2.林父母不去告,心裡有鬼嗎? 陳興也沒有告啊 05/02 02:09
推 pornstar: logit快拿出證據證明你判定父母對林意含的死要負最大責 05/02 02:09
→ lzkai: 真是辛苦你了,謝謝 05/02 02:09
→ pornstar: 任,最大責任又是幾%, 拿不出來就乖乖承認自己也是看圖 05/02 02:09
→ pornstar: 說故事的人~ 05/02 02:09
→ appoo: 3. 你們都看小說辦案 林父母的聲明是小說嗎? 05/02 02:09
→ bc007004: 理性之聲(X) 河蟹之聲(O) 05/02 02:09
→ appoo: 你們的帶風向手法我早就看膩而且看破了 05/02 02:10
推 Dissipate: 誰說獵巫沒違法 損害名譽懂嗎 05/02 02:10
→ logitech2004: 某葛人我跟他吵很久惹,講不通,我輸了 05/02 02:10
噓 art1: 明明作家的父母,這麼親的關係都沒去告了,還在那邊一直推人 05/02 02:10
→ appoo: 獵巫是損害名譽嗎? 05/02 02:10
→ sading7: 我都主張報案或者鼓勵家屬出面了 怎麼會是和諧呢 05/02 02:10
→ appoo: 哪條法條寫的? 05/02 02:10
→ wholmes: 你出的聲夠多了 不領情就算了 就言盡與此吧 05/02 02:10
→ art1: 去告,到底是怎樣 05/02 02:10
→ appoo: 要學你們的理盲標準輕鬆的很 05/02 02:10
→ Dissipate: 現在騎士團就是一堆只敢放暗箭的垃圾 05/02 02:10
→ appoo: 騎士團? 誰的騎士團? 05/02 02:11
→ sading7: 要你們不要小說辦案而已 因為太傻 我看不下去 05/02 02:11
→ appoo: 小說辦案?? 父母聲明是小說??? 05/02 02:11
推 pornstar: logit那麼喜歡看證據講話,怎麼指責林意含父母要對死亡 05/02 02:11
→ appoo: 黑人問號.jpg 05/02 02:11
→ pornstar: 負最大責任可以不用證據? 含血噴人?? 05/02 02:11
→ Dissipate: 父母聲明是指誰 是不是指你appoo?? 05/02 02:11
→ bc007004: 獵巫獵錯被吉是他們的事啊XD 05/02 02:11
→ Dissipate: appoo你是不是就是誘姦林女的人? 05/02 02:12
推 togmogo: logitech與其叫鄉民不要亂指認 不如去跟記者說不要亂爆料 05/02 02:12
推 jerryli0527: 笑了 原來是被父母帶風向了 05/02 02:12
推 s90011: 辦案靠父母聲明 小說 不太可靠 你們完全沒給辯方一個機會 05/02 02:12
→ appoo: 我又沒在補習班教過林女zzz 05/02 02:12
→ logitech2004: 你聽不懂我在講什麼吧...今天指控一半是爸媽,本來 05/02 02:12
→ logitech2004: 根本沒這件事啊 05/02 02:12
→ appoo: 我怎麼可能誘姦林女 05/02 02:12
→ Dissipate: 口說無憑阿 我怎麼知道你沒教過 05/02 02:12
→ togmogo: 記者可是比鄉民還噬血呢 難得有這麼好的劇本可以報導 05/02 02:12
→ s90011: 然後連辯方是誰也沒一個明確證據 就在那獵巫 也滿屌的 05/02 02:13
推 logitech2004: 所以要講完本來就是爸媽責任啊,到底怎樣講清楚 05/02 02:13
→ appoo: 你可以來找我啊,你私訊給我你電話號碼 05/02 02:13
→ Dissipate: 是不是意圖把風向帶到陳某就可以洗清自己的嫌疑? 05/02 02:13
→ appoo: 我跟你見個面,拿學經歷給你看囉 05/02 02:13
→ Dissipate: 你要我電話號碼是不是想對我人身不利? 05/02 02:13
→ appoo: 你看,我澄清的多大方自然 05/02 02:13
→ logitech2004: 所以我說爸媽的責任是在這,到底懂不懂啊,不是強 05/02 02:13
→ logitech2004: 姦要負責任 05/02 02:13
→ appoo: 讓你好聯絡我啊 05/02 02:13
推 u9161031: 推 05/02 02:14
→ Dissipate: 你要公開登報才是大方阿 05/02 02:14
噓 lazo: 八卦本來就一堆白癡阿,不然怎麼會有一堆綠吱吱聚集 05/02 02:14
推 BQird: 家屬若決定要息事寧人。大家別在旁邊瞎攪和 05/02 02:14
→ Dissipate: 約我見面誰知道是不是陷阱 05/02 02:14
推 jerryli0527: 況且父母聲明之後也沒提告 你們竟然想靠父母聲明找 05/02 02:14
推 jerryli0527: 犯罪證據 太自以為了吧 父母自己的聲明他們自己不清 05/02 02:14
推 jerryli0527: 楚嗎 05/02 02:14
→ Dissipate: 我不信任你 我覺得妳可能說謊 05/02 02:14
推 bc007004: 但是目前這串看來,一口咬定「凶手就是XXX」的鄉民幾乎 05/02 02:14
→ bc007004: 是沒有呢 05/02 02:14
→ Dissipate: 因為我覺得appoo你的行為讓我覺得恐懼 05/02 02:15
→ Dissipate: 你如果真的清白就登報自清 05/02 02:15
→ bc007004: 要陳某踹共不等於當他是兇手喔@@ 05/02 02:15
噓 art1: 是因為關係最近的父母聲明,才覺得小說很可能部分為真 05/02 02:15
噓 vuvu000: 沒錯 我相信不是他 請他出來捍衛清白 05/02 02:16
推 jerryli0527: 難道父母不會覺得小說為真? 如果為真 那父母怎都沒 05/02 02:17
推 jerryli0527: 動作? 05/02 02:17
→ art1: 最自以為的不就是那些要人拿著小說去提告的那群人嗎? 05/02 02:17
推 Dissipate: 那我也相信不是vuvu000 請vuvu000出來捍衛清白 05/02 02:17
推 jerryli0527: 笑了 你誰啊,憑什麼叫別人出來 05/02 02:17
→ art1: 發表聲明不算動作? 05/02 02:17
推 jerryli0527: vuvu000快出來 不然就是你心理有鬼 05/02 02:18
推 wulaw5566: 推 05/02 02:18
推 bc007004: 嘛 陳某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就是了,但這樣一來鄉民亂猜也 05/02 02:18
→ bc007004: 怪不得人吧XD 05/02 02:18
推 jerryli0527: 發表聲明是啥動作? 還發表了一個沒有指名道姓的聲明 05/02 02:19
噓 art1: 喔,不就是因為發表聲明這動作而被人認為要付很大責任嗎? 05/02 02:19
→ art1: 這樣還不算動作? 05/02 02:20
推 togmogo: 亂猜也不行 哈哈哈 現在還在線上八成都是學生吧 05/02 02:20
推 SophiaLee: 那他消失也很怪呀XD 這也是動作嗎? 05/02 02:20
推 seafire: 有道理 現在就是一堆人在看熱鬧 05/02 02:21
推 jerryli0527: 難道發表聲明是為了讓大家公審老師嗎 這父母也搞鄉 05/02 02:22
推 jerryli0527: 民的正義嗎 05/02 02:22
噓 art1: 從不告且發表聲明來看,只能這樣想了,要不然你要怎麼去制裁 05/02 02:23
→ art1: 一個在法律上沒罪的人 05/02 02:23
推 jerryli0527: 原來父母的目的是要搞公審啊 那他們目的也達成了啊 05/02 02:23
噓 kpckpckpc: 科科,好大的勢力啊 05/02 02:23
推 bc007004: 看熱鬧不是壞事,愛情詐騙天天都有,多一個人討論就少一 05/02 02:23
→ art1: 最可笑的一點就是一堆人堅持要人拿著小說去提告 05/02 02:23
→ bc007004: 個人中計 05/02 02:23
推 jerryli0527: 那你們是在吵什麼小說當證據 人家父母目的都達成了 05/02 02:24
噓 appoo: Dissipate,你指控我誘姦林女,我請你給我你的電話 05/02 02:24
推 princepisces: 別這樣 理盲會崩潰 森777 05/02 02:24
噓 appoo: 我好聯絡你跟你證明我沒有誘姦林女,你恐懼個屁啊 05/02 02:24
推 jerryli0527: 大家可以解散了阿,當事人的目的都達成了 05/02 02:24
→ showforce: 如果我是陳腥 我就動用關係找個有力人士出來主導這件事 05/02 02:24
→ showforce: 可以掌握第一手消息 還可以進行各種河蟹 05/02 02:24
推 sfgzgmfx20a: appoo到底幾歲啊XDDDDD 05/02 02:25
噓 kpckpckpc: 好多老師的鐵粉耶,會幫老師吸吸嗎 05/02 02:25
→ Dissipate: 我哪有指控你 我是詢問你有沒有右肩林女 05/02 02:26
噓 art1: 都達成了,卻有人看不懂阿,還一直堅持要人提告的 05/02 02:26
→ Dissipate: 那為什麼不是你給我電話 讓我打給妳 05/02 02:27
推 bc007004: 不過我同意目前重要關係人的行動(包含陳某)都太消極了, 05/02 02:27
噓 appoo: 他們的邏輯就是如此破爛不堪啊 要林父母提告不然就是假的 05/02 02:27
→ bc007004: 這樣鄉民也很難再做些什麼 05/02 02:27
→ appoo: 然後對陳興龜縮著不告,就是好棒棒,他好聰明喔 05/02 02:27
→ bc007004: 這串冷掉,真狼師或成最大贏家 05/02 02:28
推 togmogo: 想提告 立委就會去做了 鄉民只是提供素材(不管真假) 05/02 02:28
→ appoo: 然後陳星沒有提告 也沒有說明的義務連發 05/02 02:28
→ appoo: 再轉過身來指責林父母不提告肯定有鬼,是假的,小說辦案 05/02 02:28
→ appoo: 真讓人噁心啊 05/02 02:28
→ togmogo: 這串討論的人有哪個人說要提告嗎 05/02 02:28
推 gin10791: 我想現在右肩已經是小事了 05/02 02:30
→ gin10791: 官商勾結陳國星的公司連年得標才是大事 05/02 02:30
推 sfgzgmfx20a: 這動搖國本捏 比獵雷艦還誇張 記者不敢啦 05/02 02:31
推 milddawn: 原來這裡是真相版啊 我還以為是八卦版呢 05/02 02:32
推 bc007004: 挖出官商勾結案外案倒是真的很好笑XDDD 05/02 02:32
推 togmogo: 先不管爆料真假 倒是希望爆越多越好 記者跟立委才會注意 05/02 02:34
推 SDKSDKSDK: 推 05/02 02:35
推 Jupiter1129: 推 05/02 02:35
→ togmogo: 要用一分證據說一份話對台灣記者來說很難 有甚麼先爆再說 05/02 02:35
推 takeyourtime: 小說內容未必是全部是事實,只能說是八卦XD 05/02 02:36
推 Cum5566: 肥宅母豬局外人崩潰 小說辦案被辯到無話可說 哭哭 05/02 02:37
推 gin10791: 右肩畢竟難去追溯司法審判 我猜最後頂多由社會做公評 05/02 02:38
→ gin10791: 所以我說是小事 跟輔仁性侵一樣過陣子就只待成追憶 05/02 02:38
→ gin10791: 但官商勾結 政府封口 媒體噤聲 這才是大事 05/02 02:38
推 Warheart: 無話可說所以下面還特地開了一篇來批鬥自己辯不過的人ww 05/02 02:38
推 togmogo: 八卦版如果是有證據才能說話那就不叫八卦版了 叫證據版 05/02 02:39
推 e2167471: 推文釣出一堆智障 05/02 02:41
→ togmogo: 所以建議一些人另外成立一個邏輯版來討論 這樣就不衝突 05/02 02:41
推 alanismei: 推 05/02 02:43
推 edison9311: 竟然有人說小說跟日記差在哪哈哈哈屌欸? 05/02 02:46
噓 ADEMAIN: 單純在討論小說跟社會陋習也不行逆?小說跟現實生活自然 05/02 02:47
噓 ADEMAIN: 聯想犯了哪條大清律令?你看不慣你也可以蒐證吉啊~ 你這 05/02 02:47
噓 ADEMAIN: 篇正好同樣也是你所批評的沒事證吠吠吠嘛 05/02 02:47
→ aoaiau: 奇怪了黑人不是去過牠家嗎?這時候不攀關係了? 05/02 02:48
推 Hotpenis5566: 推原PO 條理分明 實事求是 05/02 02:49
推 wasijohn: 因為一堆智障在那裏道德譴責阿 遣他阿嬤臭機掰啦 05/02 02:55
噓 art1: 這篇作者不就是覺得有些人太傻,所以跳出來譴責嗎? 05/02 03:04
推 andante6851: 老實說 越細膩的描寫反而越可能是虛構的... 05/02 03:04
→ andante6851: 記憶沒辦法呈現HD高畫質 但想像可以 05/02 03:05
推 yukai0919: 小說就一堆人高潮,開始群體低能,沒證據還該該叫,那 05/02 03:05
推 yukai0919: 是不是可以說台女勾引老師,愛不到後搞到人家身敗名裂 05/02 03:05
噓 kiwifresh: 不錯啊,歡迎加入公設辯護人,這個社會需要大家與你不 05/02 03:05
→ kiwifresh: 停的對話 05/02 03:05
推 selvester: 事實不會建立在小說上… 聖經表示: 05/02 03:06
噓 ymuit: 原PO和樓上們請冷靜,請看樓上camembert 留言的網址 有卦!! 05/02 03:07
推 markban: 推 05/02 03:07
推 Warheart: 什麼鬼掛ww 提告但沒告成...那不就法院認證的_____ 05/02 03:08
噓 bc007004: 所以我對原PO的反駁就是這隻「女巫」根本獵不死,看戲就 05/02 03:09
→ ymuit: 樓上,代表她們努力過,但原PO說她父母為何沒做出對她有幫 05/02 03:09
→ bc007004: 好了XD 05/02 03:09
→ ymuit: 助的事..所以請你們看看!! 05/02 03:09
→ ymuit: 是不是對所謂有錢有勢的人....有更無助的感覺.. 05/02 03:11
推 shinki5566: 我只能說 這局走下去 很多鄉民要進法院 別隨風起舞啊 05/02 03:12
推 bc007004: 目前來看會被吉的不多啦,鄉民也沒那麼笨,話都沒有說死 05/02 03:15
→ Rucca: 這篇文完全呈現鄉民以法律作為最高標準的嘴臉。反正沒被告 05/02 03:23
→ Rucca: 沒被判刑就是沒有任何錯喔^.< 05/02 03:24
噓 Ycosmos: 討論八卦不行膩? 05/02 03:31
噓 wkheinz: 目前任何可能的情況狼師都一樣噁心 腦子很好用 希望你也 05/02 03:58
→ wkheinz: 有 05/02 03:58
噓 buddar: 她自己都有透露了,甚至希望不要發生在其它人身上 05/02 04:10
→ buddar: 事實就是陳腥不敢出來面對 05/02 04:11
噓 Pictor: 贊同Rucca所說 05/02 04:13
→ Pictor: 的 05/02 04:13
→ ka22: 請善用推文 幹嘛特地發篇跟酸民一樣沒用的廢文? 05/02 04:16
推 slighsity: 推你一個 05/02 04:17
噓 EVEREVER: 只會發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幹嘛 05/02 04:20
噓 Pictor: 同樣行為在加州是犯法的,說明這種行為有許多人認為是不可 05/02 04:20
→ Pictor: 原諒也不該發生,只是在台灣目前法律沒有規範到這一塊導致 05/02 04:20
→ Pictor: 可能無罪脫身 05/02 04:20
→ EVEREVER: 潑冷水以外不會做點有用的事? 05/02 04:20
→ EVEREVER: 大部分的人執著小說幹嘛 就是要找真相啊。你以為大家是 05/02 04:21
→ EVEREVER: 白痴? 是想找出線索然後讓真相大白 05/02 04:22
→ EVEREVER: 廢話當然要根據事實 有人跟你說鄉民把小說全盤當作真實 05/02 04:22
噓 ChoDino: 請去國語字典查一下八卦二字的解釋。 05/02 04:22
→ EVEREVER: 嗎? 如果不是比對小說除了當事人的親友誰知道補習班老師 05/02 04:23
→ EVEREVER: 是誰 05/02 04:23
推 cya0731: 推 05/02 04:25
噓 EVEREVER: 知道狼師是誰也跟公益有關 不需要你來教訓別人 鄉民自 05/02 04:27
→ EVEREVER: 有一把尺 05/02 04:27
→ henry3744: 推 05/02 04:32
→ tomanbaya: 書中內容真假參雜,仍然可以讓檢調當辦案線索! 05/02 04:51
推 SapiensChang: 樓上某人舉國外法律有比較進步?加州勒這種話都講出 05/02 04:53
→ SapiensChang: 來 怎麼不說台灣法律較進步所以把這點列入感情自由 05/02 04:53
→ SapiensChang: 不管制 05/02 04:53
→ SapiensChang: 鄉民自有一把尺勒 從開始到現在只看到一堆愚蠢的人 05/02 04:54
→ SapiensChang: 想要用道德來公審 這樣跟低能爆料公社完全沒有差 然 05/02 04:54
→ SapiensChang: 後意見不同就打成工讀生 超好笑的 05/02 04:54
→ SapiensChang: 要找真相需要鄉民你來找?你算老幾? 05/02 04:56
→ SapiensChang: 爸媽去提高檢調去介入媒體去監督 不要說成自己是鄉 05/02 04:56
→ SapiensChang: 民就好像萬能的神 你只是跟風的一分子而已 05/02 04:56
→ SapiensChang: *告 05/02 04:56
噓 art1: 你又知道父母去提告就穩贏? 怎麼不看看父母都不告了的事實 05/02 05:00
→ art1: 成天只會在那邊叫人提告,連現況是怎樣都沒在看 05/02 05:00
噓 Pictor: 台灣法律比加州進步這句話不曉得有多少人相信,這次的事件 05/02 05:03
→ Pictor: 就先不提,光是酒駕的部份就輸慘了 05/02 05:03
噓 Pictor: 父母就是知道告不贏才沒有動作,連這點都看不出也沒什麼好 05/02 05:06
→ Pictor: 說了 05/02 05:06
噓 julia66: 夏林清嗎 05/02 05:25
噓 RomaneeConti: 哪裡「辦案」了 鄉民又不是檢警調 又沒有權利審問起 05/02 05:36
→ RomaneeConti: 訴判刑 最多只能說是大家一起推理 難道假設一下都不 05/02 05:36
→ RomaneeConti: 行? 05/02 05:37
推 momoisacow: 比較想知道 好歹有交往的證據吧? 難道防火牆這麼厚? 05/02 05:48
推 nono1234: 推 05/02 05:58
推 sophia810130: 嗯嗯 監視器畫面剛好都不見了 大家不要再問了 05/02 06:05
噓 ldwang: 你是沒聽過側寫?潛意識審問?你太小看小說了吧。 05/02 06:26
推 dido0208: 同意,一堆人不知道在跟風什麼的 05/02 06:27
噓 funfun789016: 純噓走法律途徑才能知道真相 太看好法律途徑了吧 05/02 06:30
推 dido0208: 看到自以為正義使者就更好笑了,更多事情不去關心,挖小 05/02 06:31
→ dido0208: 說當證據是要幹嘛,還不是道德審判 05/02 06:31
推 monkey870808: 人家漂亮寶貝欸QQ我們要幫人家討公道啦 05/02 06:32
推 hirosimamika: 同意原po 05/02 06:34
噓 RomaneeConti: 鄉民又不是法官 是能判什麼刑啦 抽絲剝繭 推理也不 05/02 06:35
→ RomaneeConti: 行? 05/02 06:35
推 ptta: 被點名的老師就出來澄清就好了啊!有那麼難嗎?講那麼多! 05/02 06:47
推 FairPrice: 中肯 05/02 07:07
噓 patigerman: 這一切都是陰謀 05/02 07:14
推 vykxtoz: 猶如小模案~先攻擊再說,發現她非共犯,怕被告快去刪留 05/02 07:18
→ vykxtoz: 言,水準可見呀 05/02 07:18
推 sumarai: 幫補,需要中立觀點 05/02 07:19
推 zzz71084482: 母豬寫本書大家就信了 05/02 07:35
噓 bigdapan: 尋找真相只有兩種方法? 你還是活在假相裡吧 05/02 07:37
噓 type515: 工讀生時薪多少啊 05/02 07:38
噓 b10130034: 這種文 05/02 07:39
推 demonhom: 推 05/02 07:43
噓 khst3man: 道德審判是什麼? 05/02 07:49
噓 jbleedkai: 事實不都出來很多了 你以為林跟他家人吃飽沒事 05/02 07:51
推 beryll: 推 這隻狼師算了, 我只想弄官商勾結 05/02 07:51
推 naker: 鄉民最喜歡開鍵盤小說法庭了呢 05/02 07:58
噓 Mesa5566: 證據的有無 不會改變事實存不存在 證據魔人該思考一下 05/02 08:21
→ Mesa5566: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若連假設都不給 那還需要求證什麼? 05/02 08:26
推 frank86317: 真的推你這篇 05/02 08:33
推 linceass: 這已經不是大膽假設的問題了 你們已經光靠一本小說就 05/02 08:34
→ linceass: 直接送斷頭台 05/02 08:34
噓 RomaneeConti: 哪裡送斷頭台了 又沒有公權力 連斷一根頭髮都做不到 05/02 08:38
→ RomaneeConti: 好嗎 05/02 08:38
推 linceass: 哪裡沒有 這種行為就直接社會抹殺一個人了啊 05/02 08:42
→ linceass: 要是他真有犯行那還好說 但要是無辜的 有網友會出來負責 05/02 08:43
→ linceass: 嗎? 05/02 08:43
→ raura: 有些台男會這麼氣不就是因為風向跟他們站得不同,某樓連證 05/02 08:44
→ raura: 據都沒有就開始指責別人是文組,這可比小說辦案還厲害 05/02 08:44
推 john0909: 你不要讓鍵盤柯南森77好不好XDD 05/02 08:51
推 TarikBlack: 推 05/02 09:14
推 mike200127: 鍵盤柯南森77 05/02 09:16
推 fk47826: 一堆理盲濫情的腦殘在高潮呢 05/02 09:23
推 m4tl6: 當別人小三一樣道德有問題喔 05/02 09:29
→ mike200127: 看這篇推文真的會笑翻 柯南們什麼鬼話都說的出來XD 05/02 09:36
噓 vasia: 帶風向 05/02 09:48
推 windr: 推 05/02 09:52
推 globe1022: 小說跟日記都分不出來我也是笑了 05/02 09:52
→ mike200127: 昨天還看到有人看小說寫有裸照就要檢察官去找勒 笑死 05/02 10:02
噓 leutk: 有阿 你這篇文更愚蠢 05/02 10:16
推 gin10791: 如果冤枉 林家父母是不是早該跳出來澄清了 05/02 10:26
→ gin10791: 今天疑點又不是只有小說 全都拿小說跳針會不會更好笑 05/02 10:27
推 aa1052026: 如果是他 林家父母為何不出來證實?不出聲是不是心裡有 05/02 10:28
→ aa1052026: 鬼? 05/02 10:28
推 windr: XD 05/02 10:41
推 RLH: 逆風勇者 05/02 11:50
推 sfh20230: 媽阿 竟然有正常人 05/02 12:12
噓 ansonwing: 對我來說他跟馬政府之間的那些標案 這才是全民最在意 05/02 12:51
噓 ansonwing: 的 說好的轉型正義呢 05/02 12:51
推 heerowei0802: +1 加上衛服布跳出來,整個事情越看越不懂 05/02 14:43
噓 zebra7: 這裡也被打臉了XD 05/02 14:53
推 windr: XD 05/02 15:11
推 tommy421: 喔 你太正常了啊 你就是工讀生!! 05/02 15:19
噓 zebra7: 打到你不要不要的 哭哭 05/02 17:54
噓 zebra7: 再屁啊 05/02 17:58
噓 zebra7: 了不起!負責! 05/02 17:59
噓 appoo: ?? 05/02 18:46
推 great007: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已經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化 ! 05/02 21:59
推 great007: 林佳龍蔡英文和民進黨收了多少違章工廠的政治獻金 ? 05/02 21:59
推 great007: 林佳龍要包庇太平仁和街違章電鍍工廠到何時 ? 05/02 22:00
噓 Octopus56: 早說這隻ID根本帶風向的,還有人狂推 05/03 00:41
噓 vuvu000: 早該噓牠了 05/03 01:08
噓 vuvu000: 抱歉 牠打錯 是他 sorry~ 05/03 01:09
推 jhbgybj123: 最後四句說的真好 05/03 07:32
噓 leespeng: 05/03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