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lx54461: 就算拿的到資料也已經竄改過了 03/06 21:09
→ dunhiller: 機密資料耶 03/06 21:09
推 taso5566: 立委調不到的 03/06 21:09
→ fku5566: 搜到文件回去可能沒多久就銷毀了= = 03/06 21:09
→ verydisco: 資料最好會讓你備份 別忘記洪案的監視器是沒有畫面的 03/06 21:09
推 wingstar: 機密資料又不是不能看或複印,傻傻的 03/06 21:10
應該要先要求資料馬上歸還
※ 編輯: chaoliang (220.143.213.180), 03/06/2016 21:10:25
推 blanc8558: 被沖到馬桶裡了吧... 03/06 21:10
→ Mike9: 想太多 03/06 21:11
→ mrschiu: 幾十年前的東西怎麼可能是機密?... 03/06 21:11
→ sunluna: 任何不利證據到軍手上就等於是被毀屍滅跡 03/06 21:11
推 luuva: 法律上可能不是機密 但對某些人來說大概能滅則滅.. 03/06 21:12
推 b162pnq5: 爆發都多久了 有資料也早進焚化爐了 03/06 21:12
推 callsmer: 推 03/06 21:12
→ Miseryz: 證據應該先給法院,給不出來是為湮滅證據直接抓人 03/06 21:12
不同意 應該先歸還 還不出來就要求給法院
不然就是湮滅證據了
→ Khadgar: 明天就要求交出,晚一小時,就從憲指部指揮官開始殺起 03/06 21:13
※ 編輯: chaoliang (220.143.213.180), 03/06/2016 21:14:11
→ Khadgar: 殺到交出來為只, 這些人渣中的人渣根本沒有生存權 03/06 21:13
推 LORCK: 操,應該滅了國軍,操你媽的國軍 03/06 21:13
推 linfon00: 這個國防部何時才能徹底換個腦袋呢? 03/06 21:20
推 f124: 民進黨上了 不立法把支那豬都抓去集中營灌毒氣嗎? 03/06 21:23
→ serval623: 歸還的東西對不對很難認定吧 03/06 21:30
推 lwei781: 先移交法院啊 03/06 21:33
這種等級的文件 魏先生應該很清楚是啥的 一定多方備份 畢竟是紙 不是物品
※ 編輯: chaoliang (220.143.213.180), 03/06/2016 21:38:16
推 omena: 把影印檔案賣給蘋果壹週刊 馬上全台灣一人一份 03/06 21:44
推 VUVCOM: 希望他有備份 03/06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