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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jv ( ̄ー ̄;)》之銘言: : : 一、政戰局2月19日獲悉3份機密文件遭魏姓男子在網路上公開販售,基於機密維護之職責 : : ,以及考量網拍文件涉及相關人員個資,即通報臺北憲兵隊依法偵處。 : : 二、魏民坦承持有並販賣該文件,經其簽具「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後,即由臺北憲兵隊專 : : 人陪同魏民返家,並由其自行取證交付文件,過程中同時進行錄影蒐證,憲兵隊人員並無 : : 進行搜索之動作。 : 魏先生的同意具有任意性嗎? : 憲兵為什麼可以從事警察的工作? : 在根本上應修正刑事訴訟法第131-1、229、230、231條等規定, : 以避免日後發生類似情形,國防部還能依據上開法條而振振有辭。 : 第 131-1 條 : 搜索,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但執行人員應出 : 示證件,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 本魯先說結論 1.依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第2—4條、《刑事訴訟法》第229—231條、《軍事審判法》 第58—60條,憲兵有司法、軍法警察權。 ( 相關法條後續有寫:憲兵應受檢察官、軍事檢察官之指揮執行職務。 所以...誰要出來當余文? ) 2.涉及共諜案之機密文件? (當年白色恐怖與228每個受害者都是被當共諜或是叛國處理 所以現在只要討論白色恐怖與228是否就有涉及有關共諜或是叛國罪洩密的問題 ) 3.檢舉共諜獎金聽說是300萬,怎麼拿到手上變1萬5 (到底是廣告不實還是獎金被A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60.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278992.A.A10.html
PyoHyemi: 叛國(民黨) 03/06 23:44
basicnet: 消失的298.5萬 03/06 23:44
miloskyman: 最新一期 已經沒有共諜 更新一下好嗎 03/06 23:45
wts4832: K黨無所不貪啊 如果封口的是300萬 搞不好就封住了 03/06 23:46
Cityfrighten: XDDDDDDDDDD 03/06 23:48
smallpuma: 沒有共諜? 所以現在連1萬5都不給了? 03/06 23:51
miloskyman: http://goo.gl/jnDxiN 最後的版本 定稿沒不知 沒共 03/06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