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bz612: 你是軍警特? 03/07 10:26
→ Miseryz: 不是的,你以為警察能隨便搜索一般平民百姓家? 就我所知, 03/07 10:27
推 ndr: 等法院認證最快最準確啦 03/07 10:27
→ asstar: 事後不用報備啊那個三天是規定爽的? 03/07 10:28
同意搜索嘛
推 iam0718: 以為大家第一天在台灣阿 一堆人本來就知道會安全下庄 03/07 10:28
→ magamanzero: 問題就當事人不願意阿 不然怎麼會有同意書這件事情 03/07 10:28
推 taiki39: 雖然131-1被濫用很久,不過還是可以就「自願性」下去爭論 03/07 10:28
真的該修了,這條是鴿子的超強武器啊。
→ taiki39: ,這條真的該修了 03/07 10:29
→ Miseryz: 現在警察也是很怕麻煩的(立委),要搜索至少也要檢察官陪同 03/07 10:29
推 Assyla: 魏先生已經接受採訪說是到台北憲兵隊才被逼著簽自願書了 03/07 10:29
→ JuiFu617: 你的調查行為沒有陳報檢察官就實施偵查,台灣的司法警 03/07 10:29
很多都馬自己查一查就.....(吃案囉)
→ magamanzero: 當事人願意的話 這件事情也不會爆開了 03/07 10:29
→ JuiFu617: 察官只是偵察犯罪輔助攻用 03/07 10:29
噓 ga652206: 賣淫的每個也都有簽啊,所以每個都很高興的賣嗎 03/07 10:29
→ Assyla: 而且國防部不敢公布憲兵到魏先生家裡的畫面,就知道有鬼 03/07 10:29
→ Miseryz: (所以一般來說警察和檢察官的關係都不錯) 03/07 10:30
您真內行!!!
→ Xbug: 你自己不就講到重點了...東西拿回來不去檢察官那就是問題阿 03/07 10:30
※ 編輯: diesenn (223.139.169.126), 03/07/2016 10:30:34
推 hosen: 一切合法 XD 03/07 10:31
所以我才會推測安全下莊~~~
→ Xbug: 你去跟警察報案,警方會把工作成果交給你嗎? -.-" 03/07 10:31
推 Cityfrighten: 幹,就是狗屁中國國安局啊 03/07 10:33
推 kenyun: 只要原原PO跟檢方報告 是被憲特強迫簽押 憲特又多吃一條 03/07 10:34
(握手)
※ 編輯: diesenn (223.139.169.126), 03/07/2016 10:35:15
→ Xbug: 如果這個洞不修,就成了情報單位"合法""請"憲兵到處搞的依據 03/07 10:36
※ 編輯: diesenn (223.139.169.126), 03/07/2016 10:40:48
※ 編輯: diesenn (223.139.169.126), 03/07/2016 10:48:39
※ 編輯: diesenn (223.139.169.126), 03/07/2016 10:50:02
※ 編輯: diesenn (223.139.169.126), 03/07/2016 10:54:09
推 a29976137: 這也是奇怪的地方,請憲兵去了解會變成不法搜索 03/07 12:19
→ nckuming: 警察與憲兵皆無權搜索 ,需請檢察官開票才行 03/07 12:57